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詞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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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是基督教用語,指有益於眾人的好訊息。 福音指給人們帶來幸福的,能讓人聽了感覺幸福的聲音包括語言。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1-4) 福音是由三部分組成的: 一、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二、基督被埋葬了 三、基督第三天復活了 以上的三點,就是基督徒所認為的有聖經經文作為理論支持的福音定義。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詞目:福音

基本解釋:

(1) [Gospel]∶基督教指耶穌的話及其門徒傳布的教義

(2) [glad tidings;good news]∶

引證解釋

1.基督教徒稱耶穌所說的話及其門徒所傳布的教義。

:“儒教貴執中,罔知人力之難,皆不如福音真道,有公義之罰。”冰心《寄小讀者》十二:“聖保羅在他的書信里,說過一句石破天驚的話,是:‘我為這福音的奧秘,做了帶鎖鏈的使者。’”

2. 比喻有益的言論,或有利於公眾的好訊息。在基督教的術語中是指信耶穌得永生。

巴金《滅亡》第六章:“然而人說她太幸福,說她所信仰的愛之福音是在騙人。”魏巍 《我的老師》:“在我八歲那年,我們縣城的一個古廟裡開辦了‘平民國小’……這對縣城裡的貧苦子弟是一個福音。”

基本含義

概述

中文的“福音”是從新約希臘文的evangelion及英文的翻譯GOSPEL意譯而得的。事實上,在早年的希臘文學裡,如荷馬的史詩奧笛Homer's Odyssey就用evangelion這字,作為給予傳信息的人的“賞賜”,或是指獲得好信息後向神明所獻的“感恩祭禮”。由於這字的含義,使新約的作者很自然地採用來直接表達“good tidings=好訊息=有福之音”的意思了。所以福音在新約中確有它獨特的意義,而且屬基督教會專用的名詞,表達:神借著耶穌基督使人從罪惡中被拯救出來的令人歡樂的宣告。

“福音”這概念是在新舊約都有。尤其在舊約賽61:1 ,就提到這個概念。舊約新約都是靠耶穌的寶血得以除罪,只不過舊約是用預表的祭物,新約是道成肉身獻祭。

福音書,可以指新約聖經首四卷,講述耶穌的出生、生平、使命、被釘十字架和復活。新約聖經四福音書包括《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福音派,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當時的 宗教改教者以此名稱呼表明反對羅馬天主教的立場,它不是一個宗派。

福音運動:也叫做福音奮興運動指福音派所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其實在一定意義上就是基督教的後期宗教改革運動,在英美都影響很大,英國以衛斯理宗和聖公會內部的福音派為主,美國主要體現在大覺醒運動上,這些宗教改革運動都更加強調信徒個人的宗教經驗,導致人文主義新精神的覺醒。

意識

“福音”對保羅來講是他整部神學思想的中心。他自認是福音的特使(羅一:1;林前十五:1)。他所傳的福音是稱為“基督的福音”“神的福音”。因此這福音的創始者subject就是基督就是神,而且這福音的內容object仍然是基督是神。保羅是要把這“好信息”的主角與內容,有行動有步驟地宣揚出來。他以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因為這福音能顯示神的公義,也能滿足人的盼望。保羅認為他自己不單是“福音的執事”,也是“外邦人的使徒”(羅一:1;加二:8)。原來猶太人以為律法與教訓是神專為猶太人設立的。保羅要把這傳統觀念完全打破,而將福音衝出藩籬傳向外邦。

醫生路加是跟隨保羅在外邦人中傳福音的希利尼人。在他所寫錄的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中,把“福音”直接連繫到使徒所傳的信息。換句話說,路加把重心放在福音的傳揚上(路四:43,九:6;徒十五:7),也特彆強調用口傳福音的事跡(路八:1;徒十一:20)。可能因他是希利尼人,所以他表達“福音”這詞,包含了比較強烈的希臘文原來的意思。

套用

“福音”這詞在新約中當作名詞用七十五次之多,其中保羅書信就用了六十次。這詞也用來作動詞,即傳福音的意思,有五十四次之多。保羅也用了廿一次。路加的福音書及使徒行傳中共用了廿五次。然而,引人注意的是約翰,在他的福音書及三卷書信中,竟一次也沒有用過。這不是說約翰不認識“福音”這個詞,而是他選用“見證”來表達福音的另一個層面。

由於這些新約著者對“福音”套用次數的多寡懸殊、就可以看出各人對“福音”或“傳福音”的心態很不相同。馬太是要猶太人明白耶穌基督所傳的福音就是猶太人日夜所盼望的天國的福音。馬可一開始就聲明他現在所記的,是“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他是要宣告,整本馬可福音所記載的耶穌基督,就是福音。因此,人應當悔改相信福音,甚至為福音而喪掉自己的性命或撇下世上的一切。最後,他還呼籲信的人要往普天下去傳這福音。

通俗的理解

在基督降世之前,只有猶太人是神的選民,能夠按神的律法得救,其它民族的人據說死後依自然法接受審判,但沒有一個人守全了律法。自從基督降世之後進入恩典時代,人類開始了新的紀元,不分種族,都可以“因信得救”啦,這給當時所謂的外邦人帶來了“福音”,於是,人們奔走相告,把這個可以“因信得救”的信息傳播開來,這個信息簡稱“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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