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爾圖良

德爾圖良

德爾圖良(或譯特圖里安、特土良,Tertullianus),是基督教著名的神學家和哲學家。他生於迦太基,也卒於此地,因理論貢獻被譽為拉丁西宗教父和神學鼻祖之一。德爾圖良在神學歷史上影響深遠,更有其重要性。他是第一位提出本質 (substance) 與位格 (person) 這個觀念的神學思想家,後來在尼西亞信經 ( Nicene Creed) 制定形成時,就用到這些觀念。雖然有人認為特土良的神學沒有多少原創性,而他自己亦承認常借用早期護教士的思想,但他匯集資料的能力與別具一格的闡釋方法,不僅為我們保留了第二世紀非常有價值的神學遺產,亦為我們寫下許多第一手的教義,這些都說明他在教義史上所占的崇高地位是配得的。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德爾圖良生於北非迦太基城(今突尼西亞附近),是羅馬帝國駐北非軍隊的一個百夫長的兒子,原是異教徒,約於195年皈依基督教。他曾受希臘和拉丁文化雙重教育,對哲學、文學、醫學頗有研究,尤為擅長法律訴訟。德爾圖良所使用的神學方法,主要以寫作思辯性的基督教神學與反對異端的著作為主。有人稱德爾圖良是“希臘最後一位護教士”,亦有人說他是“第一位拉丁教父”。 德爾圖良對於三位一體與基督的神人二性這兩個教義的闡明,為後來東方與西方兩個教會的正統教義奠定了基礎。

因他首先發現理性有極限,人在衝破這個極限的時候,就應該有信仰做指南,發展人生的未來,他以為在人性的能力中,除了感觀之外,還有理性,在理性之上,還有信仰,人的感觀所不能達到的極限,由理性可以補足,在理性所不能達到的極限,便由信仰可以補足。當他在世上的年日,那些新約書信的原本仍然存在,他稱基督教的經典為《新約》。他的著作中曾引用《新約》一千八百多處,有消極反對當時的異端又有“護教學”,積極的為教會的學說辯護,將自己的信仰用希臘哲學,羅馬辯論的形式表現出來。

哲學與思想

就三位一體而言,德爾圖良多有著述。他認為上帝(即神)只有一位,三個位格同一神質。但他也認為上帝的三個位格是出現在人類三個歷史時期,一個時期屬於一個位格。簡單來說,舊約時期屬於天父的時代;福音時期屬於聖子的時代;公元1世紀五旬節後屬聖靈的時代。

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是羅馬帝國的第二大城,且是文化與知識的中心。這個城以偉大的亞歷山大為名,哲學、宗教與種族文化傳統薈萃,形成它的大都會色彩。當時一個哲學思想柏拉圖主義,深深影響到這個城市的基督教思想。尤其以革利免,他非常重視基督教思想與當代學術的結合,也確實使哲學與神學建立親密關係的第一人。另有一個完全不同的基督教思想與生活方式,在遠離這數百哩的北非迦太基。迦太基坐落在羅馬的地中海對岸,與羅馬帝國在商業及文化上的交流非常頻繁。迦太基富於法律、公德心與商業傳統。但特土良而言,成熟的基督徒是,除了聖經,使徒的教導與教會的信仰守則;比較在教會生活務實與法治面。

德爾圖良認為哲學與神學並不相干,神學不要應受希臘哲學的影響,他的名言是:

“雅典與耶路撒冷何乾?

學院與教會何乾?

異教徒與基督徒何乾?”

德爾圖良(Tertullian)的傳殖說(traducianism)代替了希臘神學的創造說(creationism),此說為內在之罪的教義鋪下了道路,而此內在之罪與生來的惡是有分別的,特土良有句名言說:“靈魂的傳遞,包括罪的傳遞。”他把傳殖的教義與現實主義論結合在一起,按照他的說法,神創造每個人是連身體帶靈魂地借著生而來的,在此過程中,人的本性並沒有失掉他特殊的性質,乃是繼續地有智慧型、理性、甘心樂意的心,所以他的活動仍然是有理性的與負責任的,而原來個人本性中的罪,仍然是罪。

德爾圖良只能代表拉丁神學的最初階段,他的言論中仍然帶著希臘教父教訓的色彩。他說到嬰孩的無辜,但或許臆測這只是在相關的意義上說的,因嬰孩沒有實際的犯罪;他也不否認自由意志,雖然他將人的有效性減至最微的程度,但有時他所用的語詞有重生的合作說的意味(synergistic theory),意即在重生上神和人是合作的。德爾圖良《駁帕克西亞》的論文重要無比,因為他獨創了許多新辭彙,以致這些名詞在西方教會變成標準用詞,且成為普遍被接受的教義。特土良極力反對引用聖經以外的資源,來建立神學或為基督教辯護。基督教的經典為新約,他的著作中曾引用新約一千八百多處知多,有消極反對當時的異端又有“護教學”,積極的為教會的學說辯護,將自己的信仰用希臘哲學,羅馬辯論的形式表現出來。

