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是對“十三五”期間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政府將為這些新興產業提供管理提升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強著作權保護,並提供財政支持。

基本信息

概述

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2016年12月)印發《“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三五”期間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獲取未來競爭新優勢的關鍵領域。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產業被鎖定為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主要內容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規劃》指出,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獲取未來競爭新優勢的關鍵領域。要把戰略性新興產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緊緊把握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大機遇,按照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部署要求,以創新驅動、壯大規模、引領升級為核心,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培育發展新動能,推進改革攻堅,提升創新能力,深化國際合作,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更廣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建設製造強國,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規劃》提出,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製造、生物、綠色低碳、數字創意等5個產值規模10萬億元級的新支柱,並在更廣領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長點,平均每年帶動新增就業100萬人以上。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產業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明顯提高,形成全球產業發展新高地。

八項任務

《規劃》確定了八方面發展任務。

一是推動信息技術產業跨越發展,拓展網路經濟新空間。

二是促進高端裝備與新材料產業突破發展,引領中國製造新跨越。

三是加快生物產業創新發展步伐,培育生物經濟新動力。

四是推動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壯大,構建可持續發展新模式。

五是促進數字創意產業蓬勃發展,創造引領新消費。

六是超前布局戰略性產業,培育未來發展新優勢。

七是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構建協調發展新格局。

八是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放發展,拓展國際合作新路徑。

管理方式

《規劃》提出了完善管理方式、構建產業創新體系、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深入推進軍民融合、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加強人才培養與激勵等6方面政策保障支持措施,部署了包括積體電路發展工程、人工智慧創新工程、生物技術惠民工程、新能源高比例發展工程、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創新提升工程等21項重大工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切實抓好本規劃實施,加強各專項規劃、地方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工作。

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1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戰略性新興產業代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獲取未來競爭新優勢的關鍵領域。“十三五”時期,要把戰略性新興產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構建現代產業新體系,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有關部署,特編制本規劃,規劃期為2016—2020年。

一、加快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經濟社會發展新引擎

(一)現狀與形勢。

“十二五”期間,我國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產業創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顯提升。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新能源等領域一批企業的競爭力進入國際市場第一方陣,高鐵、通信、航天裝備、核電設備等國際化發展實現突破,一批產值規模千億元以上的新興產業集群有力支撐了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興起,戰略性新興產業廣泛融合,加快推動了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湧現了大批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成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有力支撐。

未來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從蓄勢待發到群體迸發的關鍵時期。信息革命進程持續快速演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廣泛滲透於經濟社會各個領域,信息經濟繁榮程度成為國家實力的重要標誌。增材製造(3D列印)、機器人(21.950, 0.05, 0.23%)與智慧型製造、超材料與納米材料等領域技術不斷取得重大突破,推動傳統工業體系分化變革,將重塑製造業國際分工格局。基因組學及其關聯技術迅猛發展,精準醫學、生物合成、工業化育種等新模式加快演進推廣,生物新經濟有望引領人類生產生活邁入新天地。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助推綠色低碳發展大潮,清潔生產技術套用規模持續拓展,新能源革命正在改變現有國際資源能源版圖。數位技術與文化創意、設計服務深度融合,數字創意產業逐漸成為促進優質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的智力密集型產業,創意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發展模式正在興起。創新驅動的新興產業逐漸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復甦和增長的主要動力,引發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格局重構,全球創新經濟發展進入新時代。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大有可為的戰略機遇期。我國創新驅動所需的體制機制環境更加完善,人才、技術、資本等要素配置持續最佳化,新興消費升級加快,新興產業投資需求旺盛,部分領域國際化拓展加速,產業體系漸趨完備,市場空間日益廣闊。但也要看到,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整體創新水平還不高,一些領域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情況仍然存在,一些改革舉措和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新興產業監管方式創新和法規體系建設相對滯後,還不適應經濟發展新舊動能加快轉換、產業結構加速升級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扶持,全面營造有利於新興產業蓬勃發展的生態環境,創新發展思路,提升發展質量,加快發展壯大一批新興支柱產業,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積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把握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大機遇,培育發展新動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升創新能力,深化國際合作,進一步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更廣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建設製造強國,發展現代服務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三)主要原則。

堅持供給創新。創新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核心。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全面提升技術、人才、資金的供給水平,營造創新要素互動融合的生態環境。聚焦突破核心關鍵技術,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全面提升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價值和國際競爭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破除舊管理方式對新興產業發展的束縛,降低企業成本,激發企業活力,加快新興企業成長壯大。

堅持需求引領。市場需求是拉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的關鍵因素。要強化需求側政策引導,加快推進新產品、新服務的套用示範,將潛在需求轉化為現實供給,以消費升級帶動產業升級。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堅持產業集聚。集約集聚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基本模式。要以科技創新為源頭,加快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策源地,提升產業集群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以產業鏈和創新鏈協同發展為途徑,培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特色產業集群,帶動區域經濟轉型,形成創新經濟集聚發展新格局。

堅持人才興業。人才是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首要資源。要針對束縛人才創新活力的關鍵問題,加快推進人才發展政策和體制創新,保障人才以知識、技能、管理等創新要素參與利益分配,以市場價值回報人才價值,全面激發人才創業創新動力和活力。加大力度培養和吸引各類人才,弘揚工匠精神和企業家精神。

堅持開放融合。開放融合是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要以更開放的理念、更包容的方式,搭建國際化創新合作平台,高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大力推動我國優勢技術和標準的國際化套用,加快推進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全球配置,全面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能力。

(四)發展目標。

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實現以下目標:

產業規模持續壯大,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力。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製造、生物、綠色低碳、數字創意等5個產值規模10萬億元級的新支柱,並在更廣領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長點,平均每年帶動新增就業100萬人以上。

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明顯提高,形成全球產業發展新高地。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發明專利擁有量年均增速達到15%以上,建成一批重大產業技術創新平台,產業創新能力躋身世界前列,在若干重要領域形成先發優勢,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等領域新產品和新服務的可及性大幅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激勵創新的政策法規更加健全。

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形成產業新體系。發展一批原創能力強、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品牌美譽度的行業排頭兵企業,活力強勁、勇於開拓的中小企業持續湧現。中高端製造業、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比重大幅提升,支撐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策源地和技術創新中心,打造百餘個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新興產業集群。

到203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成為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主導力量,我國成為世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要的製造中心和創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和主導地位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五)總體部署。

以創新、壯大、引領為核心,緊密結合“中國製造2025”戰略實施,堅持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促進一批新興領域發展壯大並成為支柱產業,持續引領產業中高端發展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立足發展需要和產業基礎,大幅提升產業科技含量,加快發展壯大網路經濟、高端製造、生物經濟、綠色低碳和數字創意等五大領域,實現向創新經濟的跨越。著眼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新趨勢、新方向,超前布局空天海洋、信息網路、生物技術和核技術領域一批戰略性產業,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遵循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基本規律,突出優勢和特色,打造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策源地、集聚區和特色產業集群,形成區域增長新格局。把握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契機,以更開放的視野高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水平。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持續完善有利於匯聚技術、資金、人才的政策措施,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面營造適應新技術、新業態蓬勃湧現的生態環境,加快形成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

二、推動信息技術產業跨越發展,拓展網路經濟新空間

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推動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向各行業全面融合滲透,構建萬物互聯、融合創新、智慧型協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體系。到2020年,力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薄弱環節實現系統性突破,總產值規模超過12萬億元。

(一)構建網路強國基礎設施。深入推進“寬頻中國”戰略,加快構建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

大力推進高速光纖網路建設。開展智慧型網路新技術規模套用試點,推動國家骨幹網向高速傳送、靈活調度、智慧型適配方向升級。全面實現向全光網路跨越,加快推進城鎮地區光網覆蓋,提供每秒1000兆比特(1000Mbps)以上接入服務,大中城市家庭用戶實現頻寬100Mbps以上靈活選擇;多方協同推動提升農村光纖寬頻覆蓋率,98%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光纖通達,有條件的地區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務,半數以上農村家庭用戶實現頻寬50Mbps以上靈活選擇。推動三網融合基礎設施發展。推進網際網路協定第六版(IPv6)演進升級和套用,推動骨幹企業新增網路地址不再使用私有地址。

加快構建新一代無線寬頻網。加快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路建設,實現城鎮及人口密集行政村深度覆蓋和廣域連續覆蓋。在熱點公共區域推廣免費高速無線區域網路。大力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5G)聯合研發、試驗和預商用試點。最佳化國家頻譜資源配置,提高頻譜利用效率,保障頻率資源供給。合理規劃利用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加快空間網際網路部署,研製新型通信衛星和套用終端,探索建設天地一體化信息網路,研究平流層通信等高空覆蓋新方式。

加快構建下一代廣播電視網。推動有線無線衛星廣播電視網智慧型協同覆蓋,建設天地一體、互聯互通、寬頻互動、智慧型協同、可管可控的廣播電視融合傳輸覆蓋網。加速全國有線電視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雙向化、智慧型化升級改造,推進全國有線電視網路整合和互聯互通。推動下一代地面數字廣播電視傳輸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加強地面無線廣播電視與網際網路的融合創新,創建移動、互動、便捷的地面無線廣播電視新業態。

專欄1 寬頻鄉村示範工程​
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促進三網融合,加快光纜、衛星通信進行政村建設,按需實現光纖入戶網路和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路向自然村和住戶延伸覆蓋,利用衛星、移動通信等技術創新加強對海島、邊遠地區、山區等覆蓋,加快普及電子商務、遠程教育、遠程醫療、智慧農業、電子政務等信息化套用,支撐扶貧攻堅。​

統籌發展套用基礎設施。充分利用現有設施,統籌規劃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在全國適宜地區布局,有序推進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推動基於現有各類通信網路實現物聯網集約部署。持續強化應急通信能力建設。

加強國際合作。加強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國際互聯互通合作。加強海外海纜、陸纜、業務節點、數據中心、衛星通信等設施建設,最佳化國際通信網路布局。加快建設中國—阿拉伯國家等網上絲綢之路、中國—東協信息港。

(二)推進“網際網路+”行動。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發展,培育“網際網路+”生態體系。

深化網際網路在生產領域的融合套用。深化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推動“中國製造+網際網路”取得實質性突破,發展面向製造業的信息技術服務,構築核心工業軟硬體、工業雲、智慧型服務平台等製造新基礎,大力推廣智慧型製造、網路化協同、個性化定製、服務化延伸等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工業網際網路,構建工業網際網路體系架構,開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示範。推進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與農業、能源、金融、商務、物流快遞等深度融合,支持面向網路協同的行業套用軟體研發與系統集成,推動製造業向生產服務型轉變、生產性服務業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拓展生活及公共服務領域的“網際網路+”套用。加快行業管理體制創新,促進醫療、教育、社保、就業、交通、旅遊等服務智慧化。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套用,推動基於網際網路的公共服務模式創新,推進基於雲計算的信息服務公共平台建設,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加快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逐步實現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促進“網際網路+”新業態創新。鼓勵運用信息網路技術推動生產、管理和行銷模式變革,重塑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加快形成新的生產和流通交換模式。以體制機制創新推動分享經濟發展,建立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的監管方式,促進交通、旅遊、養老、人力資源、日用品消費等領域共享平台企業規範發展,營造分享經濟文化氛圍。

