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制度

帝國制度

帝國制度最早起源於秦國的商鞅變法時期,帝國制度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的封建制之後出現的以郡縣代替分封,以官員代理皇權,在宗法專制社會中實行中央集權以皇帝為核心的一種政治制度。

定義

(圖)帝國制度帝國制度

帝國制度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的封建制之後出現的以郡縣代替分封,以官員代理皇權,在宗法專制社會中實行中央集權以皇帝為核心的一種政治制度,是權力社會的典型形式。從公元前221年滅六國到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帝國制度一直在中華大地上延續了兩千一百三十二年之久。

由來

帝國制度最早起源於秦國的商鞅變法時期,此時宗法血緣和封建制的思想正逐漸被人們所淡化,宗法專制和中央集權的思想不斷加強。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國實施多方面的改革,史稱商鞅變法。它圍繞著三個主題進行:第一是政治改革。
包括:一,廢除領主制,實行地主制。二,廢除世襲制,實行任命制。三,廢除封建制,實行郡縣制。第二是經濟改革。就是廢除井田制,開阡陌封疆。第三是軍事改革,就是獎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這些內容也是後來帝國制的主要內容和特徵。從此秦國走上了國富民強的道路,此舉也為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也為帝國制度全面的發展和實施奠定了基礎。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使帝國制度正式在中華大地上得到了全面的實行。在此之前,統一的秦王朝圍繞著該實行何種制度展開了爭論。以丞相王綰為首的大部分官員都主張延續有著悠久歷史的封建制,持不同意見的只有廷尉李斯,他主張廢除封建制,在全國實行郡縣制,對此秦始皇表示同意。於是採納了李斯的意見,將天下分為三十六個郡,以後又增至四十二個,郡下又設了縣。從此郡縣制登上了歷史舞台,這也是帝國制度的最初形態。從這時起中華大地進入了帝國時代。

特點

1. 郡縣制是帝國制度的第一大特點,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表現了帝國制度對國家的管理和統治形式是處於一種分級管理的狀態下。郡縣制是將西周時期諸侯的國和大夫的家合併了變成了國家,國家又和天下合併了,因為秦滅六國之後天下只剩下一個國家了,就是秦國。所以秦始皇才說我不能再稱王了,我要稱皇帝。所以這時是一個天下,一個國家。原來諸侯的國和大夫的家變成了郡和縣,此時的政治體制是:中央政府、郡、縣。郡縣制確立後,中央通過考課和監察以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郡縣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從根本上消除了地方和中央的對立,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2. 官僚政治是帝國制度的第二個特點,同時也是帝國制度的政治形態。所謂官僚政治就是指帝國時期的統治形式是以官治國,官員任命,代理皇權。因為在帝國以前的邦國制時代,治理國家的只有四個等級的貴族,即:天子、諸侯、大夫、士。他們都是世襲的,所以他們自己管理自己。但是到了帝國時代,郡縣的長官不再是世襲的了,大到王侯將相,小到七品縣令都是非世襲的,而是由中央政府嚴格任命的官員,官員是一種職業,所以需要帝國出錢供養。他們代表中央政府向地方行使皇權,是皇權的職業代理人,因為此時天下一統了,皇帝不能一個人管理這么多地方和事情,他要找代理人,這個代理人就是官僚,所以叫做官員代理。所以在帝國時期才形成了所謂的官僚集團、官僚主義。
3. 地主階級是帝國制度的第三個特點,因為整個帝國時代國家的統治階級是地主階級。在邦國制時期,國家的統治階級是領主階級,領主的特點是對擁有的土地既有產權、又有治權,而且既有主權、又有政權。而在帝國制時期的地主是有產權無治權,更無主權、政權了。地主擁有自己的土地,他可以合法的進行買賣,所以說他有產權,但他沒有主權、治權,他不能說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他的子民。所以說地主是有財權無政權,有產權無治權。這就是帝國時代的統治階級——地主階級的特點。同時也表現了帝國制度的統治階級的性質和帝國時代的產權問題。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帝國制度的特點就是:一個天下,一個國家,中央集權,分級管理,官員任命,代理皇權。

歷史沿革

若從政治制度的角度講,中國歷史上有三件跨時代的歷史事件,即:西周封建、秦滅六國、辛亥革命。這三個事件各自產生了三種政治制度。即:邦國制、帝國制、民主共和制。從西周封建到秦滅六國這一階段是邦國時代,從秦滅六國到辛亥革命這一階段是帝國時代,辛亥革命之後是共和國時代。而帝國制度的產生確立,發展,終結就是在秦滅六國到辛亥革命這一時期。
秦最終奪去了天下,只能歸結為秦國有當時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說他們把這個新制度建設的最徹底。這就是最初的帝國制度。而在秦王朝之後的兩千多年間,中華大地上又建立了大大小小數十個王朝,這些王朝大體上也都實行中央集權的帝國制度。這個過程正是帝國制度不斷成熟、完善的過程。他表現為中央集權的不斷加強。如秦創立郡縣制,漢因之;隋創立科舉制,唐因之;宋創立文官制,明因之;明創立閣臣制,清因之。從秦漢設立以宰相為首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清的廢除宰相創立內閣,這其實就是皇帝從大臣那裡收回權力不斷維護中央集權的過程,也是帝國制度集權再集權的表現。到了清代的雍正時期,以軍機處的設立為標誌,中央集權達到了一個歷史的頂峰,此時的雍正皇帝才真正做到了集天下之權於一身。但此時的帝國制度卻即將走到了它的盡頭。

終結

公元1911年,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王朝——大,在內外交困中滅亡了。隨同它一起埋葬的還有整個帝國制度。從某種意義上說,帝國是自己把自己殺死的。實際上帝國制度自創立之日起,就為自己買下了隱患種下了毒胎,埋下了禍根。只不過因為有王朝更替這樣一種自我修復功能,也因為一直缺乏徹底變革的外部環境,才延綿了兩千多年。但到了辛亥革命前夜,大清王朝內外交困諸多弊端已積重難返。面對新的文化與制度,它既無招架之功,更無還手之力,還沒有自救之路。於是武昌起義的第一槍,就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這樣延續了兩千三百多年的帝國制度就這樣退出了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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