學術觀點

神格唯一說

“神格唯一說”這個名稱是德爾圖良所起。“德爾圖良認為創始‘神格唯一說’的是一位不太有名的‘普拉克西亞’(Praxeas),而希坡利達(Hippolytus)認為創始者是示每拿的奴愛達 (Noetus of Smyrna)。可能兩人都對倡導此派學說有功。普拉克西亞完全反對神格(God)中可以有位格上的不同。特土良批判他說:‘他將保惠師趕走,又將聖父釘死在十架。’普拉克西亞似乎並沒有說聖父受苦,不過奴愛達就清楚的說出這點。希坡利達說:‘他(奴愛達)說:基督自己就是聖父,乃是聖父自己降生,並受苦而死。’(He said that Christ is Himself the Father, and that the Father Himself was born and suffered and died.)按照希坡利達,奴愛達大膽地說,聖父改變了自己的形態(mode of being),變成(became)他的兒子。奴愛達自己是這樣說:‘當聖父尚未降生時,他當被稱為父;但他按自己的美意,服在降世為人之下時,他就出生,成為聖子;是他自己(He of Himself),並不是另一位(of another)成為聖子。”

三位一體論

德爾圖良的巨著《駁帕克西亞》(Against Praxeas)中,他把三位一體的教義提出一個完整又相當清楚的陳述。三位一體論 首先要能了解這些辭彙的來源,或許便能明白其意義和重要。德爾圖良是三位一體論中用詞的最大創意者,他發明了許多的新字,其中最重要的有三個:

三位一體 德爾圖良發明了“三位一體”一字(拉丁文:Trinitas,英文Trinity),從他之後,這個字成為基督神學的術語。雖然有人嘗試用別的方法和用詞,但德爾圖良的影響最大,這個名詞在西方教會成為標準用語。

位格 (拉丁文:Persona;英文翻為:person),(person)這個字,在日常英語中不過是指“一個人”。拉丁文(persona)原文有“面具”之意,最後定義所扮演的角色,德爾圖良認為,“一位”便是指說話、行事的那位。“一個本質,三個位格”的意思,就是在人類得贖的過程中,一位神扮演了三個不同但相關的角色;在多重角色之下,其實是一位演員。

本質 (拉丁文:substantia),意思是指,基本上的本體存在,表達神內部基本的一體,儘管在向人啟示時,神似乎顯得很複雜。“本質”是三位一體之三個位格所共有的。它不是三個位格之外的某個東西,而是表達其共有的基本合一,就是“獨立但不分裂”。

所有(三個:父、子和聖靈)都是屬於一位,因為本質上是一;儘管這個計畫的奧秘,仍然要謹慎保護著,但這個計畫把一擴為三,按著秩序有三個位格─父、子和聖靈。然而,這並不是在於形態,而是在於地位;不是在於本質,而是在於形式;不是在於能力,而是在於面向。但是這三同屬一個本質、一個形態、一個能力。”

德爾圖良列舉了根與苗,源頭與河流,太陽與光線之間的合一來說明神的合一。父、子、聖靈乃是一個相同的本體,而這本體被擴展成三種不同的顯現,但這本體是不能分割的。

德爾圖良的三位一體論與基督位格的教義,是借著他與帕克西亞的教義論戰中創造出來。德爾圖良提出一個相當清楚的陳述:

筆者歸納德爾圖良上述的三位一體論有二個重點:

第一,神是一個本質有三個位格(unasustantia, tres personae)。 一個本質是指基本上的本體存有,是使事物能夠存在的質素,也就是不同的事物共存於一個本體。位格則在同一個本體中的各個事物有自己的地位、形式和面向。他們都各有一個獨立的身分,也能各自獨立行動。但他們因為共存於一個本體,所以雖然獨立,卻不會分開,也就是事物與本質可以獨自獨立但不分裂。

第二,三個獨立的位格有其秩序。德爾圖良的三位一體的基礎,乃是把“一”擴散為“三”。特土良說:“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神,但是因著這個安排,這獨一的神有一子,就是他的道(邏格斯),是自他而出的,萬物都是借著他(道)所造成的。﹍而照著神之應許,子就從父差遣聖靈,就是保惠師。”。

由此得知,特土良所說的“三”有一定的順序,即父為首,子居中,聖靈在後,父神仍然是那至高無上的神聖源頭與統治者;所以即使位格各自獨立,仍不會貶低一神主義的神權統治。

神學

論著

德爾圖良是被譽為教父時期僅次於奧古斯丁的神學家,可說是北非神學派系的代表,也是第一位以拉丁文寫作的重要作家;現存之著作約寫於196-212年間。他在基督教歷史的長河中占有一席之地,以智慧、廣博學問、縝密的思想,藉由文字、豐富情感、敏銳的觀察力,來辯解、維護真理,使他所處時代的那段歷史更加輝煌、精彩,也為正統神學立了一塊基石。

