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外省農民工

限制外省農民工

九三學社廣東省委集體向廣東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適當限制外省勞工。據該提案領銜人王衛紅委員介紹,廣東省內年輕的閒置勞動力有近千萬,對這些人進行培訓後取代外省勞工,可以減輕廣東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 這份建議就是所謂的“限制外省農民工”。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外省農民工

提出

在中國經濟大省、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廣東,有政協委員拿出了一份讓人啼笑皆非的提案:建議適當限制外省農民工。理由是“目前廣東省內18-20歲之間的閒置勞動力近千萬”,方法是“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對省外農民工增加收費”。

背景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農民工

這個提案的背景,是廣東省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下,正努力尋找減壓紆困之道。金融危機對廣東經濟究竟造成多大影響,目前還沒有完整的數據。從企業經營的角度看,2008年12月16日廣東省中小企業局局長劉煥泉透露,去年前三季度“停、歇、關、轉、遷”的企業為7148戶,截至2009年1月,這個數字已升為15661家,一個月就翻了一倍。從就業形勢看,截至2008年9月底廣東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53%,2009年的目標是控制在4%以內。

因為有經濟發展的困境與就業的壓力,才會有這個“雷人”的提案出台。因此,不能簡單地批評人家是“狹隘、醜陋的地方保護主義”。但至少可以說,這個提案是十足的昏招。

新“逐客令”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農民工是城市建設的大軍

公元前235年呂不韋倒台後,秦國一些貴族、大臣議論說,列國的人跑到秦國來,都是為他們本國打算,有的說不定是來當間諜的,他們請秦王政把客卿統統攆出秦國。秦王政於是下令:大小官員,凡不是秦國人,都得離開秦國。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逐客令”。最近九三學社廣東省委集體上交的一份提案,建議對省外勞工增加收費,適當限制外省勞工,以便減輕廣東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2月12日新華網)這份提案,頗似21世紀版本的“逐客令”。

這份“逐客令”很不厚道。國家改革開放的“天時”,從深圳成為經濟特區作為標誌而開始,加之地理上毗陵香港的“地利”,使得廣東那一帶的經濟發展率先啟動,當建設需要大量勞動力而本地勞動力遠遠不夠時,外省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帶著美好的淘金理想開赴廣東,為珠三角地區的經濟發展出力流汗,與本地勞動力和諧共處,鑄成了可貴的“人和”。而今大功初成之時,便亮出“有事有人,無事無人”的勢利臉色,不惜背負“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的惡名。

這份“逐客令”師出無名。提案說是“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殊不知,因為香港和國家的根本利益,實行一國兩制,所以香港是獨立經濟體,新加坡更是獨立的國家,從而是國際上的獨立經濟體。而廣東省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體裡的一個區域,不是一個獨立經濟體,所以勞動力在廣東省內外的流動,與在香港地區內外的流動,以及在新加坡境內外的流動,具有實質上的區別,能夠依據的法律法規也大不相同,譬如勞動力進入廣東總不要護照與簽證吧。

這份“逐客令”後果嚴重。提案者之一王衛紅,身為廣東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級學術帶頭人,被問及廣東在人口流動上一直是全國最開放省份,現在提出限制省外勞工是不是倒退?王衛紅回答:“我們仍然需要大量專業人才,這是不會變的。”試問王衛紅:一個隨意驅逐省外勞工的廣東省,會善待省外專業人才嗎?省外專業人才面對廣東不會一聲長嘆、望而卻步嗎?何況全國各地都興起“逐客令”風潮,華夏和諧何在?再說還有哪個省份能夠盡逐他省之客?

當年秦王政下了“逐客令”,幸好被逐之客李斯,使出了最後一根稻草《諫逐客書》,“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感動了秦王,也啟發了秦王,遂廢除逐客令,拜李斯相,最終成就了統一華夏之大業,也留下“一言興邦”的神話。當今中央帶領全國人民,正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理想而奮鬥,為建設和諧社會而努力,我們只有同心協力,同心同德,民族和國家才有光明的前景,逐客令休矣!

