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為深入實施科教興省戰略,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努力建設教育強省,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務後,全面啟動“浙江省九年義務教育萬校標準化建設工程”,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推行“教育券”制度,關注弱
現將《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各校實際,認真研究執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為深入實施科教興省戰略,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努力建設教育強省,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和《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特制定《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一、“十五”期間浙江教育發展的成就和特點
“十五”期間是浙江經濟社會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之一,也是建國以來全省教育事業發展最快、最好的時期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大力實施科教興省戰略,不斷深化教育改革,各級各類教育步入了快速發展的軌道,進入了向現代化邁進的新階段,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撐、知識貢獻和智力支持。
(一)率先在全國各省區中基本普及從學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為提高全民素質奠定良好基礎。以創建新一輪教育強縣為抓手,繼續落實“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推進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到“十五”期末,全省已有53個縣(市、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教育強縣,占縣(市、區)總數的近60%。在基本完成中國小布局調整和危房改造任務後,全面啟動“浙江省九年義務教育萬校標準化建設工程”,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推行“教育券”制度,關注弱勢群體,開展扶困助學。實施對口扶貧,通過“名”“民”結合、強弱結合、新老結合等集團化辦學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校際教育之間的差距,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加大投入,擴大辦學規模,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在2004年基本普及15年教育的基礎上,2005年全省國小、國中入學率分別達99.99%、99.59%,“三殘”兒童入學率達98.5%,學前三年幼兒教育入園率達86.48%,國中畢業生升高中段學校比例達91.02%,高中段教育毛入學率達86%,基礎教育階段各項主要發展指標已接近“教育強省”的要求,並居全國領先水平。
(二)高等教育從精英教育邁入大眾化教育階段,成為我省高層次人才培養和知識創新的重要基地。“十五”期間,我省求真務實,銳意創新,通過採取建設高教園區、舉辦獨立學院、實施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推進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等措施,切實解決高等教育發展“瓶頸”制約。在杭州下沙、濱江、小和山、浙大紫金港和寧波、溫州基本建成6大高教園區,園區占地3.9萬畝,校舍建築面積1138.5萬平方米,可容納36所高校,33.5萬人在校生規模,總投資219億元。2005年全省招收普通本專科學生21.54萬人,在校生達65.13萬人,5年內年均分別增長25.1%、18.3%,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34%,比“九五”期末提高21個百分點。
同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其它形式的高等教育也快速發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辦學的高等教育格局在我省逐步形成。高等學校學科和科研實力不斷增強。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有國家重點學科25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3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5個;全省高校博士點259個、碩士點達750個,分別比2000年增長了81%、139%;研究生在學人數達2.56萬人,較2000年增長了1.55倍。2005年高校科研經費達26億元,承擔各類項目(課題)29073項,產生了一批重點科技成果,為我省科技事業發展作出了貢獻。
(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迅速發展,為構建學習型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構建並完善職業和成人教育體系,教育與社會需求結合日益緊密。“十五”期間,通過建立教育成本補償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等舉措,進一步理順體制,加快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全省高職院校(含籌建)從“九五”期末的31所發展到2005年的42所,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從3.78萬人擴大到22萬人,占全省普通本專科在校生規模的1/3以上。中等職業教育管理許可權下放到11個設區市,發揮了各地辦學積極性,全省中職教育與普通高中招生一直保持1:1的合理結構。以“3+2”、“5年一貫制”和組建職教集團為主要形式,加強中高職教育的銜接和溝通,初步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職業教育體系。“十五”期間,中職與高職畢業生一次就業率均保持在90%以上。
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為主的終身教育體系逐步建立。2005年成人本專科在校生21.31萬人。5年來,自學考試培養本專科畢業生11萬人;全省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32個,累計招生4.2萬人,畢業學生2.6萬人;成人中等專業學歷教育累計招生14萬人,畢業學生14萬人;全省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及各類城鄉文化技術學校培訓職工、農民2400萬人,掃除青壯年文盲7.5萬人。社區教育逐步開展,確定5個國家級和21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
(四)國際交流與合作取得明顯進展,教育的對外開放度日益擴大。我省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發展戰略,不斷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我省成立全國第一所中外合作舉辦的寧波諾丁漢大學;“十五”期間,設立中外合作舉辦的其他機構和項目達67個,專門接收外籍人員子女就讀的國際學校2所。雙邊、多邊教育國際交流日益頻繁,5年來,教育公派出國(境)團組達1000多個,接待來自美國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教育來訪團組100餘個。留學教育規模不斷擴大,“十五”期間,全省出國留學人數達1.2萬人,招收國(境)外學生1.1萬人。外語教學倍受重視,努力在高等學校中推廣雙語教學、套用雙語教材,從國小三年級開始開設英語課程,英語成為初高中學生升學必考科目。托福、雅思等外語能力考試在我省設有考點。
