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向我們提供了一個了解曹雪芹、認識曹雪芹、記憶曹雪芹的視窗,是獻給所有關心中華文化的世界各國朋友們的一份特殊禮物。卷一和卷三共附錄六篇,目的是向讀者提供可資參考的史料。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曹家從曹雪芹六代祖、五代祖從龍人關之後一直定居在北京

圖書封面圖書封面

,至曹雪芹時已是百年有餘。說曹雪芹是北京人、北京作家,與近百年“祖籍”爭論沒有任何矛盾。

曹雪芹在北京這塊熱土上,傾其一生心血,奉獻了一部罕世之作《紅樓夢》。兩百餘年來,一代又一代的紅學人孜孜不倦地從塵封已久的歷史檔案、從民間世代相傳的口碑中訪尋、挖掘與曹雪芹相關的記載和“傳說”。

編輯推薦  

曹雪芹在北京的日子》編選吳恩裕、端木蕻良、曾保泉、胡文彬等人有關曹雪芹在北京生活、著述的主要經歷的重要文章,蒐集了大量的文史資料,進行了嚴謹有序的論證分析,結合眾多的相關民間傳說,全面展現了曹雪芹在北京數年歲月的全貌,有散記、考析、故事,共十九篇,析為三卷。

卷一"燕市尋蹤",收入專文六篇,作者們以相關清宮檔案史料為根據,實地訪尋曹雪芹在北京的遊蹤、住處,為我們留下了一份珍貴的"尋夢"線路圖。

卷二"著書西郊",選文五篇,作者們以敦敏、敦誠、張宜泉的詩文為線索,結合實地踏勘和民間傳說,對曹雪芹"著書西郊"的遷徙路線與著書環境作了全面的考察。

卷三"曹雪芹的故事",是著名學者、紅學家吳恩裕先生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寫的"曹雪芹小傳",構思巧妙,文筆優美,受到海內外讀者的高度評價。

作者簡介

恩裕(1909-1979),著名學者、紅學家,著有《曹雪芹的故事》、《考稗小記》、《有關曹雪芹十種》、《曹雪芹叢考》、《曹雪芹佚著淺探》等六十多萬字的著作。 

目錄

開卷語【北京作家京味《紅樓》】
卷一 【燕市尋蹤】
一、訪‘十七間半房
二、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
三、燕市芹跡小考
四、訪‘瓶湖’
五、雷聲忽送千峰雨
六、萬想何難幻作真
附錄
卷二 【著書西郊】
一、曹雪芹在北京西郊的居處
二、關於‘黃葉村’
三、紅樓夢醒黃葉村
四、櫻桃溝拾野
五、曹雪芹著書黃葉村
卷三 【曹雪芹的故事】
一、宗黌夜話
二、著書山村
三、呼酒談往
四、小聚香山
五、槐園秋曉
六、傳奇題句
七、一病無醫
八、遺愛人間
附錄
後記
附:作者簡介

