潯商

潯商

“潯商”特指晚清民國年間以舊時湖州府南潯鎮絲商為主體,以國際化大都市上海為商業活動的中心舞台,以血緣、地緣、業緣為聯結紐帶的兼具傳統和近代商業文明特色的一個區域性商幫集團。這一商幫集團亦可稱為“南潯商幫”或“湖州商幫”。

簡介

夜泊南潯夜泊南潯

本文所說的“潯商”,特指晚清民國年間以舊時湖州府南潯鎮絲商為主體,以國際化大都市上海為商業活動的中心舞台,以血緣、地緣、業緣為聯結紐帶的兼具傳統和近代商業文明特色的一個區域性商幫集團。這一商幫集團亦可稱為“南潯商幫”或“湖州商幫”。它是如今有著“東方猶太人”美譽的浙江商幫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在研究浙江商幫的發展歷程和輝煌業績時,理應像研究浙江商幫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甬商(即寧波商幫)那樣,對潯商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但令人遺憾的是,在浙江商幫的現有研究成果中,關於甬商的研究成果可算是多不勝數,關於潯商的研究成果則寥寥無幾。而且,在潯商的現有研究成果中,還沒有一種論著能夠像一些研究甬商的論著那樣,將潯商提到和徽商、晉商等著名商幫相提並論的高度加以比較研究。因此,本文擬在這方面做一次嘗試,也就是以徽商為潯商之參照對象,對兩者的興盛原因及共同特徵做一番比較研究。謬誤之處,請方家不吝指正。

潯商和徽商興盛的共同原因

縱觀潯商和徽商發展演變的歷史軌跡,可以發現它們的興盛都離不開以下幾種因素的共同影響。

(一)經營方略
從主觀上看,經營方略是決定商幫興衰成敗的內在依據。潯商之所以能夠在清末民初稱雄於以上海為中心的商業舞台,是因為它和徽商一樣實施了一些科學的經營方略。

(圖)南潯風景南潯風景

1.誠信經營,以質取勝。
誠信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之一,也是徽商所奉行的一項基本經營原則。徽商大多把誠信經營看成是贏得顧客青睞,保證生意興隆的必要前提,或認為“以誠待人,人自懷服,任術御物,物終不親”,或強調“人寧貿詐,吾寧貿信,終不以五尺童子而飾價為欺”[ii]。徽商不僅對顧客誠信無欺,對待商業合作夥伴也同樣恪守誠信。如明代徽商張光祖“協其弟懋學居貨於臨江清江鎮,怡怡雅飾,一錢不私,銖積寸累,雄產鄉邑”,結果“弟服其德量,無敢欺翁。”[iii]徽商的誠信經營,還體現在他們對商品質量的高度重視上。他們懂得“質量就是信譽,質量就是生命”的道理,因此在經商時一般都不以次充好,以假牟利,而是注重以質取勝,即以優質商品和服務去爭取顧客和利潤。例如,明代徽商汪處士做生意時經常告誡夥計“毋以苦雜良”[iv],也就是不許在商品中摻偽作假。而徽州茶商在茶葉的收購、加工、包裝等各個環節上都嚴格把關,狠抓質量。他們拒絕收購死、爛、斷折、紅蒂的毛茶,而只收購細嫩、結緊的優質毛茶,然後將其送入茶坊加工精製,接著對成品茶用錫罐和彩畫板箱進行精美包裝,結果投入市場後深受歡迎,“獲利殊巨”。[v]

潯商和徽商一樣,也以誠信經營為基本原則。如潯商的代表人物劉鏞對待商業合作夥伴就恪守誠信之道。他初入絲業時和邢賡星合資開辦絲行,但業務主要由他料理,邢死後,他一如既往料理絲行業務,而讓邢的子孫坐享分成,最後又公正無私地和邢家分割資產。在商品買賣上,劉鏞也奉行誠信原則,注意從大處著眼,不在蠅頭小利上計較得失。他認為:“於錢財出入,寸宜寬,尺宜緊。寸不寬,則所得者分,而必為眾怒之的;尺不緊,則所失者寸,而即為啟悔之由。”[vi]又如,潯商的另一代表人物顧福昌在商業經營中以“忠信可行,蠻貊信然”著稱;[vii]其孫顧叔苹認為“一個人不可無錢,不過錢要賺得正大,用得光明”;其曾孫顧乾鄰則將“以誠待人,以信為本”作為處世經商的信條[viii]。再如,清末上海絲業領袖陳熙元(南潯人)因為“出以誠篤,(故)中西絲商倚之為長城”[ix],另一南潯絲商金竹庭亦“以誠信為洋商所欽服”[x]。

