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程飛彈條約》

《中程飛彈條約》是1987年美、蘇兩國首腦簽訂的《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和中短程飛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

《中程飛彈條約》
TreatybetweentheU.S.S.R.andtheU.S.A.ontheeliminationofTheirIntermediaterangeandShorter-rangeMissiles
1987年美、蘇兩國首腦簽訂的《美蘇消除兩國中程和中短程飛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
1977年前,美國在西歐中導力量占優勢。1977年起蘇聯在本國和東歐部署SS-20飛彈,以對付美國的潛射彈道飛彈。根中長跑比賽據聯邦德國總理H.施密特的倡議,1979年12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理事會通過“雙重決議”,敦促美國儘快同蘇聯舉行中程核武器談判;如不能達成協定,北約將從1983年起在西歐部署572枚新式美制飛彈。1981年9月24日,美、蘇達成舉行中導問題正式談判的協定。關於歐洲中導問題的談判從同年11月30日起在日內瓦開始,先後進行過6輪談判,共110次會議。雙方立場相距甚遠,談判陷入僵局。1983年11月,美國開始在英國、義大利和聯邦德國部署新式飛彈,蘇聯藉此中斷了關於中導、中歐裁軍、美蘇戰略核武器等一系列談判,東西方關係一度緊張。後由於國際形勢的發展和美、蘇兩國分別調整各自在裁軍問題上的策略,根據1985年1月8日美、蘇外長在日內瓦達成的協定,同年3月美、蘇舉行了包括戰略武器、中導和太空武器在內的一攬子裁軍談判。1986年10月,美國總統R.W.里根和蘇聯領導人M.S.戈巴契夫在冰島會晤,雙方在中導問題上的立場有些接近。美、蘇雙方還同意消除歐洲全部中導。1987年2月戈巴契夫同意中導與太空武器分開解決,7月他又表示接受“全球雙零點”方案,使中導問題談判出現了轉機。11月中旬,美、蘇兩國外長在日內瓦擬定中導條約草案。12月8日,里根和戈巴契夫在華盛頓簽訂了中導條約。
該條約共17條,規定雙方在條約生效後的3年內,須全部銷毀所擁有的中程飛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在條約生效18個月內全部銷毀中短程飛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條約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再生產和試驗中程飛彈和中短程飛彈。條約還規定,為監督條約的實施,締約每一方都擁有就地核查的權利。根據條約,美、蘇雙方將銷毀2611枚已部署和未部署的中程飛彈,其中美國為859枚,蘇聯為1752枚。
該條約是戰後美、蘇裁軍談判歷史上達成的第一個真正減少核武器數量,並徹底取消一個核武器等級的條約。它是美、蘇在內政和外交上各有所需和相互妥協的產物。條約的簽訂對於80年代末東西方關係的緩和具有重大影響。但是,條約所規定銷毀的兩國中程和中短程飛彈的數量,只占美、蘇所擁有的全部核武器實力的3%~4%,並未觸動其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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