壕鏡澳

《明史》等古籍對澳門所用的名稱。指澳門整個港灣﹐包括浪白島在內。原名蚝鏡澳﹐又作濠鏡澳﹐或誤寫作境澳。澳有南北兩灣﹐規圜如鏡﹐形似蚝殼﹐故名﹔有山對峙如門﹐故又名澳門。位珠江口兩側﹐連九澳﹑仔﹐面積共十六平方公里。明代屬香山縣﹐是番船停泊的海澳﹐設有守澳官。番舶到來﹐由守澳官驗實後﹐代為通報上司。明武宗正德六年(1511)﹐葡萄牙殖民者繼侵占滿剌加之後﹐開始侵犯中國東南海面。嘉靖年間﹐葡萄牙人初在上川島和浪白澳南水村等處經商﹐後又重賄當事者求壕境為澳。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殖民者託言船觸裂縫﹐水濕貢物﹐求借地晾曬。明海道副使汪柏受賄﹐暗許之。初時葡萄牙人僅為就船貿易﹐搭茅篷棲息。但不到十年﹐在澳門的葡萄牙人大為增加﹐以至築室千區﹐夷眾達萬人。
明朝政府從未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人﹐也沒有正式同意葡萄牙人在澳門居住﹐葡人為使地方官吏準許其居住﹐每年賄銀五百兩﹐後來此項款額成為地租。由於葡人報貨奸欺﹐偷漏稅課﹐破壞了中國向來的抽分法﹐明朝政府乃改用大抽法﹐以船舶大小為準﹐令輸納舶餉。澳門船稅每年額銀二萬餘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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