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代理

分手代理

分手代理,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一方(由於某些原因要和配偶、情侶分手,卻又不忍心親口向對方宣布兩人關係結束的人)向另一方說分手的中間人,這樣避免了直接的傷害讓對方更容易接受。而這個代理人要向當事人索取一定的費用,而這種方式就是分手代理。

名稱由來

分手代理分手代理

分手代理受到了韓國電影《悲傷電影》中的情節啟發而開始決定做這樣的代理業務的,而且代理廣告打出之後,找上門要求代理分手的男男女女還真不少。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只要分手代理有市場需求的聲音,那么分手代理這個業務應該是適應社會需求而存在和發展的。

有合必有分,既然有離婚公司幫助人們離婚,也應該有分手代理公司幫助情侶分手。2004年賀歲片《手機》中的一句“審美疲勞”,引發了多少經歷“七年之癢”的男男女女的會心一笑。當年3月,國內第一家離婚公司在上海成立,隨後,在濟南也出現了離婚公司。

網路業務

在淘寶網上輸入“分手代理”,搜尋到的相關店鋪有40多家,“分手代理,讓傷害降到最低”、“勸分服務代理”、“分手專家幫你擺脫難纏的戀人”等等,各個店鋪都打出了承諾。其中浙江最多,北京、上海、廣州等也不少,還有一家湖南衡陽的代理店鋪。各個店鋪的報價範圍從1元到100000元不等。許多店鋪表明同時代理表白、道歉、情感協查、時間租賃等業務。

觀點

分手代理分手代理

贊成觀點

分手代理似乎不符合中國的傳統觀念。在國人看來,促成婚姻,成人之美,是社會美德。而分手代理卻反其道而行之,以拆散戀愛對象為目的,不是分明在“壞”人好事嗎?這樣的“代理”,應該視為社會理性發展的產物。應該看到,分手代理僅只是代理戀愛對象中的一方同另一方分手,並非是現實婚姻中的“分手”。而按照社會常態,談戀愛本身存在兩種結果:成功的走進結婚殿堂,失敗的導致雙方分手。可見,分手是談對象時可能出現的結果。

不論人們願不願意看見這樣的結果,但誰也無法完全排除分手的可能。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人們對傳統觀念的淡化,談對象分手,可能會越來越多。既然有這種社會現象存在,那么出現幫助人們分手的行業也符合常理,“有人打瞌睡,便有人遞枕頭”是市場經濟法則。雖然談對象出現分手是必然現象,但許多進入角色的青年男女卻不是“一顆紅心,兩種準備”,熱戀中的人,一般會有一方不願分手。因此,許多情侶分手會演變很多矛盾,有的甚至會出現嚴重後果。這說明,如果分手僅由戀愛雙方“談判”,可能並不方便,倘若有第三者參加,會對事情的圓滿解決有利。所以,分手代理出現,有利於化解和避免社會矛盾。

重要的是,由於有分手代理者的參加,增加了戀愛分手過程中的理性成分。在實際生活中,男女青年分手,一方對另一方的話很難聽進去,所以提出分手的一方很難說服對方;而拒絕分手的一方。由於不重視對方提出的“分手理由”,陷入不願分手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容易引起衝動,失去理智,採取極端行動。這時分手代理介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增加了拒絕分手一方理性思考的機會,“代理”的話可能也較容易接受。當然,人類的感情是複雜的,“分手”時產生的矛盾更為敏感、複雜。所以,僅由代理分手的參與,未必就能“一次調解,終生無慮”。但分手代理行業的出現,卻能夠提示社會,對於有些人們生活中無法迴避的矛盾,除了社會協調機制應該關注外,市場也可以有所作為。如果一種行業對社會、當事人、經營者三方都有好處,這樣的行業是值得倡導的。隨著社會發展,可能會有更多的情緒化行為,要受到市場理性的影響。

反對觀點

分手本是兩個人的私事,卻想要讓“第三者”插手,是否就能將“分手”的相關事宜,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恐怕很難。從某種意義上說,能夠理智的將事情的感有條理的說給陌生人聽,而且出錢讓其代理,其實,早就沒有任何感情可言,那不如自己親自去說吧。這反而是對以往感情的一種真誠交待。分手,也許不會再見,而連分手這兩個字,都要讓旁人代替,那實在是說不過去的。

感情的事,也是最不容易說清楚的事,如果一定要有介入,還得是專業人士,或許他們才可以幫助你從一團麻的情感中走出來。或許,本來,兩人提出分手只是一時之氣,正是由於“分手代理人”的介入,反而是真的走向了分手。

更為重要的是,人們拿什麼相信“分手代理人”?做“分手代理人”只是人家的一種“衝動”,沒有合法的註冊,沒有取得營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即便有,也需要時間的考慮,他們是否一定會遵守行業規範?儘管從業者說,並不是所有的分手業務他都會接受,他還有三條原則:一是已婚的不接;二是涉及金錢糾紛的不接;三是絕對不會幫助客戶欺騙對方。然而,在金錢的誘惑下,誰又能擔保?關鍵的是誰來監督這種行業?現在連行業規範都沒有,又何談遵守行業規範?

形成行業

報導資料報導資料

情侶間感情破裂導致分手,原本是平常事,可有人卻在其中找到了“生財之道”。“如果你想分手,但又難以向對方啟齒,就請您找我們。本公司專業代理分手業務。”當前,一些網站上出現了這樣的廣告。

有合必有分,既然有離婚公司幫助人們離婚,也應該有分手代理公司幫助情侶分手。2005年,隨著深圳離婚率的激增,香港人“瞄”準離婚市場,紛紛在深圳開辦離婚諮詢公司。透過離婚公司的背後,分手代理公司也將在市場上大量湧現。

市民看法

徐紅(重慶市渝中區新都巷社區工作者):感情是兩人的事,外面的人怎么看得清楚。將商業化的操作放到情感問題上,無論是勸分還是勸合,都可能給當事人帶來遺憾。還是當事人自己學會處理情感問題比較好。

莫沙沙(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美專校街53號居民):分手代理人究竟辦的是積德事還是缺德事,取決於代理人的道德素質。如果都能根據具體情況接單,把握好代理的“度”,讓這個職業以誠信立足,這項業務會有比較廣闊的市場前景。

專家看法

分手代理人李波分手代理人李波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副教授,婚姻情感類諮詢專家周小燕表示,分手代理的出現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是人情網路社會,更講究人情的藝術。現代人分手後更不願成為仇人,因此希望第三方出來做感情的緩衝。特別是男性,分手時常常拖泥帶水,讓女性存有幻想,第三方的介入更容易讓事情平和地結束。同時,若感情雙方關係緊密,例如雙方家長是世交,請分手代理做和事佬,理性面對感情,分手後還能做朋友。

冠中律師事務所孫濟華律師說,分手代理是有償服務,卻只有口頭約定,對怎樣才算完成代理,怎樣認定成功分手,雙方容易出現分歧,發生糾紛。委託人應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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