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條例》

《彩票管理條例》

《彩票管理條例》已經2009年4月22日國務院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條例內容

《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4號

《彩票管理條例》已經2009年4月22日國務院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總理  溫家寶

二○○九年五月四日

彩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彩票管理,規範彩票市場發展,維護彩票市場秩序,保護彩票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特許發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願購買,並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

彩票不返還本金、不計付利息。

第三條 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第四條 彩票的發行、銷售和開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彩票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全國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彩票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

第二章 彩票發行和銷售管理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依法設立的福利彩票發行機構、體育彩票發行機構(以下簡稱彩票發行機構),分別負責全國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發行和組織銷售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依法設立的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體育彩票銷售機構(以下簡稱彩票銷售機構),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第七條 彩票發行機構申請開設、停止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具體品種(以下簡稱彩票品種)或者申請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式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彩票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規劃彩票市場和彩票品種結構、嚴格控制彩票風險的原則,對彩票發行機構的申請進行審查。

第八條 彩票發行機構申請開設彩票品種,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彩票品種的規則;

(三)發行方式、發行範圍;

(四)市場分析報告及技術可行性分析報告;

(五)開獎、兌獎操作規程;

(六)風險控制方案。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通過專家評審、聽證會等方式對開設彩票品種聽取社會意見,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

第九條 彩票發行機構申請變更彩票品種的規則、發行方式、發行範圍等審批事項的,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與變更事項有關的材料。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條 彩票發行機構申請停止彩票品種的,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與停止彩票品種有關的材料。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經批准開設、停止彩票品種或者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彩票發行機構應當在開設、變更、停止的10個自然日前,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二條 因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緊急情況下,國務院財政部門可以採取必要措施,決定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或者停止彩票品種。

第十三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依照政府採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採購符合標準的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

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標準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

第十四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和可疑資金報告制度,保障彩票發行、銷售的安全。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負責彩票銷售系統的數據管理、開獎兌獎管理以及彩票資金的歸集管理,不得委託他人管理。

第十五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可以委託單位、個人代理銷售彩票。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與接受委託的彩票代銷者簽訂彩票代銷契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代銷契約示範文本分別由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彩票代銷者不得委託他人代銷彩票。

第十六條 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為彩票代銷者配置彩票投注專用設備。彩票投注專用設備屬於彩票銷售機構所有,彩票代銷者不得轉借、出租、出售。

第十七條 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在彩票發行機構的指導下,統籌規劃彩票銷售場所的布局。彩票銷售場所應當按照彩票發行機構的統一要求,設定彩票銷售標識,張貼警示標語。

第十八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

(二)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三)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

(四)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

第十九條 需要銷毀彩票的,由彩票發行機構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後,在國務院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第二十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及時將彩票發行、銷售情況向社會全面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三章 彩票開獎和兌獎管理

第二十一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種的規則和開獎操作規程開獎。

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彩票開獎活動的監督,確保彩票開獎的公開、公正。

第二十二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確保彩票銷售數據的完整、準確和安全。當期彩票銷售數據封存後至開獎活動結束前,不得查閱、變更或者刪除銷售數據。

第二十三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加強對開獎設備的管理,確保開獎設備正常運行,並配置備用開獎設備。

第二十四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在每期彩票銷售結束後,及時向社會公布當期彩票的銷售情況和開獎結果。

第二十五條 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彩票品種的規則規定需要出示身份證件的,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逾期不兌獎的視為棄獎。

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彩票兌獎。

第二十六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應當按照彩票品種的規則和兌獎操作規程兌獎。

彩票中獎獎金應當以人民幣現金或者現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兌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兌獎。

第二十七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以及其他因職務或者業務便利知悉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的人員,應當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彩票資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 彩票資金包括彩票獎金、彩票發行費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資金構成比例由國務院決定。

彩票品種中彩票資金的具體構成比例,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按照國務院的決定確定。