和徽商一樣,潯商的誠信經營也表現為以質取勝,以質取利。例如,清末南潯絲商周昌熾對湖絲生產工藝進行改良,創製出可和機械繅絲比美的“輯里乾經”,一時間風行於國際絲綢市場,獲利甚豐。南潯絲商梅履中、梅履正兄弟生產的“繡麟”、“黑獅”、“飛馬”、“梅月”系列品牌經絲因為質量優異,先後在1909年金陵南洋勸業會、19911年義大利工業品展覽會、1915年巴拿馬太平洋國際博覽會上獲得頭等商勛、超等獎、一等獎、金質獎章、一等褒獎等多項榮譽,結果銷路大開。

2.實行多元化經營。
多元化經營是一種常見的現代企業經營策略,其含義是指企業或企業家把有限的資金分散投放到多個行業,形象地說,就是“把雞蛋分開放在多個籃子裡”。實行這種經營策略,既可以開闢新的利潤增長點,賺取更多的利潤,又可以分散經營風險,增強企業的生存發展能力。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徽商和潯商都未能明確提出有關多元化經營的理念和見解,但從其實際投資取向來看,兩者又都具備了多元化經營的潛在意識。

(圖)(商)(商)

明清時期,徽商在經營鹽、典當、茶、木業等主要行業之餘,亦廣泛投資於糧米、布、墨、紙、絲綢、草貨、瓷器、錢莊、飲食、藥材、書籍、染料、航運、古玩、酒、醬園、乾貨諸業,結果不僅獲得了可觀的經營業績,還有效規避了經營風險,使得徽商由狹小的區域市場向全國市場甚至海外市場進軍,最終成為一個舉世聞名的強大商幫。從某種意義上說,徽商的這種投資取向就是實施多元化經營策略的體現。崛起於清末民初的潯商也是如此。他們在依靠絲綢貿易發家之後,大多能夠居安思危,逐漸調整經營方向,將資本從單一的絲綢貿易向鹽業、典當、錢莊、地產、藥材、醬園、雜貨等傳統行業和繅絲、棉紡、麵粉、造紙、電力、採礦等近代工業,銀行、信託、證券、保險等新式金融業,鐵路、輪運等新式交通業,娛樂、旅遊等新興服務業轉移,結果不僅一再化解了中國生絲出口萎縮帶來的商業風險,而且培植了更多的利潤來源,還使自身成功地從傳統商人轉型為近代工商資本家。

3.營造良好的企業外部環境。
企業外部環境是指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各種外在因素的總和,包括國內外的經濟、政治、文化、法律法規、民眾心理、科學技術、地理環境、自然資源等等。在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中,企業能夠順利地生存和發展;在一個惡劣的外部環境中,企業往往難以生存和發展。因此,為了企業的順利生存和發展,高明的企業經營者必須善於趨利避害,設法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徽商和潯商中的很多人都是這樣的企業經營者,他們都注意為自己的商號或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而他們營造企業外部環境的主要途徑也是相似的,就是都通過向官府捐輸錢財、培養子弟讀書入仕來為其商業活動換取政治保護傘。

徽商成功的一大捷徑,就是通過向明清官府捐輸錢財來換取一官半職的虛銜和鹽業等特許商業的壟斷經營權,進而牟取商業壟斷利潤。徽商還不遺餘力地培養子弟讀書入仕,以替其商業活動提供一個巨大的徽籍官員保護網和助推器。事實上,徽商也做到了這一點。如僅在清順治二年(1645)至嘉慶十年(1806)這160年中,兩淮徽州鹽商就在其子弟中培養出進士85人,舉人116人,貢生55人。[xi]這些取得功名的徽州鹽商子弟步入仕途後,又為其家人壟斷兩淮鹽業提供了長期的政治庇佑。比如,嘉慶、道光年間的徽籍尚書、軍機大臣曹振鏞就為弟在揚州經營鹽業提供了過硬的政治靠山,因此之故,當時“淮北人多賴”其弟。[xii]