精彩書摘

卷一 【燕市尋蹤】
訪“十七間半房” 端木蕻良
最近,收到馬允升先生來信。馬先生是蒜市口——相傳是曹雪芹故居——所謂“十七間半房”的主人。他要我向有關方面呼籲,把這處傳說為曹家的房宅,作為研究曹雪芹家世的“實物”,保存下來。
收到來信時,我正在翻閱《楝亭集》,曹寅有《題徐文長畫》詩一首:
歲歲看花向洛陽,老來拼得為花忙。
不知斷送春多少,始解燕支是艷妝。
曹寅從徐文長畫中得到啟發,覺得青年時代過眼煙雲的生活,真有“無事忙”的意味兒。這首詩感染了我,我現在既病且忙,應該攬事越少越好。但是,既承託付,禁不住須饒舌一番。
1984年春天,中國歷史檔案館張書才同志約我到蒜市口“十七間半房”去考察。承房主人馬允升先生熱情接待講解,使我們知道了一些第一手資料。現在耀群找出她當時現場拍攝的照片,對照馬允升先生隨信寄來的有關房屋的平面圖,當年考察的情形,重又浮現在我眼前:
那次訪問,進大門後就由一條小夾道往裡走,大概走了有數十米遠光景,便看到四扇屏門。上面寫著“端方正直”四個大字。待到院中,看到兩邊廂房檐下各有一塊扇形小匾。一邊寫的是“端寧”,一邊寫的是“小憩”,還刻有“臣某某”的小印,但已辨認不清是何人印記,沒法作進一步判斷。東西廂房前檐內又各有一塊橫形小匾。據馬允升先生近期來信說,正房前檐內木方上有“富貴平安”,東廂房前檐內木方上有“日月增光”,西廂房前檐內木方上有“紫氣東來”等等。這些和以上提到的小匾額是否同時所題也很難說。把它們兜攏在一起,也不易給人一個具體的概念。
從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上看,隋赫德《細查曹房地產及家人情形奏摺》中稱:“曹家屬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產人口酌量撥給。”雍正把曹在京房產人口賜給了隋赫德。此時才從隋赫德口中吐出一些殘羹冷飯,給曹家維持生活(房屋有鮮魚口一所、蒜市口一所)。
隋赫德稱,經過細查(雍正怕曹家隱匿轉移財產)曹家房屋並家人住房有十三處,總計四百八十三間,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
順便說明一下,“家人”在這裡也包括家奴在內,也就是有頭面的“家生子”奴才。如《紅樓夢》中寫的“林之孝家的”那些人物就是。上諭、奏摺中所稱曹“家人吳老漢”,隋赫德“家人滿福”等,都可證明這一點;又如:李煦抄沒入宮時,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璿等男女二百餘名,一同遭受變賣。其中李煦家屬先是十五名,後因死亡三人,上報時只有十二口人,其餘都應入“家人”項內。可見,二百餘名不都是李煦家屬成員,是把家人錢仲璿等及其家口都計算在內的。
因此,曹家財產入官時,有房屋十三處,總計四百八十三間,也應如此看待。曹一家本來人丁不旺,又未析居,不可能分住在十三處。這裡應該是按曹家的房產權來說的。又據馬允升先生來信說,這十七間半房前半部都是門臉用房,臨街還有做招牌的大柱,曾經是座“染坊”。
據《康乾遺俗軼事飾物考》(完顏佐賢編著)認為,清代一般住宅“七品以下多住清水排房、起脊瓦房,正房三間兩耳,三東,三西,三南,左右串堂四合院”。“十七間半”是符合這種格局的。曹家房產已經入官,現在是皇上恩恤賜還養贍(雍正還表示這是憐老恤幼的意思)之所,這種格局按說已經差不離兒了。房屋前面還有“染坊”,這點也值得探討。當然曹家不會自己開染坊,但曹家家人是否會“近水樓台”有開染坊的可能呢?記得我小時候,聽老人稱大染坊為“印染局”,大藥房為“藥局子”。在北京,染坊最初是否也有官營性質,或須請領執照才得開業等情況,我沒有研究過。如果有這種歷史過程,希望有人提出來,也許會從中得到意外的收穫。同時,也希望古建築學家能夠去考察一下,敲定這房屋的年齡,到底它已經歷了多少春秋?那會對此院落的考定有所幫助。
年來病魔纏身,行走不便,對這房屋不能作再度訪察。僅憑記憶所及,拉雜寫出,只是想能和曹雪芹搭上邊兒,有近似值的房屋都能保存下來,將來在“紅樓之旅”中列為一個環節,我想是值得的。
