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

《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是宋代王庭珪所寫的作品。

基本信息

【名稱】《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

【年代】南宋

【作者】王庭珪

【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

送胡邦衡之新州貶所①

【其一】囊封初上九重關,是日清都虎豹閒②。百辟動容觀奏牘③,幾人回首愧朝班?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墮南州瘴海間。不待他年公議出,漢廷行招賈生還④。【其二】大廈元非一木支,欲將獨力拄傾危。痴兒不了公家事⑤,男子要為天下奇。當日奸諛皆膽落,平生忠義只心知。端能飽吃新州飯⑥,在處江山足扶持。

作品注釋

①胡邦衡:胡銓,字邦衡,因奏請斬秦檜,遭貶。

②虎豹閒:朝中將領閒置。

③百辟:朝中大臣。

④賈生:賈誼

⑤痴兒:指秦檜。

⑥端能:準能。

作品簡析

這是詩史上大義磅礴,最令人熱血沸騰的送別詩,詩人是冒著生命危險來寫的。

第一首開篇化用韓愈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陽路八千”,點明題意。中間兩聯對仗正氣浩然,直乾雲天。頷聯通過胡銓的奏章震動朝庭來讚頌他凜然正氣,也是對以秦檜為首的朝中奸佞的冷嘲熱諷,這些昏聵的大臣一個個嚇得汗不敢出,沒有幾個對自己尸位素餐感到羞愧。詩句與奏章一樣震撼人心。頸聯轉到讚頌胡銓,說他名高北斗,又為他被貶而鳴不平,暗用韓愈的“好收吾骨瘴江邊”。尾聯以賈誼的典故作結,表達了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的堅強信念,同時也是對胡銓的安慰,緊扣了題意。

第一首著重從胡銓上書這一角度來寫,第二首著重從胡銓本人這一角度來寫。

開篇綜合王通《文中子》“大廈將顛,非一木所支也”,孔子“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杜甫“大廈將傾要梁棟”這些詩文的意思而成首聯,用以讚揚胡銓是欲挽狂瀾的國家棟樑。頷聯可以用岳飛墳前的半幅對聯來概括:“忠奸自古同冰炭”。“痴兒”是對秦檜禍國殃民的冷嘲熱諷,而“奇”“男子”則是對胡銓上書乞斬秦檜的行為高度評價。用來評價詩人寫這兩首詩也是非常恰當的。頸聯出句是對前面詩句的概括,對句則深入胡銓的內心世界,其心中之“忠義”正氣,正如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說的“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最後點化黃庭堅“飽吃惠州飯,細和淵明詩”,暗含胡銓有著和蘇東坡一樣的不幸命運,同時也安慰胡銓,新州的江山有知,天地神明有知,也一定會保佑他平安渡過劫難。

這組詩一出,秦檜大為腦怒,將年已古稀的詩人流放夜郎。

作者簡介

王庭珪(1080~1172)宋代詩人。字民瞻,自號盧溪真逸,吉州安福(今屬江西)人。公元1118年(徽宗政和八年)進士,調衡州茶陵縣丞。後退居鄉里。公元1142年(高宗紹興十二年),胡銓上疏斥秦檜,貶嶺南,庭珪獨以詩送,後以此於十九除名編管辰州。秦檜死,許自便。1163年(孝宗隆興元年),召對,改左承奉郎,除國子監主簿。以年老力辭,主管台州崇道觀。1170年(乾道六年),再召見。次年至闕,除直敷文閣,領祠如故。傳世有《盧溪集》,此外著述頗多,均已佚。事見《省齋文稿》卷二九《王公行狀》、本集卷首《王公墓志銘》。《宋史翼》卷七○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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