隨著彩票發行規模的擴大和彩票品種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發行費比例。

第二十九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彩票資金賬戶,用於核算彩票資金。

第三十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彩票發行、銷售和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掌握彩票銷售和資金流動情況。

第三十一條 彩票獎金用於支付彩票中獎者。彩票單注獎金的最高限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彩票市場發展情況決定。

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二條 彩票發行費專項用於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銷者的銷售費用支出。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支出應當符合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彩票公益金專項用於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不用於平衡財政一般預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三十四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及時上繳彩票公益金和彩票發行費中的業務費,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財政部門應當及時核撥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的業務費。

第三十五條 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體育行政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第三十六條 彩票發行費、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單位,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並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十九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開設、停止彩票品種或者未經批准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

(二)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種的規則、發行方式、發行範圍、開獎兌獎操作規程發行、銷售彩票或者開獎兌獎的;

(三)將彩票銷售系統的數據管理、開獎兌獎管理或者彩票資金的歸集管理委託他人管理的;

(四)違反規定查閱、變更、刪除彩票銷售數據的;

(五)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的;

(六)未經批准銷毀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資金的。

第四十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採購不符合標準的彩票設備或者技術服務的;

(二)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的;

(三)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四)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的;

(六)未將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規定上繳彩票公益金、彩票發行費中的業務費的。

第四十一條 彩票代銷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委託他人代銷彩票或者轉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專用設備的;

(二)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的;

(三)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四)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的;

(五)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的。

彩票代銷者有前款行為受到處罰的,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有權解除彩票代銷契約。

第四十二條 偽造、變造彩票或使用偽造、變造的彩票兌獎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單位違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規定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在規定期限內不改正的,沒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資產,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資格。

第四十四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彩票管理職責的財政部門、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彩票監督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亮點

《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

《彩票管理條例》的出台,不但能夠進一步促進體育彩票事業健康發展,而且能夠更好地維護廣大彩票購買者的合法權益。

首先,明確彩票定義,強化公益性質。

《彩票管理條例》明確定義了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特許發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願購買,並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彩票不返還本金、不計付利息。彩票的明確定義,是彩票行業實現法治化不可或缺的因素。

其中,《彩票管理條例》強調了彩票的社會公益性質,體育彩票統一發行15年來,始終牢牢把握國家公益彩票的基本定位和發展方向,已經在服務和諧社會構建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體育彩票上繳中央財政的公益金,全部用於補充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資金,公益金使用範圍已包括社會保障基金、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維護、紅十字會人道主義救助事業、殘疾人事業、地方農村醫療救助基金、城鎮醫療救助基金、四川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北京奧運會等多項社會事業。通過宣傳健康的體育彩票文化,打造體育彩票的公益品牌形象,為人們提供了參與社會公益的渠道,有助於引導和培養人們熱心社會公益的習慣,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同時,《彩票管理條例》規定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這條新規定,體現了彩票的公益性質,也對以往棄獎獎金納入調節基金的處置方式進行了調整,使彩票的公益性得到加強。

並且,彩票發行費、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國務院特許發行,明確法律義務。

《彩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彩票由國務院特許發行。

條例規定:國務院特許發行體育彩票等兩種國家公益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體育行政部門依法設立的體育彩票發行機構,負責全國的體育彩票發行和組織銷售工作。規定了彩票品種的審批程式:彩票發行機構申請開設、停止體育彩票的具體品種或者申請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應當依照條例規定的程式報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另外,對於涉嫌危害彩票市場的行為、發行機構的過失、彩票銷售機構的違法行為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使得市場主體之一的發行機構有了明確的法律準則。

第三,確保開獎的公開、公正、公平性。

《彩票管理條例》為確保開獎的公開公正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種的規則和開獎操作規程開獎。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彩票開獎活動的監督,確保彩票開獎的公開、公正。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確保彩票銷售數據的完整、準確和安全;當期彩票銷售數據封存後至開獎活動結束前,不得查閱、變更或者刪除銷售數據。這是保障彩票公正和公平的進一步舉措,確保彩民的利益不被人為破壞。