1990年10月於西壩河(原載《北京政協》,1991年1月號)
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張書才
雍正五年十二月(1728年1月),曹雪芹的叔父、江寧織造曹以騷擾驛站、虧空項及轉移財物的罪名,受到革職抄家的懲處,於是“赫赫揚揚,已將百載”的“簪纓舊族”曹家就此敗落了。曹雪芹作為廢官家屬,也便告別了江寧織造府中“錦衣紈絝”、“飫甘饜肥”的生活,於翌年夏季隨同家老少回到了北京歸旗定居,開始了新的“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的生活,並由家庭和自身的興衰際遇中磨鍊成長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古典小說家。
曹雪芹回京後住在何處?這不僅於尋找曹雪芹的京華故居,而且於研究曹雪芹步入青年時代以後的生活環境、交遊經歷以及《紅樓夢》的創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茲將筆者幾年來斷斷續續考察探討曹雪芹蒜市口故居的一些情況和認識,整理成文,公諸同好,以期共同研究討論,並籲請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予以關注和重視,共同為在北京市內建立曹雪芹故居紀念館盡一分心力。
曹雪芹回京後住在蒜市口
1982年10月,筆者在全國《紅樓夢》學術討論會上,介紹了從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清代內務府檔案中新發現的一件刑部移會,具文時間是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這件原始檔案載明:
今於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準總管內務府咨稱:原任江寧織造員外郎曹,系包衣佐領下人,準正白旗滿洲都統咨查到府。查曹因騷擾驛站獲罪,現今枷號。曹之京城家產人口及江省家產人口,俱奉旨賞給隋赫德。後因隋赫德見曹寅之妻孀婦無力,不能度日,將賞伊之家產人口內,於京城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間半、家僕三對,給與曹寅之妻孀婦度命。除此,京城、江省再無著落催追之人。相應咨部。等因前來。
據此,應將內務府所咨曹寅之子曹京城及江省家產人口,俱經奉旨賞給隋赫德緣由,知會辦理趙世顯事務、王大人等可也。
這件檔案以確鑿的史實證明,曹雪芹一家由南京回到北京後,是住在崇文門外蒜市口。
蒜市口,又稱蒜市。錢儀吉《衎石齋記事稿·杭大宗蒜市雜記序》有言:“蒜市在京師海岱門南二里。”海岱門又稱哈德門,即崇文門。乾隆《京城全圖》有蒜市口街,標於崇文門外大街南端盡頭處東側,是一條東西走向的小街道,路北西起崇文門外大街南端東側,東至抽分廠南口,路南西起磁器口北口,東至石板胡同北口,長約二百米。從《京城全圖》觀之,蒜市口街房屋院落的大致布局是,路南為七個並排的大院落,除臨街有一或二排房屋外,院內均空曠,當為車馬客棧或店鋪之屬,路北除東西兩端的二個院落較為空曠外,中間四個院落或二進或三進,房屋布局規整。據此,曹雪芹回京後居住的曹家舊宅,最大可能是蒜市口街路北的某一院落。
有的同志覺得,曹在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奏覆家務家產折”中,只說“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鮮魚口空房一所”,並未談到蒜市口有房,從而懷疑蒜市口當為鮮魚口之誤。