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基本叢書》

《國學基本叢書》

《古文禮》五十七篇,《記》百三十一篇,《周禮》六篇。 ”則《記》百三十一篇為古文之《記》,配合《禮古經》的。 《逸曲禮》即《禮古經》,亦稱《逸禮》,為古文家之學。

國學基本叢書 內容提要 :

本書是“國學基本叢書”中的《禮記》分冊,《禮記》為孔子弟子及後學者所記,內容講述哲理及禮儀法度及孔子首創的禮學思想,本書除收入了《禮記》的全文外,還附有詳盡的注釋及通俗易懂的白話譯文,全書內容豐富,注釋細緻全面,較好地反映了原著的思想內涵,能更好地認識和理解這部古代國學經典,能夠很好地弘揚傳統文化、充分發揮經典古藉的作用。

前言

先秦古籍稱“記”或“傳”的,均為一種特定的文體,是附屬於“經” 的輔助資料。它的內容或闡發經文的意義,或補充經文之未備。《禮記》和與它性質相同的《大戴禮記》都是附屬於(禮經》——即今之《儀禮》的輔助資料。有的“記”直接附在經文之後。今《儀禮)十七篇,其中十三篇經文後附有“記”。這些“記”是最早的、與經文配合最密切的“記”。《禮記》四十九篇,《大戴禮記》八十五篇,是獨立成篇,而且是彙輯成書的“ 記”。
《禮記》既是(儀禮)的輔助資料,所以它的內容極大部分與《儀禮)相配合。根據各篇具體內容,(禮記》四十九篇可以分為下列三類:
一、與《儀禮》緊密配合的。如:《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 、《聘義》、《祭義》、《祭法》、《祭統》、《喪服小記)、《大傳》、《喪大記》、《奔喪》、《問喪》、《服問》、《間傳》、《三年問》、《喪服四制》等。這些篇目,從篇題上就顯示出是與《儀禮》所述的冠、昏、鄉(飲酒)、射、喪、祭、朝、聘八種禮儀相配合的。也有篇題雖不顯示,而就其內容可知其屬於哪一種禮的,如:《檀弓上下》、《曾子問》、《雜記上下》等,均以闡述喪禮、喪服為主。
二、篇中綜述各種禮制,或補充《儀禮》未涉及的內容。如: 《曲禮上下》《文王世子》《禮運》 、《禮器》、《郊特牲》、《內則》、《玉藻》、《深衣》、《投壺》等。
三、與《儀禮》配合不甚緊密的。如《月令》、《樂記》、《中庸》、《大學》等。
這一類是極少數。 這是《禮記》內容的大致情況。《大戴禮記》原八十五篇.佚四十六篇,現存三十九篇。從現存的篇目內容分析,它與《儀禮》配合的情況,大大不及《禮記》緊密。也可能已佚的四十六篇情況不是這樣,但現在很難詳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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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四十九篇不是一時一人之作。其中可考者,較多是孔子再傳弟子所作,約在戰國前期。如: 《中庸》:鄭玄《三禮目錄》 :“孔子之孫子思飯作之以昭明聖祖之德。”《三禮目錄》見孔穎達(禮記正義》引。下同。) 《曾子問》 :曾子弟子所記。 《表記》、《坊記》、(緇衣》:《隋書·音樂志)引沈約(奏答》: “《中庸》、《表記》、《坊記》、《緇衣》皆取《子思子》。”則為子思所作。《經典釋文·敘錄》:“《緇衣)是公孫尼子所制。”與沈約所說不同。《漢書·藝文志》儒家有《公孫尼子》一書。原注云:“七十子之弟子。” 《樂記》:鄭玄《三禮目錄》:“劉向所校得(樂記》二十三篇,著於《別錄》。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余有十二篇,其名猶在。”《隋書· 音樂志》引沈約《奏答》 :“《樂記》取《公孫尼子》。”以上諸篇均為孔子再傳弟子之作。亦有作於再傳弟子之後者。如: 《檀弓上下》 :鄭玄《三禮目錄》:“此檀弓在六國之時。知者,以仲梁子是六國時人,此篇載仲梁子,故知也。”又《詩·都風·定之方中》孔穎達《正義》引鄭玄《鄭志):“張逸問:‘……仲梁子何時人?’答日:‘ ……仲梁子,先師說(原脫“說”字)魯人,當六國時,在毛公前。”’按:毛公指為(詩》作《傳》的毛亨。舊說毛亨為苟卿弟子。如仲梁子略早於毛享,則亦戰國後期人。 