和徽商一樣,潯商在清末也通過向官府捐輸錢財、培養子弟讀書入仕來為其商業活動換取政治保護傘。例如,潯商的代表人物劉鏞經商有兩條秘訣:一是“官府里要有人”,二是“後代要讀點書。”[xiii]為此,他不僅通過向清政府捐輸錢財為自己換得了國子監典簿、花翎員外郎、藍翎光祿寺署正等官銜,還以“詩書簪拔其後”[xiv],培養四個兒子分別考得附貢生、進士、廩貢生、國子監生的功名,其長子劉安瀾,次子劉錦藻還分別獲得工部郎中和候補知府的官銜。再如,創製“輯里乾經”的周昌熾本人雖未獲得任何功名和官銜,卻明白要通過培養諸子讀書入仕來為商業活動打造政治保護傘的道理,因而培養其子周慶賢、周慶森、周慶雲通過科舉考試獲得了舉人、附貢生等功名和候補知縣、國子監典簿、直隸知州等官銜。

4.重視市場行銷。
徽商和潯商的經營方略還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高度重視市場行銷的作用。他們經商不是死抱“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傳統行銷理念,消極地坐等顧客上門,而是多方開拓市場,四處推銷商品。徽商雖然是中國舊式商幫的典型代表,但已能像現代商人一樣利用叫賣、現場表演、印發宣傳材料、請人代為推銷等廣告手段來促進商品銷售。[xv]兼具中國新舊商幫特色的潯商的市場行銷策似乎比徽商稍勝一籌。一方面,他們主動走出故土,利用參加國內外商品博覽會、交易會的機會向外商散發中英文對照的精美傳單,宣傳湖絲的悠久歷史,介紹湖絲的一流品質;另一方面,他們還採用邀請外商到故土參觀考察,並在報紙上發表新聞報導的方式來擴大湖絲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知名度。例如,1923年潯商就邀請總計20餘人的美國絲商代表團去湖州和南潯考察湖絲生產,並在著名的《申報》上發表長篇通訊,詳細報導美國絲商代表團的考察行程。[xvi]

(二)地理環境
地理環境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商幫賴以形成的原始因素。潯商和徽商雖然是兩個發祥於不同地區的商幫,但其故土的地理環境還是基本相似的。一方面,潯商的故土湖州和徽商的故土徽州同處長江以南,在氣候上都受亞熱帶季風氣候的影響,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在地形地貌上雖有差別(前者以平原為主,後者以山地丘陵為主),但又都是河流密布的水鄉。如此相似的自然地理環境,既為湖州和徽州兩地的人民帶來了豐富的物產資源,又為兩地商人最初的經商活動提供了本土化的商品來源。換言之,相似的自然地理環境為潯商和徽商的興起提供了良好的地利。具體而言,潯商最初是依靠經營生絲、絲織品等湖州地產商品起家的,徽商最初則是依靠經營竹、木、茶、藥等徽州山區土產發跡的。另一方面,湖州和徽州的經濟地理環境也有相似之處,就是在兩地的農業經濟發展史上都存在著人多地少的矛盾。湖州歷史上人多地少的矛盾主要是外地人口的多次遷入造成的。由於湖州位居江南太湖之濱,在中國古代多個亂世時期都保持了一個相對安定的政治局面,少有兵隳之苦,因而多次吸引大批躲避戰禍的人口前來定居。比如,五代十國時,北方戰亂不已,江南亦多變故,“獨吳興未嘗被兵,避亂者多家焉”。[xvii]外地人口不斷遷入,本地人口也繁衍不息,耕地面積卻難以增加,世代累積下來,人多地少的矛盾自然愈益明顯。徽州歷史上人多地少的矛盾則主要是由於當地多山的自然地貌所致。據明代弘治《徽州府志》描述:“本府萬山中,不可舟車,田地少,戶口多,土地微,貢賦薄”。顯然,不管湖州和徽州歷史上人多地少矛盾的成因有何異同,在古近代生產力水平落後的情況下,這一矛盾都促使兩地的部分人口不得不棄農經商,進而又導致了兩地商幫的形成。

