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鄘風·柏舟》

《國風·鄘風·柏舟》這首詩反映了《詩經》時代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一方面,人們在政令許可的範圍內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干預生活。所以詩中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制約。而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詩中也就表現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作品信息

【名稱】《國風·鄘風·柏舟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詩歌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柏舟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兩髦⑴,實維我儀⑵。之死矢靡它⑶。母也天只⑷!不諒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⑸。之死矢靡慝⑹。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注釋譯文

【注釋】

⑴髧(dàn旦):頭髮下垂狀。兩髦(máo毛):男子未行冠禮前,頭髮齊眉,分向兩邊狀。
⑵儀:配偶。
⑶之:到。矢:誓。靡它:無他心。
⑷只:語助詞。諒:體諒⑸特:配偶。
⑹慝(tè特):邪惡,惡念,引申為變心。

【譯文】

飄來一條柏木船,飄呀飄在河中間。蓄分頭的那少年,實在討得我心歡。誓死不把心來變。我的娘呀我的天,就不相信我有眼!
飄來一條柏木船,飄呀飄在大河旁。蓄分頭的那少年,實在是我好對象。誓死不把手來放。我的娘呀我的天,就不相信我有眼!

作品鑑賞

舊說多將這首詩與《邶風》中同名之作混為一談,認為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為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節,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作此詩(《毛詩序》);或認為是共伯被弒,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詩(三家詩)。古人稱喪夫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為“柏舟之節”,皆原於舊說。而這些舊說多膠柱鼓瑟,實不可取。
其實詩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個待嫁的姑娘,她選中的對象是一個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著兩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選擇未能得到母親的同意,所以她滿腔怨恨,發誓要和母親對抗到底。
這首詩反映了《詩經》時代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一方面,人們在政令許可的範圍內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干預生活。所以詩中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制約。而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詩中也就表現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這首詩還接觸到一個更為普遍的社會問題:無論古今中外,在擇偶的問題上,母親和女兒的意見往往不能一致。母親相中的,女兒不屑一顧;女兒中意的,母親堅決不準帶回家來。這種事不但古代有,今天還有;不但中國有,外國也有。例如白俄羅斯民歌《媽媽要我出嫁》中,媽媽給女兒挑了好多人家,女兒的表態都是“媽媽我不嫁給他!”印度尼西亞民歌《哎喲媽媽》中,女兒為自己辯解說:“哎喲媽媽,你不要對我生氣,年輕人就是這樣相愛。”
媽媽也曾年輕過,為什麼一旦成了媽媽,就不理解年輕人的心思了呢?這是因為女兒是跟著感覺走,而媽媽多了些歲數,就多了些世故。這是因為媽媽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熱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覺。老是看家底呀,看文憑呀,看幾大件呀,女兒都煩透了。殊不知“甜蜜的愛情從哪裡來?是從那眼睛裡到心懷”——與家底無關、與文憑無關、與幾大件也無關。
母女的意見不統一,愛情就發生了危機。女兒要么放棄己見,要么作堅決的抗爭。看來詩中女主人公是持後一種態度的:至死誓靡它!堅決到這種程度,母親也就難辦了。但要為娘的改變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維護愛情,一面從內心發出沉重的嘆息:娘呀天啊,為什麼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這一聲嘆息,使得詩的內容變得沉甸甸的。
和《國風》、《小雅》中的多數篇章一樣,這也是一首歌詞。在形式上屬於典型的兩章疊詠: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經說完,但只唱一遍不夠味;所以第二章變易韻腳上的字,將同樣的意思再唱一遍。實際上也就一支曲子,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嘆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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