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州郡縣

僑州郡縣是指東晉南朝為流寓百姓設立的地方行政區劃。

由於它是寄治在別的州郡境內﹐故稱“僑”。其後經過土斷﹐許多寄治州郡獲得實土。但因本是外地遷來﹐故繼續稱為僑州﹑僑郡﹑僑縣。
早在東漢末已有以流徙百姓設立郡縣寄治新遷地的事例﹐但僑州郡縣的名稱則始於東晉。西晉末﹐八王之亂和永嘉之亂導致北方漢族人民大量南遷﹐其中幽﹑冀﹑青﹑並﹑兗五州(今河北山東山西及豫東北)及徐州之淮北流人多越過淮水﹑長江而停留於揚州境內﹔秦﹑雍(今隴右﹑關中)﹑司﹑豫(今晉南﹑豫西﹑豫中)等州流人則多至襄﹑樊﹑漢﹑沔(今豫南鄂北)﹐停留於荊州之北部。還有一部分司﹑豫流民南遷至江州(今鄂東江西)北境。東晉政府遂在聚居之地﹐以他們原籍州﹑郡﹑縣的名稱(亦有新立名稱者)設立臨時性的地方行政機構以登記和管理他們。這些人稱僑人﹐州郡縣稱僑州郡縣﹐而以流亡百姓中的大族擔任刺史﹑太守縣令
僑州郡縣開始本是寄寓﹐並無實土。僑人居住﹐有的集中﹐有的分散。流民南遷本是避難﹐多數有收復失地重返家園的願望。因此﹐僑州郡縣的戶籍是臨時性的白籍(見黃籍)﹐著籍的人享受免除調役的優待。但是時間既久﹐僑人中的上層已通過種種方式在江南重建田園﹐安居樂業﹐下層則除流落為部曲﹑佃客以至奴婢者外﹐也有部分人獲得少量土地成為自耕農民。他們與土著百姓雜居錯處而戶籍各別﹐負擔不同﹐不但管理不便﹐而且影響賦役徵發。於是東晉政府實行土斷﹐省並僑郡縣﹐所有僑人必須在居留之地編入正式戶籍黃籍﹐與土著百姓同樣負擔調役。當時大族標榜郡望﹐為了照顧他們的利益﹐不能不保留一些北方郡邑的名稱﹐故除省並一部分荒小郡縣之外﹐很多僑州郡縣機構仍保留下來﹐從所寄治的南方舊郡縣中劃出一部分土地作它們的領土﹐並將一部分舊郡縣劃歸僑州郡管轄﹐或將新獲實土的僑郡縣交給舊州郡管轄。有些僑人占優勢的地方﹐甚至取消舊稱而代以僑名。於是形成僑州之內有舊郡﹐舊郡之內有僑縣﹐或則相反的複雜情況。如徐州北部的流人南遷後﹐多數居留在揚州之晉陵郡(今常州﹑丹陽﹑鎮江一帶)境﹐故東晉在這裡設立了許多徐州的僑郡縣﹐而在京口僑立徐州(後改名南徐州)。分布在這裡的還有幽﹑冀﹑青﹑兗﹑並等州的僑郡縣。通過幾次土斷之後﹐這些僑郡縣以及原屬揚州的晉陵郡都劃歸南徐州統轄﹐於是南徐州備有徐﹑兗﹑幽﹑冀﹑青﹑並﹑揚七州郡邑。有的僑郡還遙屬於不在當地的州。如僑立於江州尋陽的安豐﹑松滋二郡和僑立於襄陽的義成郡卻遙屬於揚州。
由於十六國時期北方曾發生幾次大動亂﹐因而有幾次大規模的北人南遷﹐又形成新的僑州郡縣。過一段時期又分割原州﹑郡﹑縣土地以為領土﹐於是州郡分割得愈多﹑愈小﹐而且還出現兩郡同治一縣和兩州同治一郡的雙頭郡縣。因此﹐南朝後期地方行政區劃十分混亂﹐以至於當時人也弄不清楚。大體南朝僑置的州郡以在今鄂北及蘇南﹑蘇北﹑皖南者為多。劉裕滅南燕後﹐在今山東境內亦僑置幽﹑冀等州僑縣。後來歸屬北魏﹐北魏多沿而不改。
北方政權也僑置州郡。前燕主慕容廆曾在今遼寧省境內置冀陽﹑營丘二郡以處冀州﹑青州流人。西涼主李於甘肅西部立會稽﹑廣夏二郡以處南人及中州人。北魏明元帝時﹐於今河南洛陽一帶僑立雍州郡縣以撫關中流人。東魏時期﹐僑立恆﹑雲﹑朔﹑顯﹑蔚等州於並﹑肆﹑汾(今山西境)三州﹐以處六鎮流民。設立僑州郡以統流人﹐是當時各國統治者爭奪人口的一種手段﹐也是籠絡大族首領的一種辦法。隋統一全國後﹐廢除這種辦法﹐並省郡縣﹐許多僑郡縣廢罷﹐但還是有不少名稱保留下來。

東晉南朝僑州郡縣釋例

東晉南朝時代,僑州郡縣廣泛設立乃至成為制度.僑州郡縣是相對於原州郡縣而言的,然而僑州郡縣系統與原州郡縣系統並不能夠完全對應起來,原州郡縣一經僑置,即發生這樣那樣的變化.僑州、僑郡、僑縣設立後,也並不穩定.至於當地州郡縣,由於僑郡縣的插入、迭置以至混合編制,形成了新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也就是以<宋書州郡志>>與為代表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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