(三)交通條件
交通也是某地能否產生商幫的前提條件之一。湖州和徽州都有較為便利的水路交通體系,這是潯商和徽商賴以產生的必要前提。先看湖州。它既是長江三角洲的地理中心,也是江南水鄉的重要交通樞紐。其境內散布著以東西、苕溪為主幹的數十條河流(大多匯入太湖),京杭大運河又逶迤過境,將這數十條河流聯結成了一個通江達海的水路交通體系。由這一水路交通體系的任一節點揚帆破浪,近可抵蘇州杭州上海嘉興無錫常州等周邊城市,遠可通長江上游、京、津、閩、粵以及海外諸邦;同時,位於湖州東隅的南潯鎮,既因扼“江浙之孔道”[xviii]可與蘇州、嘉興融通物資,又可藉助長(興)湖(州)申運河與上海、湖州懋遷有無。顯然,這一切都為潯商的興起提供了較為便利的交通條件。再看徽州。那裡雖然是相對閉塞的山區,但是也有便利的水路交通體系和外部世界相聯。徽州境內的水路交通體系主要由新安江、徽溪、乳溪、閶江等四大河流構成。在新安江上泛舟東下,可達浙江省的經濟中心杭州;沿閶江西入鄱陽湖,可抵贛、湘、鄂三省;由徽、乳二溪順流前行,可通江南腹地。江南自唐宋起就是中國最富庶的地區,贛、湘、鄂離徽州也較近,都是徽商頻繁活動的重要區域市場。

(四)區域文化背景

湖州和徽州有著相似的區域文化背景,即兩地歷史上在儒家學說影響之下形成的崇文重教的優良傳統。湖州自唐代起就是文教昌盛、人才輩出之區。除了唐宋元明清歷代相沿的官辦教育機構州(府)學、縣學和星羅棋布、數量眾多的民辦教育機構私塾之外,湖州境內還先後設立過兼有官民辦性質的教育機構書院30餘所。明清時期,湖州官府又在屬下各縣城和鄉鎮廣設社學,僅明代嘉靖年間就設有社學39所。由此可見古代湖州文教事業之盛。文教事業繁盛,自然英才輩出。據有關文獻統計,湖州歷史上的人口只占全國的2‰左右,但歷代產生的進士多達1406人,占全國歷代進士總數的比例分別高達0.49%(唐)、1.70%(宋)、1.94%(元)、1.50%(清),其中包括狀元9人,榜眼和探花各7人。[xix]和湖州一樣,徽州歷史上也是文教昌盛、人才輩出之區。據徽州方誌資料記載,明代徽州設有書院46所,社學400多所,到清代康熙年間又分別增至54所和562所。從科舉及第的角度衡量,由徽州的書院和社學培養出來的進士在宋代為624人,明代為436人,清代為516人。單在清代的516名徽州籍進士中,狀元就占了17名,幾乎占清代全國狀元總數的1/7。一般而言,歷史上文教昌盛、人才輩出之區的社會整體文化水平都比較高,這些地區經商人口中讀書人或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自然就比較多,從而為這些地區商幫集團的形成奠定了較為優越的文化素質基礎。而這也正是湖州和徽州地區分別產生潯商和徽商商幫集團的歷史根源之一。

(五)同鄉同業團體和宗族血緣關係

會館、公所等同鄉同業團體是商幫的形成標誌和組織形式,具有增進同鄉同業商人情誼,整契約鄉同業商人力量,代表同鄉同業商人和官府交涉,制定商業規則,仲裁商業糾紛,限制同鄉同業內部競爭,維護同鄉同業商人正常經營活動,為同鄉同業商人辦理善事等重要功能[xx]。所以,任何商幫集團在興起和發展的過程中都要通過組建這些同鄉同業團體來拓展商業活動空間,維護商幫集團的整體利益。比如,明清時期,徽商集團就通過組建徽州會館、徽州木業公所等同鄉、同業團體將其商業活動迅速擴張到全國大小商埠,並藉助這些團體來鞏固和維護其在全國商界的優勢地位。清末民初,潯商集團也和徽商集團一樣,通過組建湖州會館、浙湖縐業公所等同鄉、同業團體來擴展其絲綢貿易的空間,維護其在上海絲業市場上的優勢地位。顯然,會館、公所都為徽商集團和潯商集團的興盛提供了必需的組織保證。但需要強調的是,在這種組織保證的背後,還有一個隱含因素,即宗族血緣關係對徽商集團和潯商集團的興盛也發揮了同等重要的作用。對於這一點,徽州和湖州的地方文獻資料都有較明確的揭示。徽州的族規、家典一般都規定:對於“不能讀書,無田可耕,勢不得不從事商賈”的同族子弟,“族眾或提攜之,或從它親友處推薦之,令有恆業”。[xxi]民國《南潯志》則記載說:“(旅滬潯商)苟非得親戚故舊之為通事者為中介,則資本雖未必盡數虧損,但絕無餘利可得。”[xxii]

