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宰相

三宰相

三宰相是指北宋時期曾在東台擔任過鹽官的三位宰相。

三宰相

東台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在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北宋晏殊、呂夷簡、范仲淹三宰相,曾在這裡擔任過鹽官。

北宋時期,東台為泰州一屬地,鹽業生產已相當發達,年產居淮南之首,而當時的西溪則是東台的核心之地,海濱重鎮。開寶七年(974年)泰州在西溪設鹽倉監管東台境內(老政區)各鹽場。於是,晏殊於11世紀初首先與東台結緣。晏殊(991—1055年),字同叔,北宋臨川(今江西撫州)人,景德初年,他以“神童”的才名得到舉薦,並應召殿試,援筆立成,考中進士。任西溪鹽倉鹽官後,他在西溪建立晏溪書院,開創書院講習教育,慕名前來聽他講學者甚眾,為此他深得貧苦百姓,尤其是鹽民後生的崇敬。晏殊一生好賢,范仲淹、孔道輔、歐陽修等皆出其門下。宋仁宗時,他官至集賢殿學士、同平章事(宰相)。

晏殊在東台剛剛點燃教育星火,便因任滿而離去了。正當鄉民們深為晏殊的離任而惋惜時,另一位傑出的人物及時填補了鄉民們心靈的失落。這就是呂夷簡。呂夷簡(978—1043年),字坦夫,北宋壽州(今安徽壽縣)人,繼晏殊出任西溪鹽官。當時,西溪人酷愛種植天下名花牡丹,呂夷簡見此,也植牡丹一株,並護以朱欄,令人不忍攀折,每春花開數百朵,海濱稱為盛事。仁宗親政後,他連任同平章事十餘年,是北宋年間傑出的政治家。

後到西溪的是范仲淹。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北宋吳縣(今蘇州)人。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監西溪鹽倉。後官至參加政事(宰相),是北宋傑出的政治家和文學家。幼年貧寒生活中對民間疾苦的體驗,“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抱負,決定了他要為國家和百姓做一番事業。所以,三相中范仲淹在東台的建樹最著,與東台結緣也最深,率領民眾,修築了“華夏第一堤”──范公堤。

晏 殊

西溪三傑中的晏殊(991—1055),字同叔,北宋臨川(今江西撫州)人。景德初年,他剛十四歲,就以“神童”的才名應召殿試考中進士。在西溪任上,當地許多人都慕名聽他講學,後人建有晏溪書院以志紀念。西溪又稱晏溪,可見東台人對他的景仰之篤。仁宗慶曆中,晏殊官至集賢殿學士,同中書門平章事(宰相),兼樞密使。為官清廉,秉直從政。他曾上書皇帝,主張嚴格選任州郡長官,量才錄用地方知縣,清除庸劣不稱職者,這份萬言書聲震一時。晏殊又是一位著名文學家,擅長詞令(長短句),尤擅小令。風格婉麗,歷有“北宋令詞之專精者,首推晏殊”的評價(見《詞曲史》)膾炙人口的“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名句,就出自他在西溪的名作《浣溪沙》:一曲新詞酒一杯,去年天氣舊亭台。夕陽西下幾時回。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小園香徑獨徘徊。

呂夷簡

呂夷簡(978-1043),字坦夫,北宋壽州人(今安徽壽縣)。呂夷簡和當時西溪百姓一樣愛種牡丹花,手桿一株上品,嬌艷無比。後人建一座思賢亭,以表懷念。當年他賞花懷作七絕一首吟詠牡丹:異香濃艷壓群苑,何時栽培近海涯?開向東風應有恨,憑誰移入五侯家?這首詞吐露了他的懷才不遇之怨。後升遷兩度任宰相,為民辦事,頗有建樹,這位封建政治家寫有二十卷文集。雖受歷史局限,這位鹽官畢竟成了北宋的一位名相。

范仲淹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是北宋政治家、軍事家和文學家范仲淹的千古名言,也是他一生憂國憂民、曲折經歷的真實寫照。