第四,保障彩民的合法權益和合理收益。

《彩票管理條例》把保護中獎者隱私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以及其他因職務或者業務便利知悉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的人員,應當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在中獎者身份予以保密這項上,彩票管理條例採用的是國際準則,充分保障中獎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至於中獎者本人選不選擇保密則另當別論。為了確保彩民的合理收益,條理規定: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彩票品種的規則規定需要出示身份證件的,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逾期不兌獎的視為棄獎。兌獎期限從原來的28天延長至60天,是在保障彩民利益方面邁進的一大步,這樣,以往七星彩500萬棄獎案出現的機率將大大降低。與此同時,《彩票管理條例》還規定了:彩票單注獎金的最高限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彩票市場發展情況決定。這樣,等於是取消了對彩票單注獎金封頂的限制,彩民的權益將得到更大限度的保障。

第五,對彩票遊戲的運作流程給予了有力規範。

《彩票管理條例》中規定:體育彩票發行機構申請開設彩票品種,應當經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申請書;(二)彩票品種的規則;(三)發行方式、發行範圍;(四)市場分析報告及技術可行性分析報告;(五)開獎、兌獎操作規程;(六)風險控制方案。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通過專家評審、聽證會等方式對開設彩票品種聽取社會意見,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並且還規定:彩票發行機構申請變更彩票品種的規則、發行方式、發行範圍等審評事項的,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對於彩票發行機構申請停止彩票品種的,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而對於經批准開設、停止彩票品種或者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彩票發行機構應當在開設、變更、停止的10個自然日前,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告。

清晰的工作流程和時間約束使今後的彩票事業進入規範化運轉時期,彩票這一產業將向著法制化、規範化、專業化的目標邁進,彩票法也將日臻完善,有理由相信,彩票行業這個無煙工業必將成為社會經濟的主流產業,在不久的將來會創造出更加輝煌的明天。

實施意義

《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

2009年5月4日,溫家寶總理簽署第554號國務院令,公布《彩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頒布施行,實現了我國彩票立法的歷史性跨越,標誌著我國彩票事業發展步入了有法可依、規範管理的新階段。這是中國彩票事業發展上的一件大事,是加強彩票管理、規範彩票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彩票參與者合法權益、提升國家彩票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對新時期我國彩票事業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財政部門要深刻認識國家發行彩票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建立健全彩票監管體制機制,促進彩票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貫徹落實《條例》,必須深刻認識國家發行彩票的重要意義

中國發行彩票始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至今已有22年的歷史。1987年,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民政部發行福利彩票(當時稱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1994年,國務院批准原國家體委(現國家體育總局)發行體育彩票。1987年至2008年,全國累計發行彩票5748億元。其中,發行福利彩票3364億元,發行體育彩票2384億元。我國彩票事業22年的發展歷程,從一個側面見證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進程,實踐了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重大戰略思想。《條例》是我國1987年發行彩票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範彩票管理的專門性行政法規,既是我國彩票事業22年發展經驗和成功做法制度化的重要成果,也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彩票事業發展的法律保障。貫徹落實《條例》,必須深刻認識國家發行彩票的重要意義。

(一)國家發行彩票是籌措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資金的重要來源。彩票發行收入扣除支付中獎者的獎金和發行成本後,剩餘部分為彩票公益金,專項用於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是廣大彩票購買者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自願無償捐贈。與稅收、收費、捐贈等相比,發行彩票是政府可以控制、成本相對較低的籌資方式,彩票強大的社會集資功能被譽為“微笑納稅”或“無痛稅收”。1987年至2008年,我國通過發行彩票累計籌集彩票公益金1898億元。隨著彩票發行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彩票公益金的逐步增加,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領域已從最初的民政福利和體育事業,逐步擴大到了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教育助學、北京奧運會、城鄉醫療救助、紅十字、殘疾人、文化、扶貧、法律援助等社會公益事業,以及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和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不僅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社會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初步形成了彩票事業與社會公益事業協調發展、良性互動的機制。22年的實踐充分證明,國家發行彩票是籌集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來源,是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資金支撐。

