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旅行》

《去,你的旅行》

《去,你的旅行》是阿Sam寫的一本有關“路上”的書。清寂的文字,沉靜的圖片,從上海到北京,從日本到德國……這條路不斷蔓延。路上寫的字總有一種別樣的味道,或充斥著想念,或浸潤著孤獨。他以為逃離一座城市,就可以治癒一段傷情;他以為去她的城市,就能再次感受她的溫存。他以為固執地走著,就能走向幸福。但後來,所有的一切都被過濾,原來,“在路上”只是為了在路上。

基本信息

序言

旅行的意義

當生活都成問題,旅行就更是件奢侈品。

封面封面

第一次坐飛機,是1995年,二十二歲,參加學校的師生團,坐中國民航到北京,住北京大學,掛名是學生,其實是旅客。

第一次出門,除了“過分必需”的物品,我堅持帶著王菲剛出版的CD《Di-Dar》去北京——我大概以為在北京聽王菲,會聽出另一種味道來!

除了王菲,我也帶了向朋友借來的傻瓜相機,一本MUJI記事簿,打算每天回到房間,記錄下當天的行程。

我果然不是亦舒小說男主角,在京期間,每天玩得瘋狂。雖然每每走過一處地方,看見一個人,可能有一點點的感覺想要記下來,可是那念頭一閃即過,隨即又蹦蹦跳地走開了。像我以後的生命一樣,太趕,總來不及記下一丁點東西。

最後,那本MUJI記事簿最終只有在飛機上寫的那一段:“12月24日,第一次坐飛機,實在令人興奮,但不敢鄉巴佬似的給同學們知道,只好冷靜地坐在位置上。不過,我知道這會是個愉快的經歷。”

那次旅行,終於我只是把在北京四處遊覽的相片與大小名勝的入場門券存檔,當做是第一次旅行的紀錄。

自此,旅行變成我最大的嗜好,一有空,有點錢,我便不顧一切衝出香港。開始時,我也曾立志以後去旅行也要寫下遊記,結果都是無法成事。

可能是旅行的機會仍然太難得,有錢沒假期,有假期沒錢。這事就像愛情一樣——你不愛的愛你,你愛的不愛你——不得不玩至最後一滴精力用盡誓不罷休。

終於每次旅行留下來的,總是一張又一張的照片與菲林底片。對!沒看錯,是菲林。現在有數位相機與iPhone,拍照當然為所欲為。但那時,一筒菲林只得三十六張,每拍一張相片也得經過精心計畫,還要小心不要讓菲林走光,故對照片也格外地珍惜。

但無論拍得如何多,看見的定比拍下來的多。我想,那風景,那感動不管是否拍下來,那回憶必定躲藏在我腦袋的某一個角落,只待一天,趁我不在意時破繭而出。

閉上眼睛,就會記得天安門外那飄浮在半空的紙鳶與下面走過的高大軍人;台北永吉路小食攤傳來的濃香與紅樓外的啤酒味;曼谷夜店外行人色彩浮躁的夜行衣與熱辣辣的空氣;布里斯班的藍天白雲下的四處亂走窮凶極惡的大鳥;巴黎暗淡天色中走出metro站口的路人;尼羅河中涼風吹送下英式曲奇餅的香氣與非洲小孩靦腆的笑臉;澀谷jr站口外用霓紅燈組成的路標與小女孩腳上的粗筒襪……甚至十四歲時與一班男同學在南丫島宿營房間中的汗臭味。

記得,我通通都記得,而且從沒有懷疑過這隱藏在腦袋一角的顏色與氣味。可是如果我當日認真地把旅程中的感覺快速整理好,記下來,前後對比,這又是否與我的記憶有所出入?這事情正如每次回看自己十八歲時寫下的日記,看見那時候的自己永遠有不可思議的感覺。

如果……如果我真的記下來,像小友阿Sam那樣,不止記,還是那樣的巨細無遺,連帶私人感情愛惡性生活都照樣紀錄無遺的話……根據蝴蝶效應,世界又是否變得不一樣?我的成長又是否有點不一樣?

打開小友阿Sam的旅遊札記,他又會如何記下我們在香港第一次見面的情況?