(五)教育內涵與外延和諧發展,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顯著提高。5年來,我省在不斷擴大辦學規模、提高普及程度的同時,注重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促進學生思想道德水平普遍提高。轉變教育觀念,深化教學改革,保證辦學質量。科學制訂中國小課程改革計畫,建立國家、地方、學校三級新課程體系並付諸實施;試行小班化教學;全面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培養學生熟練的職業技能、較強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為目標,文化基礎課實施分層次教學,實踐教學環節得到加強。5年來,重點建設6所高職院校,172個省級重點職業學校,500門精品課程,150個示範性專業,8個先進制造業人才培養基地。高等教育重視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培養,大學生的人文素養、科學素質得到保證和提高。5年來,制訂和實施“浙江省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和“浙江省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計畫”,連續5年開展“高等教育質量年”活動,著力抓好基礎性教育教學工作,7所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的院校,良好率達100%,其中優秀4所。投資3.3億元,重點建設200個重點學科、150個重點專業、200個基礎實驗室、300項省級教學改革項目,50個省文化素質和教學實習基地、500種教材。以國家等級考試為契機,全面加強英語、計算機教學。試行學分制,實行彈性學習制度。以課程為基礎,開展不同學校學分互認工作。以“模組教學”方式鼓勵學生選學第二專業課程和方向,培養複合型人才。
(六)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為教育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首先是體制保障程度不斷提高。政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辦學、教師依法施教、學生依法就學的“法治教育”框架逐步建立。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高等教育“中央、省、市三級辦學,中央、省兩級管理,以省為主”的管理體製得到鞏固和完善;構建了“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管理新體制,高中段教育加強了市、縣統籌。在理順政府與政府間教育管理權責關係的同時,“十五”期間,還重點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在發展公辦教育的同時,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辦學。2005年全省民辦幼稚園9055所,在園幼兒81.32萬人,占全省在園幼兒總數的61.5%;民辦中國小538所,在校生55.85萬人;獨立設定的民辦普通高校12所,經教育部重新確認的獨立學院20所,全省民辦普通本專科在校生達16.22萬人,占全省普通本專科在校生總數的24.9%,形成了以政府辦學為主、公辦與民辦學校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改革“教育包攬一切”的格局,基本完成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學校畢業生就業全面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機制。
其次,師資保障程度不斷提高。加強師德教育,建立健全教師培養培訓制度,面向高等學校和中國小分別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和“名師名校長計畫”,保障教師待遇,全面加強師資隊伍建設。2005年全省國小、國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99%、98.4%、94.6%和81.3%,5年來分別提高2.3個、4.3個、12.7個、27.3個百分點。全省中國小擁有特級教師434人、省功勳教師48人。普通高等學校專任教師3.8萬人,5年來增長了1.02倍,其中副高級以上職稱1.43萬人,增長了1.16倍,占總數的37.2%。5年來引進錢江學者特聘教授20名,重點資助學科帶頭人40名,培養學科帶頭人300名,資助青年教師900名。
三是經費保障程度不斷提高。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體制,5年來,逐年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努力做到“三個增長”、“兩個提高”。省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支出所占比例每年提高1.2個百分點,省本級預算內教育基本建設經費基數提高75%。征足用好教育費附加,落實農村稅費改革後轉移支付基數資金每年10億元,專項補助資金每年1億元。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籌措,首創土地置換政策,利用級差地租,對老校區進行土地置換,變現存量資產;開展銀校合作,適度引入銀行資金,用於新校園的建設。建立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根據不同教育階段合理調整收費標準,規範教育收費。義務教育實行“一費制”,適當提高了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收費標準,普通高中實行“三限”政策,職業教育按準成本收費,對社會力量辦學實行收費備案制。5年來,全省籌措教育經費2016億元,較“九五”期間增長2.83倍。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各級各類學校總占地面積34.9萬畝,校舍面積9781萬平方米,儀器設備值126.4億元,圖書資料(紙質)2.1億冊,比“九五”期末分別增長63%、90.4%、57.4%、207%。
二、浙江教育新一輪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
“十一五”期間,是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機遇期。通過教育的發展,加快人力資源的開發,全面提升勞動者素質是浙江全面提升綜合競爭力的基本戰略選擇。進一步做大、做強、做活浙江教育,是全面實現現代化,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亟需推進教育公平
受區域經濟發展差異和教育歷史原因的影響,我省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校之間教育發展仍存在較大的差異,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從地域看,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教育供給能力不足,生均教育資源擁有量、師資配備水平、教育觀念等相對落後;從層次看,幼兒教育和國中教育仍然是薄弱環節;從對象看,家庭貧困學生、民工子女、心理行為存有偏差和身體殘疾等學生需給予更多的關愛;從類型看,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在套用性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育投入等方面還需加強。
(二)全面提升國際國內競爭力,呼喚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全省高等教育內涵建設尚需加強,質量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教學科研型大學數量不足,除浙江大學外,尚無一所大學進入國家“211工程”之列;全國重點學科數量僅25個,其中24個集中在浙江大學;省地方屬高校博士點27個,碩士點445個,在全國仍處於後列;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數量明顯不足。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和產業結構升級,呼喚勞動者隊伍素質的全面提升。勞動者素質是影響產業結構調整、實現我省經濟新跨越的關鍵因素。現階段,我省職業教育專業設定與社會需求尚有一定差距,實驗實訓條件不足,“雙師型”師資數量缺乏,學生的職業技能有待進一步加強,勞動準入制度滯後,社會需求無法轉為職業教育原動力。適應從業人員上崗、在崗、轉崗等社會培訓需求,呼喚教育向多元、個性化方面發展,精品、特色、優質、可供選擇的培養培訓服務產品需求的不斷增長,迫切要求教育作出積極回響。