專欄2 “網際網路+”工程​
深入推進“網際網路+”創業創新、協同製造、現代農業、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務、高效物流、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人工智慧等11個重點行動,建設網際網路跨領域融合創新支撐服務平台。促進基於雲計算的業務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推進公有雲和行業雲平台建設。加強物聯網網路架構研究,組織開展物聯網重大套用示範。加快下一代網際網路商用部署,構建工業網際網路技術試驗驗證和管理服務平台。創建國家信息經濟示範區。​

(三)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落實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全面推進重點領域大數據高效採集、有效整合、公開共享和套用拓展,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安全保障,推動相關產業創新發展。

加快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統籌布局建設國家大數據公共平台,制定出台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管理辦法,推動建立數據資源清單和開放目錄,鼓勵社會公眾對開放數據進行增值性、公益性、創新性開發。加強大數據基礎性制度建設,強化使用監管,建立健全數據資源交易機制和定價機制,保護數據資源權益。

發展大數據新套用新業態。加快推進政府大數據套用,建立國家巨觀調控和社會治理數據體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發展大數據在工業、農業農村、創業創新、促進就業等領域的套用,促進數據服務業創新,推動數據探礦、數據化學、數據材料、數據製藥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加強海量數據存儲、數據清洗、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可視化等關鍵技術研發,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處理、分析和可視化軟硬體產品,培育大數據相關產業,完善產業鏈,促進相關產業集聚發展。推進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

強化大數據與網路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大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和有關標準規範,建立數據跨境流動安全保障機制。加強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等關鍵技術攻關,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數據技術體系。建立完善網路安全審查制度。採用安全可信產品和服務,提升基礎設施關鍵設備安全可靠水平。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研究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設施網路安全整體解決方案。

專欄3 大數據發展工程​
整合現有資源,構建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數據開放平台,健全大數據共享流通體系、大數據標準體系、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推動實現信用、交通、醫療、教育、環境、安全監管等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支持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在重點領域開展大數據示範套用,實施國家信息安全專項,促進大數據相關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四)做強信息技術核心產業。順應網路化、智慧型化、融合化等發展趨勢,著力培育建立套用牽引、開放兼容的核心技術自主生態體系,全面梳理和加快推動信息技術關鍵領域新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推動電子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取得突破性進展。

提升核心基礎硬體供給能力。提升關鍵晶片設計水平,發展面向新套用的晶片。加快16/14納米工藝產業化和存儲器生產線建設,提升封裝測試業技術水平和產業集中度,加緊布局後摩爾定律時代晶片相關領域。實現主動矩陣有機發光二極體(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點液晶顯示、柔性顯示等技術國產化突破及規模套用。推動智慧型感測器、電力電子、印刷電子、半導體照明、慣性導航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專用電子材料供給保障能力。

專欄4 積體電路發展工程​
啟動積體電路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工程,實施一批帶動作用強的項目,推動產業能力實現快速躍升。加快先進制造工藝、存儲器、特色工藝等生產線建設,提升安全可靠CPU、數模/模數轉換晶片、數位訊號處理晶片等關鍵產品設計開發能力和套用水平,推動封裝測試、關鍵裝備和材料等產業快速發展。支持提高代工企業及第三方IP核企業的服務水平,支持設計企業與製造企業協同創新,推動重點環節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半導體顯示產業鏈協同創新。​

大力發展基礎軟體和高端信息技術服務。面向重點行業需求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礎軟體產品體系,支持開源社區發展,加強雲計算、物聯網、工業網際網路、智慧型硬體等領域作業系統研發和套用,加快發展面向大數據套用的資料庫系統和面向行業套用需求的中間件,支持發展面向網路協同最佳化的辦公軟體等通用軟體。加強信息技術核心軟硬體系統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國內企業在系統集成各環節向高端發展,規範服務交付,保證服務質量,鼓勵探索前沿技術驅動的服務新業態,推動骨幹企業在新興領域加快行業解決方案研發和推廣套用。大力發展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高端軟體外包業務。

加快發展高端整機產品。推進綠色計算、可信計算、數據和網路安全等信息技術產品的研發與產業化,加快高性能安全伺服器、存儲設備和工控產品、新型智慧型手機、下一代網路設備和數據中心成套裝備、先進智慧型電視和智慧型家居系統、信息安全產品的創新與套用,發展面向金融、交通、醫療等行業套用的專業終端、設備和融合創新系統。大力提升產品品質,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

(五)發展人工智慧。培育人工智慧產業生態,促進人工智慧在經濟社會重點領域推廣套用,打造國際領先的技術體系。

加快人工智慧支撐體系建設。推動類腦研究等基礎理論和技術研究,加快基於人工智慧的計算機視聽覺、生物特徵識別、新型人機互動、智慧型決策控制等套用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支持人工智慧領域的基礎軟硬體開發。加快視頻、地圖及行業套用數據等人工智慧海量訓練資源庫和基礎資源服務公共平台建設,建設支撐大規模深度學習的新型計算集群。鼓勵領先企業或機構提供人工智慧研發工具以及檢驗評測、創業諮詢、人才培養等創業創新服務。

推動人工智慧技術在各領域套用。在製造、教育、環境保護、交通、商業、健康醫療、網路安全、社會治理等重要領域開展試點示範,推動人工智慧規模化套用。發展多元化、個性化、定製化智慧型硬體和智慧型化系統,重點推進智慧型家居、智慧型汽車、智慧農業、智慧型安防、智慧健康、智慧型機器人、智慧型可穿戴設備等研發和產業化發展。鼓勵各行業加強與人工智慧融合,逐步實現智慧型化升級。利用人工智慧創新城市管理,建設新型智慧城市。推動專業服務機器人和家用服務機器人套用,培育新型高端服務產業。

專欄5 人工智慧創新工程​
推動基礎理論研究和核心技術開發,實現類人神經計算晶片、智慧型機器人和智慧型套用系統的產業化,將人工智慧新技術嵌入各領域。構建人工智慧公共服務平台和向社會開放的骨幹企業研發服務平台。建立健全人工智慧“雙創”支撐服務體系。​

(六)完善網路經濟管理方式。

深化電信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三網融合,進一步放開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推進國有電信企業混合所有制試點工作。破除行業壁壘,推動各行業、各領域在技術、標準、監管等方面充分對接,允許各類主體依法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針對網際網路與各行業融合發展的新特點,調整不適應發展要求的現行法規及政策規定。落實加強網路信息保護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加快推動制定網路安全、電子商務等法律法規。

三、促進高端裝備與新材料產業突破發展,引領中國製造新跨越

順應製造業智慧型化、綠色化、服務化、國際化發展趨勢,圍繞“中國製造2025”戰略實施,加快突破關鍵技術與核心部件,推進重大裝備與系統的工程套用和產業化,促進產業鏈協調發展,塑造中國製造新形象,帶動製造業水平全面提升。力爭到2020年,高端裝備與新材料產業產值規模超過12萬億元。

(一)打造智慧型製造高端品牌。著力提高智慧型製造核心裝備與部件的性能和質量,打造智慧型製造體系,強化基礎支撐,積極開展示範套用,形成若干國際知名品牌,推動智慧型製造裝備邁上新台階。

大力發展智慧型製造系統。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技術的深度融合,開展集計算、通信與控制於一體的信息物理系統(CPS)頂層設計,探索構建貫穿生產製造全過程和產品全生命周期,具有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最佳化自決策、精準控制自執行等特徵的智慧型製造系統,推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機器人自動化生產線、數位化車間、智慧型工廠建設,提供重點行業整體解決方案,推進傳統製造業智慧型化改造。建設測試驗證平台,完善智慧型製造標準體系。

推動智慧型製造關鍵技術裝備邁上新台階。構建工業機器人產業體系,全面突破高精度減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精密測量等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重點發展高精度、高可靠性中高端工業機器人。加快高檔數控工具機與智慧型加工中心研發與產業化,突破多軸、多通道、高精度高檔數控系統、伺服電機等主要功能部件及關鍵套用軟體,開發和推廣套用精密、高速、高效、柔性並具有網路通信等功能的高檔數控工具機、基礎製造裝備及集成製造系統。突破智慧型感測與控制裝備、智慧型檢測與裝配裝備、智慧型物流與倉儲裝備、智慧型農業機械裝備,開展首台套裝備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提高質量與可靠性。

打造增材製造產業鏈。突破鈦合金、高強合金鋼、高溫合金、耐高溫高強度工程塑膠等增材製造專用材料。搭建增材製造工藝技術研發平台,提升工藝技術水平。研製推廣使用雷射電子束、離子束及其他能源驅動的主流增材製造工藝裝備。加快研製高功率光纖雷射器、掃描振鏡、動態聚焦鏡及高性能電子槍等配套核心器件和嵌入式軟體系統,提升軟硬體協同創新能力,建立增材製造標準體系。在航空航天、醫療器械、交通設備、文化創意、個性化製造等領域大力推動增材製造技術套用,加快發展增材製造服務業。

專欄6 重點領域智慧型工廠套用示範工程​

在機械、航空、航天、汽車、船舶、輕工、服裝、電子信息等離散製造領域,開展智慧型車間/工廠的集成創新與套用示範,推進數位化設計、裝備智慧型化升級、工藝流程最佳化、精益生產、可視化管理、質量控制與溯源、智慧型物流等試點套用,推動全業務流程智慧型化整合。

在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紡織、食品、醫藥等流程製造領域,開展智慧型工廠的集成創新與套用示範,提升企業在資源配置、工藝最佳化、過程控制、產業鏈管理、質量控制與溯源、節能減排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智慧型化水平。​

(二)實現航空產業新突破。加強自主創新,推進民用航空產品產業化、系列化發展,加強產業配套設施和安全運營保障能力建設,提高產品安全性、環保性、經濟性和舒適性,全面構建覆蓋航空發動機、飛機整機、產業配套和安全運營的航空產業體系。到2020年,民用大型客機、新型支線飛機完成取證交付,航空發動機研製實現重大突破,產業配套和示範運營體系基本建立。

加快航空發動機自主發展。依託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重大專項,突破大涵道比大型渦扇發動機關鍵技術,支撐國產幹線飛機發展。發展1000千瓦級渦軸發動機和5000千瓦級渦槳發動機,滿足國產系列化直升機和中型運輸機動力需求。發展使用重油的活塞式發動機和套用航空生物燃料的渦輪發動機,推進小型發動機市場化套用。

推進民用飛機產業化。加快實施大型飛機重大專項,完成大型客機研製,啟動寬體客機研發,突破核心技術。加快新型支線飛機工程研製和系列化改進改型,開展新機型國內外先鋒用戶示範運營和設計最佳化,提高飛機航線適應性和競爭力。大力開發市場需求大的民用直升機、多用途飛機、特種飛機和工業級無人機。

