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真實性

新聞真實性

新聞真實性指的是在新聞報導中的每一個具體事實必須合乎客觀實際。即表現在新聞報導中的時間,地點,人物,事情,原因和經過都經得起核對。


新聞真實性

本質

1、涵義

“新聞是對新近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或者早已發生卻是新近發現的事實的及時報導.”據此理解,筆者認為,新聞寫作的真實性就是指對新聞事實在報導中具實寫稿時應遵循的一種基本原則.

2、範疇

這種原則應建立在新聞的大範疇之中,並有自身的適應性.即,對採訪所取得的所有素材,在寫作過程中,有一系列的要求。包括思考、提煉、整理、列提綱、動筆、謄寫草稿、改稿及斟酌用字、用詞、用句、分段,引用證據,編制題目等,都要把握好新聞寫作的真實性。

3、本質問題

它的本質表現於執筆者的思想、立場和依據真實所作出的正確判斷的與否。這就要求記者要深入實際採訪,了解真正事實。著名新聞研究者方延明說:“真實不是孤立的,真實是主客觀的統一”,“新聞事實是主觀對客體的描述,是客觀事實通過記者主觀意識後的結晶體。”從他的這些觀點當中俺們知道要讓主觀描寫客觀事實必須真實,而這一真實需要記者深入實際採訪才能得到“第一手事實”。

4、規範要求

要求敘述準,字句乾淨,不引申,少議論。舉例說明。《銅川——警校攜手普法育人》(本頁內容由中國百姓信息網搜尋於網路):“本報訊日前,來自省鹵陽勞教所的四名誤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給銅川市耀州區永樂學校的2200名國中生,現身說教,上了一堂德育、法制、安全教育課。會上,永樂學校為鹵陽勞教所贈送了錦旗。據悉銅川市耀州區教育局連續兩年舉辦了此類活動,受到學生家長的稱讚。”註:(《陝西科技報》(本頁內容由中國百姓信息網搜尋於網路)2008年4月18日頭版。)寫此稿時,一般初學者往往會加一些強調式的詞語,認為能夠加強新聞效果。其實不然,如:將“未成年人”寫成“少年犯”,在“親身經歷”前面加上“不堪回首的”一詞,都將是甚為不妥的

理論指導

新聞報導與客觀事物的本來面目相一致。
新聞本源是事實。新聞報導,是新近發生的客觀事實通過新聞媒介的反映。事實第一性,新聞第二性;事實在先,新聞在後,唯物論與唯心論在新聞理論中的一條明確界線,就是是否主張尊重事實,而且是否在實踐中真正尊重事實。
馬克思認為,新聞報導要根據事實來描寫事實,而不是根據希望來描寫事實。毛澤東主張新聞要講真話,要如實報導戰果、成績和災情。
無論是資產階級新聞學還是無產階級新聞學,都主張新聞必須真實。確有其事, 是新聞真實性的起碼要求。沒有事實依據,就構不成新聞。中國最早的新聞學專著《新聞學》(初發表時名《新聞學大意》,徐寶璜著)中說:“新聞須為事實,此理極明,無待解釋,故凡憑空杜撰 、閉門捏造之訊息 ,均非新聞”。美國新聞學者C.約斯特在其所著《新聞學原理》中也認為一切新聞的主要因素是真實。但是,資產階級的新聞事業受到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制約,受到資產階級立場、觀點的影響,在新聞報導中往往隱瞞或歪曲某些事實的真相。
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新聞事業,一向把真實性看作是新聞的生命。1947年,中國解放區新聞界開展反“客里空”運動,維護新聞的真實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新聞工作者為維護新聞的真實性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並且把新聞必須真實列為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列為新聞工作接受黨和人民監督的重要內容之一。
社會主義中國的新聞事業對於新聞真實性的理解和實踐,是以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並採取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具體要求是:

①報導中的新聞要素 (時間、地點、人物、事情、原因 )必須真實準確;

新聞背景的介紹,包括事物的發展變化以及與其他事物的聯繫,必須真實;③情節描寫,人物的語言、心理活動、思想變化的介紹必須真實,不能渲染誇張,不能以想像代替事實;