(四)不斷開放的浙江,呼喚教育國際化程度提高。浙江是沿海開放省份,外向型經濟發展走在全國前列。與經濟開放程度相比,教育與國(境)外的合作和交流,存在辦學機構設定少、接受留學生數量不足、雙語教學程度不高等問題。隨著我國加入WTO,借鑑國外教育先進經驗,參與國際教育競爭,進一步融入國際教育潮流已勢在必行。
(五)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呼喚教育體制加速改革和創新。高校辦學自主權有待進一步落實。職業教育管理存在各部門職責劃分不清晰和政府統籌協調不夠等問題。民辦教育政策不完善,學校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辦學體制改革亟需進一步深化。社會用人制度改革滯後。教育籌資渠道在縮減,社會資金和政府性資金結合不夠,集約性不高。資源配置中人員經費比例過大,公用經費偏少,“越位”和“缺位”現象依然存在。所有這些,制約著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亟需加速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創設良好的制度環境。
三、“十一五”期間浙江教育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十一五”到2020年,我省將面臨日趨激烈的國際國內競爭。實施“八八戰略”,打造“平安浙江”,建設創新型省份,構建和諧社會,創建“法治浙江”,最大的優勢是教育優勢,最重要的資源是人力資源。全面增強浙江的綜合實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關鍵要發揮教育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作用,促進教育優先發展、加快發展、科學發展。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教興省”和“人才強省”戰略,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地位。著眼於提高教育質量、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創新人才;著眼於提高教育的知識貢獻、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著眼於建立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著眼於深化教育改革、擴大開放合作;著眼於推進教育均衡、實現教育公平,努力建設教育強省,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我省教育改革發展的遠景目標是:各級各類教育質量明顯提高;學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高標準、高質量普及;高等教育實現普及化;職業教育更加發達;城鄉區域教育差距顯著縮小;學習型社會初步形成;教育的學習服務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識貢獻能力和國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全面建成體制富有活力、結構比較合理、總量相對充足、內涵和諧發展,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並且總體上在全國省區中居領先地位的現代教育體制和教育體系,各級各類教育總體發展水平達到或接近屆時較已開發國家水平,建成“教育強省”,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到2010年,全省教育事業發展目標是:基本建立體制機制健全、體系完整開放、布局結構合理、發展相對均衡的現代教育體系框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辦學的多元化辦學格局。15年教育的普及程度全面鞏固,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教育的質量、效益顯著提高,教育對經濟社會的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教育整體水平和綜合實力位於全國前列,達到或接近屆時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教育強縣的人口覆蓋率達85%,基本建成教育強省。基本目標是:
1.國民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義務教育入學率接近100%,流動人口子女、三殘兒童、少數民族子女、貧困家庭子女等弱勢群體的入學率不低於99%,同步同質接受義務教育。學前3年教育毛入學率、全省初升高比例、高中段教育毛入學率、高中段學生鞏固率均達到90%以上;中職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規模比例保持1:1。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規模達到85萬人,本、專科招生比達1:1,研究生在學人數與本科生比例達1:10;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不低於45%。新增勞動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於13年。
2.社會貢獻程度不斷提高。建立滿足社會多層次多樣化教育需求的終身教育網路。建立和完善有利於終身教育的法律法規和體制,積極發展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建設學習型社會。從業人口文化程度、綜合素質較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顯著增強。擁有一大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項目,產學研結合體制與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逐步健全,科研成果和技術轉讓的渠道暢通,學校的人才培養規格與經濟社會需求相適應。學校設施及資源向社會公眾開放,高校參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
3.教育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教育經費籌措渠道多元化,教育經費保障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教育投入水平居全國省區前列。具有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名校長和名教師,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學歷水平和教師工資待遇居全國省區前列。中國小幼稚園辦學條件達到省定及以上標準,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辦學條件差距較小,優質教育資源覆蓋率居全國省區前列。高等學校(含高職院校)全部達到教育部教學水平評估合格標準,5所高校和50個重點學科進入全國前列。職業學校擁有一大批裝備先進、資源共享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實訓基地。先進的教育公共治理結構初步形成,教育行政科學、公開、高效。
4.教育開放程度不斷提高。積極參與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重點引進和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為我所用,使中外合作辦學成為浙江教育新的增長極。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和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的各項指標位居全國前列。充分借鑑國外先進經驗,教育管理和教學方法符合國際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趨勢。
