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棍”之謎

定義

【dvnews_page】“飛棍(RODS)”,一種神秘物體,在人們眼裡它來無影去無蹤。說它是昆蟲,它卻擁有160公里的飛行時速;說它是一種飛行器,它卻擁有撲動的翅膀和驚人的智慧型……
“飛棍”,一種類似UFO的不明飛行物,最近在世界各大網站媒體頻頻“曝光”,成為UFO迷們爭相探聽的熱門話題。
“飛棍”真的有那么神秘嗎?其實,人人都可以拍“飛棍”的。
下面,是杭州攝影師祝辰洲道破“飛棍”內幕:
根據外界種種關於“飛棍”的描述,祝辰洲綜合了“飛棍”十大特點,再經過自己的實踐檢驗與專業知識,把“飛棍”的神秘面紗層層揭開。他寫下了破解神秘“飛棍”的全過程並向早報提供了證據照片。

其它

 破解證據一:實踐
攝影師祝辰洲用攝像機、照相機在昆蟲飛舞最集中的地方——養蜂場拍到以下影像:
A、用1/45秒速度捕捉到了多翅膀“飛棍”
B、用後簾同步閃光拍攝,拍到的“飛棍”和它的製造者——蜜蜂。1/45秒拍出的是“飛棍”,在拍攝結束時閃光燈用大約1/1000秒凝固了蜜蜂的真實形態。
這證明飛行中的昆蟲(蜜蜂)完全可以在較慢的快門速度情況下曝光成“飛棍”樣物體,也知道了蜜蜂可以在1/45秒之內撲翼6次。
破解證據二:推理篇
這是一張最典型的“飛棍”錄像中的畫面,其中“飛棍”的影像已經被合成到同一張畫面上,我們可以看到每一幀畫面中的“飛棍”,互相是幾乎沒有重疊的,我們根據螢幕顯示得知,拍攝時的光圈為2.8,自動白平衡,增益為零,快門1/60秒。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攝像知識:攝像機是以每秒25幀的圖像進行拍攝,而每幀圖像又是以一定的快門速度拍攝的,最常用的應該是1/50或1/60秒。也就是說,如果一部攝像機以每幀1/60秒幀的速度拍攝,那么在每一秒鐘,攝像機拍攝了一個物體的25個1/60秒的瞬間,同時也有25個約1/40秒時間是沒有拍攝的空格。我們先假設如果是一個點狀物體,以高速運行時在攝像機上留下的軌跡應該是一段線條(約1/60秒移動的軌跡)和一段空格(約1/40秒移動的距離)。我們從世乒賽錄像的每幀畫面上就可以找到桌球運行的軌跡,桌球已經被拍成了長條狀,並且經過一點距離,又出現一個長條,這就是無翼“飛棍”。
再看看有翼“飛棍”。首先,我們可以根據合成照片分析出:兩個“飛棍”頭的間隔約有一個“飛棍”的距離,也就是說“飛棍”在1/40秒的攝像空格時飛行了大約一個“飛棍”的距離,由此推論,在1/60的曝光時間它該移動多遠呢?只有兩個結論:
A、如果“飛棍”是一個多翅膀實體,那么根據照片,它在1/60的曝光時間裡幾乎沒有動過,也就是說“飛棍”只可能以這樣一種方式在運行:每秒鐘25次的步進式飛行,它還能感知攝像機快門的開/閉時間,在攝像機快門打開的時候停止運動或緩慢運動,而在攝像機快門關閉即空場的時候高速運行。
B、在1/60秒的曝光時間內,有一個小小的飛蟲撲翼兩次並劃出一道軌跡,蟲子的飛行速度幾乎是勻速的。
如果A成立,那么有理由相信攝像機與“飛棍”是同謀了。
所以結論B恰恰是“飛棍”惟一合理解釋。因此建議拍到過“飛棍”的朋友,察看一下當時的快門速度吧。
再反問一句,自認為拍攝到“飛棍”的人,你怎么就認定用1/60秒凝固了一個高速運行鏡頭的實體?這一點也正是被絕大部分“飛棍”愛好者忽略的問題。
回頭看看所有的“飛棍”圖片,特別是攝像的每一幀圖像,就會發現都是符合桌球軌跡特點的,而“飛棍”翅膀的產生也可以看一段動畫示意(可以在網站nature-eye.com看到)。
破解證據三:解釋篇w
現在我們逐條解釋一下總結出來的“飛棍”十大特點:
1、從未被肉眼看見。肉眼不能看見有幾種可能,如:非可見光——紅外線、紫外線,極高速運行,全透明等,但大家忽略了另一種可能,就是看到的和拍到的不一樣。人眼可以很快跟蹤物體飛行,並且對影像的感覺是連續的,不像攝像機是一幀幀拍攝的,所以,人眼可以準確感覺到飛行的小蟲,而攝像機拍出的就可能是“飛棍”和“無翼飛棍”。
2、在大量影視片和少量照片中出現。影視片僅僅是在逐幀或極慢速播放時才能看見。“飛棍”拍攝需要“撞”上,所以影視片中被“撞”的機會要比照片多許多,另外,由於一般“飛棍”掠過畫面都是以幀來計數的,正常播放在畫面上僅僅是一閃而過,人眼很難看清。而逐幀播放時,“飛棍”就出現了。其實,只要正常播放,“飛棍”給人的感覺就是蟲!
3、高速飛行,據稱有人計算出飛棍時速達到160公里/小時至10000公里/小時。對於一個肉眼沒有看到過的,離鏡頭有多遠都不知道的東西,僅根據拍攝幀數——一個時間參數就算出的速度怎么能作數。那么我如果拍攝一隻小鳥,掠過月亮停在一棵樹上,是否我就能夠算出小鳥從月亮飛到地球的速度呢。
4、具有智慧型,飛行中可以避開障礙物。蟲子或小鳥當然會避開障礙物了。
5、有兩種形式,對稱翼式“飛棍”和不對稱翼式“飛棍”,翅膀的數量是從兩對到無數對不斷變化。如果拍到的是小蟲側面,就是非對稱翼式“飛棍”,如果拍到的是背部或腹部,就能出現對稱翼式“飛棍”,不同曝光時間,或蟲子的撲翼頻率不同,就可以拍出不同對翼數的“飛棍”。
6、沒有一張真正清晰的照片或畫面,沒有任何圖像顯示該物體有眼睛腳爪,也沒人看到它的翅膀和表皮質感。怎么可能要求一張移動軌跡照片出現質感呢!
7、世界各地無處不在。昆蟲、小鳥當然無處不在。
8、從未有活體或屍體被發現。昆蟲、小鳥死了後也不可能被拍成“飛棍”。
9、照片、單幀畫面的真實性不容置疑。照片、攝像全部都是真實的,但“未經偽造加工的影像就是完全真實的影像”嗎?這正是攝像機、照相機跟人們開的玩笑。同樣真實的影像還有“火棍”——汽車燈光軌跡,大家看到的就應該比較多了。
10、從未被跟蹤拍到。如果被跟蹤,拍出來的就是一隻小蟲或小鳥,只有掠過鏡頭,拍出來的才有可能是“飛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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