(二)國家發行彩票是保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積極力量。首先,國家發行彩票對保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購買彩票是人們的一種消費行為,隨著我國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兩大發行銷售體系的基本建立,彩票市場不斷發展,國家發行彩票不僅對增加消費需求起著直接貢獻作用,而且相應帶動了信息技術、金融、新聞出版、印刷、製造、廣告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同時,由於發行彩票具有技術更新快、能源資源消耗少、基本沒有環境污染的特點,也有利於促進技術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其次,國家發行彩票對有效緩解我國就業壓力發揮了一定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國彩票銷售終端機數量已超過21萬台,每台終端機平均可解決2人就業,加上即開型彩票的銷售網點,以及全國各級彩票機構工作人員,全國有超過50萬人直接從事彩票發行銷售工作。其中,有一部分銷售網點的工作崗位向低收入群體、殘疾人員提供。再次,彩票公益金用於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實現了社會收入再分配,起到了“穩壓器”和“減震閥”的作用,為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另外,國家發行彩票也是增加稅收的一種有效途徑, 2008年,全國各級彩票機構代扣代繳中獎者個人所得稅30多億元。22年的實踐充分證明,國家發行彩票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保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積極力量。

(三)國家發行彩票是豐富人民民眾文化娛樂生活的有效渠道。彩票活動源於遊戲,遊戲的本質是一種出於人的心理需要而產生的娛樂活動。作為遊戲的延伸,彩票把博弈、競爭、娛樂、趣味等影響人們心理需求的各種因素結合在一起,增加了遊戲的特殊魅力,滿足了參與者各種個性的心理需要。彩票遊戲進入門檻低,參與容易,具有廣泛的民眾基礎和社會基礎,且遊戲結果完全由遊戲隨機性決定,不由任何人為力量控制,正是這種人人參與的公平性和人人有份的遊戲機制,成為人們參與彩票活動的主要動因。多年來,各級彩票機構通過不斷豐富彩票遊戲品種,改善彩票銷售場所購買環境和服務,打造公益品牌形象和健康的彩票文化,不僅為人們提供了多元化的文化娛樂活動渠道,而且為人們提供了奉獻愛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平台。既有利於改善人們文化娛樂休閒的質量,也有利於引導和培養人們熱心公益事業的習慣。22年的實踐充分證明,國家發行彩票對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娛樂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培養了人們奉獻愛心、投身公益的心理和習慣,是豐富人民民眾文化娛樂生活的有效渠道。

(四)國家發行彩票是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彩票屬於低風險的文化娛樂活動,購買彩票可以使人們在若有若無之間懷著中獎的期待,消解心理上的落差感和緊張感,將不利於社會穩定的個性心理引向有序、合法的渠道,使其轉化為公共資源,有著維持社會整體心理穩定 的積極意義。另一方面,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非法賭博是長期存在的一種普遍現象,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雖然世界各國和地區都積極採取措施嚴厲打擊非法賭博活動,但打擊過後往往容易死灰復燃。我國發行彩票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彩票品種的不斷豐富和發行方式的不斷更新,已逐步將一些非法賭博活動參與者引導至國家合法彩票中來。22年的實踐充分證明,國家發行彩票對遏制非法賭博活動的蔓延和泛濫發揮了積極作用,有效促進了社會文明進步,是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手段。