(三)重點任務。實現浙江教育發展規劃目標,重在乾在實處,抓出成效。全省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十一五”教育發展的重點任務如下:
1.以發展農村教育為重點,努力推進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
進一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以實施“農村中國小食宿改造工程”為重點,繼續實施好“浙江省九年義務教育萬校標準化工程”,使中國小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辦學標準。完成鄉(鎮)中心幼稚園建設。
鞏固提高普及15年教育成果。努力夯實學前三年教育,重視兒童早期智力開發。實施“農村中國小教師素質提升工程”,繼續高標準高質量“普九”。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5年內70%以上高中學校達到省級重點設定標準。
繼續推進教育公平。自2006年秋季入學開始,全省義務教育免收雜費。實施好“農村中國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擴面工程”,除免收雜費外,重點資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五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殘疾兒童少年、少數民族子女等免交課本費、作業費、住宿費,使其順利接受國小到高中教育。“十一五”期間,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經濟困難學生受資助比例分別達到9%、5%左右。實施好“農村中國小愛心營養餐工程”,政府對家庭困難學生每周免費提供營養餐,保障學生健康成長。確保流動人口子女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
2.以加強優勢學科為重點,促進高等教育質量提高
完善高等教育體系。統籌協調全省高等教育發展規模、層次、結構、類型,推動各類高校樹立科學發展觀、人才觀和質量觀,推進各類高等教育之間的銜接和溝通,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準確、結構最佳化、銜接通暢、發展協調的高等教育體系。
培育優勢學科。集中人力財力物力,結合本地本校實際,重點建設若干優勢學科和專業,形成“制高點”。每年投入2000萬元建設200個省級重點學科,每年投入1億元重點建設20個“重中之重”學科,每年投入330萬元建設11個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打造“人才高地”。廣開渠道,不拘一格,匯聚優秀人才。繼續實施多層次、多模式人才培養計畫,凝聚、穩定並支持一批優秀的創新群體,形成優秀人才的團隊效應和“當量”效應,提升高等學校科技隊伍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推動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按照“寧缺勿濫”的原則,繼續以每人每年提供10萬元崗位津貼的條件實施“錢江高級人才引進計畫”。繼續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重點資助20個由學科帶頭人領銜的創新團隊,培養300名省屬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和1500名優秀青年教師,建設一支師德師風好、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的優秀骨幹教師隊伍。
構築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引導高校融入國家及地方科技創新體系,重點在技術和套用性研究層面實現突破。進一步最佳化高校科技資源配置,爭取承擔國家、省重大科研任務。整合和建設一批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及工程研究中心。加強大學科技園建設,建設高科技產業孵化器,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以高校學生學科性競賽為基礎,建設20個大學生科技創新平台。
打造實驗、實訓新基地。5年內投入2億元,在高校新建200個專業實驗室和實習實訓基地,為科研人員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平台,為學生提供一流的實訓條件。
建設高水平大學。實施浙江大學省部共建“985工程”二期項目,支持浙江大學和中國美術學院向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挺進;重點扶持若干所省屬高校發揮優勢,向國內一流大學衝刺;引導其他高校科學定位,突出特點,辦出特色,以特製勝。對具備條件申報博士、碩士授予權單位的高校進行立項並予以重點扶持;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積極開展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努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高層次和高素質的高級專業人員。
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實施新一輪“浙江省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質量提高計畫”,以教學評估為抓手,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教學管理。今後5年,重點建設200個本科專業、200個高職高專專業、300種重點教材、500門精品課程、500項教學改革。努力增加教學投入,推進教育資源共享,不斷改善教學條件。加強教育信息資源建設,提高教育信息技術的套用水平,初步建成全省優質教學資源庫和服務體系,提高教學、科研與管理效率。
3.以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為重點,大力發展具有浙江特色的職業教育
堅持深化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堅持面向社會和市場的辦學方向,依靠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推行校企合作,完善企業與行業參與、教學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培養模式,推廣“訂單式”、“模組式”培養;強化職業技能訓練,支持學校與企業聯合,建設實訓實習基地,引導社會力量以各種形式參與實踐環節教學方面的投資,擴充資源總量,配備一流的設備設施,加強學生套用能力培養。打破專業課教師學校所有制,保證專業布點的穩定,鼓勵以市(地)為單位,根據專業布點,利用實行教師工資統發制度的契機,對專業課教師實行統一管理,相對穩定專業師資隊伍。建立行業協會(學會)聯合參與辦專業制度,根據需要設定專業,改革課程設定,調整教學內容,編寫特色專業課教材,提升職業教育品質。繼續試行以教育集團為平台,加強中高職教育的銜接和溝通。積極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制度,方便學生特別是在職人員半工半讀、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
進一步最佳化職業教育布局。加強規劃和協調管理,整合職業教育資源,促進職業教育資源向優勢學校集中,提高職業學校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水平和品牌優勢。根據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需求,加大專業結構調整和實訓基地建設力度,使職業教育更好地為區域主導產業服務。加大欠發達地區骨幹職業學校的建設力度,提升全省職業教育發展水平。以行業和專業為紐帶,推動相關的職業院校組建若干個職業教育集團;支持市(縣、區)、行業通過資產重組,重點建設一批規模大、條件好、質量高、有特色的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全面實行“雙證”教育。逐步建立教育與勞動部門共管機制,重點在職業院校內建立職業技能鑑定站(所),加強對學生技能鑑定,實現職業學校教育和崗位技能需求的對接。切實加強職業指導、創業教育和就業服務工作。制定和實施“浙江職業教育創業行動計畫”。開展“先培訓、後就業”和持證上崗制度試點,先對一些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種“先招生、再招工”,憑資質證書上崗就業,逐步實施勞動就業準入制度。“十一五”期間,實行就業準入制專業面不少於10%。逐步形成校企互動的人才培養機制。