完善產業配套體系建設。提高航空材料和基礎元器件自主製造水平,掌握鋁鋰合金、複合材料等加工製造核心技術。大力發展高可靠性、長壽命、環境適應性強、標準化、低成本的航空設備和系統,實現適航取證。加快航空科研試驗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結構強度、飛行控制、電磁兼容、環境試驗等計量測試和驗證條件投入,加強試飛條件建設。突破一批適航關鍵技術,加強適航審定條件和能力建設,加快完善運輸類飛機等各類航空產品的適航審定政策,建成具有完善組織機構、充足人力資源、健全規章體系、先進硬體設施和較強國際合作能力的適航審定體系。加快建設一批專業化數位化示範工廠,顯著提高航空產品製造質量穩定性和生產效率。積極推進構建國際風險合作夥伴關係,建成功能完備的航空產業配套體系。

發展航空運營新服務。落實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場,促進通用航空製造與運營服務協調發展。大力發展航空租賃。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建立先進航空運營體系,促進服務模式創新。加強飛行培訓,培育航空文化。開發綜合化、通用化、智慧型化的通信、導航和控制系統,發展面向全面風險管控和多類空域融合運用的技術體系和裝備,形成安全運營支撐體系。

專欄7 新一代民用飛機創新工程​
以重大專項和民用飛機科研為支撐,突破一批核心技術、系統、部件和材料,提高系統集成能力,重點發展系列化單通道窄體、雙通道寬體大型飛機,系列化新型渦槳/渦扇支線飛機及先進通用航空器,著力開展新型民用飛機示範運營和市場推廣,建立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保障和客戶服務體系。C919、MA700完成適航取證並交付用戶,ARJ21實現批量生產交付;一批重點通用航空器完成研製和市場套用。​

(三)做大做強衛星及套用產業。建設自主開放、安全可靠、長期穩定運行的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加速衛星套用與基礎設施融合發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主體功能完備的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滿足我國各領域主要業務需求,基本實現空間信息套用自主保障,形成較為完善的衛星及套用產業鏈。

加快衛星及套用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星座和專題衛星組成的遙感衛星系統,形成“高中低”解析度合理配置、空天地一體多層觀測的全球數據獲取能力;加強地面系統建設,匯集高精度、全要素、體系化的地球觀測信息,構建“大數據地球”。打造國產高解析度商業遙感衛星運營服務平台。發展固定通信廣播、移動通信廣播和數據中繼三個衛星系列,形成覆蓋全球主要地區的衛星通信廣播系統。實施第二代衛星導航系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快建設衛星導航空間系統和地面系統,建成北斗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形成高精度全球服務能力。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進遙感衛星等建設。

提升衛星性能和技術水平。掌握長壽命、高穩定性、高定位精度、大承載量和強敏捷能力的衛星套用平台技術,突破高解析度、高精度、高可靠性及綜合探測等有效載荷技術。優先發展遙感衛星數據處理技術和業務套用技術。提升寬頻通信衛星、移動多媒體廣播衛星等技術性能。加強衛星平台型譜化建設,有序推進中小微衛星發展。

推進衛星全面套用。統籌軍民空間基礎設施,完善衛星數據共用共享機制,加強衛星大眾化、區域化、國際化套用,加快衛星遙感、通信與導航融合化套用,利用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技術,創新“衛星+”套用模式。面向防災減災、應急、海洋等領域需求,開展典型區域綜合套用示範。面向政府部門業務管理和社會服務需求,開展現代農業、新型城鎮化、智慧城市、智慧海洋、邊遠地區等的衛星綜合套用示範。圍繞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推動“網際網路+天基信息套用”深入發展,打造空間信息消費全新產業鏈和商業模式。推進商業衛星發展和衛星商業化套用。積極布局海外市場,建立“一帶一路”空間信息走廊。

專欄8 空間信息智慧型感知工程​
加快構建以遙感、通信、導航衛星為核心的國家空間基礎設施,加強跨領域資源共享與信息綜合服務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空間信息全面套用,為資源環境動態監測預警、防災減災與應急指揮等提供及時準確的空間信息服務,加強面向全球提供綜合信息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拓展國際市場。​

(四)強化軌道交通裝備領先地位。推進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智慧型化、綠色化、輕量化、系列化、標準化、平台化發展,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套用,研製先進可靠的系列產品,完善相關技術標準體系,構建現代軌道交通裝備產業創新體系,打造覆蓋幹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的全產業鏈布局。

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軌道交通裝備產業鏈。形成中國標準新型高速動車組、節能型永磁電機驅動高速列車、30噸軸重重載電力機車和車輛、大型養路機械等產品系列,推進時速500公里輪軌試驗列車、時速600公里磁懸浮系統等新型列車研發和產業化,構建完整產業鏈。加強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認證綜合能力建設。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國際競爭力。

推進新型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研發及產業化。面向大城市複雜市域交通需求,推動時速120—160公里、與城市軌道交通無縫銜接的市域(郊)鐵路裝備,適應不同技術路線的跨座式單軌,自動導軌快捷運輸系統等研發與套用,構建時速200公里及以下中低速磁懸浮系統的設計、製造、試驗、檢測技術平台,建立完善產品認證制度,建立新型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標準和規範,領跑國際技術標準。

突破產業關鍵零部件及綠色智慧型化集成技術。進一步研發列車牽引制動系統、列車網路控制系統、通信信號系統、電傳動系統、智慧型化系統、車鉤緩衝系統、儲能與節能系統、高速輪對、高性能轉向架、齒輪箱、軸承、輕量化車體等關鍵系統和零部件,形成軌道交通裝備完整產業鏈。加強永磁電機驅動、全自動運行、基於第四代移動通信的無線綜合承載等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最佳化完善高速鐵路列控系統和城際鐵路列控技術標準體系。

(五)增強海洋工程裝備國際競爭力。推動海洋工程裝備向深遠海、極地海域發展和多元化發展,實現主力裝備結構升級,突破重點新型裝備,提升設計能力和配套系統水平,形成覆蓋科研開發、總裝建造、設備供應、技術服務的完整產業體系。

重點發展主力海洋工程裝備。加快推進物探船、深水半潛平台、鑽井船、浮式生產儲卸裝置、海洋調查船、半潛運輸船、起重鋪管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主力海工裝備系列化研發,構建服務體系,設計建造能力居世界前列。

加快發展新型海洋工程裝備。突破浮式鑽井生產儲卸裝置、浮式液化天然氣儲存和再氣化裝置、深吃水立柱式平台、張力腿平台、極地鑽井平台、海上試驗場等研發設計和建造技術,建立規模化生產製造工藝體系,產品性能及可靠性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加強關鍵配套系統和設備研發及產業化。產學研用相結合,提高升降鎖緊系統、深水錨泊系統、動力定位系統、自動控制系統、水下鑽井系統、柔性立管深海觀測系統等關鍵配套設備設計製造水平,大力發展海洋工程用高性能發動機,提升專業化配套能力。

專欄9 海洋工程裝備創新發展工程​
推動大型浮式結構物等新型裝備、3600米以上超深水鑽井平台等深遠海裝備、海洋極地調查觀測裝備等研究開發,實現科研成果工程化和產業化,促進總裝及配套產業協調發展。完善海洋工程裝備標準體系。​

(六)提高新材料基礎支撐能力。順應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綠色化發展趨勢,推動特色資源新材料可持續發展,加強前沿材料布局,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大工程建設需求為導向,最佳化新材料產業化及套用環境,加強新材料標準體系建設,提高新材料套用水平,推進新材料融入高端製造供應鏈。到2020年,力爭使若干新材料品種進入全球供應鏈,重大關鍵材料自給率達到70%以上,初步實現我國從材料大國向材料強國的戰略性轉變。

推動新材料產業提質增效。面向航空航天、軌道交通、電力電子、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展需求,擴大高強輕合金、高性能纖維、特種合金、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高品質特殊鋼、新型顯示材料、動力電池材料、綠色印刷材料等規模化套用範圍,逐步進入全球高端製造業採購體系。推動優勢新材料企業“走出去”,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高端製造企業的供應鏈協作,開展研發設計、生產貿易、標準制定等全方位合作。提高新材料附加值,打造新材料品牌,增強國際競爭力。建立新材料技術成熟度評價體系,研究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套用保險補償機制。組建新材料性能測試評價中心。細化完善新材料產品統計分類。

以套用為牽引構建新材料標準體系。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等產業需求,加強新材料產品標準與下遊行業設計規範的銜接配套,加快制定重點新材料標準,推動修訂老舊標準,強化現有標準推廣套用,加強前沿新材料標準預先研究,提前布局一批核心標準。加快新材料標準體系國際化進程,推動國內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

促進特色資源新材料可持續發展。推動稀土、鎢鉬、釩鈦、石墨等特色資源高質化利用,加強專用工藝和技術研發,推進共伴生礦資源平衡利用,支持建立專業化的特色資源新材料回收利用基地、礦物功能材料製造基地。在特色資源新材料開採、冶煉分離、深加工各環節,推廣套用智慧型化、綠色化生產設備與工藝。發展海洋生物來源的醫學組織工程材料、生物環境材料等新材料。

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發。突破石墨烯產業化套用技術,拓展納米材料在光電子、新能源、生物醫藥等領域套用範圍,開發智慧型材料、仿生材料、超材料、低成本增材製造材料和新型超導材料,加大空天、深海、深地等極端環境所需材料研發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廣泛帶動性的創新成果。

專欄10 新材料提質和協同套用工程​
加強新型綠色建材標準與公共建築節能標準的銜接,加快制定軌道交通裝備用齒輪鋼、航空航天用碳/碳複合結構材料、高溫合金、特種玻璃、寬禁帶半導體以及電子信息用化學品、光學功能薄膜、人工晶體材料等標準,完善節能環保用功能性膜材料、海洋防腐材料配套標準,做好增材製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標準布局,促進新材料產品品質提升。加強新材料產業上下游協作配套,在航空鋁材、碳纖維複合材料、核電用鋼等領域開展協同套用試點示範,搭建協同套用平台。​

四、加快生物產業創新發展步伐,培育生物經濟新動力

把握生命科學縱深發展、生物新技術廣泛套用和融合創新的新趨勢,以基因技術快速發展為契機,推動醫療向精準醫療和個性化醫療發展,加快農業育種向高效精準育種升級轉化,拓展海洋生物資源新領域、促進生物工藝和產品在更廣泛領域替代套用,以新的發展模式助力生物能源大規模套用,培育高品質專業化生物服務新業態,將生物經濟加速打造成為繼信息經濟後的重要新經濟形態,為健康中國、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新支撐。到2020年,生物產業規模達到8—10萬億元,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新型生物技術企業和生物經濟集群。

