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臥兒王朝

莫臥兒王朝

莫臥兒王朝(英文:Mughal Empire,1526年-1858年)是突厥人帖木兒的後裔巴卑爾自今中亞南下攻入印度建立的封建王朝。在帝國的全盛時期,領土幾乎囊括整個印度次大陸,以及中亞的阿富汗斯坦等地。是一個伊斯蘭教封建王朝。巴卑爾逝世後,其子胡馬雍在1540年為蘇爾王朝的舍爾沙戰敗,被逐出印度,但是他隨即重整兵力,於1555年捲土重來,恢復了帝國。自第三任皇帝阿克巴到第六任奧朗則布統治時期是莫臥兒帝國的全盛時期,帝國的疆域經過逐步的擴張而達頂峰,經濟繁榮。奧朗則布去世後,莫臥兒帝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逐步緩慢,1857年,印度民族起義爆發之後,英國擊敗西帕衣團,並徹底廢除已經有名無實的帝國。上層建築是穆斯林的,而基礎則是印度教的。波斯語是宮廷、公眾事務、外交、文學和上流社會的語。

基本信息

簡介

莫臥兒王朝莫臥兒王朝

莫臥兒王朝,又名蒙兀兒王朝,1526~1858年統治南亞次大陸絕大部分地區的伊斯蘭教封建王朝

莫臥兒帝國的上層建築是穆斯林的,而基礎則是印度教的。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著名的胡馬雍陵就是那朝代的歷史建築。十三世紀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帝國分裂後,其後裔帖木兒建立了帖木兒帝國。十五世紀末,帖木兒帝國分裂後,帖木兒的後裔巴布爾被烏孜別克人逐出中亞,率軍南下占領阿富汗,1526年侵入印度北部滅德里蘇丹國後所建。17世紀的版圖包括今印度中北部和巴基斯坦東部部分地區,不包括克什米爾大部,印度南部和印度東部的阿薩姆地區等地。

巴布爾逝世後,其子胡馬雍在1540年為蘇里王朝的舍爾沙戰敗,被逐出印度,但是他隨即重整兵力,於1555年乘蘇里王朝內亂之機捲土重來,恢復了帝國。自第三任皇帝阿克巴一直到第六任奧朗則布統治時期是莫臥兒帝國的鼎盛時期,疆域達到頂峰,經濟繁榮。奧朗則布皇帝駕崩後,莫臥兒帝國開始衰退。1857年,印度民族起義爆發之後英國擊敗西帕衣團,並徹底毀滅已經衰弱的帝國,在印度獨霸一方。

莫臥兒帝國的上層建築是穆斯林的,而基礎則是印度教的。波斯語是宮廷、公眾事務、外交、文學和上流社會的語言。

歷史

莫臥兒王朝莫臥兒王朝
1529年:巴布爾占領孟加拉。

1530年:胡馬雍繼承皇位。

1531年:西班牙海軍攻擊第烏。

1535年:胡馬雍皇帝允許葡萄牙人在第烏定居建造城堡。在古吉拉特發生起義。

1536年:古吉拉特君主Bahadur Shah擊敗莫臥兒軍隊。

1538年:拿那克逝世。胡馬雍占領孟加拉的Gaur城。

1538年:舍爾沙成為君主(直到1545年)。

1539年:舍爾沙在Chausa剿滅胡馬雍的軍隊。在此之後,他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莫臥兒皇帝恢復權位之後運用了這些改革。

1540年:舍爾沙第二擊敗莫臥兒軍隊;葡萄牙人在果阿和第烏建立宗教裁判所;胡馬雍逃亡阿富汗和波斯,1555年才回國。

1542年:阿克巴出生。

1543年:舍爾沙占領Mârvar和Sind等地區。

1739年:納迪爾·沙阿帶領的波斯軍隊打敗莫臥兒軍隊。

1753年:普拉西戰役

1760年:伯拉里加特戰役。

政治

1556年,莫臥兒國王阿克巴採取積極的內政改革。

中央集權

建立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軍事官僚政治體制。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四位大臣輔助。仍保留宰相“瓦齊爾”的職位,但無實權。

全國劃分為15個“蘇巴”,即省。主管省的省督稱“蘇巴達爾”或“納瓦布”,有四位重臣輔佐。各省的財政、稅務和民事審判官“迪萬”名義上由省督管轄,實際上起中央政府監視省督之義。“帕爾加納”,即“縣”,是農村行政的核心,其行政首長為“阿米勒”。省與縣之間設定管轄專區,稱為“薩爾卡爾”,由執行軍事、行政、司法和警備任務的長官主管,稱為“福吉達爾”。