大力發展職業培訓。發揮職業院校的資源優勢,積極參與“國民信息技能教育培訓行動計畫”、“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和企業職工培訓,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及通過國際合作發展職業教育與培訓。加強對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加大對農村預備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力度,重點開展農村實用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在崗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加強重點項目建設。今後5年,重點實施“中職教育扶困助學行動計畫”,“校企合作行動計畫”、“實訓基地建設行動計畫”、“農村預備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行動計畫”、“師資隊伍建設行動計畫”、“縣級骨幹中職學校建設行動計畫”。重點支持1-2所高職院校進入全國高職教育“卓越工程”,創建5所全國示範性高職院校、10所全國優秀高職院校、200所省級重點職業學校;建設200個省級示範專業、100個實訓基地(其中10個面向周邊地區開放,成為區域綜合性公共實訓平台);編寫20種精品教材、500種專業課教材;培養100名校長、300名專業帶頭人和4000名“雙師型”教師,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比例達80%以上。擴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規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專業助學金,鼓勵優秀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實現“一人就業、全家脫貧”。每年對未升上高一級學校的農村預備勞動力組織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競爭力。
4.以建設終身教育載體為重點,加快構建學習型社會
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延伸學校教育,發展學前教育、成人教育、休閒教育和老年教育,重視人的終身發展和學習需求,鼓勵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參與學習,促進學習的個性化、多樣化,努力形成人人學習、處處學習、終身學習的制度環境。
加強學習型社會載體建設。以更新知識和提高技能為重點,開展創建學習型社區、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和學習型家庭等活動。實施社區教育網路建設工程,加快建成縣(市、區)、街道(鄉鎮)和社區三級社區教育網路,各級各類學校逐步面向社會開放,成為三級網路結構的節點。5年內建設好30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示範區和一批國家級社區教育示範區,城市社區教育普及率達到90%,農村達到60%以上。
加強終身教育平台的建設。按照終身教育特點,建立學校教育、學前教育、職業培訓、休閒教育、老年教育五大版塊的公共教育資源平台,通過遠程教育網路對外輻射服務。逐步建立同級各類教育學分互認和“學分銀行”制度,加強不同層次教育聯繫和溝通,構建便捷通暢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5.以加強德育教育為重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把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評價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糾正單純以分數或升學率衡量教育質量的傾向。實行教育以育人為本、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教師為主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推進各級各類學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知識與技能、學習與創新能力、身體和心理素質、合作與適應能力、社會實踐能力穩步提高。學校要把品德、智力、知識、能力統一納入學生評價體系,尊重學生的人格和個性特長,教育和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充分發揮教育評估督導作用,建立全面、公正、權威的教育質量評估體系和監控機制。加強教育評估中介機構建設。重視抓好學校體育、藝術和衛生健康教育,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強化學生健康意識;提高學生藝術修養;加強學校衛生設施建設,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創新思想道德教育方式方法。深入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擺在突出位置,努力構建大中國小縱向銜接、學校社會家庭橫向溝通的德育教育體系。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在加強和改進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方面的主渠道、主陣地、主課堂作用。充分發揮教育報刊雜誌的宣傳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中國小要開發和建設優質德育課程,保證各門課程教育體現德育功能。高校要切實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建設,推進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工作,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豐富德育內容,大力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民族精神教育,培養學生創業創新創優的精神;進一步抓好誠信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加強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為重點的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使用和管理。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隊伍選拔、培養和管理機制,著力建設一支高水平的政治理論課教師、輔導員和班主任隊伍。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以學生為中心,全面創新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培養學生的自主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5年內完成國小、初高中課程改革,加強綜合實踐課程建設,有效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高度重視幼兒啟蒙教育,注重早期幼兒潛能開發和個性發展。做好幼兒教育與國小教育銜接,防止幼兒教育“學科化”、“國小化”傾向。高中段教育加強自學能力及自學習慣的培養。高等教育要倡導研究性教學,強化實踐教學;進一步推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適應大學生素質培養的需要。
6.以推進中外合作辦學為重點,擴大教育對外開放