潯商和徽商興盛的不同原因

除了上述幾種因素的共同影響之外,潯商和徽商的興盛也是社會歷史環境、鄉土經濟結構、商品、市場、行業、和君主專制政府的關係、商幫組織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不過,對於潯商和徽商而言,這些因素的內涵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

(一)社會歷史環境的差異

不同的社會歷史環境造就不同的歷史人物。同樣,不同的社會歷史環境也造就不同的商幫。潯商是一個興盛於清末民初的兼具中國傳統和近代商業文明特色的年輕商幫,其成員身上既帶有中國傳統商人的文化基因,又帶有中國近代新興工商業資本家的精神風貌。徽商則是一個稱雄於明清的飽受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商業文明洗禮的古老商幫,它是中國舊式商幫的典型代表,其成員一般都掌握了以儒家學說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和傳統商業文明的精髓。一言以蔽之,潯商和徽商是兩個不同類型的商幫。歸根結底,這兩個商幫的不同又是它們所處的不同的社會歷史環境造成的。那么,什麼是潯商和徽商所處的不同的社會歷史環境呢?簡言之,潯商所處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近代中國從大一統的東方君主專制國家淪為飽受西方資本主義列強欺凌的半殖民地國家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近代中國從傳統農耕文明向現代工業文明轉化,從自然經濟形態向商品經濟形態轉化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以民主、科學為標誌的現代思想文化逐漸戰勝以專制、迷信為標誌的古代思想文化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社會結構流動性較大,在士、農、工、商四民之外出現了新興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社會歷史環境。徽商所處的社會歷史環境,則是自秦漢起在中國土地上傳承了2000多年的君主專制國家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農耕文明和自然經濟形態始終占據絕對優勢地位,政府長期實行農本商末、重農抑商政策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儒家學說長期占據統治地位,君尊臣卑、官貴民賤的專制思想盛行,科學技術發展滯緩,難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社會歷史環境,就是社會結構流動性較小,在士、農、工、商四民之外難以出現新的階級力量和階層的社會歷史環境。

(二)鄉土經濟結構的差異

鄉土經濟結構是地域性商幫興起的前提條件之一。從歷史上看,湖州和徽州的鄉土經濟結構可謂大相逕庭,前者以絲綢工商經濟為主,後者則以農業種植經濟為主。湖州和徽州的鄉土經濟結構雖然差異較大,但都對兩地地域性商幫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只不過前者對潯商所起的是正向的孕育和促進作用,後者對徽商所起的則是逆向的逼迫和促進作用。

唐宋以前,湖州的鄉土經濟結構本以農業種植經濟為主,但南宋時該地的絲綢工商經濟開始發達起來,並形成了和農業種植經濟分庭抗禮的態勢。當時,“湖絲遍天下”的說法和“蘇湖熟,天下足”的民諺幾乎同步流行。到了明清時期,湖州絲綢工商經濟更加發達,已成為當地鄉土經濟結構的主體。當地農家幾乎無不從事蠶桑絲綢生產,南潯、雙林、菱湖、練市等村落則發展成為全國聞名的絲綢工商業市鎮,吸引“各直省客商雲集貿販(於此)”,將湖州絲綢產品轉銷到國內各大商埠及海外市場。在外地客商的影響、帶動之下,湖州本地的第一批絲商應運而生。他們不僅在湖州和外地客商坐地交易,還到鄰近的江南商業中心蘇州建立吳興會館,開始結幫從事絲綢貿易,其中的個別冒險分子如蔡興源、陳義昌、梅鴻吉等甚至在鴉片戰爭前就私自從海路販運生絲到廣州香港和洋商進行交易。[ii]與鴉片戰爭之前在湖州商貿活動中唱主角的外地客商相比,湖州本地的第一批絲商雖然人數較少,資本也不多,可他們是湖州近古發達的絲綢工商經濟直接孕育出來的商人,也是鴉片戰爭後湖州地產商幫潯商的先導,其中的年輕人後來還成長為第一代潯商的重要成員。

