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密中學

迦密中學

迦密中學(Carmel Secondary School)位於香港九龍城區何文田,於1964年由基督教興學會創辦人金新宇創立﹐是一間基督教英文中學。

基本信息

學校歷史

1963年基督教興學會定開辦一所以傳福音為重的基督教英文中學,翌年三月借用京士柏生命堂國小為校舍,並於同年七月獲得教育司署批准開辦中一及中二課程,基督教興學會正式註冊成為不牟利志願團體。九月正式上課,開辦七班,共有學生307人。1965年開辦中三課程,並獲批准繼續開辦中四、中五課程。1968年舉行第一屆畢業禮。1970年獲得政府撥給忠孝街地段作擴校之用,並批准貸款百分之八十興建新校舍。1975年新校社落成正式上課。1979年開始接受政府津貼。1981年增辦港大課程理科班,翌年正式成為一所政府津貼中學,增辦港大課程文科班。

校歌

校歌沿用基督教興學會轄下學校之校歌,是由Walter Greatorex作曲之Woodlands改編。
For truth and right, Here Carmel e'er shall stand!
In dauntless pursuit of love and peace.
Loyalty full, May God be glorified.
And honours, upon the Mount, shall fall.

校徽

迦密中學的校徽包括一本聖經、一把火炬,意義深長;足以說明校訓"明道律己 忠主善群"的精義所在,同時也道出了學校創立的宗旨。今試釋其意義如下:
聖經:乃是神的話,是真理的泉源,是學校信仰的根基,被奉為最高的權威;以聖經的話引導學生明白真理,接受真理;並更深的進入真理中,使他們敬畏耶和華,得著智慧的心,以至一切都"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羅十一:卅六)
火炬:乃是發光體,是神的本身,是生命內燃的能力,是工作進行的引導,故必使他被高舉,榮光照耀。又藉著火的功用,焚毀一切不潔的,有效地見證神的榮美。聖經記載迦密山上,以利亞祈禱求神降下"火"來,把燔祭牲燒盡,於是以色列民從錯誤的信仰中轉回,認識"耶和華是神"。(王上18:19)。
一九六四年時迦密中學建立在山上的迦密村內,以地命名,在傳授知識,培養學生品格外,也以傳播福音,陶冶學生靈性為要務,也是取昔日迦密山上的經驗,從以利亞對主的忠誠信靠中,知道主是聽禱告的,是勝過罪惡,叫人得著盼望的神。

校訓

明道律己 忠主善群
校監
關繼祖博士
校長
龔錦添先生
學校類別
津貼
學生性別
男女
辦學團體
基督教興學會
宗教
基督教

校園設施

校園占地 68,000 平方呎,有露天操場及雨天操場各兩個,課室 31 間,特別室 16 間。所有課室及特別室均有空氣調節及隔音設備,並可進行多媒體教學。設有校園電視台,可向全校直播及轉播電視節目。

學校位置及交通

地址:九龍何文田忠孝街五十五號 (55 Chung Hau Street, Homantin, Kowloon)
電話:2714 9385
巴士:7B、8、17、18、41、45、109;專線小巴:旺角─愛民邨小巴、土瓜灣 - 愛民邨小巴、8號尖沙咀 - 何文田邨小巴。

宗教學校一覽

宗教院校分為高等和中等。高等宗教學院學制為4年以上,畢業生學歷為本科以上;中等宗教學校學制為2至3年,畢業生學歷為中專或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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