二、貫徹落實《條例》,必須切實增強財政部門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自2000年財政部門全面接管彩票工作以來,在財政部門與民政、體育部門及其彩票機構的共同努力下,我國彩票市場平穩較快發展,銷售規模不斷邁上新台階,彩票的社會認同度得到提高,彩票公益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成效明顯。一是加強了彩票管理制度建設。在彩票發行與銷售、彩票資金和彩票機構財務,以及市場安全和風險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初步確立了彩票市場運行秩序,統一了彩票資金及彩票機構財務管理核算辦法,形成了抵禦和規避市場風險的機制。二是促進了彩票市場發展。通過完善彩票管理政策,支持彩票機構遊戲創新和技術進步,彩票銷售成本總體上從占彩票銷售收入的20%下降至15%以下,2000-2008年全國銷售彩票5247.59億元,占1987年發行彩票以來的91%,是財政部門接管前的10.5倍,已建立起覆蓋全國的電腦彩票銷售系統,形成了全國聯網、區域聯合、地區特色,以及樂透型、數字型、競猜型、即開型共同發展的市場格局。三是支持了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為形成彩票市場發展與彩票公益金籌集良性互動機制,經國務院批准,先後兩次調整了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將彩票公益金納入了基金預算管理,彩票公益金使用領域拓展到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教育助學、北京奧運會、城鄉醫療救助、紅十字、殘疾人、文化、扶貧、法律援助等社會公益事業,以及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和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四是維護了彩票市場正常秩序。強化彩票市場監管,嚴格審批彩票遊戲規則和彩票機構財務,對全國彩票機構發行銷售和財務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穩妥處理“西安寶馬案”等惡性案件和安全管理事件,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專項行動打擊非法彩票活動,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台非法發行銷售彩票的司法解釋,維護彩票市場正常秩序。

財政部門接管彩票監管工作九年多來,雖然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隨著彩票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與《條例》提出的要求相比較,財政部門的彩票監管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彩票市場監管的意識還不夠強。在彩票監管工作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分配輕管理”、“重資金輕市場”的現象,對彩票市場發展形勢的分析研究不夠,適應和把握彩票市場發展規律的認識有待提高。二是彩票市場監管的能力還不夠強。監管人員配備不夠,監管方式比較粗放,導致彩票監管工作大都為事後監管,還未有效做到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監管;監管工作缺乏相關專業人員,專業化程度較低,監管手段相對匱乏,使得監管存在一些技術性困難。三是彩票市場監管的部門協作還不夠順暢。部門協作機制尚未建立健全,財政部門的服務意識以及與民政、體育等部門的協調溝通還有待增強,均衡協調兩家彩票機構的業務工作需要加強。

《條例》對彩票管理體製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財政部門作為彩票監管部門的職責,這是各級財政部門的光榮使命和歷史重任。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好彩票監管職責,確保彩票事業健康發展。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按照《條例》規定,進一步改進彩票監管工作。一是高度重視彩票監管工作。要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的高度,從提升彩票公信力、維護政府信譽、關心和解決民生問題的角度,充分認識財政部門在我國彩票事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彩票監管工作列入各級財政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抓實。在彩票監管工作中,不僅要加強彩票資金財務管理,更要繼續強化彩票市場監管,進一步完善彩票監管機制,形成市場監管、資金管理、財務管理三位一體的彩票監管體系。要在客觀總結我國彩票事業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加強彩票市場分析研究,及時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和彩票市場發展規律的政策措施,確保彩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二是進一步提高彩票監管能力和水平。要從彩票監管職責是財政工作重要組成部分的角度出發,及時充實財政部門的彩票監管人員,省級財政部門至少要配備1位彩票監管專職人員,彩票銷售規模較大、監管任務較重的省份應結合本地實際適當增加監管人員,切實增強監管力量。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平台,完善財政部門的監管手段,切實解決財政部門監管技術性障礙。要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通過適當渠道充分利用各種專業特別是計算機技術和財會等力量,不斷提升財政部門的彩票監管專業技術能力。三是切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要研究建立彩票管理工作會商機制和彩票市場形勢分析會議制度,財政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動加強與民政、體育部門和彩票機構的溝通協商,加強彩票管理工作協調與合作,確保彩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有效,齊心協力共同促進彩票事業健康發展。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寓服務於監管之中,密切跟蹤分析彩票市場發展形勢,及時研究制定並完善促進彩票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解決彩票機構在彩票發行銷售中面臨的新問題和具體困難,推動我國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均衡協調發展。要聯合民政、體育部門和彩票機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研究建立打擊非法彩票工作長效機制,按照疏堵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為彩票市場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貫徹落實《條例》,必須建立健全彩票監管體制機制