除了眾所皆知的《護教辭》、《反馬吉安論》、《駁帕克西亞》三大著作外,《靈魂論》是基督教討論心理學最早之作,《洗禮論》也是現存關於洗禮最早的論說。他的名言是:“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德爾圖良的著作,對在其後之另一位北非教父居普良(Cyprian, c.200-258)有極大之影響。

用語與教義

由於德爾圖良是律師,熟悉羅馬法律,在他的神學著作中也使用,如審判官、罪愆、刑罰、賠償等法律上的名詞,甚至法律觀念。在其後之神學思想中論到基督的救贖時常引用之,而他所創之許多神學用語仍沿用至今。

德爾圖良是當時代惟一指出世人的罪與亞當有關之教父。他說,從一個人出生,惡就在人的本性之中,且持續傳給全人類;此說法是“原罪”教義最早之看法。另外,他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並不混淆,兩者都有完全的屬性。他並不認為耶穌受刑、替死贖罪是必須的,但卻注重悔罪改過;他認為公義的神必施刑罰,但卻特別重視神的憐憫,因此,在其著作中充滿“合法主義”思想。他以為一個人受洗之後還犯罪,就當認罪悔改,才能滿足神的心。

關於聖靈

在德爾圖良著作中關於“聖靈”的描寫,他認為,聖靈在教會中一直不斷教導和說話,聖靈就是主所應許要差來的保惠師,也是使人成聖的靈。他雖於207年參加了強調聖靈、說預言之孟他努派,然而在面對大公教會指責孟他努派離棄教會傳統時,德爾圖良寫道:“保惠師沒有帶來什麼新奇的東西,他只說已經暗示過的,他也取回原先所擱置的。我們應當把他看作是一位恢復者,而不是創新者。”

對孟他努派強調極嚴厲的紀律和脫離世俗,德爾圖良不贊同過度的禁慾苦行,歸信基督教的他主張在基督的身體中,需要有保惠師積極活潑的同在,也需要有一個比當時沾染世俗的教會,更屬靈、更簡樸的教會生活。而聖靈分賜“管教上的輔導,解開聖經,更新心思,使人更往前,進入更美的事”。信徒彼此相稱為弟兄,是因為神是他們共同的父,他們也飲於同一位聖靈。

關於浸禮

許多神學家也同意德爾圖良對“浸禮”的貢獻。有人以為浸禮儀式過於簡單,借著水就叫人更新,似乎太愚昧,反而忽略了其所產生的果效。德爾圖良說:“在神起初的第一個創造里,水就是聖靈棲息歇腳之處。至此之後,神要在浸禮中使用水,而所有向神祈求過的水都得到分別為聖的能力。……那靈降在施浸的水中,親自分別為聖受浸的人,人也得到了分別為聖的能力。”他還強調,“不是在水中接受了聖靈,……乃是當我們從浸池中起來,全身就被奉獻的膏油所塗抹,……在這個被潔淨、被奉獻上的身體,才有那最聖潔的靈從父神那裡降下。教會就藉浸禮的水,確認了初信者的信仰,將他穿上了聖靈。”

主要作品

《護教學》

《靈魂的見證》

《反馬吉安論》

《駁帕克西亞》

人物影響

德爾圖良對整個基督教,最大的影響在教義。尤其是在基督位格及三位一體方面,對主後整整400年,神學思想上有極特殊且重要的貢獻。

重視“傳統”,“傳統”二字是指“那被傳承而來或傳遞下去的”,“聖經的傳統詮釋”或“基督徒信經的傳統表現”。

在《護教辭》最主要是為基督徒的無辜作辯護,反對迫害基督徒的言論,內容與用詞,德爾圖良完全像律師的風格。除此之外《護教辭》也詳盡的解釋基督徒的生活、敬拜與信念,把正統教義整理出來。對第三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北非主教─居普良,有相當深的影響,這也是德爾圖良在拉丁基督教的傳統上留下不可抹滅的記號和地位。對於整個西方基督教會的影響是“立即與永遠性的”。

後人評價

德爾圖良是第一個發展“三位一體”論的護教家。但其論述仍有引人批評之處,歸納為:

第一,有學者認為德爾圖良的三位一體論仍是不太正確,理由為在德爾圖良的觀念里,三個位格中有等次之分;他強調父是全部的本質,而子只是本質的一部份,就此而言,德爾圖良並沒有完全跳脫出子是低於父的觀念。

第二,德爾圖良強調神性中的三個位格只有一個本質,位格乃眾數,卻沒有本體之別。可惜他並沒有完全講明三位一體的教義。

第三,德爾圖良的三位一體論被稱為“實用三一學”(economic Trinity),因為他整個理論都是放在創造與救贖的教義上,較多討論神的工作,極少討論神的本性。有學者認為這是他的神學的一個特色,也是拉丁世界那種務實及功能主義的思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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