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菩提分

又稱七覺支、七等覺支、七遍覺支、七菩提分、七菩提分寶、七覺分、七覺意、七覺志、七覺支法、七覺意法,略稱七覺。乃三十七道品中第六品之行法。 (名數)又曰七菩提分,七覺支。俱舍論謂之七等覺支。七科道品中之第六也。覺有覺了覺察之義。此為使定慧均等之法,故名等覺。覺法分七種,故曰支,或曰分。一,擇法覺支,以智慧簡擇法之真偽。二,精進覺支,以勇猛之心離邪行行真法。三,喜覺支,心得善法即生歡喜。四,輕安覺支,止觀及法界次第名為除覺分,斷除身心粗重,使身心輕利安適。五,念覺支,常明記定慧而不忘,使之均等。六,定覺支,使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七,行舍覺支,舍諸妄謬,舍一切法,平心坦懷,更不追憶,是行蘊所攝之舍之心所,故名行舍。此七法,若行者之心浮動時,可用除舍定之三覺支攝之,若心沉沒時可用擇法精進喜之三覺支起之。念覺支常念定慧,不可廢退。是故除念覺外,他六覺隨行人之要而用之。以此七事得證無學果。止觀七曰:‘心浮動時以除覺除身口之粗,以舍覺觀智,以定心入禪,若心沈時以精進擇喜起之,念通緣兩處。’同輔行曰:‘定慧各三,隨用一得益便止,無假遍修,若全無益,方趣後品,念能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梵Saptabodhya&ndotabv;ga。【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內容解釋

覺,意謂菩提智慧;以七種法能助菩提智慧開展,故稱覺支。七者即:(一)念覺支,心中明白,常念於禪定與智慧。(二)擇法覺支,依智慧能選擇真法,捨棄虛偽法。(三)精進覺支,精勵於正法而不懈。(四)喜覺支,得正法而喜悅。 (五)輕安覺支,又作猗覺支,指身心輕快安穩。(六)定覺支,入禪定而心不散亂。 (七)舍覺支,心無偏頗,不執著而保持平衡。

三十七助道品之七覺支:

七覺支

第一、擇法覺支 “擇即揀擇,謂用智慧觀察諸法之時,善能揀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之法,故名擇法覺支。”

第二、精進覺支 “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又名精進覺支。以勇猛心離邪行、行真法,故名精進覺支。

第三、喜覺支 “喜即歡喜,謂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法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又名善覺支。心得善法,即生歡喜。”

第四、除覺支 “除覺支”也可以稱為“輕安覺支”,“除”是“除去煩惱”,煩惱去除之後,就能得到身心輕安。‘謂斷身心粗重煩惱,使身心輕利安通,故名輕安。’

第五、舍覺支 ‘舍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虛偽不實,永不追憶,故名舍覺分。’

第六、定覺支 ‘發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覺分。又名定覺支。使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

第七、念覺支 ‘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故名念覺分。

解說

「七覺分」,也名七菩提分。

(一) 擇法覺支(支就是分):擇是簡擇、抉擇,為觀慧的別名;法是智慧簡擇的正法。這是七覺分中的主體,餘六是助成。

(二) 喜覺支:喜是喜受,因為深嘗法味,遠離憂苦而得悅樂。

(三) 精進覺支,即依擇法而向寂滅的精進。

(四) 念覺支,即正念相續。

(五) 輕安覺支,是因得定而起的身心輕安。

(六) 定覺支,即與慧相應的正定。

(七) 舍覺支,這不是舍受,而是行蘊中的舍心所,住心平等而不取不著。

以擇法為中心的七覺分,能達成正法的覺證。如能現覺正法,知法入法,就能對「治」於「諸法中」所有的「疑悔錯謬」。在迷不覺的眾生,在人生旅程中,不是面臨歧途,躊躇不決──疑;就是走上錯路,盲目前進而死路一條──錯謬。錯誤與疑惑,到頭來是彷徨、空虛、憂悔。正覺的聖者,主要為斷除三結──我見、戒禁取、疑。我見是理的迷謬;戒禁取是行為的錯謬;而疑是對三寶四諦──真理與道德的懷疑。如真正的覺悟了,這一切煩惱都不再存在,因而是真知灼見,心安理得,充滿了正法的喜樂,而沒有憂悔(這名為「於法無畏」)。在一切菩提分中,這是極重要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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