建立健全彩票監管體制機制是確保彩票事業穩定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礎。財政部門在監管實踐中,結合我國國情、借鑑國際經驗,形成了一些成功做法,初步建立起了彩票監管體制機制框架。《條例》將財政部門彩票監管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進行了規範化和法制化規定,並對新時期財政部門的彩票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切實貫徹落實《條例》,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加強彩票管理制度建設、強化彩票市場監管、規範彩票資金財務管理等方面入手,著力建立健全彩票監管體制機制,促進彩票事業穩定健康發展。

(一)加強彩票管理制度建設。一是會同民政、體育等有關部門,儘快研究制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細化和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確保《條例》順利貫徹實施。二是根據《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彩票發行與銷售管理、彩票機構財務會計管理以及彩票公益金管理等制度進行修訂完善,確保新舊制度的及時平穩過渡。三是認真清理現行彩票管理制度和政策,對與《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不符的,要儘快予以廢止,確保新的彩票管理制度統一實施、落實到位。通過加強彩票管理制度建設,逐步形成以《條例》為核心、《實施細則》為紐帶、相關管理辦法為基礎的彩票管理法規制度體系,為促進彩票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強化彩票市場監管。一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儘快研究制定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的標準,完善採購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的標準、程式和機制,規範彩票機構的採購活動和行為,保障彩票發行銷售活動的高效安全和平穩進行。二是完善彩票遊戲申報審核制度,建立“專家評審、專業檢測、聽證會和行政決策”相結合的彩票遊戲審查機制,合理規劃彩票市場和彩票品種結構,切實防範彩票市場風險,確保彩票市場的安全運營和均衡協調發展。三是加快研究建立彩票發行、銷售和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掌握彩票發行銷售情況和資金流動情況,提高應對彩票市場變化的能力。四是加大彩票市場監管力度,完善彩票發行銷售的定期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機制,嚴肅查處違反《條例》的行為,保護彩票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彩票市場正常秩序。通過強化彩票市場監管,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以及日常監管和技術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彩票管理、規範彩票市場發展奠定基礎。

(三)規範彩票資金財務管理。一是完善彩票公益金預算編制工作,研究建立彩票公益金項目支出預算事前評審機制和績效考評機制,加強彩票公益金項目預算執行和監督,逐步形成有機銜接、科學規範、完整的彩票公益金預算管理和監督體系,提高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為促進社會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二是加強彩票公益金公告工作,完善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的公告制度,督促項目使用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告彩票公益金項目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提高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管理透明度,增強國家發行彩票的公信力。三是完善彩票機構業務費收入收繳管理制度,研究編制既符合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又體現彩票發行銷售市場性、專業性特點的彩票機構業務費收支預算,細化彩票機構業務支出範圍和標準,規範彩票機構財務活動,努力節約開支,降低發行成本。通過規範彩票資金財務管理,逐步建立公平公正、規範透明的彩票資金財務管理體系,為增強彩票安全性和籌集能力、積極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當前,中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彩票事業的發展既有良好的機遇,也有嚴峻的挑戰,把握好機遇與應對好挑戰,關鍵環節之一是財政部門彩票監管工作要抓好、抓實。各級財政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認真貫徹、全面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履行彩票監管職責,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監管,確保彩票市場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為促進新時期中國彩票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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