《檀弓》引仲梁子語,是《檀弓》之作者,應在其後。(檀弓》或為戰國晚期之作。 《禮記》中亦雜有秦漢時之作。如: 《月令》:鄭玄《三禮目錄》:“本《呂氏春秋》十二月紀之首章也。以禮家好事抄合之。……其中官名、時、事,多不合周法。” 《王制》:《史記·封禪書》“(文帝)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作《王制》” 。孔穎達(禮記正義》:“王制之作,蓋在秦漢之際。知者,案下文云:‘ 有正聽之’,鄭云:‘漢有正平,承秦所置。’又有‘古者以周尺’之言, ‘今以周尺’之語,則知是周亡之後也。秦昭王亡周。故鄭答臨碩云:‘孟子當赧王之際。《王制》之作,又在其後。”’ 關於今之《禮記》及(大戴禮記》彙輯成書之時代和彙輯者的問題,從來有爭論。《漢書·儒林傳》沒有提及兩書彙輯的事,《漢書·藝文志》也未著錄。《藝文志》著錄禮十三家,其首三家書: “《禮古經》五十六卷。”按此為出於淹中及孔壁的古文《禮經》,亦稱《逸禮》。這五十六篇中有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的今文《禮經》(《儀禮》)相同。 “《經》七十篇。”原註:“後氏、戴氏。”按“七十”當為“十七” 之誤。此十七篇為漢初高堂生所傳之今文《禮經》。後傳及後倉與弟子戴德、戴聖,立於學官。 “《記》百三十一篇。”原註:“七十子後學所記也。”按《經典釋文 ·敘錄》:“鄭(玄)《六藝論》云:“後得孔氏壁中,河間獻王 《古文禮》五十七篇,《記》百三十一篇,《周禮》六篇。”則《記》百三十一篇為古文之《記》,配合《禮古經》的。 《漢書·藝文志》只提到《古文記》,沒有提到《禮記》、《大戴禮記》。據現在能看到的記載,鄭玄是較早提到:戴德輯《大戴禮記》,戴聖輯《禮記》。孔穎達《禮記正義》在《禮記》大題下引鄭玄《六藝論》:“今《禮》行於世者,戴德、戴聖之學也。”又云:“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戴聖傳《記》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 其後《經典釋文》及《隋書·經籍志》並言戴德刪《古文記》成《大戴禮記》,戴聖刪《大戴禮記》成《禮記》。 《經典釋文·敘錄》:“陳邵(原註:位元組良,下邳人,晉司空長史)《周禮論序》云:‘戴德刪古禮二百四篇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戴聖刪《大戴禮》為四十九篇,是為《小戴禮)。” (隋書·經籍志》:“漢初河間獻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亦無傳之者。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序之。而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氏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經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刪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而戴聖又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禮》。” 後之學者對上述諸說,有辨其非者,如清戴震云:“《隋志》言:戴聖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謂之《小戴記》,殆因所亡篇數傅合為是言歟?其存者,《哀公問》、《投壺》,《小戴記》亦列此二篇,則不在刪之數矣。他如《曾子大孝》篇見於《祭義》,《諸侯釁廟》篇見於《雜記》,《朝事》篇自‘聘禮’至‘諸侯務焉’,見於《聘義》,《本命》篇自‘有恩有義’ 至‘聖人因殺以制節’,見於《喪服四制》。凡大小戴兩見者,文字多異。《隋志》以前,未有謂小戴刪大戴之書者,則《隋志》不足據也。”(見《清經解》卷五六五,《東原集》) 戴震論據確實,可破戴聖刪戴德之書之說。但仍有學者,信兩戴共同刪 (古文記》而成書者。