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續文獻通考》

《清朝續文獻通考》,原名《皇朝續文獻通考》,清代劉錦藻撰,以個人之力完成,十通之一,本書續《清朝文獻通考》,據清代實錄、會典、則例等資料編成,於1912年成書。

記述清朝典章制度的書籍。有三百二十卷本﹑四百卷本兩種﹐清末民初劉錦藻撰。為《皇朝文獻通考》續編本。初編時﹐記事起於乾隆五十一年(1786)﹐迄於光緒三十年(1904)﹐共三百二十卷。民國時又補光緒三十一年至宣統三年(1911)事八十卷。其門類除二十六門仍《皇朝文獻通考》之舊外﹐又增外交﹑郵傳(原稱郵遞)﹑實業﹑憲政四門。共三十門。門下子目亦多有更定﹐如征榷門增厘金﹑洋藥﹔國用門增銀行﹑海運﹑貲選﹔學校門增書院﹑圖書﹑學堂﹔兵門增水師﹑海軍﹑陸軍﹑船政等。光緒三十一年曾刊行三百二十卷本(無實業﹑憲政二門)。民國時﹐商務印書館又印四百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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