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下鄉政策

機車下鄉政策

機車下鄉政策,是於2009年3月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正式在全國啟動實施汽車機車下鄉。

(圖)機車下鄉政策機車下鄉政策

09年3月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汽車機車下鄉實施方案》,正式在全國啟動實施汽車機車下鄉。按照方案,農民報廢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並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微型客車的,給予10%補貼,購買機車按售價的13%給予補貼。

簡介

(圖)機車下鄉政策機車下鄉政策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汽車機車下鄉實施方案》,正式在全國啟動實施汽車機車下鄉。

根據實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民報廢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並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微型客車的,按換購輕型載貨車或微型客車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單價5萬元以上的,每輛定額補貼5000元。同時,對報廢三輪汽車每輛定額補貼2000元,報廢低速貨車每輛定額補貼3000元。每戶農民限購一輛享受補貼的換購輕型載貨車或微型客車,兩年內不得過戶。三輪汽車指原三輪農用車;低速貨車指原四輪農用車;輕型載貨車指總質量大於1.8噸但不超過6噸的載貨汽車;微型客車指發動機排量在1.3升以下的載客汽車。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民購買機車按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單價5000元以上的,每輛定額補貼650元。每戶農民限購兩輛享受補貼的機車。

補貼細則

(圖)機車下鄉政策機車下鄉政策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向地方下發《汽車機車下鄉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了農民購買下鄉汽車的補貼,農民購買輕型載貨車和排量1.3升以下微型客車可獲得最高每輛5000元的補貼,不過微型轎車不在補貼之列。

在方案中,七部委明確表示,對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並換購輕型載貨車的,按換購輕型車的銷售價格10%補貼,如單價超過5萬元,則實行定額補貼,每輛補貼5000元;對購買微型客車的,同樣按銷售價格10%給予補貼,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同樣定額補貼,每輛為5000元。上述兩種車輛每戶限購一輛。而對於購買機車,則按銷售價格13%補貼,單價5000元,定額補貼650元。

進入補貼範圍的輕型載貨車是指總質量大於1.8噸但不超過6噸的載貨機動車;微型客車指發動機排量在1.3升及以下用於載客的機動車輛,但轎車不適用補貼範圍。

七部委表示,所有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企業均可參加汽車下鄉。下鄉汽車和機車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責餘下20%。新疆、內蒙古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以及國家確定的汶川地震51個重災縣,由中央財政全額負責補貼。

對於農民如何獲得補貼,方案表示,農民可在購買後向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資金。在審核後,鄉鎮財政部門須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直接打入購買人儲蓄存摺糧食直補專用存摺

七部委表示,享受財政補貼的汽車機車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享受補貼的汽車兩年內不得過戶。據悉,輕卡和微客的補貼政策持續到2009年12月31日,機車補貼則持續到2013年1月31日。

取消招標

(圖)長安與兵裝六摩企聯合下鄉啟動儀式長安與兵裝六摩企聯合下鄉啟動儀式

商務部和財政部在3月5日聯合發布公告稱,國務院已決定取消“機車下鄉”項目招標,將原“機車下鄉”政策正式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進行落實。

200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決定從2月起,將機車納入“家電下鄉”政策補貼範圍。政府隨後明確,將對機車廠商投標資格設定門檻,對產品型號進行招標。實施“家電下鄉”地區的農民如果購買中標企業的中標型號機車,國家財政將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3%(最高不超過650元)給予補貼。補貼金額高於其他家電產品。

按此規定,中標企業得以提高銷量,占據更多農村市場份額;沒有投標資格及不能中標的企業,則有可能喪失市場,最終將提高產業集中度。

因此,“機車下鄉”招標制,遭到大量沒有投標資格的中小機車生產商的反對。他們認為此舉攪亂市場,推行不公平競爭,同時也不符合當前國家保障就業促進社會穩定的需要。

促進發展

(圖)機車下鄉政策機車下鄉政策

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方案》指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民報廢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並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微型客車的,按換購輕型載貨車或微型客車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民購買機車按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

10%和13%這兩個數字的公布,給無數做了多年“汽車夢”的農民朋友和迫切開拓農村汽車市場的廠商吃了一顆“定心丸”。

為把這項惠農的“好事辦好”,向農村消費者提供“物美價廉”的產品和優質的售後服務,《方案》強調,汽車機車下鄉產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同期同類產品價格。生產廠商必須對產品質量、經銷網點和售後服務進行承諾並簽訂責任書。

除惠農這一“初衷”外,引導汽車企業在國際金融危機壓力下“開拓廣闊的農村市場”,促進汽車機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也是該項政策的重要目標。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10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受國家多項汽車振興措施推動,中國汽車單月銷量今年已經連續兩個月超過美國。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在全球汽車市場普遍陷入困境的背景下“逆市轉暖”。

作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汽車產業涉及面廣、關聯度高、對上下游和就業的拉動效應十分明顯。根據年初出台的汽車產業振興規劃,國家實施新能源汽車戰略,並在今後3年安排100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企業創新、技術改造和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發展,以促進汽車產業最佳化升級。

此次,為了讓更多的企業通過公平的市場競爭在汽車機車下鄉過程中“分得一杯羹”,《方案》沒有限定產品品牌,指出“滿足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列明的輕型載貨車、微型客車以及機車,均可作為補貼車型”。

儘管《方案》剛剛出台,早已有不少地區、不少企業積極回響。作為汽車生產大省的吉林省拿出1億元的地方財政,對農民購買一汽集團產品實施補貼;奇瑞等自主品牌廠家摩拳擦掌,推出對路適銷的行銷策略;中國兵器集團擁有全國最大的機車產業群,日前集團旗下的長安汽車和六大機車企業正式簽署汽車機車聯合下鄉戰略合作協定,為搶占市場先機邁出重大一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