依法推進中外合作辦學。鼓勵支持高校與國際著名大學聯合辦學,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合作舉辦高水平教育機構。重點支持辦好寧波諾丁漢大學。各高校積極創造條件選擇國外類型相同、學科相近的高水平高校,進行合作培養人才、合作開展科技攻關、合作共建學科、實驗室和實訓基地。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和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也要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提高教育國際化水平。
擴大教育對外交流。採取政府與民間並舉、雙邊與多邊並行的辦法,積極開展以學科、學術、學者、學生為主體的國際交流,不斷擴大交流規模。建立一批對外交流的國內培訓基地,大力引進國外智力參與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提高公費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規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的經營服務行為。積極承辦高層次國際教育會議,參加國際教育組織活動,拓寬國際交流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到境外招生和辦學,“十一五”期間力爭實現省內高校到境外辦學零的突破。大力引進國際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為開展國際勞務輸出服務。
全面提高學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能力。以加強英語教學改革為突破口,繼續擴大中高等學校雙語教學課程的規模和數量,提高國小英語教學課程的質量。重視高、中等學校學生的涉外知識教育和能力培養。改善高、中等學校教師結構,提高具有海外教育培訓經歷的教師比重,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回省任教。
四、“十一五”期間浙江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財政體制,努力增加對教育的經費投入
1.依法加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要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下教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採取措施,實現《教育法》所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對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的目標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年初安排預算時,教育經費增長比例不低於同級財政支出預算增長比例,年末財政超收地方可用部分按年初預算比例安排給教育。依法建立監督核查制度,各級政府每年向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教育經費預決算情況,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加強財政性教育經費使用管理,全面實行教育部門預算、國庫支付、政府採購制度。加強績效考核,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2.完善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機制。自2006年始,城鄉教育費附加一律按“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5%計征。加強對企事業單位職工教育經費的管理,企事業單位應按規定核銷職工教育經費;加強審計監督,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培訓的企事業單位,按《職業教育法》規定,由所在縣級以上政府進行統籌,用於職業教育。建立非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成本分擔機制,科學合理確定政府、受教育者分擔比例。完善教育收費制度,各類學校獲得的政府撥款、個人繳費和社會資助等與實際辦學成本相平衡。建立教育捐贈激勵機制,“十一五”期間,完善教育基金會受贈功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港澳台同胞和華人華僑捐資辦學,通過教育基金會向學校的捐贈並出具的票據,作為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依據。積極開拓金融、信貸、教育服務、科技開發等籌措教育經費的途徑。在合理規劃的基礎上,對學校老校區土地進行置換,土地置換收益主要用於償還新校區建設債務。
3.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地要強化政府投入責任,合理界定事權與財權關係,建立與“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相適應的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新體制,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大幅度提高經費保障水平。要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全全”的要求,將教師工資、省出台的地方津(補)貼、公費醫療等社會保障經費、公用經費、校舍建設維修經費全額納入預算,足額安排,保證農村教育投入。實行公用經費定額管理,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農村稅費改革和實行免收雜費制度後,省級財政要加大對經濟困難縣(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確保各地對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不低於改革前的水平並逐年增加。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安排專項經費,保證重點農村教育工程經費需求。著力解決農村中國小建設債務問題。
4.全面改善辦學條件。“十一五”期間,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建設,辦學條件努力達到國家、省標準化要求,學校設定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占地面積、校舍、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及其他設施都要滿足實施素質教育和創新型人才培養的需要。建立教育設施、設備的共享機制。各級政府在規劃城市和農村發展時,必須充分考慮學校布局和建設需要,對學校建設項目所需用地指標實行單列,優先安排,並予以行政劃撥。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教師素質
1.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堅持把師德教育擺在教師隊伍建設的突出位置,引導教師教書育人、敬業愛生、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對高校教師重點開展教學規範和學術道德教育,對中國小、幼稚園和職業學校教師重點加強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教育。制定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建立和完善教師職業道德評價、考核、獎懲機制。不斷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2.完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改革教師教育模式,以教師教育學科及專業建設為重點,依託高校建設若干省級教師教育基地,鼓勵綜合性大學以各種形式積極參與教師教育,輔之以實行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形成開放、多元的教師培養培訓新體系。到2010年,形成學前教育和國小教師以專科為主、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以本科為主且碩士占一定比例、高等學校新入職專任教師具備碩士或以上學位的新三級制專任教師學歷和學位結構體系。