影響

對廣東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農民工來城市打工

先站在廣東地方發展的角度考慮——廣東的過去是靠什麼發展起來的,將來又靠什麼發展?廣東企業外向特徵鮮明,從全球競爭的角度看,不論過去還是現在,其競爭優勢並不是自身的技術、市場、先進管理或者不可再生資源,如不考慮地域因素,優勢恰恰就是勞動力成本。而這一優勢的來源,顯然主要是大量的外省農民工。

從這個角度來說,廣東的核心競爭力,過去是、將來一段時間仍然是大量的外省農民工。縱然廣東覺得自己的經濟發展已經升級了,但它要實現經濟有效運轉,仍然需要農民工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以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廣東如果拋棄外省農民工,無異於“揮刀自宮”,如果關上大門自練“葵花寶典”,只會自廢武功。如果硬要說“學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也只不過是邯鄲學步罷了。至於“對省外農民工增加收費”,不僅於法無據,而且更是與市場經濟潮流背道而馳。

此外,“廣東省內閒置勞動力近千萬”也並不是“限制外省農民工”的充分條件,二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如果硬要將廣東的經濟發展全局問題狹隘為解決“近千萬閒置勞動力”的局部問題,顯然只是削足適履的蠢事。只有設法增加本省就業人口的市場競爭力,才是以履適足的正確邏輯。

如若站在全國一盤棋、積極應對當前金融危機的角度考慮,站在中央多年來致力於解決三農問題的角度考慮,這一提案的低級錯誤列個七條八條不成問題。而最讓人無法原諒的一條,便是對外省農民工的就業歧視。外省農民工在廣東的政策制定方面肯定是沒有話語權的弱勢群體,如果在這樣深刻影響他們命運的決策里根本聽不到他們的聲音,將是非常危險的。這種不尊重人的價值和尊嚴的建議如果成為現實,將提高社會進步的代價,與建設和諧社會的目標完全背道而馳。

對國情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農民工為城市見識做貢獻

外來工這一改革開放誕生的新事物,對沿海省市有著特殊的意義,大部分外來工承擔本地人不願乾的髒累活,支起沿海城市發展的半邊天。可以說,沒有外來工就沒有今天沿海城市的經濟繁榮,東莞為了表達對外來工的感激之情,為外來工“正名”,稱在莞打工、創業的外來人口為“新莞人”。如果我們貿然就採取措施限制外省勞工,這對外來工是不公平的,特別是那些已把青春獻給沿海城市發展的外來工,我們不能“利用”完他們後,就“翻臉不認人”。

限制外省勞工不論對廣東還是其他沿海省市的發展都是不利的。香港、新加坡有限制外來勞工的經驗,但我們還不能學習。香港、新加坡已相當發達,他的知識經濟競爭力,對抵消限制外來勞工帶來的人力資本上升的負面影響已綽綽有餘,而我們經濟社會的總體發展情況還未達到這一程度,2006年和2007年沿海城市民工荒就是最好的例證。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也需勞動力的良性競爭,如果沒有外來工的加入,廣東和其他沿海省市的待業人員,特別是農民群體,很難快速掌握一技之長,這些地區經濟的發展將缺乏人才支撐。

限制外省勞工也是不符合中國國情的。廣東和其他沿海省市不是一個國家,不能只考慮自己,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生活在落後地區的公眾,本來就有點“怨氣”,如果想到沿海打工謀生路還受歧視,將會激發社會矛盾,不利於社會的穩定。拉近地區發展差距,“勞務經濟”是不可或缺的,如果阻隔這一渠道,我們縮小地區發展差距將會更加困難,也不符合我們“先富幫後富”的國策。

幫助粵西、粵北貧困山區解決閒置勞動力,幫助他們脫貧致富,也許限制外來勞工能幫得了他們一時,但幫不了他們一世,最終反而會害了他們,我們絕不能拿香港、新加坡的經驗來套用,授人以漁不是這樣的授法。

餿主意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

農民工為城市做貢獻

九三學社廣東省委集體向廣東省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適當限制外省勞工。據該提案領銜人王衛紅委員介紹,廣東省內年輕的閒置勞動力有近千萬,對這些人進行培訓後取代外省勞工,可以減輕廣東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

這聽起來有幾分道理:放著自己本省的勞工不用,豈非捨近求遠!更何況,用當地勞工還可以減輕本省諸多負擔呢!但我想說,“限制外省勞工”是個餿主意,不僅不能減輕廣東的負擔,從長遠來看還會阻礙廣東乃至全國的經濟發展。

