上杭縣衛生局

上杭縣衛生局是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擔負著全縣醫療衛生、預防保健、衛生行政執法、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計生技術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制定符合本縣衛生行業的行政、業務管理規定和衛生服務的標準。 七制訂並實施全縣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發展規劃,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生殖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安排和組織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

上杭縣衛生局是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擔負著全縣醫療衛生、預防保健、衛生行政執法、愛國衛生、健康教育、計生技術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內設綜合股、人教股、醫政股、疾控股、愛衛辦、衛生工會等職能股室(衛生協會、紅十字會與局機關合署辦公),下轄縣直醫療衛生單位6個,鄉鎮衛生院22個。現有幹部職工24人,其中黨員16人,大專文化以上15人,中級以上職稱3人。
主要的職能職責有: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制定符合本縣衛生行業的行政、業務管理規定和衛生服務的標準。
三根據中央、省、市有關人才發展規劃,制訂並實施本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強化職業道德教育,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四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轄幹部的培訓、管理、考核、任免;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調配,做好醫藥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準入工作。
五依據衛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對全縣公共衛生、勞動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食品衛生、放射衛生等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縣食品、化妝品、保健品、滅鼠、殺蟲消毒藥品等健康相關產品質量管理;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六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制訂我縣對人體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開展全民健康教育。
七制訂並實施全縣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發展規劃,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生殖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安排和組織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
八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中醫藥工作方針、政策,堅持中西醫並重原則,負責全縣醫療工作的行業管理,開展業務指導。
九制訂並組織全縣醫學教育、醫學科技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人才培訓,組織和開展醫藥衛生科技研究,指導醫學科技新技術、新成果的套用推廣工作。
十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衛生外事工作方針,做好我縣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其他國際組織在醫學領域的交流、合作和援外醫療工作。
(十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並監督初級衛生保健條例的實施。
(十三)指導和管理衛生行業群團組織工作,協調有關學會、學術團體開展學術活動和經驗交流。
(十四)負責全縣衛生統計、衛生信息的匯總、上報、反饋工作。
(十五)編制和執行全縣衛生系統財務計畫和預算、經費下撥、結算,組織調查全系統財務收支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負責全縣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審查、審計。
(十六)管理縣屬醫療衛生單位和各鄉鎮衛生院、中心衛生院,村衛生所(室),個體診所,民營醫院及其他醫療單位。
(十七)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調政府和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八)承辦縣委、縣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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