(一)構建生物醫藥新體系。加快開發具有重大臨床需求的創新藥物和生物製品,加快推廣綠色化、智慧型化製藥生產技術,強化科學高效監管和政策支持,推動產業國際化發展,加快建設生物醫藥強國。

推動生物醫藥行業跨越升級。加快基因測序、細胞規模化培養、靶向和長效釋藥、綠色智慧型生產等技術研發套用,支撐產業高端發展。開發新型抗體和疫苗、基因治療、細胞治療等生物製品和製劑,推動化學藥物創新和高端製劑開發,加速特色創新中藥研發,實現重大疾病防治藥物原始創新。支持生物類似藥規模化發展,開展專利到期藥物大品種研發和生產,加快製藥裝備升級換代,提升製藥自動化、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水平,進一步推動中藥產品標準化發展,促進產業標準體系與國際接軌,加速國際化步伐。發展海洋創新藥物,開發具有民族特色的現代海洋中藥產品,推動試劑原料和中間體產業化,形成一批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專欄11 新藥創製與產業化工程​
圍繞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生物醫藥產業體系,以抗體藥物、重組蛋白藥物、新型疫苗等新興藥物為重點,推動臨床緊缺的重大疾病、多發疾病、罕見病、兒童疾病等藥物的新藥研發、產業化和質量升級,整合各類要素形成一批先進產品標準和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產業技術體系,提升關鍵原輔料和裝備配套能力,支撐生物技術藥物持續創新發展。​

創新生物醫藥監管方式。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醫藥審評審批方式,加快推開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加快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探索開展醫療新技術臨床實驗研究認可制度試點。完善藥品採購機制,全面推動醫藥價格和行業監管等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提升生物醫學工程發展水平。深化生物醫學工程技術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加快行業規制改革,積極開發新型醫療器械,構建移動醫療、遠程醫療等診療新模式,促進智慧醫療產業發展,推廣套用高性能醫療器械,推進適應生命科學新技術發展的新儀器和試劑研發,提升我國生物醫學工程產業整體競爭力。

發展智慧型化移動化新型醫療設備。開發智慧型醫療設備及其軟體和配套試劑、全方位遠程醫療服務平台和終端設備,發展移動醫療服務,制定相關數據標準,促進互聯互通,初步建立信息技術與生物技術深度融合的現代智慧型醫療服務體系。

開發高性能醫療設備與核心部件。發展高品質醫學影像設備、先進放射治療設備、高通量低成本基因測序儀、基因編輯設備、康復類醫療器械等醫學裝備,大幅提升醫療設備穩定性、可靠性。利用增材製造等新技術,加快組織器官修復和替代材料及植介入醫療器械產品創新和產業化。加速發展體外診斷儀器、設備、試劑等新產品,推動高特異性分子診斷、生物晶片等新技術發展,支撐腫瘤、遺傳疾病及罕見病等體外快速準確診斷篩查。

專欄12 生物技術惠民工程​
推進網路化基因技術套用示範中心建設,開展出生缺陷基因篩查、腫瘤早期篩查及用藥指導等套用示範。發展和套用新型生物治療技術,推動新型個體化生物治療標準化、規範化。開發智慧型化和高性能醫療設備,支持企業、醫療機構、研究機構等聯合建設第三方影像中心,開展協同診療和培訓,試點建立居民健康影像檔案。開展區域性綜合套用示範,實現區域生物基塑膠製品、包裝材料等替代50%以上的傳統石化塑膠製品。在城鎮或企業周邊建設生物質集中供氣供熱示範工程,探索多元協同共贏的市場化發展模式。​

(三)加速生物農業產業化發展。以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目標,創製生物農業新品種,開發動植物營養和綠色植保新產品,構建現代農業新體系,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生物育種企業,為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新途徑、新支撐。

構建生物種業自主創新體系。開展基因編輯、分子設計、細胞誘變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與育種套用,研製推廣一批優質、高產、營養、安全、資源高效利用、適應標準化生產的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積極推進生物技術培育新品種產業化,形成一批以企業為主體的生物育種創新平台,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生物種業企業,加快農業動植物新品種產業化和市場推廣。發展動植物檢疫新技術,加強國外優質動植物品種資源引進檢疫平台建設。

開發一批新型農業生物製劑與重大產品。大力發展動植物病蟲害防控新技術、新產品,建立基於病蟲基因組信息的綠色農藥、獸藥創製技術體系,創製一批新型動物疫苗、生物獸藥、植物新農藥等重大產品,實現規模生產與套用,推動農業生產綠色轉型。創製可替代抗生素的新型綠色生物飼料和高效生物肥料產品。深度挖掘海洋生物資源,開發綠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海洋生物功能製品,開闢綜合利用新途徑。推動食品合成生物工程技術、食品生物高效轉化技術、腸道微生物宏基因組學等關鍵技術創新與精準營養食品創製。

(四)推動生物製造規模化套用。加快發展微生物基因組工程、酶分子機器、細胞工廠等新技術,提升工業生物技術產品經濟性,推進生物製造技術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領域滲透套用,推動以清潔生物加工方式逐步替代傳統化學加工方式,實現可再生資源逐步替代化石資源。

不斷提升生物製造產品經濟性和規模化發展水平。發展新生物工具創製與套用技術體系,實現一批有機酸、化工醇、烯烴烷烴、有機胺等基礎化工產品的生物法生產與套用,推動生物基聚酯、生物基聚氨酯、生物尼龍、生物橡膠、微生物多糖等生物基材料產業鏈條化、集聚化、規模化發展,提升胺基酸、維生素等大宗發酵產品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水平。

建立生態安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物法工藝體系。發展高效工業生物催化轉化技術體系,提升綠色生物工藝套用水平。建立甾體藥物、手性化合物、稀少糖醇等生物催化合成路線,實現醫藥化工等中間體綠色化、規模化生產。促進綠色生物工藝在農業、化工、食品、醫藥、輕紡、冶金、能源等領域全面進入和示範套用,顯著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五)培育生物服務新業態。以專業化分工促進生物技術服務創新發展,構建新技術專業化服務模式,不斷創造生物經濟新增長點。

增強生物技術對消費者的專業化服務能力。發展專業化診療機構,培育符合規範的液體活檢、基因診斷等新型技術診療服務機構。發展健康體檢和諮詢、移動醫療等健康管理服務,推動構建生物大數據、醫療健康大數據共享平台,試點建立居民健康影像檔案,鼓勵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智慧型診療生態系統,推動醫學檢驗檢測、影像診斷等服務專業化發展。

專欄13 生物產業創新發展平台建設工程​
依託並整合現有資源,建設一批創新基礎平台,支持基因庫、幹細胞庫、中藥標準庫、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蛋白元件庫等建設。加快推動構建一批轉化套用平台,推進抗體篩選平台、醫學影像信息庫、農作物分子育種平台等載體建設。積極發展一批檢測服務平台,推進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技術平台、生物藥質量及安全測試技術創新平台、農產品安全質量檢測平台、生物質能檢驗檢測及監測公共服務平台等建設,完善相關標準。​

提高生物技術服務對產業的支持水平。發展符合國際標準的藥物研發與生產服務,鼓勵醫藥企業加強與契約研發、委託製造企業的合作。推動基因檢測和診斷等新興技術在各領域套用轉化,支持生物信息服務機構提升技術水平。為藥品、醫療器械、種業、生物能源等生物產品提供檢測、評價、認證等公共服務,加快產品上市進度,提升產品質量。鼓勵生物技術在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治理、有毒有害物質降解、廢物資源化等領域拓展套用,積極引導生物環保技術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兼併,實現做大做強。構建生物技術專業化雙創平台,降低生物產業創新創業成本,支持各類人員開辦虛擬研發企業,釋放創新潛能。

(六)創新生物能源發展模式。著力發展新一代生物質液體和氣體燃料,開發高性能生物質能源轉化系統解決方案,拓展生物能源套用空間,力爭在發電、供氣、供熱、燃油等領域實現全面規模化套用,生物能源利用技術和核心裝備技術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形成較成熟的商業化市場。

促進生物質能源清潔套用。重點推進高壽命、低電耗生物質燃料成型設備、生物質供熱鍋爐、分散式生物質熱電聯產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促進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燃煤集中供熱、生物質熱電聯產。按照因地制宜、就近生產消納原則,示範建設集中式規模化生物燃氣套用工程,突破大型生物質集中供氣原料處理、高效沼氣厭氧發酵等關鍵技術瓶頸。探索建立多元、協同、共贏的市場化發展模式,鼓勵多產品綜合利用,為生產生活提供清潔優質能源。

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產業化。重點突破高效低成本的生物質液體燃料原料處理和製備技術瓶頸,建設萬噸級生物質製備液體燃料及多產品聯產綜合利用示範工程。完善原料供應體系,有序發展生物柴油。推進油藻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燃料等前沿技術研發與產業化。

五、推動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壯大,構建可持續發展新模式

把握全球能源變革發展趨勢和我國產業綠色轉型發展要求,著眼生態文明建設和應對氣候變化,以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套用為重點,引導綠色消費,推廣綠色產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的套用比例,全面推進高效節能、先進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體系建設,推動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綠色低碳產業成為支柱產業,到2020年,產值規模達到10萬億元以上。

(一)實現新能源汽車規模套用。強化技術創新,完善產業鏈,最佳化配套環境,落實和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水平,推進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到2020年,實現當年產銷200萬輛以上,累計產銷超過500萬輛,整體技術水平保持與國際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

全面提升電動汽車整車品質與性能。加快推進電動汽車系統集成技術創新與套用,重點開展整車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結構輕量化設計。提升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配套能力與整車性能。加快電動汽車安全標準制定和套用。加速電動汽車智慧型化技術套用創新,發展智慧型自動駕駛汽車。開展電動汽車電力系統儲能套用技術研發,實施分散式新能源與電動汽車聯合套用示範,推動電動汽車與智慧型電網、新能源、儲能、智慧型駕駛等融合發展。建設電動汽車聯合創新平台和跨行業、跨領域的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電動汽車重大關鍵技術協同創新。完善電動汽車生產準入政策,研究實施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制度。到2020年,電動汽車力爭具備商業化推廣的市場競爭力。

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動力電池產業鏈。大力推進動力電池技術研發,著力突破電池成組和系統集成技術,超前布局研發下一代動力電池和新體系動力電池,實現電池材料技術突破性發展。加快推進高性能、高可靠性動力電池生產、控制和檢測設備創新,提升動力電池工程化和產業化能力。培育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企業和關鍵材料龍頭企業。推進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建立上下游企業聯動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到2020年,動力電池技術水平與國際水平同步,產能規模保持全球領先。

專欄14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提升工程
專欄14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提升工程
完善動力電池研發體系,加快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建設,突破高安全性、長壽命、高能量密度鋰離子電池等技術瓶頸。在關鍵電池材料、關鍵生產設備等領域構建若干技術創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負極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電解液技術。加大生產、控制和檢測設備創新,推進全產業鏈工程技術能力建設。開展燃料電池、全固態鋰離子電池、金屬空氣電池、鋰硫電池等領域新技術研究開發。​

