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冤錄今譯》

《無冤錄今譯》

《無冤錄今譯》不僅是了解、研究古代法醫成就和元代司法檢驗制度的重要文獻,而且檢驗屍體的經驗與程式,至今仍然值得法醫學工作者參考和借鑑。主要內容包括:杖瘡死、罪囚被勘死、二十四、驚嚇死擷死、壓死、馬踏死附牛角觸、車碾死、被人針灸當下身死、雷震死、虎咬死、酒食醉飽死、外物壓塞口鼻死等。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無冤錄今譯》用遺留的蛛絲馬跡還原事實真相;肉體的鐵證讓斷頭無序的案件,顯露出真相的晨光。古人的智慧穿越千年,依然如暗夜燭火,璀璨耀眼。現代法醫學與古代法醫學跨時空的交流,讓我們看到古人的智慧,也看到今日科技的進步。

內容簡介

《無冤錄今譯》無冤錄今譯

《無冤錄今譯》這本書不僅是了解、研究古代法醫成就和元代司法檢驗制度的重要文獻,而且檢驗屍體的經驗與程式,至今仍然值得法醫學工作者參考和借鑑。主要內容包括:杖瘡死、罪囚被勘死、二十四、驚嚇死擷死、壓死、馬踏死附牛角觸、車碾死、被人針灸當下身死、雷震死、虎咬死、酒食醉飽死、外物壓塞口鼻死等。

目錄

王與自序
前言
上卷
論辨
一、今古驗法不同
二、自縊字義
三、溺死屍首男僕女仰
四、檢驗用營造尺
五、檢驗法物銀釵假偽
六、中毒
七、辨親生血屬
八、食氣嗓之辨
九、張知州辨明惡逆
十、晝夜之分
十一、親老無侍兒徒以上罪名
十二、婦人懷孕死屍
十三、病死罪囚
格例
一、屍帳式
二、屍帳例
三、屍帳仵作被告人畫字
四、屍無親屬許鄰佑地主坊正申官
五、正官檢屍及受理人命詞訟
六、受理人命詞訟及檢屍例
七、自縊免檢
八、開棺臨事區處
九、檢驗骨殖無定例
十、屍傷不明
十一、檢復遲慢
十二、檢屍不委巡檢
十三、作耗賊殺人免檢
十四、強盜殺傷錢主隨即合檢驗
十五、省府立到檢屍式內二項
十六、寒暑變動
十七、初復檢驗關文式
下卷
一、檢復總說
二、驗法
三、婦人
四、小兒屍首胞胎
五、勒死
六、自縊死與勒死通
七、落水投河死附落渠死
八、相毆後落水死
九、棒毆死附拳等
十、刃傷處
十一、刺死
十二、屍首異處
十三、拳手足踢死拳手所傷,《結案式》在諸傷門
十四、辜內病死
十五、自割死剁手指並咬手指死
十六、毒藥死
十七、火燒死
十八、湯潑死
十九、病患死
二十、凍死
二十一、餓死
二十二、杖瘡死
二十三、罪囚被勘死
二十四、驚嚇死
二十五、擷死
二十六、壓死
二十七、馬踏死附牛角觸
二十八、車碾死
二十九、被人針灸當下身死
三十、雷震死
三十一、虎咬死
三十二、酒食醉飽死
三十三、外物壓塞口鼻死
三十四、硬物死
三十五、蛇蟲傷死
三十六、男子作過死
三十七、白僵乾瘁屍
三十八、蟲鼠犬咬傷
三十九、死後仰臥停泊微赤色
四十、壞爛
四十一、無憑檢驗
四十二、墳內及屋下攢殯
四十三、發琢
附錄一
一、明人羊角山叟
二、新注無冤錄序
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四、《沈碧樓叢書》本沈序
五、《敬鄉樓叢書》本後記
六、王與生平事略及《無冤錄》成書年代問題考辨(楊奉琨
參考文獻
附錄二
一、法醫學屍體解剖GA/T147—1996
二、法醫學屍表檢驗GA/T149—1996
三、法醫病理學檢材的提取、固定、包裝及送檢方法GA/T148—1996
四、機械性窒息屍體檢驗GA/T150—1996
五、機械性損傷屍體檢驗GA/T168—1997
六、中毒屍體檢驗規範GA/T167—1997
後記

精彩書摘

檢驗屍體的難處,前人早已闡述得清清楚楚。驗屍中一些奇異的屍體現象被記載於古籍中,為什麼《折獄龜鑑》這樣的經典著作中卻沒有記載呢?而《洗冤錄》中有這般的記載:“有孕婦被殺或因難產胎兒滯留在腹中而身亡者,屍體掩埋在地窖內,由於土質潮濕,以及地窖內溫度高,屍體很容易腐敗,頭面部腫脹,渾身也膨脹增大,屍體的骨骼相連處的關節和骨縫被撐開,孕婦腹內的胎兒可以從裡面脫出來。”我在擔任鹽官案牘的時候,那是至治三年的春天,在崇德州石門鄉有一位名叫沈觀女的孕婦死了。殯葬人員給沈觀女穿戴好衣服後,按當地風俗抬放入棺材內,沈觀女是懷孕後死亡的,大家全都知道,人棺時也看得清清楚楚。人棺後,沈觀女的親屬對死因有質疑,要求開棺驗屍,當棺蓋揭開後,只見腹中的死胎已掉落在褲襠里。雖然此案已經認真仔細地檢驗,沒有發現其他異常的地方,細細思考,與《洗冤錄》中所說的不一樣,捫心自問,也無法解釋。那年夏天,有一位孕婦落水身亡,初次檢驗時見胎兒在孕婦腹中,她的親屬將屍體領回,但沒有及時落土安葬,第二次檢驗時,死胎也從孕婦腹中掉落出來。上面兩個案例,均是孕婦死亡後,沒有放置在地窖內,然而死胎都從母親的腹中掉落出來,這樣的情形在《洗冤錄》中沒有提到,於是我將其記錄,供大家閱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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