其實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第一,兩者雖同在外城南隅,但鮮魚口在正陽門外,蒜市口在崇文門外,兩處的方位恰如一個四邊形的兩個對角,既非比鄰,又非相距咫尺,更非讀音相近,實在沒有致誤的因由;第二,這件邢部移會所稱“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間半”,是根據總管內務府致刑部的咨文照錄的,而據總管內務府官房租庫檔案記載,其對外城之入官房屋,總是冠以“某門外”字樣,即使同一人的入官房屋亦然,如“正白旗尚志舜佐領下”(即曹家所在之佐領——筆者)所記“正陽門外雲居寺胡同蘇克濟房九間,……正陽門外冰窖胡同蘇克濟房二十二間,……正陽門外燕尖胡同蘇克濟房八間,……崇文門外中頭條胡同蘇克濟房二十三間半”等等,可見,既然總管內務府咨稱隋赫德“於京城崇文門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間半、家僕三對,給與曹寅之妻孀婦度命”,方位、地名、間數均十分明確,則其非正陽門外鮮魚口之房屋,當無疑義;第三,曹寅《楝亭詩鈔》卷一中的有關詩句透露,在康熙二十八年前後,曹寅在蒜市口有房一所,並曾移居其中(詳見下文)。總之,蒜市口之房屋斷非曹所奏之鮮魚口那所空房,而是曹寅置下的舊宅,當是曹所奏“京中住房二所”之一。
或謂曹家是正白旗滿洲包衣佐領下人,當時滿漢分居甚嚴,八旗滿洲不準住在外城,因而曹家不可能在蒜市口有住房。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其一,曹家並非正白旗滿洲,而是正白旗旗鼓佐領即包衣漢軍佐領下人,乾隆曾強調旗鼓佐領下人“原系漢人,並非滿洲”,與八旗滿洲、包衣滿洲有別,固不可以“滿洲”或“滿人”視之。其二,況且,即便是滿洲旗人,實際上在外城居住者亦復不少。僅據雍正九年四月《內務府正白旗入官房屋作價冊》的記載,滿洲旗人、內務府旗人的入官房屋,在外城者就有數十處之多。即以崇文門外而論,便有蒜市口東王修德房五間,花兒市王先房二十五間,臥佛寺弘科房七間,中頭條胡同蘇克濟房二十三間半,頭條胡同蘇五十四房七間。這些在外城的房屋,自然有的屬於鋪面房或出租房,但也不乏住房。《養吉齋叢錄》中說得明白,八旗滿洲官兵“乾隆十八年在外城居者已四百餘家”,即是確證。
其實,曹雪芹一家回京後住在蒜市口的曹家舊宅,非但是理所當然,而且是非住不可的。因為:其一,曹寅一支的家產房屋都奉旨賞給了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除其給還的蒜市口這十七間半房屋外,曹家再無房屋可以居住;其二,也是更為重要的,在曹雪芹一家回京之前,隋赫德已向雍正帝奏明,“曹家屬蒙恩諭少留房產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則隋赫德將蒜市口地方的十七間半房給還曹寅之妻,自然會事先請旨允準,即曹雪芹一家回京後住在蒜市口的舊宅乃是“欽命”,是不能不住的。所以,曹雪芹回京後住在蒜市口,自是定論。
蒜市口16號院是雪芹故居嗎?
為了探尋曹雪芹回京後的第一處故居,筆者自1982年底以來,多次到蒜市口左近訪問考察,並在居委會同志的熱情導引下,自西而東依次踏看了蒜市口街路北的各個居民院落。其中16號院,原為馬家私宅,是現住中院北屋的馬允升老先生的太祖於清朝嘉道年間買下的,迄今已有一百七八十年的歷史了。馬先生向筆者介紹了他的家世和這座三進院落的房屋變遷情況,並畫了兩幅平面草圖加以說明。現將馬先生的介紹綜合簡述如下:
我家原籍是河北省冀縣人。太祖馬曜東十幾歲來京在布店學徒,後來經營布疋和估衣買賣。太祖原住在草廠胡同九條,後改住三里河街路北。大約在嘉慶道光年間,買下這個院子,由我曾祖馬仲衡這一支居住。小時候聽祖父馬繼壎講,當時這個院子的前部,臨街是四間面寬的三層勾連搭房,曾經是洗染坊營業,進入後面中院是從東側的夾道走的。臨街房的後面與中院之間是一道東西院牆,院牆中間是四扇木製屏門,上面有“端方正直”四個大字。中院中間是座小假山,東西廂房各三間,北房正房三間,堂屋正中上方是“韞玉懷珠”的橫匾,西耳房一間,東邊是通向後院的過道和廚房。後院東西廂房各三間,北屋正房三間,西耳房一間,東耳房二間;院中是座大葡萄架,東側有口水井;從西廂房北牆開始,西北角的院牆向院裡凹進一段。直到我幼年時,還是這個樣子。