范仲淹(公元989?052年),字希文,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出生在一個貧苦農家,兩歲喪父。他從小有志,發憤讀書。十多歲時,便辭別母親,到長山醴泉寺跟長老讀書習字。由於家境貧寒,他每天只煮一鍋稀粥,再切幾根鹹菜充飢。被後人稱為“斷齏(音擊,ji,指鹹菜)劃粥”。後來,又到應天府求學。“未嘗解衣就枕”,苦讀了許多年,獲得了真才實學,練就了堅強的性格。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范仲淹二十六歲中進士,開始做官。文官至參知政事(副宰相),武官至樞密副使(註:樞密副使:官署名。宋以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軍馬等政令,出納機密命令。其長官為樞密使,或為樞密院事;副長官為樞密副事,或為同知樞密院事。)。他的文治武功雖然突出體現在變改朝政、捍禦邊隅方面,但他在興修水利,治理水旱災害方面也作出了不朽的業績。在蘇北,他主持修建了被後世稱為“范公堤”的海堰;在蘇南,他又主持疏浚了太湖地區的港浦,並對太湖的治理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江蘇,瀕臨黃海,海岸線長二千多里,境內地勢低洼,常遭海潮浸灌,致使土壤斥鹵,田地荒蕪。人們為了生存和發展,早在東晉鹹和年間(公元326?34年),就“修滬瀆壘,以防海沙,百姓賴之。”滬瀆壘在今上海市寶山縣境。壘,就是海塘,這是江蘇海塘的最早記載。南北朝時期北齊天保年間(公元550?59年),又在海州(治今連雲港市)“於州東帶海而起長堰,外遏鹹潮,內引淡水”。隋朝在東海(連雲港市東南)、海州一帶也修了不少海堤,用以保護瀕海城鎮。唐代中葉以後,在楚州(治今淮安)、揚州設定屯田,大規模地開發江淮地區。為適應屯田需要,大曆年間(公元766?79年),還“於楚州置常豐堰”,又名捍海堰。該堰北起今阜寧溝墩,南低今東台,長142里,對“遮護農田,禁止鹽灶,其功甚大”。但是,歷經唐末、五代和宋初,年久失修,逐漸頹圮,失去了捍海防潮的作用。

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范仲淹出任泰州西溪(今東台縣西)鹽官。他目睹“風潮泛濫,淹沒田產,毀壞亭灶”的情景,心如火焚,提出了修建捍海堰的建議,得到轉運副使(註:轉運副使:官名。宋初設隨軍轉運使、水陸計度轉運使,供辦軍需。後來漸成各路長官,監察各州官吏,並以官吏違法、民生疾苦情況上報朝廷。副長官為轉運副使。)張綸的支持。但當時正值北宋王朝在對遼和西夏戰爭屢遭失敗。困難迭起之際,因而范仲淹的建議遭到一些官吏的反對。他們說,堰雖可擋潮,也會造成內澇。張綸爭辯說,海潮之患十分占九,而內澇之患十分占一,“獲多亡少,豈不可耶!”張綸將范仲淹的建議上奏朝廷,在奏疏中還附了一束災區饑民吃的野草,並推薦范仲淹擔任興化令,總負責這一工程。仁宗皇帝終於準奏。

二年秋,范仲淹徵集通、泰、楚、海四州民夫四萬多人,破土動工。不久,“風雪大至,潮洶驚人,夫役散走,鏇濘而死者百餘人”,工程遇到了挫折。事故發生後,“道路蜚語,謂死者數千”,於是反對者又起:“堰不可成”。朝廷遣中使追究責任,並暫停施工。後又派淮南轉運使胡全儀實地查勘,決定是否繼續興工。胡全儀認為修堰之事“必成之”,也竭力支持范仲淹的意見。四年,范仲淹因母喪回籍。行前他仍惦記著海堰工程,特留書張綸,言恢復海堰之利,堅定張綸之志。

接著,張綸在胡全儀的支持下,上表朝廷,自請兼知泰州,力排萬難,以總其役。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秋再次興工,第二年春竣工。這條海堰的修成,使鹽城、興化、海陵(今泰州)等縣的田土皆能耕種,三千戶流移者陸續回到家鄉,生產得到了恢復,朝廷的鹽利收入也明顯增加。人們讚頌范仲淹的功德,將該堤稱為“范公堤”。由於倡議興修捍海堰的是范仲淹,竭力奏請批准的是胡全儀,親臨其役直到完工的是張綸,後人在東台等地建立了三賢祠,又稱范公祠,以示紀念。

北宋至和年間(公元1054?056年),海門知縣沈起新築捍海“堤百里”,引水灌溉,稱沈公堤,與范公堤相接。後世又屢次修固及延伸,逐漸形成了北起阜寧,經鹽城、東台、海安、如東、南通,直抵啟東呂四的捍海長堤,號稱八百里,人們總稱“范公堤”。明清時期,堤外已漲出大片陸地,但是此堤仍“有束內水不致傷鹽,隔外潮不致傷稼的功用”。北宋景佑元年(公元1034年)六月,范仲淹任蘇州知州,開始了治理太湖的實踐。太湖平原中部地勢低洼,四周高起,湖盪密布,河港錯列,田廬常遭淹沒之災。這個地區排泄洪水,原有婁江、東江和吳淞江三條幹道,山水通暢。“三江既入,震澤底定”。後來由於潮汐進退,將泥沙帶入,到唐朝和五代時,東、婁兩江已先後湮塞,太湖泄水僅存“湖東一派”,“謂之(吳)淞江”。北宋中期以後,通江入海浦港大都淤淺嚴重,泄水不暢。范仲淹到任後,時值太湖大水,“淪稼穡,壞室廬”。他昔日曾數次經歷過太湖水災。“觀民患,不忍自安”。初上任,就親自實地考察,仔細推敲,根據“水之為物,蓄而停之,何為而不害;決而流之,何為而不利”的道理,提出了以疏導為主的治水主張,“今疏導者,不惟使東南入於(吳)淞江,又使東北入於揚子江與海”。“范仲淹以官糧募饑民修水利”,“部役開決積水”。他主持疏“浚白茆、福山、黃泗、許浦、奚浦、三丈浦,及茜溪、下張、七丫”等港浦,並建造了一系列閘門,“節宣由人”。旱時引江水灌田,澇時排泄洪水,又能“御其來潮,沙不能塞”。其中福山浦系“江潮上下,惟此港為直截,與白茆、許浦並為要害港”。“范仲淹於福山置閘,依山麓為固,人名曰范公閘”。後世稱頌范仲淹疏浚不忘置閘,乃“實心為民,行而宜之,必至盡善然後己,此先憂後樂之實功”。

