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或個人利用通過網際網路域名訪問的網站或者利用僅能通過網際網路IP位址訪問的網站,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履行備案手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組織或個人利用通過網際網路域名訪問的網站或者利用僅能通過網際網路IP位址訪問的網站,提供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
擬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的,應當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如實填報《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履行備案手續。省通信管理局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採用網上備案方式進行備案管理。
法律依據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許可主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受理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
許可條件
備案材料真實、齊全;備案網站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提交材料
按照“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格式文本附後)要求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www.miibeian.gov.cn)填報有關內容。
審批時限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向其發放備案電子驗證標識和備案編號,並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有關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收費標準

諮詢電話
010-9516900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諮詢電話見網站www.miibeian.gov.cn
許可結果
可在“信息產業部ICP/IP位址信息備案管理系統”(www.miibeian.gov.cn)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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