眾所周知,過去三十年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開放政策,尤其是生產要素市場的開放,包括勞動力、資本以及技術市場等領域的開放。單就勞動力市場而言,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功不可沒,因為它大大促進了勞動力資源的最佳化配置,調動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而在計畫經濟體制下,勞動力要素完全由政府控制,工人不能自由流動,只能聽任政府“分配”或者“安排”。在這種體制下,工人不能選擇自己喜歡的企業,企業也不能選擇自己中意的工人。這樣,勞工根本無法發揮自己的才能,企業根本無法雇用到優秀的勞工。

以市場經濟為目標的改革要求生產要素市場的開放,儘管資本和技術市場的開放十分重要,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卻不可或缺,因為正是勞工潛能的全面釋放,給經濟注入了生機勃勃的活力。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廣東利用自己的天然優勢和傾斜政策,將國外的資本和技術以及國內的勞動力吸引過去,取得了較快的發展。可以說,沒有來自五湖四海、背井離鄉的千百萬勞工,廣東的發展幾乎是不可想像的,這一點只要看看深圳這個移民城市的崛起便一目了然。那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勞工在廣東貢獻著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他們選擇了廣東,廣東也選擇了他們;他們實現了夢想,廣東也夢想成真。這就是市場經濟和自由選擇的魅力!

今天,廣東、全國乃至全球的經濟都面臨危機,廣東的大量勞工需要工作,廣東的財政、治安等負擔需要減輕,而這一切是限制外省勞工的理由嗎?不是,因為通過限制外來勞工解決本省勞工就業和減輕負擔的思路至少隱含著兩個錯誤的假設:一是本省勞工願意並且有能力在廣東就業,二是本省勞工在廣東就業可以使財政、治安等負擔減輕。即便是對本省勞工進行培訓之後,如何確保他們願意且有能力在廣東就業從而取代外來勞工呢?如果一個經過培訓的本省勞工想去外省或者只能在外省找到工作怎么辦呢?如果外省也對廣東勞工採取限制政策會帶來何種後果呢?

再者,如何證明利用本省勞工可以減輕廣東的治安和財政負擔?難道廣東人比外省人更加遵紀守法?關於財政負擔問題,王衛紅委員舉了一個頗有迷惑性的例子。她說,廣東每年為外來勞工子女的義務教育需要投入約110億元,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但是,難道本省勞工到廣州等城市就業後,其隨身子女的義務教育不需要廣東財政投入嗎?更重要的是,難道外省勞工每年為廣東創造的數百億甚至上千億元財富,抵不上為其子女提供的上百億元義務教育支出嗎?更何況,還有七百多萬外省勞工在為廣東創造財富,而其子女還在他鄉花費當地稅收接受義務教育呢?

進一步講,即便限制外省勞工的確可以減輕廣東的財政負擔,這一做法也不可取,因為從長遠來看,它不利於廣東乃至全國的經濟發展。理由是,廣東的經濟發展離不開其他省份的發展和全國性市場的形成。沒有其他省份的發展,廣東省的產品可能沒有銷路;沒有全國性市場的存在,廣東可能無法買到便宜的原材料。

也許有人會說,由王委員領銜的提案只是建議限制那些沒有技術和才能的外省勞工,而“大量的專業人才”則不受限制。我想說的是,這一區別對待的建議同樣糟糕,因為它不僅是一種違反法律上平等原則的赤裸裸歧視,而且缺乏可操作性,因為,如何界定“專業人才”是一個智者見智的問題。更何況,目前階段的經濟發展既需要專門人才,也需要沒有太多專長的勞工。沒有後者,城市裡的樓宇建築、道路維護、垃圾清理等都得停止,而這幾乎意味著城市的癱瘓。

“地域歧視”

(圖)限制外省農民工請善待農民工

限制外省勞工? 輿論指責“地域歧視”

受不公平待遇,“限制”或是自衛反應

新快報:雖然建議謹慎使用了“適當”的字眼,但是“限制外省勞工”的表達還是被輿論斥為“地域歧視”。各位如何看這個提案?