大約我十歲前後,也就是1926年左右,中院的房屋進行了翻建,並將南邊院牆拆掉,添蓋了五間南房,東側夾道也延長直通後院了。1933年,又把前院臨街的勾連搭房,改建成了五間面寬的門臉房。
後院的北屋,自我家搬進後一直沒有翻修改動過,只有幾次修補。堂屋裝有楠木乳白色雕花的八扇槅扇,上半部窗格中木花是黑色的,中間和東西兩邊都有黑檀木刻花落地罩,中間落地罩的上端掛著“富貴榮華”大字橫匾,西間是前檐炕。其他各屋大都是後檐炕,炕前部有木刻槅扇,有的並有碧紗廚。各屋門上端多有大小不一的各色匾額,如“日月增光”、“紫氣東來”、“靜觀”、“端寧”、“小憩”等,檐前抱柱上則有對聯,可惜記不清楚了。”
從上述馬先生的介紹中,這個院落在嘉道年間的房屋間數,已與曹家回京後所居之十七間半房全然不合,並且馬先生也不知道這座院落在馬家之前的房主是誰,而馬家祖上傳下來的房契、簿冊、古書字畫又在1966年“大破四舊”期間燒毀了,已無法找到直接的文字記載或實物證據,來斷定這座院落就是曹雪芹的故居。但馬先生介紹中提到了兩點,即這座院落的形狀和有“端方正直”四個大字的四扇屏門,卻為我們做進一步的考察提供了線索。
(一)據馬先生介紹和實地勘查,這個院落有一個特點,即後院西北角的院牆有一段向院裡凹進,這恰與乾隆《京城全圖》上蒜市口街路北東數第三個院落的形狀、大小規模相一致,使我們可以根據《京城全圖》的所繪房屋間數和布局,結合有關材料,作出三點分析:
其一,依照乾隆《京城全圖》所繪,這個院落臨街房共是六間(包括大門),前院西半南房三間,中院北屋正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後院空曠(院內有井,或是個小花園),全院總計房屋十八間。除這個院落外,蒜市口街路北和路南的其他院落,再沒有十七八間房屋者。即是說,在乾隆十年前後,蒜市口街唯有這個院的房屋間數,與曹家所居十七間半房相近,而如果這十八間房屋中有一間實為半間者,則恰與曹家回京後所居者相同。因此,設若乾隆《京城全圖》所繪與雍正六年時的實際情況相一致,則這個院落當是曹家舊宅。
其二,曹寅《楝亭詩鈔》卷一最後一題《南軒種竹》,有七絕三首,詩云:
西堂南辟市為鄰,擬種檀欒障午塵
論尺勝求寒水玉,攜錢常避早朝人。
古寺涼風挽鹿車,貴唯買竹賤稱書。
遄歸不用憂長夏,手檢閒枝掛葛裾。
盡有青光護藥闌,卻因石磴想風湍。
水文簾外立晴晝,裊裊亭亭三十竿。
此詩當作於康熙二十九年春,其時曹寅在內務府供職,所寫自是京中事。詩中既雲“西堂南辟市為鄰”,又雲“古寺涼風挽鹿車”,所寫地理環境顯與內城貢院附近的曹家老宅迥別,而與蒜市口的這個院落相吻合。首先,從乾隆《京城全圖》看,這座院落的前院西南角是南房三間,其北是中院的西廂房,其南臨街房外即是蒜市,若此三間南房稱南軒,中院西廂房稱西堂,則恰是“西堂南辟市為鄰”;其次,蒜市口街西邊崇文門外大街西側,當時自北而南而西依次有白衣庵、關帝廟、泰山行宮、大慈庵,蒜市口街東邊廣渠門內一帶,更有崇恩寺、臥雲庵、增福寺隆安寺、安化寺等古剎琳宮,也確是“古寺涼風挽鹿車”的境界。可見,這個院落無論是房屋布局還是周圍環境,均與曹寅詩中所寫恰相符合。
其三,《紅樓夢》第三十八回,寫黛玉“吃了一點螃蟹,覺得心口微微的疼,須得熱熱的喝口燒酒”——寶玉忙道:“有燒酒。”便令將那合歡花浸的酒燙一壺來。
在這句話下,己卯、庚辰本都有雙行夾批云:
傷哉!作者猶記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這條脂批雖無署名和系年,但從所在位置和語氣看,當是脂硯初評或再評時寫下來的。如果是甲戌年(乾隆十九年)再評時寫下的,則上推二十年是雍正十二年甲寅。如果是初評時寫下的,上推後的時間要早一些,但無論如何不會早於雍正六年戊申。顯然,脂批所指出的矮舫,應是曹家回京後住宅中的一個舫(室)名。按:,音坳,頭凹也;舫,船也,或謂兩船相併,一般指小船。顧名思義,這屋子的形狀像只小船,不高,中凹,兩頭翹,所以名之曰“矮舫”,頗具江南韻味。
脂批“矮舫”即在蒜市口老宅內
那么,這“矮舫”有跡可尋嗎?有的。曹寅《楝亭詩鈔》卷一倒數第三題為《小軒闢除已移居其中有懷子猷二首》,詩云:
舊營第棟憶江皋,幾席虛明似小舠。