④不能以偏概全,以點代面,不僅要做到所報導的單個事情的真實 、準確 ,新聞真實性尤其要注意和善於從總體上、本質上以及發展趨勢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實性,做到局部真實和整體真實的統一,杜絕片面性和絕對化的報導;

⑤新聞的解釋要合乎客觀事實本身的邏輯,通過事物的現象揭示事物的本質。
新聞的真實性不同於文學的真實性。文學要求生活的真實,但允許根據社會生活塑造典型,編織情節,不受真人真事的局限。新聞則要求完全真實。以真人真事為基本寫作內容的報告文學,屬於新聞範疇,也應該完全真實。
新聞必須真實,但不等於不加分析,不予取捨的有聞必錄。正確把握新聞的真實性,關鍵在於以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對新聞的事實進行符合實際的調查研究和科學的分析選擇,這樣才能真正保證新聞的真實性,並在此基礎上保證正確的輿論導向。在重大社會事件、社會風潮或社會動亂發生的情況下,新聞媒介尤其要進行科學的社會階級分析,才能把握住社會多數成員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真實態度,才能做到真正為人民說真話。離開了科學的社會階級分析,新聞輿論就難以反映事物的真正性質,也就談不到新聞真實性。
強調新聞的真實性,還要處理好正面宣傳與揭露陰暗面的關係。社會生活中有光明面,也有陰暗面。陰暗面的情況、性質也各不相同。對於企圖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共產黨領導的帶有階級鬥爭性質的問題,必須旗幟鮮明地予以揭露,目的是打擊敵對勢力;對於人民內部的缺點錯誤,新聞媒介在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方針的前提下,也要正確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進行揭露和批評。但是,正象真實的新聞也不能有聞必錄一樣,發表揭露陰暗面的新聞,除了經過調查確保真實之外,還要經過慎重的選擇,運用正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選擇那些帶有典型性的有普遍教育意義的事例發表,用以教育幹部和民眾, 共同努力糾正和克服這些消極現象,使人民民眾在運用馬克思主義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中增強信心和力量。這與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打著“講真話”、“寫真實”的旗號,不加選擇不加分析地肆意誇大甚至假造陰暗面,意在攻擊共產黨,污衊社會主義,是絕然不同的。

原則及要求

真實性是新聞傳媒必須遵循的原則,也是傳媒取信於客群的關鍵。記者是社會的、時代的史實記錄者,其社會使命如同史家一樣神聖:今天的新聞正是明天的歷史。美國著名報人約翰·德萊恩對這一點論述得十分明確:“新聞記者的職責與史家相同,就是不顧一切尋找事實真相。”陸定一也說“唯物主義的新聞工作者,必須尊重事實,無論在採訪中,在編輯中,都要力求尊重客觀的事實。”
堅持新聞的真實性,是一切的新聞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新聞界的優良傳統,也是新聞工作者安身立命之本。多年來,我國新聞戰線也正是因為堅持了新聞的真實性原則,全面、準確地報導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歷程和重要新聞事件,揭露和抨擊了違法亂紀、貪污腐敗等種種不良現象,從而贏得了黨和人民的信任,促進了新聞事業的蓬勃發展。但是近年來,一些虛假新聞、虛假信息通過不同渠道、不同形式,出現在一些新聞媒體上,損害了媒體的社會公信力,給國家和社會帶來危害,人民民眾對此意見很大。嚴厲查處虛假新聞,嚴把新聞真實性這道關,並以此帶動新聞隊伍建設,是黨和人民的要求,也是保證新聞事業健康發展的要求。
在實際的新聞采寫過程中,經常出現報導失實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對“真實性”做出具體可行的規範,用來衡量新聞報導真實性的尺度,以約束新聞工作者,並為新聞報導堅持真實性把關。
(一)新聞要素必須真實,完全符合客觀實際。
構成新聞事實的基本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情、原因和結果)都必須真實、準確無誤。這是新聞賴以成立的基本要素,若其中有假,哪怕只有一點點的失實、一點點的偏差,都會動搖整個新聞報導的真實性,導致人們對新聞事實的懷疑。
新聞中引用的各種資料必須準確無誤,這裡所說的引用的各種資料,主要是指數字、史料,還有背景材料等等。它們在新聞中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如果在引用資料上出現差錯,也會使讀者對整個新聞存疑。
(二)新聞中所涉及的思想認識和心理活動等,必須是當事人所述,采編人員絕對不能虛構情節,合理想像,添枝加葉。
《足球》報2004年1月7日發表了這樣的“新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將中國足球列為“不良資產”和“不良市場”,因而明確指示國有企業應將其完全剝離。國有資產退出足球將成大勢所趨。見報兩日後,國資委即聲明:目前,國資委從來沒有在任何正式檔案、會議簡報和其他正式場合中提到過“中國足球是不良資產和不良市場”,也從來沒有提出過“要求國有企業應將其完全剝離”的規定和要求。1月12日,《足球》報刊登耶魯大學學者薛涌的文章為之辯解:“問題遠沒有這么簡單。首先,國資委有沒有要求自己屬下企業從不良資產、不良市場中剝離的政策?現在看來是有的。那么,中國的職業足球運行已經10年了,是不是‘不良資產’、‘不良市場’?這話根本不用國資委講,大家心裡都清楚……不錯,國資委沒有正式這樣講。但是,國資委裡面是否有人這么認為,並準備如《足球》報報導的那樣主張屬下企業從足球中剝離呢?恐怕不僅有,而且是大有人在。”該文章的作者倒是很精通邏輯學,然而,新聞事實並不等同邏輯推理,因為只有真實的,才是可信的。