明清時期,徽州的鄉土經濟結構的主體是農業種植經濟,但其水平十分低下,根本不能滿足徽州人的生存發展需要。這是因為徽州處於崇山峻岭之中,素有“七山半水半分田”之說,而此“半分田”又大多散布於陡峭的山坡之上,地力貧瘠,“所出糧不足(供徽州人)一月(之需)”[iii]。另一方面,人口卻不斷增長,使得徽州人均耕地面積不斷萎縮,從明萬曆時的2.2畝減至清康熙時的1.9畝,再減至道光時的1.5畝。[iv]而根據清代徽籍學者洪亮吉的估算,明清時期“一歲一人之食,約得四畝” [v]耕地才行。可見,徽州當時的農業種植經濟非但不能讓徽州人發家致富,就是連起碼的溫飽生活都不能維持。這就迫使徽州人“大半以賈代耕”[vi],進而對徽商的興起產生了逆向的促進作用。所以,徽州地方文獻《歙問》說得好:徽州人“無常業(即農業)而多賈,亦其勢然也。”

(三)商品和市場的差異

商品(包括有形的物質商品和無形的商品化服務)是商人經營的對象,市場是商人活動的舞台。離開了它們,商人不能存在,商幫更不能存在。潯商和徽商作為商幫當然也不例外。換言之,和天下所有的商幫一樣,

潯商和徽商的崛起是跟商品、市場聯繫在一起的。但這是就普遍意義而言的。具體說來,潯商和徽商的崛起則是跟不同的商品和市場聯繫在一起的。潯商的主體是南潯絲商,他們經營的商品始終以湖州土產生絲及絲織品為主,湖州生絲及絲織品主要又通過近代中國經貿中心上海出口到歐美國際市場,因而潯商活動的舞台主要是以上海為媒介的國際大市場,國內市場在潯商的商貿活動中反倒處於次要地位。與潯商不同的是,徽商經營的主要商品經歷了一個從徽州土產到食鹽和典當服務的變化過程,其活動的舞台主要是以長江三角洲為中心的國內市場,而不是國際市場。一開始,由於受地理條件的限制,徽商主要靠將竹、木、茶、藥等徽州土產販往經濟富庶、人口稠密而又緊靠徽州的長江三角洲賺取“第一桶金”,之後,則以長江三角洲為大本營,將其商業活動迅速擴展到整個長江流域,進而又擴展到全國其他地區以及日本、東南亞。於是,徽商經營的商品也就不再局限於徽州土產,而是變得琳琅滿目,種類繁多,其中又以食鹽和典當服務為主,徽商的主體也由最初的土產商變成了鹽商和典當商。

(四)涉足行業的差異

行業是和商品、市場相關聯的經濟範疇,也是制約商人和商幫生存發展的重要因素。行業有大小之分。大的行業如農業、工業、商業、金融業、交通運輸業等,它們實際上是構成國民經濟有機系統的各個部門經濟。大的行業又可根據某種標準細分為若干小的行業,也就是子行業,如農業可細分為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農村副業等子行業,工業可細分為能源工業、機械工業、電子工業、食品工業、紡織工業等子行業,商業可細分為米業、鹽業、茶業、木材業、絲綢業等子行業。需要指出的是,在由生產、流通、消費、分配四大環節構成的社會經濟鏈條中,農業和工業是處於生產環節的經濟部門,其子行業的產品進入市場後,則成為商業部門中相應子行業交易的商品。而中國古代商人和商幫與近現代商人和商幫的一大區別則在於,傳統商人和商幫一般只從事純粹的商品銷售和少數商品的產銷一體化經營,而不像近現代商人和商幫那樣把商業資本和僱傭勞動緊密結合起來,廣泛涉足農工商業特別是工業製造的各個子行業,對很多商品都實行產銷一體化經營。易言之,中國古代商人和商幫一般只是就商言商的“銷售商”,而不是兼顧農工業生產和商業流通的“產銷商”,他們所看到的商業只是一種“小商業”,而不是將農工業生產和商業流通緊密結合起來的“大商業”,中國近現代商人和商幫則反是。這種區別既是中國某些古代商人和商幫未能轉化為近現代工商資本家和工商資本集團的主觀原因之一,也是徽商和潯商崛起過程中的一大差異。從前文所述及的徽商和潯商的投資取向來看:徽商所涉足的眾多行業大多是商業部門的子行業[vii],其中只有木、紙、墨、醬園等少數行業的經營做到了產銷一體化,但囿於傳統的社會歷史環境,其水平離現代產銷一體化的要求相去甚遠,所以,可以說,徽商所涉足的一切行業都未超出“小商業”的範疇,儘管這種“小商業”促成了徽商在明清時期的成功和輝煌;而潯商則與徽商不同,他們除了重點投資絲綢貿易、鹽業、典當、地產等傳統行業,還廣泛投資於近代工業、新式金融業、新式交通業和新興服務業,而他們所投資的各種近代工業實行的又是以機器生產和僱傭勞動為樞紐的現代產銷一體化的經營模式,所以,潯商所涉足的行業一半是“小商業”,一半是“大商業”,兩者共同促成了其在清末民初的成功和輝煌。