3.加快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大力實施“人才強教、人才強校”戰略,培養和造就一批學術大師、教學名師和學科帶頭人。深入實施高校“錢江高級人才引進計畫”、“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和“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計畫”,加強骨幹教師隊伍梯隊建設。在重視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素質提高的同時,加強職業教育專業負責人培養培訓。加強功勳教師、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和高校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他們的表率和示範作用。
4.加強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中國小教師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的重點從學歷補償教育轉到教師專業成長上來。按照職業規範、新知識、新技能、新方法的要求,通過集中授課、網路互動、教科研一體、校本培訓等方法,每5年對教師進行一次全員培訓。教師輪訓與教師資格延續相結合。建立教師學術休假制,讓教師獲得帶薪進修機會。通過教考分離、憑結業證書報銷培訓經費、培訓成績列入教師個人檔案等辦法,創新機制,保證培訓質量。各地財政按每年不少於當地教職工工資總額3%的比例安排專項資金。高校教師以提高學歷和綜合素質為重點,加大培養和培訓力度,到2010年,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教師的比例,大學達到80%以上,一般本科院校達到60%以上,高職(高專)學校達到35%以上。
5.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落實中國小教職工編制,配足配強師資力量。根據“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契約管理”的原則,以職務聘任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推行教師職務聘任制。理順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與聘任的關係,淡化“身份”評審,強化崗位聘任。改革分配製度,落實在巨觀政策指導下的高校分配自主權,充分發揮工資和崗位津貼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新機制。制訂提高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待遇辦法,加強專業課教師隊伍建設。試行職業校長制度,推進教育職員制度,促進教育管理人員專業化。加強教師交流,通過選派骨幹教師講學、指導,互派教師、校長掛職鍛鍊等多種形式,逐步提高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教師的素質。逐步建立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教師之間有序流動的機制。全面推行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5.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教師法》,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依法加快住房、醫療、養老和失業保險等制度改革,加快教師社會保障機制建設。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權益。在切實保障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的同時,加強教師工資與公務員工資政策銜接和跟蹤評價,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改善教師住宿條件,經濟適用房建設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向教師傾斜,使教師安居樂業、安居樂教。
(三)加快制度創新,充分發揮浙江教育體制優勢
1.推進教育管理體制創新。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中央、省、市三級辦學,中央、省兩級管理,以省為主”、職業教育“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基礎教育“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為適應國有企業改革需要,“十一五”期間,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探索建立學校的公共治理結構,進一步理順政府、學校和社會三者間的關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事分開,政府從傳統的直接行政管理為主轉為間接管理為主,通過立法、撥款、政策引導、信息諮詢服務、監督評估等手段調控管理學校。建立健全以學校法人制度為基礎的現代學校制度,使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形成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機制。培育中介組織和機構,建立認證、評估、審計、仲裁、聽證制度,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
2.推進民辦教育管理機制創新。以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薄弱學校、政府新建的學校以及後勤項目為重點,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租賃、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辦學。以建立公共治理結構和教育產權制度為突破口,營造公辦、民辦學校“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政策環境。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在民辦教育準入、成本核算、合理回報、稅收減免、明晰產權、師生權益、享受政府同等待遇等方面,制訂符合浙江實際的地方性法規,加強對民辦教育的支持、保護和規範管理。推進教育財務會計制度創新,引入權責發生制原理,完善財會制度。加強成本核算,規範收費行為。逐步建立教育產權合理流轉制度,最佳化資產結構,推進優質民辦教育發展。
3.推進產學研合作機制創新。構建產學研平台,根據合作層次、內容、條件等不同,探索建立產學、學研、產學研等各種結合模式,以項目為載體,找準結合點,創新機制,進一步提高教育對經濟社會的貢獻度。職業教育以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實驗實訓項目建設為重點,以為學生開展技術等級證書教育為目標,建立依託企業合作投資、收費補償、跟蹤技術、良性互動、校企雙贏運行機制,增強學校與企業人才需求對接能力。高等教育瞄準國家、省重大戰略需求,充分發揮豐富的科技信息和人才優勢,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以基礎研究、高新技術成果的研發、孵化、產業化項目為重點,以委託制、合作制、合資合作制等方式,大力開展科技創新,力爭攻克一批重大核心技術和共性技術,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加速科技成果轉讓。鼓勵高校開展聯合集成創新,通過合作和創新實踐,培養人才,凝聚人才,快速提升高校學科、科研水平。
4.推進招生就業制度創新。進一步完善公辦國小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積極推進國中畢業生考試成績和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公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與國中學校適當掛鈎的辦法。結合實施高考自主命題和高中課程改革,加快高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統一性與選擇性相結合、知識考核與能力考核相結合的高校招生制度,逐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進行專科院校註冊入學制試點。加強畢業生就業創業教育,積極鼓勵和支持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單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工作,對畢業生自主創業給予政策優惠。加強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畢業生就業市場和信息網路建設,為畢業生及時提供信息、諮詢和政策服務,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教育現代化實施進程。