一、要求

⒈真實性:新聞報導必須反應客觀事實的原貌。是新聞存在的基本條件,是新聞傳媒必須遵循的原則。

⒉真實性的要求:

⑴淺層面的要求是新聞報導的客觀事實必須真實準確。
①確有其事。
②構成新聞的基本要素必須真實準確。
③新聞中引用的各種資料必須真實準確。
④新聞所反應事實的環境、過程、細節以及人物的語言動作必須真實。
⑤新聞中涉及人物的心裡活動、思想認識必須是當事人所述。
⑵深層面的要求是新聞報導的分析和整體概括必須符合客觀實際。
①現實真實和本質真實要辨證統一。
②微觀真實和巨觀真實要有機結合。
③新聞報導要多層次真實。

⒊新聞報導失實的原因。

⑴體制性失實:由於某種價值觀對新聞報導強烈作用而導致的新聞報導失實。
⑵經濟性失實:由於金錢等經濟利益對新聞報導強烈作用所導致的新聞報導失實。

⒋故意失實和非故意失實(業務性失實)

⑴故意失實:媒體或新聞報導者事先明知所報導的內容不符合客觀事實,具有虛假成分,但是由於種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和影響而有意為之所導致的新聞報導失實。
⑵非故意失實:新聞報導者並無故意造成新聞失實的動機,但由於種種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和影響,未能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目如實的作出報導而導致的新聞報導失實。

⒌新聞寫作中如何避免失實。

⑴在確定主題和選擇報導角度時要堅持獨立思考。
⑵布局謀篇時要避免片面性。
⑶在寫細節時避免想當然。
⑷培養質疑意識,注意核對引用資料。
①稿件中所引用的材料,包括採訪中所獲取的各種素材、背景材料、史料要通過不同的途徑進行核對。
②對被採訪者的自述,既通過採訪所獲得的第一手材料,也要保持質疑意識。
③要注意核對數字。
⑸描寫要有分寸感。
⑹要堅持稿件送審制度。
⑺註明新聞的來源。