(五)和君主專制政府關係的差異

徽商是中國舊式商幫的典型代表,其成功的一條秘訣,就是依靠中國傳統君主專制政府的政治保護來謀取鹽業等特許商業的壟斷利潤。它和君主專制政府的關係是主人和奴僕的關係。主人給奴僕以安身立命的空間,奴僕也絕對效忠於主人,努力為其排憂解難。例如,由於清政府給徽州鹽商以長期壟斷兩淮鹽業的特權,所以,徽州鹽商就以積極納稅、頻繁捐輸的方式來報效清政府,甚至還為其用暴力手段維護統治捐助軍費。據統計,以徽州鹽商為主幹的兩淮鹽商在乾隆年間所納鹽稅已高達400餘萬銀兩,到嘉慶年間更增至800餘萬銀兩;而在1671至1804年的一百餘年間,兩淮鹽商共向清政府捐輸白銀3930餘萬兩,米谷近35萬石;1799至1803年,兩淮鹽商還捐獻700萬銀兩的巨額軍費幫助清政府鎮壓當時如火如荼的白蓮教大起義。[viii]此外,兩淮徽州鹽商還刻意“上交天子”。清代康熙和乾隆皇帝下江南路經揚州時,他們共捐獻出百萬以上巨款供其花費,以博龍顏歡悅。

但興起於清末民初的潯商和徽商不同,它和中國傳統君主專制政府的關係不是主人和奴僕的關係,而是一種先依附後鬥爭的關係。一方面,如前文所述,潯商也像徽商那樣向君主專制政府尋求商業活動的政治保護傘;另一方面,由於時代風雲的變幻,潯商在君主專制政府即將退出中國歷史舞台之時,又站到了它的對立面,積極支持和參加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其中的一些代表人物如龐青城張靜江陳其美周柏年等還是資產階級革命政黨同盟會的元老,為辛亥革命的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潯商和君主專制政府的關係在龐青城身上體現得最為典型。龐青城,本名龐元徵,字清臣,秀才出身,但他後來為表和清政府決裂之心,特改字為“青城”。有必要指出的是,以龐青城等人為代表的潯商和清政府的決裂與鬥爭行為,為潯商在民國年間的繼續發展提供了極為關鍵的政治資本和保障,徽商則由於與清政府的政治依附關係過於緊密,而在鴉片戰爭之後和清政府一同衰敗下去。

(圖)天下商幫天下商幫

(六)商幫組織的差異

各種同鄉、同業團體的建立既是商幫形成的重要標誌,也是商幫生存和發展的組織基礎。但在不同的社會歷史環境下興起的商幫,其組織的具體形式和性質都有很大的差異。比如,徽商作為在中國傳統社會歷史環境下興起的古老商幫,其組織形式是會館、公所(如徽州會館、徽州木業公所)等商幫的舊式同鄉、

同業團體。這些舊式同鄉、同業團體本質上是和以自然經濟為主的中國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相適應的兼有血緣、地緣、業緣關係特徵的商幫組織。

而潯商作為在中國近代社會歷史環境下興起的年輕商幫,其組織的形式和性質都和徽商有很大的不同。在商幫組織的形式上,潯商除了擁有會館、公所(如湖州會館、南潯絲業會館、上海浙湖縐業公所)等舊式同鄉、同業團體之外,還擁有同鄉會、學會、公學(如湖州旅滬同鄉會、湖州旅滬學會、湖州旅滬公學)等近代化的新式同鄉、同業團體和地方自治社團(如湖社),並擁有或參加了跨行業、跨地域的近代化工商組織——商會(如南潯商會、湖州商會、上海總商會)。這些新式同鄉、同業團體以及地方自治社團、商會是一種和中國近代社會經濟、政治結構轉型相適應的具有資產階級自治團體性質的商幫組織。

“賈而好儒”是潯商和徽商的共同特徵

本文開篇伊始,曾提到潯商是一個“兼具傳統和近代商業文明特色”的商幫集團。那么,究竟什麼是潯商所“兼具的傳統和現代商業文明的特色”呢?