王則楚:就這個內容來看,實際就是有“地域”的限制在內。這類用工限制,在許多方面都有體現。例如,廣州的人才市場招人,有“廣州生源優先”,這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的“地域”限制都有,這是否一定就是“地域歧視”我想是需要討論的。

我覺得,對這個提案應該這樣來理解,它提醒我們要加大對我省農村勞動力的培訓,提高其素質,鼓勵他們在同等條件下與“外省勞工”競爭。

嘯鳴:這確實是“地域歧視”。這種“地域歧視”本質上反映了“權利歧視”。提案者缺乏最基本的“公民在憲法面前權利平等”的意識。

換個角度講,廣東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蜂擁而至的國外投資和外省勞工。

但問題是,從前年開始並在去年達到高潮的、由輿論界發起的對“血汗工廠”的聲討,使得廣東作為解決就業難題的大功臣,非但沒有在輿論上獲得支持,反而獲得了邏輯混亂的批評。

而該提案,或許也可以被看成是廣東省在受到這種不公平待遇後的一種自衛式的反應。

李公明:坦率地說,我認為這是個很不合理、無論是在公民權利或經濟發展上都是錯誤的提案;尤其是作為土生土長的廣州人,我深感絕不應該這樣歧視外省勞工、抹殺外省勞工對廣東經濟發展所作出的巨大貢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平等擁有的遷徙、勞動、就業等權利之下,憑什麼說外省人的勞動就業權就是要因其戶口所在地的不同而受到“限制”呢?

我們目前努力要做到的不正是要減少乃至消滅歧視嗎?怎么還能“限制”他們、使他們為得到那份薪酬微薄的工作而再被收費呢?!

從根本的原則來看,遷徙和擇業自由是公民既不可被剝奪也不可以被以戶籍等理由來限制的;改革開放的巨大歷史性進步也表現在公民勞動權利上的自由與平等權的逐步實現。任何在勞動就業權利上的地方保護主義從根本上看都是違背了這一基本原則和歷史進步趨勢的。

減少窮人機會,本地就業之困仍難解

新快報:提案稱希望藉此改善廣東貧富差距,讓全省近千萬閒置勞動力動起來富起來。地方是否確實有首先安排本地居民就業的職責?

王則楚:在我們國家這種地方財政負責本地區義務教育的體制下,產生這樣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我的看法是,只有國家承擔起
社會保障責任和醫療教育等基本責任,比如發教育券、社保券等,這種類似的地方保護主義做法才有可能克服。

李公明:民主政治的原則與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和自由選擇原則並不違背、也不可以違背。地方政府可以而且應該通過建立公平、合理的機制促進市場自由經濟的發展,包括改善本地居民的就業狀況,但是其途徑絕不應該是通過歧視性的法規來實現就業保護。

鄒嘯鳴:在我看來,為居民提供就業機會的主體,是企業而不是政府。政府在其中不過起一個制度協調作用。

假如不考慮政府政策這個環節,企業在用人的時候,優先考慮的是被僱傭者的能力和效率,不會去考慮戶口、膚色、民族、信仰等跟效率無關的因素。

如果從民主政治的邏輯講,地方政府的職責當然是首先為地方居民服務,但這種權力絕不能跟憲法所賦予的全體公民的權利平等的原則相衝突。因此,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的方向,是如何更有效地吸引投資,是如何更有效地增加就業機會。

如果從減少貧富差距角度講,應該建議政府做的事情,是縮減官員的行政性和消費性開支,將之用於增加民生開支。而不是“減少那部分窮人的機會,增加這部分窮人的機會”。

減輕財政負擔,根本在改革財政制度

新快報:該提案以香港、新加坡作為例證,並稱提案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適當限制外省勞工,減輕廣東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言下之意是,由於外省勞工,廣東省財政承擔了本不該由它承擔的負擔。對此,我們應怎么理解?

