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禮》

《童子禮》,明代屠羲時所撰。屠羲時,安徽宣城人,曾任浙江提學副使,余者不詳。從《禮記·少儀》始,記錄兒童舉止言行的規條的書很多。屠羲時在前人提出的規條的基礎上,總結加工,提出了“檢束身心之禮”、“入事父兄、出事師尊痛行之禮”、“書堂肄業之禮”三方面的要求,文字比較淺顯,也比較易行。清代注意世風民俗的學者陳弘謀認為此書“不前諸條更為切近,童子所不可一日無者也”。正因為如此,對後來頗有影響。今天我們審視這些規定,固然有僵化死板的一面,但也有從小就培養文明禮貌的一面。此書中自有可取之處,應進行分析,以區別對待。

原敘

》曰:「蒙以養正,聖功也。」而養正莫先於禮。蓋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於聖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聞禮教,則耳目手足,無所持循;作止語默,無所檢束;及其既長,沿習偷安,循情任氣,如已決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條[樹枝也],不可盤鬱。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國小》,必先灑掃應對之節。程子謂:即此便可達天德,信非誣也。世之父兄,既以姑息為恩;而為之師者,日役役焉,以課程為急,故一切禮教,廢閣不講。童蒙何賴焉?茲本《禮》、《內則》、《少儀》、《弟子職》諸篇,附諸儒訓蒙要語,輯為《童子禮》。

影響

《童子禮》把修身養性的微言大義,化作可操作性較強的生活習慣和自理行為:盥櫛、整服、叉手、肅揖、拜起、跪、立、坐、行、出入、邂逅、朔望、晨昏等二十三目,幾乎涵蓋了日常生活的所有大事小情。可見,塑造有教養的孩子是從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自理能力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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