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記約法”

“袁記約法”,即北洋政府於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因系袁世凱一手操縱、炮製而成,故稱“袁記約法”,共10章68條。

簡介

1914年5月1日袁世凱正式廢除《臨時約法》,公布《中華民國約法》,人稱“袁記約法”。

約法內容

共10章68條。該約法以確認袁世凱獨裁為基本特徵,取消了責任內閣制和國會總統行使權力的一切牽制,規定大總統任期改為10年,不限制連癬連任;副總統不能繼任大總統;取消立法機關對大總統的彈劾權,國務員及其對大總統發布命令等的副署權;“大總統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大總統對外代表國家,集行政、軍事、立法等項大權於一身,並為海陸軍大元帥,統率全國海陸軍;有權制定官制、官規、任免文武職官、宣戰媾和、締結條約、宣告戒嚴;有權召集和解散立法院,否認“立法院議決之法律案”以及財政緊急處分等;還特別規定大總統有權“發布與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約法還規定設參政院為諮詢機關,在立法院成立前,代行立法院職權,設國務卿協助總統掌握行政。
約法第一章雖仍規定:“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本於國民全體”,但關於人民享有的各項自由權則都加上“於法律範圍內”的限制條件。而法律則是由袁世凱一手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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