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青春》

《啊,青春》

《啊,青春》是目前在青少年讀者中最具號召力的青年女作家雪小禪的長篇新作,由作家文學出版社在2009年9月1日出版。小說描寫一對十七歲的少年馮小唐與周七的初戀經歷,伴隨著另外一些少年的暗戀、師生戀。馮小唐是一個會吹長笛的美少年,對少女們充滿著魅力,而周七卻是個具有叛逆性格、率性和男孩味的少女,兩人相遇、相戀、糾纏到分手。少年的完美、純粹、惆悵都融於筆端。文字空靈、略帶感傷,具有濃郁的青春氣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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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第1版(2009年9月1日)
平裝:227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32
ISBN:9787506350617
條形碼:9787506350617
商品尺寸:21.4x14.8x2cm
商品重量:281g
ASIN:B002QXMSRM

內容簡介

《啊,青春》主要內容:這是目前在青少年讀者中最具號召力的青年女作家雪小禪的長篇新作。小說描寫一對十七歲的少年馮小唐與周七的初戀經歷,伴隨著另外一些少年的暗戀、師生戀。馮小唐是一個會吹長笛的美少年,對少女們充滿著魅力,而周七卻是個具有叛逆性格、率性和男孩味的少女,兩人相遇、相戀、糾纏到分手。少年的完美、純粹、惆悵都融於筆端。文字空靈、略帶感傷,具有濃郁的青春氣息。

編輯推薦

《啊,青春》:中國青春小說領軍人物,2008年網路十佳作家之一雪小禪,繼《無愛不歡》之後再次傾情愛情小說《啊,青春》,一段悽美纏綿的年少往事,再回首,青春仍是多年之後最不能忘記的痛……
你以為你一直在愛著他嗎?不,你愛著的,是你自己的少年時光。
我們眼神交纏在一起,風吹過了千山的雲淡風情,我們身體緊緊地貼在一起,努力地貼,卻那么遠了。

作者簡介

雪小禪
星座:處女座
血型:偏執的A型
喜歡的植物:鐵線蕨,喜歡它乾淨的植物味道和飄逸的姿勢。
喜歡的動物:白狐。因為屬於傳說。
喜歡的花:煙花。因為寂寞,所以,綻放時十分頹燦。
喜歡的顏色:無色。色既是空,空既是色。
前世:伶人。所以,鍾情戲曲,把它當成最貼心的情人。

