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紫荊勛賢

大紫荊勛賢

大紫荊勳章(Great Bauhinia Medal,GBM)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制度下的最高榮譽,大紫荊勳章自1997年開始頒授,表揚畢生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獲頒大紫荊勳章的人士可於中文名字及稱謂後加上“大紫荊勛賢”或“GBM”。大紫荊勳章每年頒授一次,但是在2003年和2004年因無人獲頒授而懸空。

簡介

香港特別行政區大紫荊勳章香港特別行政區大紫荊勳章
大紫荊勛賢(GBM)是對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大紫荊勳章的人士的稱謂。大紫荊勳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勛銜制度中最高榮譽獎章,受勛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長期以來表現傑出。大紫荊勳章可在國慶酒會及哀念戰時死難者時佩戴。
大紫荊勳章由18K黃金及18K白金嵌成的,圖案為星光托著紫荊花,紫荊花代表香港,一顆星代表中國,體現出“一國兩制”。紅色和金色的絲帶象徵高貴榮譽。

授勳制度

1997年6月2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宣布,香港特區將設立勛銜制度。以標誌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歸祖國後進入歷史的新紀元。頒發勳章的目的是為了嘉許為香港回歸祖國做出貢獻的人士、確認社會價值觀及樹立新模範、增強市民凝聚力。
勳章制度規定,只要是對香港有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沒有國籍、性別和是否永久居民之分)皆可獲得頒授。頒授數目視每年的情況而定。每年的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由行政長官頒授勳章。
1998年1月2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署公布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授勳及嘉獎制度,共有8種勳章、2種獎狀、2種獎章,以鼓勵對香港有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
8種勳章是:大紫荊勳章、金紫荊星章、銀紫荊星章、銅紫荊星章、榮譽勳章、金英勇勳章、銀英勇勳章、銅英勇勳章
2種獎狀是: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狀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
2種獎章是:紀律部隊及廉政公署卓越獎章、紀律部隊及廉政公署榮譽獎章。

授勳名單

歷年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大紫荊勛賢(GBM)稱謂的人士:

1997

安子介先生,利國偉博士,李福善先生,杜葉錫恩女士,查濟民先生,徐四民先生,莊世平先生,黃克立先生,曾憲梓先生,霍英東先生,鍾士元議員,羅德丞先生;

1998

沙理士先生,吳康民先生,邵逸夫爵士,黃保欣先生;

1999

李澤添先生,陳方安生女士,楊鐵梁議員,高登爵士,浦偉士爵士;

2000

列顯倫法官,沈澄法官,毛鈞年先生,查良鏞教授,饒宗頤教授;

2001

方心讓爵士,李嘉誠先生,楊光先生;

2002

曾蔭權先生,梁愛詩女士,鍾逸傑爵士,田長霖教授;

2005

劉皇發議員,蔣震博士;

2006

李業廣議員,李東海博士,董建華先生;

2007

范徐麗泰女士,許仕仁先生,李國寶先生,李兆基先生;

2008

李國能首席法官,胡鴻烈博士,鄭裕彤博士,陳瑞球博士;

2009

唐英年司長,夏利萊博士,任志剛先生;

2010

曾俊華司長,夏佳理議員,梁智鴻議員,何鴻燊博士,馮國經博士,田家炳博士,高錕爵士;

2011

梁振英議員,盛智文博士。

董建華被授予2006年度大紫荊勳章董建華被授予2006年度大紫荊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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