系統推進燃料電池汽車研發與產業化。加強燃料電池基礎材料與過程機理研究,推動高性能低成本燃料電池材料和系統關鍵部件研發。加快提升燃料電池堆系統可靠性和工程化水平,完善相關技術標準。推動車載儲氫系統以及氫製備、儲運和加注技術發展,推進加氫站建設。到2020年,實現燃料電池汽車批量生產和規模化示範套用。

加速構建規範便捷的基礎設施體系。按照“因地適宜、適度超前”原則,在城市發展中優先建設公共服務區域充電基礎設施,積極推進居民區與單位停車位配建充電樁。完善充電設施標準規範,推進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推動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高適用性、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新型充換電技術及裝備研發。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與電網雙向互動等關鍵技術研究。大力推動“網際網路+充電基礎設施”,提高充電服務智慧型化水平。鼓勵充電服務企業創新商業模式,提升持續發展能力。到2020年,形成滿足電動汽車需求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二)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先進核電、高效光電光熱、大型風電、高效儲能、分散式能源等,加速提升新能源產品經濟性,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高比例發展的電力體制機制、新型電網和創新支撐體系,促進多能互補和協同最佳化,引領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到2020年,核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8%以上,產業產值規模超過1.5萬億元,打造世界領先的新能源產業。

推動核電安全高效發展。採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堅持合作創新,重點發展大型先進壓水堆、高溫氣冷堆、快堆及後處理技術裝備,提升關鍵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示範工程建設。提升核廢料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能力。整合行業資源,形成系統服務能力,推動核電加快“走出去”。到2020年,核電裝機規模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規模達到3000萬千瓦,形成國際先進的集技術開發、設計、裝備製造、運營服務於一體的核電全產業鏈發展能力。

促進風電優質高效開發利用。大力發展智慧型電網技術,發展和挖掘系統調峰能力,大幅提升風電消納能力。加快發展高塔長葉片、智慧型葉片、分散式和海上風電專用技術等,重點發展5兆瓦級以上風電機組、風電場智慧型化開發與運維、海上風電場施工、風熱利用等領域關鍵技術與設備。建設風電技術測試與產業監測公共服務平台。到2020年,風電裝機規模達到2.1億千瓦以上,實現風電與煤電上網電價基本相當,風電裝備技術創新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推動太陽能多元化規模化發展。突破先進晶矽電池及關鍵設備技術瓶頸,提升薄膜太陽能電池效率,加強鈣鈦礦、染料敏化、有機等新型高效低成本太陽能電池技術研發,大力發展太陽能集成套用技術,推動高效低成本太陽能利用新技術和新材料產業化,建設太陽能光電光熱產品測試與產業監測公共服務平台,大幅提升創新發展能力。統籌電力市場和外輸通道,有序推進西部光伏光熱發電開發,加快中東部分散式光伏發展,推動多種形式的太陽能綜合開發利用。加快實施光伏領跑者計畫,形成光熱發電站系統集成和配套能力,促進先進太陽能技術產品套用和發電成本快速下降,引領全球太陽能產業發展。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力爭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其中,分散式光伏發電、光伏電站、光熱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6000萬千瓦、4500萬千瓦、500萬千瓦。

積極推動多種形式的新能源綜合利用。突破風光互補、先進燃料電池、高效儲能與海洋能發電等新能源電力技術瓶頸,加快發展生物質供氣供熱、生物質與燃煤耦合發電、地熱能供熱、空氣能供熱、生物液體燃料、海洋能供熱製冷等,開展生物天然氣多領域套用和區域示範,推進新能源多產品聯產聯供技術產業化。加速發展融合儲能與微網套用的分散式能源,大力推動多能互補集成最佳化示範工程建設。建立健全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的技術創新、基礎設施、運營模式及政策支撐體系。

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智慧能源。加快研發分散式能源、儲能、智慧型微網等關鍵技術,構建智慧型化電力運行監測管理技術平台,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源—網—荷—儲—用”協調發展、集成互補的能源網際網路,發展能源生產大數據預測、調度與運維技術,建立能源生產運行的監測、管理和調度信息公共服務網路,促進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信息對接和生產消費智慧型化。推動融合儲能設施、物聯網、智慧型用電設施等硬體及碳交易、網際網路金融等衍生服務於一體的綠色能源網路發展,促進用戶端智慧型化用能、能源共享經濟和能源自由交易發展,培育基於智慧能源的新業務、新業態,建設新型能源消費生態與產業體系。

加快形成適應新能源高比例發展的制度環境。圍繞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幅提高、棄風棄光率近零的目標,完善調度機制和運行管理方式,建立適應新能源電力大規模發展的電網運行管理體系。完善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國家標準和清潔能源定價機制,建立新能源優先消納機制。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和配套管理體系。將分散式新能源納入電力和供熱規劃以及國家新一輪配網改造計畫,促進“源—網—用”協調發展,實現分散式新能源直供與無障礙入網。

專欄15 新能源高比例發展工程​

為實現新能源靈活友好併網和充分消納,加快安全高效的輸電網、可靠靈活的主動配電網以及多種分散式電源廣泛接入互動的微電網建設,示範套用智慧型化大規模儲能系統及柔性直流輸電工程,建立適應分散式電源、電動汽車、儲能等多元化負荷接入需求的智慧型化供需互動用電系統,建成適應新能源高比例發展的新型電網體系。

選擇適宜區域開展分散式光電、分散式風電、生物質能供氣供熱、地熱能、海洋能等多能互補的新能源綜合開發,融合套用大容量儲能、微網技術,構建分散式能源綜合利用系統,引領能源供應方式變革。​

(三)大力發展高效節能產業。適應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要求,樹立節能為本理念,全面推進能源節約,提升高效節能裝備技術及產品套用水平,推進節能技術系統集成和示範套用,支持節能服務產業做大做強,促進高效節能產業快速發展。到2020年,高效節能產業產值規模力爭達到3萬億元。

大力提升高效節能裝備技術及套用水平。鼓勵研發高效節能設備(產品)及關鍵零部件,加大示範推廣力度,加速推動降低綜合成本。制修訂強制性能效和能耗限額標準,加快節能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發布節能產品和技術推廣目錄,完善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政策,推動提高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完善能效標識制度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在工業、建築、交通和消費品等領域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推動用能企業和產品製造商跨越式提高能效。

大力推進節能技術系統集成及示範套用。在示範園區等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開展節能技術系統集成試點,整合高耗能企業的餘熱、余壓、餘氣資源,鼓勵利用餘熱採暖、利用余能和低溫餘熱發電。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及耗能設備配備智慧型能源計量和遠程診斷設備,藉助信息網路技術加強系統自動監控和智慧型分析能力,促進提高綜合能效。深入推進流程工業系統最佳化工藝技術,推動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鼓勵企業在低溫加熱段使用太陽能集熱器,實現生產工藝和能源供應的綜合最佳化。推進化石能源近零消耗建築技術產業化,大力推廣套用節能門窗、綠色節能建材等產品。鼓勵風電、太陽能發電與企業能源供管系統綜合集成,推動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

做大做強節能服務產業。支持契約能源管理、特許經營等業態快速發展,推動節能服務商業模式創新,推廣節能服務整體解決方案。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併、聯合、重組等方式實現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搭建綠色融資平台,推動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節能服務公司融資。制定相關標準,提高節能服務規範化水平。制定節能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節能第三方評估機制。搭建節能服務公司、重點用能單位、第三方評估機構履約登記和服務平台,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專欄16 節能技術裝備發展工程​
組織實施節能關鍵共性技術提升工程、節能裝備製造工程。鼓勵研發高性能建築保溫材料、光伏一體化建築用玻璃幕牆、緊湊型戶用空氣源熱泵裝置、大功率半導體照明晶片與器件、先進高效燃氣輪機發電設備、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裝備、淺層地熱能利用裝置、蓄熱式高溫空氣燃燒裝置等一批高效節能設備(產品)及其關鍵零部件。
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供熱管網系統能效綜合提升工程、電機拖動系統能效提升工程,推進燃煤電廠節能與超低排放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最佳化、餘熱余壓利用等重大關鍵節能技術與產品規模化套用示範。組織實施城市、園區和企業節能示範工程,推廣高效節能技術集成示範套用。​

(四)加快發展先進環保產業。大力推進實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推動區域與流域污染防治整體聯動,海陸統籌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促進環保裝備產業發展,推動主要污染物監測防治技術裝備能力提升,加強先進適用環保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集成創新,積極推廣套用先進環保產品,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全面提升環保產業發展水平。到2020年,先進環保產業產值規模力爭超過2萬億元。

提升污染防治技術裝備能力。圍繞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集中突破工業廢水、霧霾、土壤農藥殘留、水體及土壤重金屬污染等一批關鍵治理技術,加快形成成套裝備、核心零部件及配套材料生產能力。建設一批技術先進、配套齊全、發展規範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基地,形成以骨幹企業為核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快速成長的產業良性發展格局。支持危險廢棄物防治技術研發,提高危險廢棄物處理處置水平。支持環保產業資源最佳化整合,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加強先進適用環保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集成創新。定期更新《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強化供需對接,加強先進適用環保裝備在冶金、化工、建材、食品等重點領域套用。加快環保產業與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強化先進環保裝備製造能力,提高綜合集成水平。支持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環保技術創新聯盟,加快技術集成創新研究與套用。

積極推廣套用先進環保產品。大力推廣套用離子交換樹脂、生物濾料及填料、高效活性炭、循環冷卻水處理藥劑、殺菌滅藻劑、水處理消毒劑、固體廢棄物處理固化劑和穩定劑等環保材料和環保藥劑。擴大政府採購環保產品範圍,不斷提高環保產品採購比例。實施環保產品領跑者制度,提升環保產品標準,積極推廣套用先進環保產品,組織實施先進環保裝備技術進步與模式創新示範工程。

提升環境綜合服務能力。基於各行業污染物大數據,推動建立環保裝備與服務需求信息平台、技術創新轉化交易平台、環保裝備招投標信息平台,提高環保服務信息化水平。推動在環境監測中套用衛星和物聯網技術,構建污染排放、環境質量基礎數據與監控處置信息平台,提高環境監管智慧型化水平,深入推進環境服務業試點工作。發展環境修復服務,推廣契約環境服務,促進環保服務整體解決方案推廣套用。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和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在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集中處理等重點領域深入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推進產品綠色設計示範企業創建工作,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設計。

專欄17 綠色低碳技術綜合創新示範工程​
對接綠色低碳試點示範項目,在具備條件的區域,以綠色低碳技術綜合套用為核心,以網際網路為紐帶,建設新能源、新能源汽車與智慧交通系統、低碳社區、碳捕集和富碳農業、綠色智慧型工廠等綜合套用設施,先行先試相關改革措施,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鎮化建設、生產生活的融合創新,廣泛開展國際合作,打造相關技術綜合套用示範區域。