我記得,那天是炎熱的,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碰面,他仿佛是穿黑衣,戴著全宇宙文化人(包括我)通用的黑框眼鏡。相認後,我們在街上一起抽了一根煙,他送了一個發條鐵皮車玩具給我做見面禮。

那時,他有一股清洗得不乾淨的大學生氣息,雖然抽著煙,也有點胡碴子,但看起來,樣子實在幼少、年輕,如果不是早在網路上聯絡了好一陣子,是想不到他已是個有名堂的作家了。去年再見到他,大學生氣息不見了,人已經老練能幹,是仿佛知道世界一切奧秘的一個男人了。現在的八零後,果真如張祖師奶奶所說:“呵,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么痛快。”當一切在崩壞中、破損中,果然不得不快、快、快,但如何快,總不能失去細膩的心,也不能沒有理想。
誰都知“賣文”是會叫人餓死的職業,不是因為雜誌報紙不發薪水,而是一般文字人想寫的,大部分都不是編輯想要的。有風骨,就要失去飯碗,你又能怎樣做出取捨?一走了之可能是個好方法。

台灣音樂才女陳綺貞有一首歌叫《旅行的義意》,她自己寫的歌詞中說:“你離開我,就是旅行的意義。”一次旅行的意義,可以是男人為著逃避一個他不愛的女孩。同樣地,美國作家伊莉薩白吉爾伯特(ElizabethM.Gilbert)逃到義大利與印度尼西亞《Eat,Pray,Love》,是為了找尋生命的意義與自我成長。我旅行的意義是為了“食,買,睡”。那小友阿Sam的旅行是什麼?是青少年期的逃避困惑,到成長後的追尋真相,然後真摯地用文字與照片紀錄下來。

看過小友阿Sam這本表面是旅遊雜記,但實質是以自傳體為主的感情表白的作品,不得不佩服他有這勇氣。這文字,這風景,捉住存在宇宙時空中的一剎那,往往在你最不經意之處,偷偷滲入一點私人的感情。乘你不備時攻擊,最令人招架不住。這本書自私、自我,卻情感細膩且具膽色,能勾起人最原始的記憶。

衷心希望大家喜歡這本書,因為每個人都能在裡面,找到你躲藏在腦袋一角失落已久的記憶,然後好好地閉上眼睛,回味那失落的顏色與氣息。

葉志偉

2011年,4月1日,哥哥逝世八周年的晚上

推薦

“讀阿Sam的這本書,去過和沒去過的地方都有一股似曾相識又漫不經心的生活氣。”
——曹方,獨立音樂人

“在這個世界,每個人都在尋找溫暖。也許是一杯酒,也許是一張唱片,也許是一句話,也許是一幀照片,感謝阿Sam,曾經把這些都帶過給我。現在,更感謝他把這些分享給所有正在尋找溫暖的人。”
——王欣費加羅FIGARO》編輯總監

其實旅途的地點並不重要,就像你如果經過二片不同的海,它們的顏色不同,環境不同,人文不同,但海風一樣輕輕觸動你的靈魂,海鷗依舊會盤鏇在空中,發出心底的呼喚,於是聽上一首適合當下的歌曲,讓美妙的聲音伴隨著你的旅途。
——梁曉雪,唱作歌手/製作人

我總覺得阿sam與這個世界保持著一種疏離而又得當的關係:他的照片孤立而又耀眼,文字則是“紙包藏火”的類型,低沉、隱蔽,而我往往讀到了悸動與心跳,這次我終於想跟在他後面,為他加大音量往遠處喊道:泉!
——肖水,詩人

作者簡介

作者作者

阿Sam,潮流雜誌《1626》主編,新銳攝影師。2005年曾在上海外灘、北京三里屯做過個展,受到眾多媒體的關注。他也曾參與眾多暢銷青春小說封面以及內頁的拍攝。個人BLOG曾被雜誌評最值得關注的十大BLOG之一,並有高達百萬的人氣點擊率。

目錄

序一旅行的意義
序二師父,我並未看完你的小說
序三那都是我們豐盛的旅程
序四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第一章上海——起點和終點
從常德公寓開始
半夢半醒的生活
早安,上海
第二章繞著地球走半周
悉尼——面朝大海,存暖花開
悉尼路漫漫
和大海做朋友的城市
春暖花又開的BONDI海灘
在CAMPOS喝一杯熱拿鐵
只屬於夜的城市
墨爾本——別說你不快樂
COLLINS街的拿鐵味道
世界上最美麗的海岸線
東京——從漫畫裡走出來的城市
東京的顏色
十年一覺東京夢
澀谷不夜城
迷失表參道
醉後還是下北澤
西貢——夢醒滴露咖啡
范五老街不停歇
一杯越南滴露咖啡
湄公河的最後一夜
西貢的雨季
芽莊的第一眼陽光
首爾——陪你看一場華麗的煙火
非一般的亞洲潮聖地
燒肉店的“真露”思密達
24小時不打烊的東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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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躲在12月熱門的夜
紅塵滾滾中的台北
不睡覺的城市
去看看三毛的台北
台北潮流走透透
……
第三章生活在別處
第四章小鎮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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