軍事化管理

莫臥兒王朝的行政制度實行軍事化。從阿克巴開始,所有文武官吏分為38級,按軍事編制,其俸祿按品級高低領有大小不等的賈吉爾,即軍事領地。

宗教政策

採用懷柔和親的政策對待土著王公貴族。選用官員上改變原來僅由突厥人、阿富汗與波斯人擔任高級官吏的傳統,擇用信奉印度教本地人。阿克巴還娶土著公主為皇后,擴大國家統治的基礎。

調和國內部宗教矛盾,對非伊斯蘭教徒採用寬容政策,廢除對非伊斯蘭教徒的人頭稅。允許印度教徒恢復先前的信仰。

對印度的寡婦殉夫、殺嬰、童婚、神靈裁判等都加以禁止,鼓勵寡婦再婚。

王朝興衰

莫臥兒王朝莫臥兒王朝
1526年,中亞封建主蒙古-突厥族後裔巴布爾入侵印度。在第一次帕尼巴特戰役中戰勝洛迪蘇丹,宣布為印度斯坦皇帝,標誌著莫臥兒王朝統治印度的開始。之後,巴布爾又經過1527年的坎努戰役和1529 年的戈格拉戰役,統一了北印度。1530年,胡馬雍繼位 (1530~1556)。1540年,胡馬雍在曲女城戰役中為比哈爾阿富□酋長舍爾沙擊 敗,流亡波斯和阿富□,莫臥兒王朝在印度的統治暫告中斷。1555年,胡馬雍重征印度平原,占領德里和亞格拉,恢復了莫臥兒王朝在印度的統治。1556年,阿克巴繼位,實行了進步的內政改革,採取寬容的宗教政策,擴大了莫臥兒王朝統治印度的社會、政治基礎。他建立中央集權制,開疆拓土,統一了次大陸廣大地區,推動了印度社會經濟的向前發展。

到查罕傑(1605~1627在位)和沙·賈漢(1628~1658在位)時代,莫臥兒王朝國勢日盛。文化藝術亦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一時期的藝術特點,是民族傳統與中亞及波斯藝術相結合,舉世聞名的泰吉·瑪哈爾陵,可以作其典型代表。

奧朗則布統治時期,向南印度進行軍事擴張,王朝版圖幾乎囊括了整個南亞次大陸。但他強制推行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並恢復對印度教臣民迫害的政策,因而引起拉傑普特封建主、錫克教徒及馬拉特人的激烈反抗。奧朗則布死後,各省總督紛紛獨立割據,莫臥兒帝國陷於四分五裂。1740~1761年期間,德里的莫臥兒皇帝先後成為入侵印度的波斯人、阿富□人及馬拉特封建王公的傀儡,莫臥兒王朝名存實亡。1764年,莫臥兒皇帝阿拉姆沙在布克薩爾戰役中投降英國東印度公司,莫臥兒王朝淪為英國殖民者的附庸,名義上存在到1858年。

封建土地制

莫臥兒王朝 莫臥兒王朝

莫臥兒時期有3種土地占有形式,即直屬國王的封建領地、賈吉爾達爾的非世襲領地──賈吉爾和柴明達爾制度的世襲領地。直屬國王的封建領地約占全國耕地的1/2,主要在德里和亞格拉地區。其收入主要用於維持皇室、宮廷官員和衛隊。

賈吉爾制度早在德里蘇丹國家時期就已實施,那時稱“伊克塔”。16~17世紀中葉,賈吉爾成為莫臥兒印度土地占有的基本形式。在查罕傑統治時,賈吉爾約占全國耕地的70%,賈吉爾的持有者稱賈吉爾達爾。17世紀中葉,莫臥兒印度共有8210個賈吉爾達爾,分上中下三層,分布全國各地,上層68個,由王子和貴族組成,中層 587個,下層7555個。他們彼此之間無隸屬關係。賈吉爾達爾對其賈吉爾沒有所有權,只有徵收規定的田賦和名義上非法實際上合法的各種雜稅的權利。賈吉爾達爾持有賈吉爾必須以服軍役為條件。

賈吉爾是非世襲的,甚至是非終身的。但是到奧朗則布統治時期,賈吉爾同柴明達爾制領地漸趨一致。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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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臥兒社會仍以農業經濟為主,農業中商品生產擴大,出現商品糧和棉花、生絲、藍靛、菸草等經濟作物的專業化產區,產品遠銷歐亞市場。

莫臥兒時期的手工業十分發達,主要手工業生產的技術水平超過當時歐洲先進國家。手工業生產的主要形式是封建制經濟的作坊和家庭手工業,大型官營作坊的優質產品主要為滿足宮廷和貴族奢侈生活的需要,其次才供出口。在一些港口城市,包買商通過預付款項、提供原料並收購其產品等手段來控制手工業者的小型作坊的生產,但尚未出現先進的工場手工業。