1.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確立以信息化帶動現代化,加快教育強省建設的發展理念。以浙江教育網為主幹網,促進全省教育資源網路的升級和擴展,確保網內標準的統一性和軟體的兼容性。加快教育衛星寬頻傳輸網建設,建立衛星教育套用平台。加強各地區城域網路的建設和協調,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及運行機制。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負責、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浙江中國小校園教育信息化建設標準”。重點加強農村教育信息化基礎建設,打破時空限制,為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創造條件,到2010年完成全省“校校通工程”,實現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的基本覆蓋,農村國中和鄉(鎮)中心國小都有計算機教室,農村國小都有網路寬頻教學收視點或光碟放像點,55%的中國小校建成校園網,中國小人機比達到8:1。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建設,建設高校數字圖書館。積極開展教育信息化法律法規建設。
2.推進教育信息資源開發共享。加大涵蓋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師範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級各類教育教學資源的開發,促進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整合和共享。探索適應教育軟體產業發展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鼓勵教育軟體開發企業與大學和有條件的中國小進行合作,逐步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競爭能力的教育軟體產業研發基地和企業。設立省、市、縣(市、區)三級教育資源中心,形成多層次、多功能、互動式的全省教育教學資源服務體系。
3.建設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平台。積極參與新一代網際網路和格線的建設,建立健全省級教育信息化套用支撐平台,為教育信息化的各種套用提供基礎運行環境以及數據共享、目錄註冊、格線計算、數字著作權、安全認證等公共服務。構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為教師、學生、管理部門和社會提供文獻資源服務、項目成果服務、教學資源服務、教學支持服務和管理服務,提高網上教學質量的監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強對各地城域網站和各校園網站的科學管理和統籌利用。
4.加大信息化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擴大信息技術專門人才培養規模,為我省信息化建設提供強有力人才支持。加強對高等學校教師的信息技術培訓,提高教師利用信息技術改善教學和科研的能力。將有效利用信息技術開展教學活動能力的要求列入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內容,有重點、有針對地加強培訓。普及信息技術教育,提高學生信息知識素養,到2010年,全部中國小開設信息技術課程。
5.推行教育電子政務。完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的電子辦公與信息交換系統,建設遠程教育監管系統、公共信息服務與線上政務平台,提供面向教育系統和社會公眾的遠程電子辦公服務。加強教育政務信息化示範工程建設。到2010年,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高等學校完成電子政務建設;到2020年,全省教育系統實現政務、校務信息化。
(五)加強領導,全面推進教育改革和發展
1.黨政一把手親自抓教育。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把教育強省、教育強縣(市、區)、教育強鎮(鄉)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切實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教育改革和發展目標管理責任制,黨政一把手要對當地教育改革和發展負總責,及時研究解決涉及教育的重大問題。進一步推進教育決策諮詢和監督機制的建立,完善對縣(市、區)黨政班子教育工作實績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機構,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加強督政,深化督學,統籌督政與督學。鼓勵有條件地區開設“教育改革實驗區”,通過試點,創新制度,積累經驗,推進改革和發展。
2.構建“法治教育”。按照建立“法治浙江”的要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打造“法治教育”。加強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抓緊制定並完善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創造教育法治環境。建立和完善教育申訴、調解、仲裁、行政複議和教育執法監督制度,成立或落實教育執法機構,增配人員,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加強教育法制隊伍建設。組織好“五五普法”、“六五”普法,注重實效,切實提高幹部師生的法治素質。
3.加強學校黨的組織和領導班子建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各級各類學校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最佳化高等學校領導班子結構,選好配強黨政一把手;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批政治堅定、思想解放、開拓進取、乾淨幹事,有較強管理能力的高等學校年輕領導幹部;建立高等學校黨組織建設目標責任制;加強對高校班子成員行政管理能力的培訓。重視做好民辦學校黨的建設,探索符合民辦教育特點的黨建工作新形式、新路子。完善中國小校長負責制和校長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
4.大力營造有利於教育發展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堅持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做好教育宣傳工作,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動員和引導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持教育事業。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作風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重視和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不斷完善校園安全防範體系和應急措施,認真落實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確保高校穩定和中國小、幼稚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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