文摘

美少年馮小唐
我永遠記得那個春風薄醉的春天的黃昏,我遇到了馮小唐。
更確切點說,我遇到了愛隋。
雖然那時我對愛情幾乎一無所知,但後來我非常確定地認為,我的確遇到了一種叫做愛情的物質,它們如那些楊花一樣,撲撲拉拉地飛到我的臉上,我感覺到癢,感覺到一種莫名其妙的東西從心裡膨脹起來。
我更堅信了一點,以前一切的混沌都可以在剎那之間變得清晰透明起來,而我,再也不是那個男不男女不女的女孩子了,不再給一幫崇拜我的打打殺殺的男孩兒和女孩子們當孩子王,從此,金盆洗手,立地成佛。
那個黃昏之後,我忽然變得沉默寡言,並且,出現了一種女孩子特有的美,持續的羞澀和不安。
在看到馮小唐的第一眼,我就發現我愛上了他。我也相信,這世上有一種愛情就叫一見鍾情,而有的人,天生好色,而有的人,就是那絕世佳人;雖然馮小唐是男的,可我仍然把“絕世”這個詞給他。
我也相信了希臘神話中有美少年如納西瑟斯一樣的俊美,讓所有女人全發了傻,一點沒錯,當我看到我們這個供銷宿合樓大院又搬來了一家,而這家的兒子叫馮小唐時,我就相信了神話中的美少年。
而此前,我看過的男生基本作廢,他們流著鼻涕,一臉似是而非的青澀相,完全是不負責任的那種長相和態度,在我見到馮小唐的第一眼起,所有對十六七歲男生的概念全部被顛覆。
再過多少年,我也忘不了見到馮小唐的第一眼,他手持一支銀色的長笛,在三月的法國梧桐下吹長笛,而我一頭臭汗,剛和尹瑟瑟跑了三千米回來,為了減肥,這個胖姑娘每天下午六點跑三千米,已經堅持了半個月之久,當我一走進我們這座俄羅斯式老建築的供銷大樓的宿舍院門時,我看到了法國梧桐樹下正吹長笛的他。他雪白雪白的襯衫,頭髮黑的如漆,白衣和黑髮在微風中飄逸著,那支銀色的長笛,太陽的餘暉里,跳閃著星光,纖長的手指和薄薄的嘴唇,在起與伏,張與弛間,流淌著那曲過多少歲月也不能忘懷的泰坦尼克主題曲《我心依舊》。
我當時就傻眼了。我相信了神話中的美少年。
我穿了一身藍不拉幾的運動衣,是我爸穿剩下的,又肥又大,晃晃蕩盪——我那時的審美趨向就已經基本決定……所以後來看到《男人裝》這本雜誌我幾乎一見鍾情,那許多女子穿著十分酷的男人裝,包著她們十分性感的身體,讓人充滿了想像,她們的眼神凜洌而冷酷,好像性感女神一樣。
十七歲的我就那樣——我留著幾乎接近於板寸的頭,以一種不男不女的樣子闖入了馮小唐的世界,後來馮小唐告訴我,他那時絕對以為我是男的,他還想和我套近乎,然後讓我帶著他去踢足球。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見到馮小唐的當天就夢到了他,在夢裡,我和這個長相俊美的男子情意纏綿,我感覺到臉熱心跳,感覺到有什麼熱熱的東西從我體內不斷地流出來,疼,並且刺激。
天亮之後,我發現我的“親戚大姨媽”來了,非常洶湧,我的小被子幾乎全染紅了,血染的風采了。我媽為此不停地罵了有不下五十句,這個供銷大樓的售貨員總是嘴皮子特別地順溜,我背地裡叫她李美鳳,這名字要多俗就有多俗,雖然我爸的名字也好不到哪裡去,但總之,能好0.1。
都是馮小唐鬧的。
我那天就決定了,要和馮小唐在一起,無論多難,要和他在一起,一輩子,永遠在一起。
是誰讓我做了這個固執的決定?不過一面之緣!但我認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就像胖女尹瑟瑟喜歡體育老師馬拉多納,雖然體育老師一點也不好看,特別像馬拉多納,天知道馬拉多納有多不好看,重要的是才一米六八,我看體育老師頂多一米六七,這還往多了說。
但我決定了,不管馮小唐喜歡不喜歡我,我一定要喜歡他。
就這么定了。
我下定決心要和他死活在一起。
而且要永遠。
這個永遠是多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能是多久就是多久,一輩子才好。
十七歲的一輩子,往往就是想和這個人黏著,一分鐘也不離開,生生世世,那時我真是這么想的,雖然有點幼稚,雖然才見了他一面。
後來我看《聖經》,那上面說,有的時候,人和人的緣分,一面就足夠了,因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看到這句話,我淚流滿面。
初戀
我不得不說說初戀。
初戀這件事情基本上是這樣的,它為以後的戀愛做了最疼痛的鋪墊,沒有它,肯定沒有後來更盪氣迴腸的戀愛,它就像那張包糖的糖紙,看著好看,看著動人,但吃的最後肯定不是它,而是裡面包著的糖。
但如果想吃到糖,一定要剝開這層花花綠綠的糖紙。