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商業和外貿的發展。16~18世紀印度的一些主要城市雖仍是封建統治的政治中心和貴族的消費基地,但已開始起著工商業中心的作用。德里、亞格拉、拉合爾、阿默達巴德的城市規模可與當時北京、巴黎、倫敦相比。活躍的商業貿易逐步打破了各地區的閉塞隔絕狀態。沿著陸路和水路商道形成許多區域性的國內市場。孟加拉古吉拉特則是對外貿易最發達的地區,商船往來歐亞非各地及中國。

商品經濟和貨幣交換的發展促使商人資本的興起。擁有雄厚貨幣資本的錢商在各大城市開設錢莊、銀 行,經營存放款業務。發行期票和匯 票。財力雄厚的班尼亞商人種姓充當皇室、貴族及官方的御用商人和財政金融經紀人。但印度這時期的商業資本尚未轉化為資本主義性質的產業資本。

1740~1761年期間,德里的莫臥兒皇帝先後成為入侵印度的波斯人、阿富汗人及馬拉特封建王公的傀儡,莫臥兒王朝名存實亡。1764年,莫臥兒皇帝阿拉姆沙在布克薩爾戰役中投降英國東印度公司,莫臥兒王朝淪為英國殖民者的附庸,名義上存在到1858年。

帝王列表

六大皇帝:

巴布爾Bâbur (1526年-1530年)

胡馬雍 Humâyûn (1530年-1556年)

阿克巴 Akbar (1556年-1605年)

賈漢季,或譯查罕傑 Jahângîr (1605-1627)

沙·賈汗 Shâh Jahân (1627年-1658年)

奧朗則布 Aurangzeb (1658年-1707年)

後期莫臥兒

巴哈都爾沙巴哈都爾沙
巴哈都爾沙 (1707年-1712年)

賈汗達爾沙 (1712年-1713年)

Farrukhsiyâr (1713年-1719年)

Rafî ud-Darajat (1719年)

Rafî ud-Daulat (1719年)

Nekusiyâr (1719年)

Muhammad Ibrâhâm (1719年)

Muhammad Shâh (1719年-1748年)

Ahmad Shâh Bahâdur (1748年-1754年)

Azîz ud-Din Âlamgir (1754年-1759年)

Shâh Âlam II (1759年-1806年)

Muhammad Akbar Shâh (1806年-1837年)

穆罕默德·巴哈都爾沙 (1837年-1857年)

歷史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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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馬雍陵

巴布爾逝世後,遺體被運往當時還在帝國轄區內的喀布爾(現為阿富汗首都)安葬。因此,目前印度境內的第一 座莫臥兒帝王的陵墓,是巴布爾之子、第二代皇帝胡馬雍(Humayun,1530年-1556年)的陵墓——胡馬雍陵(Humayun Tomb)。 胡馬雍陵位於德里東部亞穆納河畔,是印度次大陸的第一座花園陵墓,在印度建築史上有重要地位。其墓體狀如蹲坐,高大的拱形入口上面是一個球形墓頂,墓的四周環繞著排列整齊的花園。

阿克巴陵

阿克巴陵又稱“錫根德拉”(Sikandra),位於阿格拉北方約 10公里處,始建於阿克巴大帝逝世前三年,後由其子查罕傑(Jahangir,1605年-1627年)於1613年完成。17世紀末葉,因遭班達爾人侵襲,陵墓內的建築慘遭破壞,遺留下來的古蹟,寥寥無幾。現在只留存地下室里的王陵,樸實簡單。

泰姬陵

通體由白色大理石造成的泰姬陵(Taj Mahal),建於1631—1653,是第五代皇帝沙·賈汗(Shah Jahan,1627年—1658年)為紀念愛妻阿姬蔓·芭奴(Arjumand Banu begum)而興建的陵墓。泰姬陵占地甚廣,由前庭、正門、花園、陵墓主體以及兩座回教堂所組成。

阿格拉紅堡
莫臥兒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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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格拉堡是用鄰近所產的紅色沙岩為主建材,因此又稱紅堡。 巴布爾1526年打敗德里蘇丹國的統治者後,就在附 近的阿格拉稱帝。從此,阿格拉就成為了莫臥兒帝國的政治經濟中心,直到其後代遷都到德里為止。作為帝國首都所在地,宮殿和堡壘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建築物。阿格拉堡(Agra Fort)就具備這兩種功能,城堡周圍護城河長2.5公里,牆高20餘米,十分壯觀。

法第普爾·希克利(勝利之城)

法地普爾·希克利(Fatehpur Sikri)原義為勝利之城,是阿克巴大帝於16世紀精心規化的新都城,三面城牆,長6公里,有七座城門,是融合伊斯蘭和印度教、耆那教的裝置藝術的獨特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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