如近人王國維云:“獻王所得《禮記》,蓋即《別錄》之《古文記》,是大小戴本出古文。《史記》以《五帝德》、《帝系》、《孔子弟子籍》為古文,亦其一證也。但其本不出孔氏,而出於河間。後經大小戴二氏而為今文家之學。後世遂鮮有知其本為古文者矣。”(見(觀堂集林·漢時古文本諸經傳考》。按(史記》於《五帝本紀》、(三代世家》、《仲尼弟子列傳》分別提到《五帝德》、(帝系》、《孔子弟子籍》三文為古文。今《大戴禮記》有(五帝德》、《帝系》。王氏想以此證明戴德曾刪(古 文記》。) 王氏說,“大小戴本出古文”,意即大小戴各刪《古文記》成大小戴《記》。此亦大有可疑者。 一、河間獻王獻古文書,即入秘府,諸儒莫得而見。劉歆校書,成於哀帝、平帝之時。戴德、戴聖生卒年不詳,但知曾參力口宣帝末年(前49年)石渠之會,這時二戴已早為博士。前後相距數十年,二戴不可能刪《古文記》。清毛奇齡已辨其非:“戴為武、宣時人,豈能刪哀、平間向、歆所校之書乎?……況《前漢(書)·儒林(傳)》不載刪《禮》之文,東漢《儒林(傳)》又無其事。則哀、平無幾,陡直莽變,安能刪之。”(見《清經解》卷一六四,《經問》) 二、西漢諸經立於學官的都是今文家之學。劉歆曾建議把《左傳》、《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等古文經立於學官,遭到今文學家強烈反對。劉歆《移太常博士書》亦指責今文學家“保殘守闕”。古今兩家壁壘森嚴,相峙攻詰。二戴為西漢禮學今文大師,立於學官,豈能刪取《古文記》作為今文家之學。又今《禮記》及《大戴禮記》中有引古文《逸禮》篇目及古文《周禮》之文,可知今之二《記》決非二戴所輯。 《禮記》中有《奔喪》,鄭玄《三禮目錄》:“實《逸曲禮》之正篇也。漢興後得古文,而禮家又貪其說,因合於《禮記》耳。”按 《逸曲禮》即《禮古經》,亦稱《逸禮》,為古文家之學。 《禮記》中有《投壺》,鄭玄《三禮目錄》:“亦實《曲禮》之正篇。 ”按此《曲禮》亦指《禮古經》。 《禮記.燕義》引古文《周禮·夏官·諸子》之文。《祭義》引 《周禮·地官·黨正》文。 《大戴禮記》引《禮古經》之《投壺》 、《諸侯釁廟》。 《大戴禮·朝事》篇中引《周禮·秋官’大行人》文。 根據以上所述,證明:一、大小戴不可能刪《古文記》 ;二、今之《禮記》、《大戴禮記》決非大小戴所輯。則王國維以為二戴本《古文記》而成為今文之學,其說亦不足為據。 今之《禮記》、《大戴禮記》既不得輯於西漢,則必輯於東漢無疑。但可能也有一個發展過程。 戴德、戴聖在西漢既立為學官,則除今文《儀禮》十七篇外,亦應有相應之《記》以教授生員。據今考知西漢時已有單篇的《記》。如: 西漢宣帝時召諸儒集議於石渠閣。禮家通漢、戴聖參加。 當時記錄禮經《議奏》三十九篇,今佚。唐時尚存,杜佑《通典》多處引《石渠議》,《議》中有引及《禮記》文。如:《通典》卷七十三,引《禮記·曲禮上》文;卷八十一,引《禮記·王制》文;卷八十五,引《禮記 ·雜記下》文。 《史記·六國年表》:“《禮》日: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其域內名山大川。”與《禮記·曲禮下》文相似。 《春秋繁露·王道》亦有類似之文。《漢書·韋玄成傳》引《禮記·祭義》及《禮記·喪服小記》之文。 《漢書·賈山傳》載賈山著《至言》,有引《禮記·祭義》之文。 這些都是劉氏校書前已行世的《禮記》篇目。這些《記》當然是今文,亦即二戴用以教授生員的資料。當時共有多少篇,現已不可考知。大致數量不多,尚未彙輯成書。還有一種可能,這些《記》中有與《古文記》相同的篇目。因為《禮古經》五十六篇,其中有十七篇與今文《儀禮》相同。則《古文記》一百三十一篇中,亦應有一部分與西漢時今文家的“記”相同。正因為這些原因,所以劉氏校書,沒有列入著錄。 西漢末王莽當政,於平帝時立《逸禮》及其他古文經於學官。則《古文記》一百三十一篇亦必同時傳授學員,並傳抄行世。二十年後,光武中興,古文經學官又廢,仍立今文經為學官。朝廷創建禮制,必須博古通今,今文 禮家不能再保殘守闕。古今文的界限較寬,家法不嚴。如章帝建元中,大會群儒於白虎觀,考論諸經異同。參加者均為今文學大師。而班固所撰《白虎通義》其中引古文經、疑。但可能也有一個發展過程。 戴德、戴聖在西漢既立為學官,則除今文《儀禮》十七篇外,亦應有相應之《記》以教授生員。