(五)深入推進資源循環利用。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大力推動共伴生礦和尾礦綜合利用、“城市礦產”開發、農林廢棄物回收利用和新品種廢棄物回收利用,發展再製造產業,完善資源循環利用基礎設施,提高政策保障水平,推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壯大。到2020年,力爭當年替代原生資源13億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規模達到3萬億元。

大力推動大宗固體廢棄物和尾礦綜合利用。推動冶金渣、化工渣、赤泥、磷石膏等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加強對工業固體廢棄物中戰略性稀貴金屬的回收利用。研發尾礦深度加工和綜合利用技術,促進尾礦中伴生有價元素回收和高技術含量尾礦產品開發,提高尾礦綜合利用經濟性。研發複雜多金屬尾礦選冶聯合關鍵技術與裝備、清潔無害化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發單套設備處理能力達到每年100—500萬噸的尾礦高效濃縮及充填料製備、輸送、充填成套工藝技術。開發低品位鈦渣最佳化提質技術,提高釩鈦磁鐵礦資源綜合利用率。

促進“城市礦產”開發和低值廢棄物利用。提高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拆解利用技術裝備水平,促進廢有色金屬、廢塑膠加工利用集聚化規模化發展。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和廢舊紡織品等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系統,協同發揮各類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作用,打造城市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落實土地、財稅等相關優惠政策。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礎設施,支持現有再生資源回收集散地升級改造。

加強農林廢棄物回收利用。基本實現畜禽糞便、殘膜、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等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廣秸稈腐熟還田技術,支持秸稈代木、纖維原料、清潔製漿、生物質能、商品有機肥等新技術產業化發展。鼓勵利用畜禽糞便、秸稈等多種農林廢棄物,因地制宜實施農村戶用沼氣和集中供沼氣工程。推廣套用標準地膜,引導回收廢舊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勵利用林業廢棄物建設熱、電、油、藥等生物質聯產項目。積極開發農林廢棄物超低排放焚燒技術。

積極開展新品種廢棄物循環利用。開展新品種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示範,推動廢棄太陽能電池、廢舊動力蓄電池、廢碳纖維材料、廢節能燈等新型廢棄物回收利用,推廣稀貴金屬高效富集與清潔回收利用、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等。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研發與套用,發展碳循環產業。

大力推動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加快海水淡化及利用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提高核心材料和關鍵裝備的可靠性、先進性和配套能力。推動建設集聚發展的海水淡化裝備製造基地。開展海水資源化利用示範工程建設,推進大型海水淡化工程總包與服務。開展海水淡化試點示範,鼓勵生產海水淡化桶裝水,推進海水淡化水依法進入市政供水管網。推進海水冷卻技術在沿海高用水行業規模化套用。加快從海水中提取鉀、溴、鎂等產品,實現高值化利用。

發展再製造產業。加強機械產品再製造無損檢測、綠色高效清洗、自動化表面與體積修復等技術攻關和裝備研發,加快產業化套用。組織實施再製造技術工藝套用示範,推進再製造納米電刷鍍技術裝備、電弧噴塗等成熟表面工程裝備示範套用。開展發動機、盾構機等高值零部件再製造。建立再製造舊件溯源及產品追蹤信息系統,促進再製造產業規範發展。

健全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體系。推動物聯網電子監管技術在危險廢棄物、電子廢棄物利用處置等領域套用,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路。統籌國內外再生資源利用,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建設資源循環利用第三方服務體系,鼓勵通過契約管理方式,提供廢棄物管理、回收、再生加工、循環利用的整體解決方案。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使用再生產品和原料。建立健全覆蓋固體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再生產品、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標準體系。

專欄18 資源循環替代體系示範工程​
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行動,推動太陽能光伏電池、廢棄電子產品稀貴金屬多組分分離提取和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廢液晶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開展基於“網際網路+”的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示範。推進城市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置和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快發展。建立以售後維修體系為核心的舊件回收體系,在商貿物流、金融保險、維修銷售等環節和煤炭、石油等採掘企業推廣套用再製造產品。鼓勵專業化再製造服務公司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專項服務。​

六、促進數字創意產業蓬勃發展,創造引領新消費

以數位技術和先進理念推動文化創意與創新設計等產業加快發展,促進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關產業相互滲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領、技術先進、鏈條完整的數字創意產業發展格局,相關行業產值規模達到8萬億元。

(一)創新數字文化創意技術和裝備。適應沉浸式體驗、智慧型互動等趨勢,加強內容和技術裝備協同創新,在內容生產技術領域緊跟世界潮流,在消費服務裝備領域建立國際領先優勢,鼓勵深度套用相關領域最新創新成果。

提升創作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加大空間和情感感知等基礎性技術研發力度,加快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全息成像、裸眼三維圖形顯示(裸眼3D)、互動娛樂引擎開發、文化資源數位化處理、互動影視等核心技術創新發展,加強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在數字文化創意創作生產領域的套用,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緊密銜接。鼓勵企業運用數字創作、網路協同等手段提升生產效率。

增強傳播服務技術裝備水平。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超感影院、混合現實娛樂、廣播影視融合媒體制播等配套裝備和平台,開拓消費新領域。大力研發數字藝術呈現技術,提升藝術展演展陳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水平,支持文物保護裝備產業化及套用。研究制定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關鍵標準,推動自主標準國際化,完善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和相關服務的質量管理體系。

專欄19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創新提升工程​
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構建數字文化創意產業創新平台,加強基礎技術研發,大力發展虛擬現實、增強現實、互動影視等新型軟硬體產品,促進相關內容開發。完善數字文化創意產業技術與服務標準體系,推動手機(移動終端)動漫、影視傳媒等領域標準體系廣泛套用,建立文物數位化保護和傳承利用、智慧博物館、超高清內容製作傳輸等標準。完善數字創意“雙創”服務體系。​

(二)豐富數字文化創意內容和形式。通過全民創意、創作聯動等新方式,挖掘優秀文化資源,激發文化創意,適應網際網路傳播特點,創作優質、多樣、個性化的數字創意內容產品。

促進優秀文化資源創造性轉化。鼓勵對藝術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文化資源進行數位化轉化和開發。依託地方特色文化,創造具有鮮明區域特點和民族特色的數字創意內容產品。加強現代設計與傳統工藝對接,促進融合創新。提高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體驗館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加強智慧博物館和智慧文化遺產地建設,創新互動體驗套用。

鼓勵創作當代數字創意內容精品。強化高新技術支撐文化產品創作的力度,提高數字創意內容產品原創水平,加快出版發行、影視製作、演藝娛樂、藝術品、文化會展等行業數位化進程,提高動漫遊戲、數字音樂、網路文學、網路視頻、線上演出等文化品位和市場價值。鼓勵多業態聯動的創意開發模式,提高不同內容形式之間的融合程度和轉換效率,努力形成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數字創意品牌,支持中華文化“走出去”。

專欄20數字內容創新發展工程​
依託先進數位技術,推動實施文化創意產品扶持計畫和“網際網路+”中華文明行動計畫,支持推廣一批數字文化遺產精品,打造一批優秀數字文化創意產品,建設數字文化資源平台,實現文化創意資源的智慧型檢索、開發利用和推廣普及,拓展傳播渠道,引導形成產業鏈。​

(三)提升創新設計水平。挖掘創新設計產業發展內生動力,推動設計創新成為製造業、服務業、城鄉建設等領域的核心能力。

強化工業設計引領作用。積極發展第三方設計服務,支持設計成果轉化。鼓勵企業加大工業設計投入,推動工業設計與企業戰略、品牌深度融合,促進創新設計在產品設計、系統設計、工藝流程設計、商業模式和服務設計中的套用。支持企業通過創新設計提升傳統工藝裝備,推進工藝裝備由單機向互聯、機械化向自動化持續升級。以創意和設計引領商貿流通業創新,加強廣告服務,健全品牌價值體系。制定推廣行業標準,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建設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平台。通過工業設計推動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

提升人居環境設計水平。創新城市規劃設計,促進測繪地理信息技術與城市規劃相融合,利用大數據、虛擬現實等技術,建立覆蓋區域、城鄉、地上地下的規劃信息平台,引導創新城市規劃。從巨觀、中觀、微觀等多層面加強城市設計,塑造地域特色鮮明的風貌。鼓勵建築設計創作,完善招投標制度和專家評標制度,擴展建築師執業服務範圍,引導建築師參與項目策劃、建築設計、項目管理,形成激勵建築師創作的政策環境。加大建築師培養力度,培育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文化自信的建築師隊伍。倡導新型景觀設計,改善人居環境。進一步提高裝飾設計水平。

專欄21 創新設計發展工程​
制定實施製造業創新設計行動綱要,建設一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工業設計集聚區。建設增材製造等領域設計大數據平台與知識庫,促進數據共享和供需對接。通過發展創業投資、政府購買服務、眾籌試點等多種模式促進創新設計成果轉化。​

(四)推進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數字文化創意和創新設計在各領域套用,培育更多新產品、新服務以及多向互動融合的新業態,形成創意經濟無邊界滲透格局。

加快重點領域融合發展。推動數字創意在電子商務、社交網路中的套用,發展虛擬現實購物、社交電商、“冬粉經濟”等行銷新模式。推動數字創意在教育領域的套用,提升學習內容創意水平,加強數字文化教育產品開發和公共信息資源深度利用,推動教育服務創意化。提升旅遊產品開發和旅遊服務設計的文化內涵和數位化水平,促進虛擬旅遊展示等新模式創新發展。挖掘創意“三農”發展潛力,提高休閒農業創意水平,促進地理標誌農產品(12.980, 0.28, 2.20%)、鄉村文化開發,以創意民宿推動鄉村旅遊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推動數字創意在醫療、展覽展示、地理信息、公共管理等領域套用。構建數字創意相關項目資源庫和對接服務平台,創新使用多種形式的線上線下推廣手段,廣泛開展會展活動,鼓勵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積極開展跨領域交流合作。

推進數字創意生態體系建設。建立涵蓋法律法規、行政手段、技術標準的數字創意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加大打擊數字創意領域盜版侵權行為力度,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積極研究解決虛擬現實、網路遊戲等推廣套用中存在的風險問題,切實保護用戶生理和心理健康。改善數字創意相關行業管理規制,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簡化審批程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融合發展。

七、超前布局戰略性產業,培育未來發展新優勢

以全球視野前瞻布局前沿技術研發,不斷催生新產業,重點在空天海洋、信息網路、生命科學、核技術等核心領域取得突破,高度關注顛覆性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在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形成獨特優勢,掌握未來產業發展主動權,為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戰略儲備、拓展戰略空間。

(一)空天海洋領域。

顯著提升空間進入能力。突破大推力發動機、大直徑箭體設計、製造與先進控制等關鍵技術,發展重型運載火箭,保障未來重大航天任務實施。發展快速、廉價、可重複使用的小載荷天地往返運輸系統。超前部署具有高空間定位精度的空間飛行器自主導航和飛行技術。