存在的誤區

1、新聞“事實”不夠具體
(一)過多使用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是新聞寫作的首要大忌。。“在……下,深受……教育“、“通過……活動,極大地鼓舞了……”、“在……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大大提高(進步)了”、“通過……活動,已取得了巨大的……”、“……深受廣大民眾歡迎”等形容詞或形容詞詞組的大量套用,會沖淡新聞用事實說話的真實性。例如有關一個歡慶場面的報導,記者寫到現場熱鬧非凡,場面壯觀,舞蹈精彩,這樣寫出來雖然語言流暢,感情真摯,但是讀者有一種籠統的感覺,並沒有從文章里看出場面具體是如何的宏大,沒有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
(二)大量使用誇張的修辭手法是新聞寫作的又一大忌。新聞寫作如果搞虛構、搞虛誇,就成了“假大空”,就會失去讀者的信任。新聞寫作必需源於事實,恪守真實,不誇張、不虛構。一篇關於公安系統掃黃打非專項行動的報導:“….期間,專項行動共打擊犯罪團伙xx個,抓捕犯罪分子xx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獲得了全市人民的一致好評”。這樣的新聞就有“假大空”的嫌疑,因為不可能整個市的人民民眾都知道這次行動,也不可能全市人民都異口同聲的回答。
2、議論感慨頗多
過多的議論感慨,容易顯露出作者的主觀色彩,對事實不夠客觀公正,聽眾或讀者容易留下作者指手劃腳的淺薄印象。編輯王迎春曾經說過:“在采編過程中,經驗豐富的記者通過採訪素材合理取捨套用,用事實巧妙地表述了自己的觀點,而事實本身所含的是非功過留給聽眾或讀者去評說,去作結論,自己絕不會直接去點評。如果非要表達自己的觀點不可,就不如將它寫成評論。”註:王迎春:《少發議論感慨,多用事實說話》(新聞與寫作)2002-2)
3、語言含糊、籠統
像“前不久”“最近”、“近況”、“連日來”、“無數的……”、“多種多樣的……”、“各種方式上……”、“愈來愈多的……”等相關的詞組,一般情況下均屬於含糊、籠統的新聞用語,使人抓不著新聞的要領。例如,訊息《游廣山寨子品綠葉佳肴》中有這樣一段“……2001年隴川縣旅遊局將廣山建成'廣山景頗民族文化風情園',至今已接待了無數的國內外遊客。”此處的“無數”一詞並沒有說明遊客的數量,也許是幾十、幾百乃至成千上萬。註:(2002年2月25日《東陸時報》)
4、文字語病較多
目前,一些廣播電視、報刊雜誌中出現的病句實在太多,應該引起新聞界及相關人士的注意。例如“2001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總體水平比2000年的人均消費價格總體水平相比,上升了0.7%。”此句中的“……比……相比”是兩種格式,一種是“……同……相比”,另一種是“比……上升”,在同一個句子中只可選一種格式,不可兩者兼有。
總之,只有遵循用事實說話的原則,才能保證新聞的真實性,滿足讀者、聽眾和觀眾對信息的需求,從而架起政府和百姓之間溝通的橋樑。影響新聞真實性的因素比較複雜,還不止上述內容,有許多領域還值得我們去研究。

假新聞的特點及成因

虛假新聞的表現樣式千變萬化,可以說令人眼花繚亂。人們根據虛假新聞的特徵,歸納出數種具體的表現形式,比如有人就將虛假新聞的表現形式概括為十種:政治需要,公開造假;與己不利,隱匿真情;宣傳典型,任意拔高;屈從壓力,寫昧心稿;惟利是圖,編造新聞;粗枝大葉,調查不實;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知識貧乏,不懂裝懂;合理想像,添枝加葉;偷梁換柱,移花接木。
從性質上區別,假新聞分為“有意的”和“無意的”兩種。“有意的”假新聞是新聞造假,而“無意的”卻是新聞失實。對有意炮製假新聞的卑鄙行為,要嚴厲打擊並從嚴查處,對無意造成新聞失實的,媒體應要及時地做出更正並要誠懇的道歉,挽回影響。
假新聞的出現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為名,也就是譁眾取寵,想一舉成名;二是為利,貪圖稿費、獎金的小利,或者是以稿謀私的暴利。新聞媒體或編輯人員受到經濟利益的誘惑或支配,變味的為被宣傳方采寫、刊(播)發新聞稿件或有明顯商業廣告性質的新聞稿件,這種行為是典型的有償新聞行為。報導失實的假新聞,絕大部分則是由於記者採訪不夠深入、不夠全面而造成的,是一種嚴重的過錯。在制度上對假新聞的炮製者除了批評和譴責之外,並沒有採取實質性的懲處,新聞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沒有建立完善相應的管理機制,缺乏剛性的懲罰措施,是造成假新聞屢禁不止,甚至泛濫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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