據今考知西漢時已有單篇的《記》。如: 西漢宣帝時召諸儒集議於石渠閣。禮家通漢、戴聖參加。 當時記錄禮經《議奏》三十九篇,今佚。唐時尚存,杜佑《通典》 多處引《石渠議》,(議》中有引及《禮記》文。如:《通典》卷七十三,引《禮記·曲禮上》文;卷八十一,引《禮記·王制》文;卷八十五,引(禮記·雜記下》文。 《史記·六國年表》:“《禮》日: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其域內名山大川。”與《禮記·曲禮下》文相似。《春秋繁露·王道》亦有類似之文。 《漢書·韋玄成傳》引《禮記·祭義》及《禮記·喪服小記》之文。 《漢書·賈山傳》載賈山著《至言》,有引《禮記·祭義》之文。 這些都是劉氏校書前已行世的《禮記》篇目。這些《記》當然是今文,亦即二戴用以教授生員的資料。當時共有多少篇,現已不可考知。大致數量不多,尚未彙輯成書。還有一種可能,這些《記》中有與《古文記>相同的篇目。因為《禮古經》五十六篇,其中有十七篇與今文《儀禮》相同。則《古文記》一百三十一篇中,亦應有一部分與西漢時今文家的“記”相同。正因為這些原因,所以劉氏校書,沒有列入著錄。 西漢末王莽當政,於平帝時立《逸禮》及其他古文經於學官。則《古文記》一百三十一篇亦必同時傳授學員,並傳抄行世。二十年後,光武中興,古文經學官又廢,仍立今文經為學官。朝廷創建禮制,必須博古通今,今文禮家不能再保殘守闕。古今文的界限較寬,家法不嚴。如章帝建元中,大會群儒於白虎觀,考論諸經異同。參加者均為今文學大師。而班固所撰《白虎通義》其中引古文經、傳記的甚多。章帝建初八年下詔令諸儒選高才教授古文經傳(見《後漢書·章帝紀》)。因此糅合古今,已成當時風尚。傳大小戴《禮》者,在大小戴原有的單篇《記》的基礎上,廣泛搜輯。有輯自(逸禮》者,如上述之《奔喪》《投壺》《諸侯釁廟》等;有輯自其他古文書者,如《大戴禮記》之《五帝德》、《帝系》等;有輯自秦漢之作者,如《月令》、《=王制》;其中也必有輯自《古文記》者。王國維所說的:二戴本(古文記》,而成為今文之學,在西漢是不可能的,而在東漢卻成為事實。當時傳大小戴禮的兩家,他們所輯有同有異,因各仍以大小戴之名,名其所輯的《記》。據《後漢書·曹褒傳》云:“傳《禮記》四十九篇,教授諸生千餘人。”又《經典釋文·敘錄》云:“後漢馬融、盧植考諸家同異,附戴聖篇章,去其繁重及所敘略,而行於世,即今《禮記》是也。鄭玄亦依盧馬之本而注焉。” 據《曹褒傳》 ,在後漢和帝(89—105年)時,已有《禮記》。其後馬融、盧植又有增刪,乃成今所存鄭玄注《禮記》四十九篇之本。至於(大戴禮記》,其成書亦應在東漢鄭玄之前。 鄭玄融貫古今,為《儀禮》、《周禮》、《禮記》作注,三書合稱“三禮”,著《三禮目錄》。唐代《禮記》列入“九經”,孔穎達作《禮記正義》,學者傳習較廣。宋代學者以《禮記》中《大學》、《中庸》兩篇,編入 “四書”,而“五經”中禮書列《禮記》而不列《儀禮》、《周禮》,宋儒之推崇《禮記》,於此可見。明、清亦以《禮記》為士人必讀之書。清人注釋者甚多,其中以孫希旦《禮記集解》較為通行。 《大戴禮記》鄭玄未作注,流傳不廣。至北周有盧辯為之作注,亦極簡略,很少有人傳抄研習,唐宋以來佚失泰半。至清代學者始為作校勘注釋。其遭遇不能與《禮記》相比。 《儀禮》、《周禮》、《禮記》、《大戴禮記》四部禮書,記載了大量 的有關先秦的典章、禮制、文物以及儒家的政治、學術思想。今天學習這些典籍,應該在掃除文字障礙的基礎上,破除舊的經學觀念,把“經”、“記 ”與其他古籍,都看作記載上古文化的寶貴史料。用歷史發展的觀點,互相參證,從而探索我國上古文化的史實。 湖南嶽麓書社來函約撰《周禮》、《禮記》兩書譯註。事關整理、普及古籍,弘揚祖國文化,因勉力從命。奈以年邁、篇幅較巨,不敢獨任。因商請同好錢興奇、徐克謙、葉晨暉、張采民、魯同群五位同志,共同負責《禮記》譯註。在譯註中儘量吸取前賢研究成果,力求詮釋確切,深入淺出,俾有助於學習。初稿完竣,余通校一遍,並相與商榷,修改定稿。限於水平,錯誤在所難免,敬祈專家及讀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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