初戀的時候,形式肯定大於內容。
所有的人,在一開始的想像一定是和初戀的人刻骨銘心的戀愛,然後黏黏糊糊地到老,其實那是最美好的想像,就像我和馮小唐,我們曾經是彼此的初戀,現在,我們幾乎沒有任何關係,但誰能忘記誰?他肯定做惡夢做美夢都有我。
如果一輩子只這一個戀人,那相當完美,但也相當沮喪,想想吧,一輩子只和一個人死活在一起,煩也煩死了,多美的戀愛也會乏味也會成為垃圾,像我和馮小唐這么優秀的人,絕對不會一輩子只經歷一次愛情,那簡直是天方夜譚,但我們都很幸福地承認,初戀時能找到對方這么智商高的人,真是比中了大獎還難。
所以我們誰也沒有抱怨過誰,並且偶爾會打打長途問問彼此情況,我問他又睡了多少女人,雖然知道他報給我的數有水分,但我也相信,我知道他不是太隨便的人,這是個什麼時候都會嚮往美妙愛情的男子,就像他十八歲站在梧桐樹下吹銀笛,那么悠揚,那么曼妙,人和曲子一樣壞不到哪裡去。
他偶爾也問我又禍害了多少男人,我也吹牛似的說,記不得了,多了去了。
怎么說呢,我可以憂傷又肯定地說,除了馮小唐,我還沒有對誰真的動過這樣的心,其實我明白,我可能再也愛不上別人,激情還是有的,但是不是愛情,我不敢保證。愛,是要用心的,有一位大師說,真正的愛情只有一次,我忘記是哪位高智商的大師說的了,我想,他一定讓一個姑娘坑得夠戧,所以說了這樣的名言,或者再說具體點,他只和這個姑娘做愛時像個男人,在其他姑娘那裡,基本上只能談藝術。
在初戀結束時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所謂永遠,就是你們用心相愛的那一陣。那一陣以為的永遠就是永遠,你可千萬別指望一輩子,都得煩了膩了,都得恨不得跳了井抹了脖子。
初戀,在它應該結束的時候就應該立刻結束,像刀客出手,兵甲不血,片不留刃。
校草尹瑟瑟
每個學校都要有校花,校花一般只有一個,我們學校無疑是阿綠
但校草有一堆,比如我,比如尹瑟瑟。在這一點上,基本上也不用懷疑,我們就是校草,就是那堆草中的一根,長相一般,氣質一般,如果不是我打架罵人有名,如果不是尹瑟瑟過於胖乎乎與我這種人為伍,我們就是一般的校草,但現在,我和尹瑟瑟大家基本上都認識,一是我們擅於打架,二是我們倆整天膩在一起,不分你我,形同一人。
發小啊,沒辦法。我總和別人這樣說。
我和尹瑟瑟的確是髮小,這一點不毋庸置疑,我媽和她媽是供銷系統的職工,她們倆從年輕就是閨蜜,而且在沒談戀愛時就給兒女們私訂終身了。
幸虧我是一女的,如果我爸不小心發射了一個y,那么,我的下場就是一定要娶尹瑟瑟,這於我而言是人生一大悲劇,一點商量都沒有的悲劇。胖胖的尹瑟瑟無論從長相到氣質都離我想像的姑娘相差太遠,雖然我的長相也是中人之姿,但毫無疑問,胖尹瑟瑟的長相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但這並不妨礙我和她成為莫逆之交,原因是我們在娘肚子裡就認識了,並且被指腹為“婚”。
當確定兩家生的都是姑娘時,李美鳳和劉玉梅都很惆悵。劉玉梅是尹瑟瑟的媽,名字也在全中國有幾十萬個,雖然後來出了一個名揚天下的美鳳,但我媽說,我和那個婊子可不一樣,她堅定地認為自己具備溫良恭讓的全部美德——除了沒給我爸造出一個兒子來。.為此,李美鳳和劉玉梅的男人在生下我們倆賠錢貨之後常常一起去喝酒,他們都一水兒的重男輕女,認為“丫頭片子”除了騙他們吃喝再也沒有別的用處,所以,從小我和尹瑟瑟就綁在一起,無聊的時候就罵罵他們這兩個男人,他們除了喝酒幾乎一無是處,我爸周勝利,也曾經是一個學土木建築的大學生,後來在小城裡的建築公司蓋個小樓什麼的,那些小樓豪無例外克隆了歐洲的一些小樓,那是他在大學裡課本里的,後來他把它們原封不動地移置在了小城裡。
周勝利同志說這叫引用這叫借鑑。
引用也是創作,借鑑也是創新,他跟著的另一句話就是這樣子的。
在2008年他終於成為一個最著名的房地產商,並且把他的業務擴大到京城,我們家的房子有三百平米,另外在三亞、西湖邊都有房子,在我十七歲到二十七歲的十年之間,我們家正好搬了十次家,他換了三次太太,後兩任太太再也沒給他生出個一男半女,他總說是她們笨,其實是他不行了,這是後來我媽李美鳳告訴我的。李美鳳說,活該,就應該讓他斷子絕孫,誰讓他成為陳世美?誰讓他看到美女就挪不動腿?誰讓他拋棄了我們娘兒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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