范仲淹在給宰相呂夷簡上疏中,曾談到了當時的疏河情況:“昨開五河,泄去積水。今歲和平,秋望七八,積而未去者,猶有二三,未能播殖(植)。復請增理數道以分其流,使不停壅,縱遇大水,其去必速,而未來歲之患矣。”秋八月,“興作未成”,令調范仲淹到明州(今浙江寧波)任職。轉運使緊急上疏,說范仲淹“治水有緒,願留以畢其役”。九月,詔復范仲淹留任蘇州,繼續疏浚東北諸港浦,排泄積潦,促使農業連年豐收。

范仲淹在同一奏疏中,還逐一批駁了一些人對蘇州地區水利問題的種種非議:(一)針對“江水已高,不納此流”,積水不能排泄入江入海的議論,他指出,江海為“百穀王”,是眾多河谷的所匯之所。天下江河都有“善下之”的特性。既然江河下流不息,積水就能夠排泄入江入海。已開浚的河道就是明證。(二)針對“日有潮至,水安得下”的議論,他指出,海潮來時排泄不利是事實。但漲潮時間短,退潮時間長,泄多壅少,江河之水必能歸流入海。(三)針對“沙因潮至,數年復塞”,潮汐會很快淤塞河道的議論,他強調指出,“新導之河必設諸閘”。閘要啟閉以時,“常時局之,御其來潮,沙不能塞”,擋潮拒沙;“旱時亦局之,注水溉田”,蓄水抗旱;“潦歲則啟之,疏積水之患”,排泄洪澇。他要求“每春理其閘外”,清除泥沙,比不設閘“工減數倍”。(四)針對開浚工程會“重勞民力”、“大費軍食”的議論,他指出,東南地區主要種植水稻,大水一至,秋無收成。而治水後,莊稼有收,百姓不致因飢餓而死亡。“民勤而生”,雖勞無怨,政府勿需蠲(音渭,juan)放,賦糧也有保證。他還提出了以工代賑興修水利的辦法:荒歉之年,以工代賑,每日給五升糧,召民修水利。他所疏浚的港浦就是採取的這種辦法。范仲淹最後明確指出,經常疏浚河道、維修工程是刺史、縣令的重要職責,太湖四周的蘇州、常州、湖州和秀州(治今浙江嘉興)是國家的倉庚,凡浙漕官吏及這幾郡的守令,都要選擇負責能幹的人擔任,才能使朝廷不失東南之利。

范仲淹在其以後的十多年裡,宦海浮沉,馳騁疆場,出將入相,但他治理太湖之心卻未曾去懷。他認真研究了江南圩田古制,總結古今治理太湖的經驗,結合自己景佑年間的治水實踐,提出了“修圍、浚河、置閘,三者如鼎足,缺一不可”的治水主張。北宋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官拜參知政事。他的《答手詔條陳十事》,是“慶曆新政”中建議改革弊政的著名奏章。在“厚農桑”中,他條陳了江南、浙西水利:“江南舊有圩田”,規模較大,“每一圩方數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構成圩區水網。“外有閘門”,可控制蓄泄,“旱則開閘,引江水之利;潦則閉閘,拒江水之害”,故能“旱澇不及,為農美利”。並提到他知蘇州時,曾“詢訪高年”,知道五代吳越錢氏時,“有營田軍”“七八千人,專為田事,導河築堤,以減水患”。還有一定的管理養護制度,故水患很少。他尖銳指出,早年“慢於農政,不復修舉”,致使“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音恢,hui)廢”。他建議:“每歲秋,要敕下轉運司,令轄下州軍吏民各言農桑利害,或合開河渠,或築堤堰陂塘之類”,於每年二月間興役,半月罷工,並將其水利功績上報。

范仲淹總結古今治理圩區的經驗,提出的“修圍、浚河、置閘並重”的主張,較之他在景佑年間“疏浚、置閘”的治水實踐又前進了一大步。它體現了治水與治田相結合,解決了蓄水與泄水,擋潮與排澇的矛盾,不失為治理太湖的一種好方法。

范仲淹三者並重的治圩主張,對後世有一定的影響。北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趙霖主持治理太湖,就持此說:“一曰開治港浦,二曰置閘啟閉,三曰築圩裹田,三者缺一不可”。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任仁發治理太湖,更為推崇:“范文正公宋之名臣,盡心於水利,嘗謂修圍、浚河、置閘三者如鼎足,缺一不可”。其後歷代圩區的水利建設,大都採用范仲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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