加快發展新型太空飛行器。加強超高解析度、超高精度時空基準、超高速安全通信、高性能星上處理、大功率電源、新型材料等關鍵技術研發,研製新型套用衛星。建立先進的載人空間科學實驗平台和生命支持系統。發展空間飛行器輕量化小型化技術,推進套用型微、納、皮衛星規範有序發展。部署和發射新型試驗衛星。加快發展臨近空間飛行器、可重複使用太空飛行器等面向未來任務的新型太空飛行器。

加快航空領域關鍵技術突破和重大產品研發。超前部署氫燃料、全電、組合動力等新型發動機關鍵技術研究,提升未來航空產業自主發展能力。加快發展多用途無人機、新構型飛機等戰略性航空裝備。前瞻布局超音速商務機、新概念新構型總體氣動技術、先進高可靠性機電技術、新一代航空電子系統、航空新材料及新型複合材料加工技術。

發展新一代深海遠海極地技術裝備及系統。建立深海區域研究基地,發展海洋遙感與導航、水聲探測、深海感測器、無人和載人深潛、深海空間站、深海觀測系統、“空—海—底”一體化通信定位、新型海洋觀測衛星等關鍵技術和裝備。大力研發深遠海油氣礦產資源、可再生能源、生物資源等資源開發利用裝備和系統,研究發展海上大型浮式結構物,支持海洋資源利用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套用,培育海洋經濟新增長點。大力研發極地資源開發利用裝備和系統,發展極地機器人、核動力破冰船等裝備。

(二)信息網路領域。

構建未來網路新體系。著眼於提升當前網路體系架構可擴展性、安全性、可管控性、移動性和內容分發能力,系統布局新型網路架構、技術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研究,開展實驗網路建設,研究構建泛在融合、綠色頻寬、智慧型安全的新型網路。

加強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面向萬物互聯需求,發展物聯網搜尋引擎、E級高性能計算、面向物端的邊緣計算等技術和產品。開展深度學習、認知計算、虛擬現實、自然人機互動等領域前沿技術研發,提升信息服務智慧型化、個性化水平。布局太赫茲通信、可見光通信等技術研發,持續推動量子密鑰技術套用。

推動電子器件變革性升級換代。加強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矽基器件、矽基光電子、混合光電子、微波光電子等領域前沿技術和器件研發,形成一批專用關鍵製造設備,提升光網路通信元器件支撐能力。統籌布局量子晶片、量子編程、量子軟體以及相關材料和裝置製備關鍵技術研發,推動量子計算機的物理實現和量子仿真的套用。加強類腦晶片、超導晶片、石墨烯存儲、非易失存儲、憶阻器等新原理組件研發,推進後摩爾定律時代微電子技術開發與套用,實現產業跨越式發展。

(三)生物技術領域。

構建基於幹細胞與再生技術的醫學新模式。加快布局體細胞重編程科學技術研發,開發功能細胞獲取新技術。完善細胞、組織與器官的體內外生產技術平台與基地。規範幹細胞與再生領域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智慧財產權評估與轉化機制,持續深化幹細胞與再生技術臨床套用。發展腫瘤免疫治療技術。

推進基因編輯技術研發與套用。建立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基因編輯技術體系,開發針對重大遺傳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惡性腫瘤等的基因治療新技術。建立相關動物資源平台、臨床研究及轉化套用基地,促進基於基因編輯研究的臨床轉化和產業化發展。

加強合成生物技術研發與套用。突破基因組化學合成、生物體系設計再造、人工生物調控等關鍵技術,研究推進人工生物及人工生物器件臨床套用和產業化。推動生物育種、生態保護、能源生產等領域顛覆性技術創新,構建基礎原料供給、物質轉化合成、民生服務新模式,培育合成生物產業鏈。

(四)核技術領域。

加快開發新一代核能裝備系統。加快推動鉛冷快堆、釷基熔鹽堆等新核能系統試驗驗證和實驗堆建設。支持小型和微型核動力堆研發設計和關鍵設備研製,開展實驗堆建設和重點領域示範套用。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畫,不斷完善全超導托卡馬克核聚變實驗裝置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展實驗堆概念設計、關鍵技術和重要部件研發。

發展非動力核技術。支持發展離子、中子等新型射線源,研究開發高解析度輻射探測器和多維動態成像裝置,發展精準治療設備、醫用放射性同位素、中子探傷、輻射改性等新技術和新產品,持續推動核技術在工業、農業、醫療健康、環境保護、資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領域套用。

八、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構建協調發展新格局

立足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圍繞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根據各地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堅持因地制宜、因業布局、因時施策,加快形成點面結合、優勢互補、錯位發展、協調共享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格局。

(一)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策源地。支持創新資源富集的中心城市形成以擴散知識技術為主要特徵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策源地。發揮策源地城市科研人才密集、學科齊全、國際交流頻繁等優勢,支持建設一批國際一流的大學和科研機構,強化重點領域基礎研究,大力促進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發展,支持建設新興交叉學科研究中心,推進信息、生命、醫療、能源等領域原創性、顛覆性、支撐性技術開發,推動產學研用聯動融合,形成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輻射源”。以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為契機,加快改革攻堅,完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不利於創新人才發展的制度障礙,探索建立適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體制機制。發揮策源地城市改革創新示範帶動作用,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響的重大改革舉措。大力推動科技中介新業態發展,支持海外人才、科研人員、高校師生在策源地城市創業創新,支持海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企業在策源地城市建設產業創新平台和孵化器,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創新高地。鼓勵策源地城市開展“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強化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加快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更好利用全球創新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全國轉移擴散。

(二)壯大一批世界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集聚區。依託城市群建設,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為重點,發展知識密集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打造10個左右具有全球影響力、引領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標誌性產業集聚區,推動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區、產業鏈創新鏈融合區、國際合作承載區。在東部地區打造國際一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城市群,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京津冀經濟與科技人才聯動,形成輻射帶動環渤海地區和北方腹地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共同體;發揮長三角城市群對長江經濟帶的引領作用,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蘇錫常等都市圈為支點,構築點面結合、鏈群交融的產業發展格局;以廣州、深圳為核心,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延伸布局產業鏈和服務鏈,帶動區域經濟轉型發展;推動山東半島城市群重點發展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產業和海洋經濟;圍繞福州廈門等重點城市,推動海峽西岸地區生物、海洋、積體電路等產業發展。依託中西部地區產業基礎,大力推進成渝地區、武漢都市圈、長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關中平原城市群等重點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創造條件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支持昆明、貴陽等城市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促進長江經濟帶上中下游地區產業協同發展。對接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促進天山北坡、蘭州—西寧等西北地區城市群發展特色產業。推動東北地區大力發展機器人及智慧型裝備、光電子、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信息服務等產業,以瀋陽、大連、哈爾濱、長春為支點,支持東北地區城市群打造國內領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帶動區域經濟轉型升級。

(三)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集群。充分發揮現有產業集聚區作用,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市場活力,採用市場化方式促進產業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百餘個特色鮮明、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優勢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鏈。完善政府引導產業集聚方式,由招商引資向引資、引智、引技並舉轉變,打造以人才和科技投入為主的新經濟;由“引進來”向“引進來”、“走出去”並重轉變,充分整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和市場資源;由注重產業鏈發展向產業鏈、創新鏈協同轉變,聚焦重點產業領域,依託科研機構和企業研發基礎,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由產城分離向產城融合轉變,推動研究機構、創新人才與企業相對集中,促進不同創新主體良性互動。避免對市場行為的過度干預,防止園區重複建設。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向國家級新區等重點功能平台集聚。

九、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放發展,拓展合作新路徑

貫徹國家開放發展戰略部署,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合作新機制,建設全球創新發展網路,推動產業鏈全球布局,拓展發展新路徑。

(一)積極引入全球資源。抓住“一帶一路”建設契機,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構建開放型創新體系,鼓勵技術引進與合作研發,促進引進消化吸收與再創新。積極引導外商投資方向,鼓勵外商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跨國公司、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在國內設立研發中心。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進力度,暢通吸納海外高端人才的綠色通道,為海外人才來華工作和創業提供更多便利。

(二)打造國際合作新平台。積極建立國際合作機制,推動簽署落實政府間新興產業和創新領域合作協定。推動雙邊互認人員資質、產品標準、認證認可結果,參與國際多邊合作互認機制。以已開發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建設雙邊特色產業國際合作園區,引導龍頭企業到海外建設境外合作園區。創新合作方式,提升重點領域開放合作水平。加強國際科技成果轉化和孵化、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三)構建全球創新發展網路。建立健全國際化創新發展協調推進和服務機制,加強駐外機構服務能力,利用二十國集團(G20)、夏季達沃斯等平台開展新經濟交流,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和商會作用,搭建各類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平台。引導社會資本設立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跨國併購和投資基金,支持一批城市對接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合作,建設一批國際合作創新中心,發展一批高水平國際化中介服務機構,建立一批海外研發中心,構建全球研發體系,形成政府、企業、投資機構、科研機構、法律機構、中介機構高效協同的國際化合作網路。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承擔和組織國際重大科技合作項目。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

(四)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推動產業鏈全球布局,在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重點領域,針對重點國家和地區確定不同推進方式和實施路徑,推動產業鏈資源最佳化整合。支持企業、行業協會和商會、地方政府和部門創新方式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產能合作,推動國內企業、中外企業組團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支持產業鏈“走出去”,將“走出去”獲得的優質資產、技術、管理經驗反哺國內,形成綜合競爭優勢。推動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龍頭企業海外拓展,與國際大企業開展更高層次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贏發展。

十、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營造發展新生態

加快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強化制度建設,匯聚知識、技術、資金、人才等創新要素,全面營造有利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的生態環境。

(一)完善管理方式。

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在電信、新藥和醫療器械、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等領域,進一步完善審批方式,最大限度減少事前準入限制,修改和廢止有礙發展的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堅持放管結合,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監管方式,既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又防範可能引發的風險。對發展前景和潛在風險看得準的“網際網路+”、分享經濟等新業態,量身定製監管模式;對看不準的領域,加強監測分析,鼓勵包容發展,避免管得過嚴過死;對潛在風險大、有可能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後果的,切實加強監管;對以創新之名行非法經營之實的,堅決予以取締。嚴格執行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各項政策措施,落實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全面落實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各項部署,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國有企業中率先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

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完善反壟斷法配套規則,進一步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信息服務、醫療服務等領域企業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序實施,打破可再生能源發電、醫療器械、藥品招標等領域的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加大對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行為的查處力度。完善信用體系,充分發揮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作用,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對接和服務創新,加強信用記錄線上披露和共享,為經營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詢、企業身份網上認證等服務。

加強政策協調。充分發揮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推動改革措施落地,加強工作溝通,避免相關政策碎片化。持續開展產業發展狀況評估和前瞻性課題研究,準確定位改革發展方向。建立高層次政企對話諮詢機制,在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措施時積極聽取企業意見。定期發布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有關重點工作安排,統籌推進相關改革發展工作。