其實就是董惠民先生所提出的潯商“新儒商特徵”的兩點內涵:一是在儒家學說薰陶下形成的誠信為本、博施濟眾、尚文重教等中國傳統儒商的特徵;二是在近代中國特殊政治、經濟背景下形成的思想開放、吸取西方先進文化、反帝愛國、參與民主革命等中國近代民族資產階級的特點。[①]從比較研究的角度看,潯商所具有的中國傳統儒商的特徵,既是潯商和中國舊式商幫的典型代表徽商所共有的中國商業文明的優良傳統,也是潯商和徽商的共同特徵所在;潯商所具有的中國近代民族資產階級的特點則是徽商所沒有的中國近代商業文明的時代特色。從文化史的角度看,潯商和徽商所共有的中國商業文明的優良傳統其實也是兩者興盛於不同歷史時期的共同文化根源,而潯商所具有、徽商所沒有的中國近代商業文明的時代特色則可視為徽商在鴉片戰爭後沒能從舊式商幫轉型為近代工商資本集團或民族資產階級的文化標誌。至於徽商未能實現這種轉型的主要原因前面已有論及,就是它和中國傳統君主專制政府的最後代表——清政府的政治依附關係過於緊密,當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走向衰亡時它也必然隨之衰亡。此外,徽商未能轉型為近代工商資本集團的一些次要原因則和潯商在19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漸衰微的原因十分相似。對於這一點,本文因篇幅所限不作贅述,[②]而只就潯商和徽商所具有的共同特徵作進一步的論述。

如上所述,誠信為本、博施濟眾、尚文重教等中國傳統儒商的特徵,既是潯商和徽商所共有的中國商業文明的優良傳統,也是潯商和徽商所具有的共同特徵。對於這些特徵,如果可以用一個詞語加以概括的話,那就是“賈而好儒”或“賈習儒道”。因為誠信為本是儒家學說所倡導的一種美德,博施濟眾是儒家仁義觀、義利觀的體現,尚文重教則是儒家學派的優良傳統,也是在以儒家學說為考試內容的科舉制度引導下所形成的一種良好風氣。例如,儒學祖師爺孔子不僅強調誠信的重要性,認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還提出了“博施於民而能濟眾……可謂仁矣”的仁義觀和“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義利觀,並標榜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③]亞聖孟子作為孔子思想的繼承人則認為:“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④]孔子思想的另一繼承人荀子也指出:“言無常信,行無常貞,唯利所在,無所不傾,若是則可謂小人矣”;“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⑤]荀子還針對誠信在商業流通中的重要作用特別闡述說:“商賈敦愨無詐,則商旅安,貨財通,而國求給矣。百工忠信而不楛,則器用巧使,而財不匱矣。”[⑥]除了一致強調誠信、仁義的重要意義之外,孔孟等儒學宗師還一致以著書立說、教導門徒的方式來傳播學術和文化,這實際上是為後世開創了一種尚文重教的好傳統。由此聯繫湖州和徽州地方史志中所記載的關於潯商和徽商如何誠信為本、博施濟眾、尚文重教的眾多事跡細細考究,則不難斷言,潯商和徽商的商業行為和社會活動都受到了儒家學說和儒家傳統的深刻影響,所以他們都堪稱是“賈而好儒”、“賈習儒道”的典型儒商。

最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些學者認為“賈而好儒”是徽商區別於中國其他商幫的一大特色,[⑦]這其實是一種一葉障目、以偏概全的錯誤觀點。這些學者無視“賈而好儒”在中國商幫身上普遍存在的客觀事實,不蒐集、不分析其他商幫的史志材料,不對徽商和其他商幫進行比較研究,而是只採用徽商的史志材料就徽商論徽商,結果就得出了違背歷史唯物主義實事求是原則和中國史學研究“唯實存真”傳統的錯誤觀點。對此,已有人專門撰文進行了駁斥,[⑧]故而本文不為東施效顰之事,而只為該文的正確觀點補充一則例證:在清末民初興盛一時的潯商也具有“賈而好儒”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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