李公明:香港和新加坡對待外籍勞工的做法根本不能作為我們也“限制”的依據。

至於說到外省勞工加重了廣東的財政負擔,我看需要拿出更多證據。而一個明顯的事實卻是:改革開放以來,多少外省勞工在廣東做的是最苦最累、報酬最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福利、醫療福利完全沒有,基本權利往往得不到保障,其子女入學難的問題更是人所共知。

如果說前面講的是身份與權利的歧視問題,這裡講的就更是作為人的起碼的同情心和良知問題了。而且,什麼叫做本不該承擔的“財政負擔”呢?外省勞工為廣東財政做出的巨大貢獻又是多少個億呢?與那些動輒上億的豪華建築、公車消費、公款吃喝等相比,應該痛下決心甩掉的“財政負擔”究竟是什麼呢?我看首先就是改革不合理的財政預算、審核制度。

鄒嘯鳴:以香港和新加坡為例也難以為此辯護。

首先,這兩個地區都屬於“公共財政”體制。這意味著,財稅收入及公共支出的方向都是在嚴格的民主制度下公開進行,公民在這兩個關鍵問題上都有充分的表達權。

外來民工和外來投資共同對廣東省的財政收入做了巨大的貢獻。理論上講,他們對地方財政在公共支出的方向上,都有發言權。如果他們真的具有這種發言權,那么到底在財稅收入中,有多大比例應該被用於“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他們就會確定一個合理的比例。

其次,在現有的財稅體制下,中央政府從財稅收入中拿走了大頭,也是事實。這就導致地方政府在財權和事權上不對稱。地方政府客觀上必須承擔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而他們又不敢為此向中央財政要足夠的經費,所以就會逼迫他們將難題表面化。

因此,分稅制未必有錯,但缺乏更充分的民主制度作為支撐的分稅制,公民難以成為公共財政的受益者。而外來民工的公共利益,不過是被地方拿來跟中央進行利益博弈的籌碼。

王則楚:確實是如此。從民主的要義來講,國家的公民在權利義務上應該是平等的。但是,這個平等是有條件的,也就是它必須建立在國家承擔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在分級財政的體制下,這種權利是很難做到平等的。因此,我覺得,單純去指責廣東“地域歧視”是沒有意義的。

拋棄國情

(圖)農民工在找工作農民工在找工作

限制外省勞工?別忘了,深圳是全中國人民的深圳,廣東也是全中國人民的廣東。也別忘了,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的共同富裕的理想:允許一些人、一些地區先富起來,形成先富帶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現在,正值國家經濟“寒冬”之際,全國2000萬農民工面臨重新就業的緊急關頭,限制外來勞工的聲音實在讓人聽起來刺耳。我們不禁要問:率先富裕起來的廣東,怎么為國分憂?媒體報導說,(提案)通過適當限制外省勞工,減輕廣東人口、財政、治安等方面的負擔。每年有約240萬的外來勞工子女在廣東省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僅校舍建設每年就要投入100億元左右,另外至少需要10億元的教工投入。這對省政府財政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喝水不忘挖井人!廣州、深圳那鱗次櫛比的高樓,南來北往的“倒爺們”,哪一樣沒有外省農民工兄弟的血汗?哪一樣沒有飽含著外省農民工兄弟的貢獻與力量? 廣東經濟總量1998年超過新加坡、2003年超過香港,2007年又超越台灣,也即將超越“亞洲四小龍”之首的韓國,富可敵國的廣東,富得流油的廣東人,在國難當頭,憑什麼就有了拋棄外省農民工兄弟的言論? 富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只肯“輸血”進去,不願“獻血”的言論,多少讓人覺得這種“富”,富得沒有風度,富得忘乎所以!況且,接收外來農民工就業,並不是單純的“獻血”,而是一個付出回報的酬勞關係。

廣東曾經寄望了改革開放整整一代人的夢想,今天在廣東打工的農民工兄弟,30年前,正是他們的父母遠赴打工賺錢養活他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就要求公平、要求機會均。社會主義的一個大好處就是能集中力量辦大事,國泰才能民安,2000多萬農民工兄弟需要工作,才能養活他們的子女父母,為什麼在這個艱難的時刻,他們曾經寄託夢想、流汗打拚的地方有人要拋棄他們呢? 廣東特別是深圳的發展,受益於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受益於中央那些先試先乾的優惠政策,為了讓廣東先富,中央政策傾斜,其他省份也根據特色和需要傾力相助,輸出大量的農民工就是例證。 我們再富有,也請別忘了,共同富裕,是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想和藍圖,是中央幾代領導集體的共同奮鬥目標!巧合的是,小平同志的故鄉——川渝也正是農民工集中輸出之地,那裡的人們,勤勞智慧,此時此刻,他們需要生存,需要工作,也希望廣東及其他一些率先富裕起來的地方,在此問題的取捨上,多一點“大哥”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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