(二)構建產業創新體系。

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台,依託“雙創”資源集聚的區域、科研院所和創新型企業等載體,支持建設“雙創”示範基地,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依託網際網路打造開放共享的創新機制和創新平台,推動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創客等創新主體協同創新。著力完善促進“雙創”的法律和政策體系。持續強化“雙創”宣傳,辦好全國“雙創”活動周,營造全社會關注“雙創”、理解“雙創”、支持“雙創”的良好氛圍。

強化公共創新體系建設。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加強顛覆性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創新重大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探索實行項目決策、執行、評價、監督相對分開的組織管理機制。構建企業主導、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支持建設關鍵技術研發平台,在重點產業領域採取新機制建立一批產業創新中心。圍繞重點領域創新發展需求,統籌部署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創新平台建設,加強設施和平台開放共享。按照科研基地最佳化布局統籌部署,建設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支撐引領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加強相關計量測試、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和數據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成立戰略性新興產業計量科技創新聯盟,加強認證認可創新。落實和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發展規劃,完善標準體系,支持關鍵領域新技術標準套用。

支持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加強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建設,推進創新企業百強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型領導企業,引領帶動上下游產業創新能力提升。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支持力度,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組織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有關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評價和年度報告制度。引導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成果發布,探索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率先建立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

(三)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

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積極推進專利法、著作權法修訂工作。跟蹤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創新,加強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研究,完善商業模式智慧財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實用藝術品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機制,新建一批快速維權中心。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記錄,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侵權查處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加大海關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力度,推動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額度。

加強智慧財產權布局運用。大力推行智慧財產權標準化管理,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實施智慧財產權行業布局和區域布局工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和龍頭企業引導設立智慧財產權布局設計中心。構建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推進全國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培育一批專業化、品牌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鼓勵高端檢索分析工具等開發套用,引導智慧財產權聯盟建設。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創新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開發智慧財產權投貸、投保、投債聯動等新產品,探索智慧財產權股權化、證券化。鼓勵企業綜合運用專利、著作權、商標等智慧財產權手段打造自有品牌。

完善智慧財產權發展機制。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部署智慧財產權服務鏈,建立智慧財產權集群管理制度,推動形成一批智慧財產權優勢集聚區。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分析及動向監測。建立重大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制度,鼓勵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機制。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研究發布海外智慧財產權環境信息,跟蹤研究重點產業領域國際智慧財產權動向,引導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案件信息提交機制,加強對重大智慧財產權案件的研究,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機制,支持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海外併購和維權行動。

(四)深入推進軍民融合。

構建軍民融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促進軍民科技創新體系相互兼容、協同發展,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依託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促進軍民兩用技術產業化發展。建設一批軍民融合創新平台。在軍工單位集中、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推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和轉化套用。支持軍工企業發揮優勢向新能源、民用航空航天、物聯網等新興領域拓展業務,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構建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

加強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面向建設航天強國,統籌規劃軍民衛星研發和使用,加強地面站網整合建設與信息共享,積極發展軍民通用化程度高的動力系統、關鍵部件和基礎材料。適應空域改革進程,加強空域管制系統技術和裝備研發,推進航空產業軍民深度融合發展。面向建設網路強國,加強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和系統軍民合建共用,組織實施安全可靠信息網路產品和服務相關套用示範工程。面向建設海洋強國,適應軍地海洋資源調查、海域使用、海洋觀測預報、海洋環境保護和島礁建設需求,發展軍民兩用高性能裝備和材料技術。開展軍民通用標準化工程,促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

(五)加大金融財稅支持。

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研究推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試點,建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合作對接機制。探索推進場外證券交易市場以及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建設,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企業發展。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完善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人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稅收支持政策,豐富併購融資和創業投資方式。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擴大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規模,鼓勵探索開發高收益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等金融產品,穩步推進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展。鼓勵保險公司、社會保險基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合法合規參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推進投貸聯動試點工作。

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完善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探索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融資信息服務平台,促進銀企對接。鼓勵建設數字創意、軟體等領域無形資產確權、評估、質押、流轉體系,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科技保險等金融產品創新。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力度。推動發展一批為飛機、海洋工程裝備、機器人等產業服務的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公司。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融資擔保工作。

創新財稅政策支持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創新方式吸引社會投資,大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服務創業創新的作用,完善管理規則,做好風險防控,高效開展投資運作,帶動社會資本設立一批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和國際化投資基金。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加大對“雙創”以及雲計算、大數據、循環經濟等支持力度,推進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礦山”、智慧型裝備等示範套用。進一步完善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政策。

(六)加強人才培養與激勵。

培養產業緊缺人才。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領軍人才行動,聚焦重點領域,依託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重點扶持一批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分行業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緊缺人才目錄,在國家相關人才計畫中予以重點支持。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高校教學內容和課程設定,合理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招生比例。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建立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制度,推動相關企業為職業學校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提供崗位。依託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一大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一批國家級繼續教育基地。支持線上培訓發展。

鼓勵科技人才向企業流動。探索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創業和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引導和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設立一批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鼓勵開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落實國家對科研人員的各項激勵措施,鼓勵企業通過股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建立健全符合行業特點的人才使用、流動、評價、激勵體系。

充分利用全球人才。在充分發揮現有人才作用的基礎上引進培養一批高端人才。研究最佳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簡化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資格程式,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與出入境便利。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工作進度,切實抓好本規劃實施工作,加強各專項規劃、地方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實化政策措施,推動本規劃各項任務落實到位。鼓勵相關省(區、市)聯合編制區域性發展規劃,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差別化、特色化協同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發揮好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作用,加強巨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密切跟蹤產業發展情況,及時研究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按照職責分工抓緊任務落實,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附屬檔案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序號 重點工作​ ​負責部門
​1 ​構建網路強國基礎設施,組織實施寬頻鄉村示範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家網信辦、商務部、農業部、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動三網融合基礎設施發展,推進全國有線電視網路整合和互聯互通,加快構建下一代廣播電視網。​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組織實施“網際網路+”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網信辦、農業部、國家能源局、人民銀行、商務部、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做強信息技術核心產業,組織實施積體電路發展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網信辦、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發展人工智慧,組織實施人工智慧創新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完善網路經濟管理方式,深化電信體制改革,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網信辦、國務院法制辦、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 ​打造智慧型製造高端品牌,組織實施重點領域智慧型工廠套用示範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實現航空產業新突破,組織實施新一代民用飛機創新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財政部、質檢總局、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做大做強衛星及套用產業,組織實施空間信息智慧型感知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國防科工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質檢總局、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強化軌道交通裝備領先地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增強海洋工程裝備國際競爭力,組織實施海洋工程裝備創新發展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質檢總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提高新材料基礎支撐能力,組織實施新材料提質和協同套用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財政部、質檢總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構建生物醫藥新體系,組織實施新藥創製與產業化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提升生物醫學工程發展水平,組織實施生物技術惠民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加速生物農業產業化發展。 ​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推進生物製造技術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領域滲透套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培育生物服務新業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組織實施生物產業創新發展平台建設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創新生物能源發展模式。 ​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 實現新能源汽車規模套用,組織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提升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財政部、質檢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新能源高比例發展工程。​ ​國家能源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大力發展高效節能產業,組織實施節能技術裝備發展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加快發展先進環保產業。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組織實施綠色低碳技術綜合創新示範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深入推進資源循環利用,組織實施資源循環替代體系示範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創新數字文化創意技術和裝備,組織實施數字文化創意技術裝備創新提升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豐富數字文化創意內容和形式,組織實施數字內容創新發展工程。 ​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9​ ​提升創新設計水平,組織實施創新設計發展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文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0 ​超前布局戰略性產業,重點在空天海洋、信息網路、生命科學、核技術等核心領域取得突破。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工局、財政部、工程院、中科院、國家能源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 ​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2 ​積極建立國際合作機制,推動簽署落實政府間新興產業和創新領域合作協定。推動雙邊互認人員資質、產品標準、認證認可結果,參與國際多邊合作互認機制。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3 ​以已開發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建設雙邊特色產業國際合作園區,提升重點領域開放合作水平。 ​商務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4 ​構建全球創新發展網路。 ​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監管方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6 ​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國有企業中率先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發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文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8​ ​完善反壟斷法配套規則,進一步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信息服務、醫療服務等領域企業違法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9​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序實施,打破可再生能源發電、醫療器械、藥品招標等領域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加大對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行為的查處力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商務部、工商總局、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0 ​建立高層次政企對話諮詢機制,在研究制訂相關政策措施時積極聽取企業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1​ ​深入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台,支持建設“雙創”示範基地,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依託網際網路打造開放共享的創新機制和創新平台,推動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創客等創新主體協同創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2 ​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加強顛覆性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國家國防科工局、財政部、工程院、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3 ​加強相關計量測試、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和數據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4​ ​落實和完善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化發展規劃,完善標準體系,支持關鍵領域新技術標準套用。 ​質檢總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5 加強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建設,推進創新企業百強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6​ ​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7 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制度,組織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評價和年度報告制度。​ ​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8 探索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率先建立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9 ​積極推進專利法、著作權法修訂工作。跟蹤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創新,完善商業模式智慧財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實用藝術品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推動提高智慧財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額度。 ​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務院法制辦、科技部、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0 ​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新建一批快速維權中心。將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記錄,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侵權查處機制,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加大海關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力度。 ​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總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1 ​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計畫,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部署智慧財產權服務鏈,建立智慧財產權集群管理制度,培育一批專業化、品牌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推動形成一批智慧財產權優勢集聚區。 ​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2 ​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機制,支持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海外併購和維權行動。 ​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3​ ​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研究推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試點,建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合作對接機制。 ​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4 ​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擴大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規模,鼓勵探索開發高收益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等金融產品,穩步推進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展。 ​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5 ​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完善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鼓勵建設數字創意、軟體等領域無形資產確權、評估、質押、流轉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股權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科技保險等金融產品創新。 ​人民銀行、銀監會牽頭,證監會、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工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6 ​探索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融資信息服務平台,促進銀企對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7 ​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力度。 ​人民銀行、銀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8 ​推動發展一批為飛機、海洋工程裝備、機器人等產業服務的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公司。 ​商務部、銀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海洋局、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9 ​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融資擔保工作。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0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和國際化投資基金。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1 ​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加大對“雙創”以及雲計算、大數據、循環經濟等支持力度,推進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礦山”、智慧型裝備等示範套用。 ​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2 ​進一步完善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3​ ​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領軍人才行動,聚焦重點領域,依託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重點扶持一批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在充分發揮現有人才作用的基礎上引進培養一批高端人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4 ​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高校教學內容和課程設定,合理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招生比例。 ​教育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5 ​依託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一大批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一批國家級繼續教育基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6 ​引導和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7 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設立一批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鼓勵開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教育部、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8 ​研究最佳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簡化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資格程式,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與出入境便利。 ​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9 ​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調查。 ​國家統計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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