白堊常年無改作,清宵一侶足游遨。
塵沙實積菴摩內,兒豎全矜畫墁勞。
稍待月寒垂北戶,地爐煨酒快乘尻。
苦憐幽境閉門成,一日鹹窗倍眼明。
臘雪竟宜添薄竹,藜床猶是面寒城。
鹿皮淨結雙趺穩,煙宇飛數翼徑。
頻念江鄉點梅萼,思君脫帽趁逢迎。
此詩作於康熙二十八年臘月,其時曹寅也在內務府供職,所寫當然也是京中事。詩中對這個曹寅曾經“移居其中”的“小軒”的形狀和方位作了明確交代,從而使我們知道了矮舫的所在。因為:其一,“幾席虛明似小舠”句,點明了這個小軒的形狀像一隻刀形小船。即是說,曹寅詩中這“似小舠”的小軒,與脂批所說曹宅中的矮舫,都像小船,形狀一樣,兩者應是同一個所在。其二,“稍待月寒垂北戶”句,證明了這個小軒是在南面,是南房。即是說,這個“似小舠”的小軒,與上文所引曹寅《南軒種竹》詩中的南軒,都是南房,方位相同,兩者應是同一個所在。明乎此,則脂批所說之“矮舫”,即是曹寅詩中所寫“似小舠”的“小軒”,亦即“南軒”。
曹寅《南軒種竹》中描寫蒜市口老宅環境的文字
上文考明,曹寅《南軒種竹》詩中所寫南軒的方位和地理環境,與乾隆《京城全圖》上蒜市口街路北東數第三個院落,即今蒜市口16號院的房屋布局和地理環境恰相符合。這樣,既然“矮舫”即是曹寅詩中之“南軒”,而曹雪芹、脂硯齋在“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最遲是在雍正十二年,那么,矮舫當然也只能是在曹家回京後的第一處居址——蒜市口的曹家舊宅里,從而也便進一步證實了今蒜市口16號院當是曹雪芹的故居。
(二)據馬先生介紹,他的太祖買下這座院落時,前院和中院之間是一道院牆,院牆中間是“端方正直”四扇屏門,直到1926年前後才拆掉,四扇屏門也移做他用,至今仍然保留著。那么,這“端方正直”四扇屏門,會否是曹家舊物呢?並進而證明16號院是曹家舊宅呢?
《紅樓夢》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對於賈政,雪芹原文說他“自幼酷愛讀書,祖父最疼”,高續本則改為“自幼酷愛讀書,為人端方正直,祖父鍾愛”。這補加的“端方正直”四字,恰與四扇屏門上的相同,兩者之間有否聯繫?筆者考慮當是有的。從一般意義上講,高鶚、曹雪芹都是內務府包衣漢人,雖生不同時,但高鶚對曹家的情況會有所聞見,並且為了補續《紅樓夢》,對曹家有所調查訪問也在常情之中。更重要的是,曹、高兩家還有更深的關係。1978年方久忠同志告訴筆者,她聽母親說過,曹雪芹、高鶚都是方家的外甥。筆者曾請問詳情,可惜老人已難提供更多的情況,只說是年輕時經常聽久忠的祖父提起《紅樓夢》,說曹雪芹和高鶚都是我們方家的外甥,這是上輩傳下來的,當時方家的人都知道。由於久忠同志對上世的情況所知無幾,又別無方家老人可資訪問,未能深入調查。不過筆者相信久忠同志所講當是實情,因為這一傳說只是在方家家庭成員內部世代相傳,過去從未向外聲揚過,久忠同志也只是告訴了筆者一人;並且,經查乾隆年間的檔案,內務府三旗也確有方姓包衣漢人,存在方、曹、高三姓聯姻的可能性。由於這層關係,高鶚於曹家的家世家風、興衰遭際等應該是有較深了解的,並能以在八九歲時就聽說《紅樓夢》,且知無全璧,無定本⑩,所以高鶚補續《紅樓夢》也便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定的淵源了。這樣,高鶚在修補訂正前八十回的過程中,把鐫於四扇屏門之上、象徵曹氏家訓家風的“端方正直”四字,補入書中作為榮國府嫡派代表人物賈政的評語,也就既是信手拈來而又符合情理了。所以,高續本中補入“端方正直”四字,應該是有所本的,而其與今蒜市口16號院中“端方正直”四扇屏門這一巧合,當亦揭示了這座院落與曹家舊宅的關係。
如果上述考析大致不誤,可資佐證,則這座院落即現在的蒜市口16號院,應該就是曹雪芹故居,或者說至少要比其他幾個院落具有更大的可能性。
曹雪芹居住蒜市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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