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

太守

太守又稱郡守,中國古代的一種地方職官,一般是掌理地方郡一級的行政區之地方行政官。戰國時就開始設定郡守。當時,列國在邊境衝突地區設立郡的建制,作為綜合行使軍政權力的特別政區,長官稱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經做過蜀郡的郡守。秦並六國,廢除封建制,在全國設立三十六郡,以郡守為長官,由皇帝直接任免。西漢改郡守為太守,秩二千石。西漢太守位置很高,往往入為公卿;三公、九卿罷政,亦多出為太守。“太守”一職,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基本信息

簡介

太守太守
官名。原為戰國時代郡守的尊稱。西漢景帝時,郡守改稱為太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歷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時期,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明清則專稱知府。秦時設郡守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太守,是郡的最高長官,相當於現在的某市市長,俸祿二千石。

備註

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范曄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記》:“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孔雀東南飛》:“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戰》:“與蒼梧太守吳巨有舊,欲往投之。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同列為縮項。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誣賢太守』?”

人物

四知太守-楊震東漢末年,楊震調任東萊郡太守。赴任時途經昌邑縣。時任昌邑縣令的王密是楊震舉薦為官的。王密得知楊震路經本縣,親赴邊界迎接,親自安排食宿,照顧得十分周到。當晚,二人暢敘舊情,盡歡而散。當楊震回到驛館準備安歇時,王密前來拜訪。王見屋裡沒有他人,從懷裡掏出十斤黃金送給楊震,並說:“學生本一介寒士,承蒙恩師舉薦方有今日。學生早欲圖報,苦於沒有機會。今日天賜良機,萬望恩師笑納。”楊震見王密此舉,十分震怒,說:“過去我因你德才尚好才舉薦你當了縣令,你卻不了解我的為人,居然乾出這種事來。”王密急忙解釋道:“現在夜深人靜,這件事沒有別人知道,大人受之又有何妨。”楊震聽了更加生氣,嚴肅地說:“這事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么能說沒人知道呢?入仕為官,貴在清廉,若以不為人知而暗中收受賄賂,豈不是欺世盜名。快將金子收起,如不改過,我將奏請朝庭罷你的官。”王密碰了一鼻子灰,深感無地自容,連聲說道:“學生知罪,學生知罪。”拿著黃金倉皇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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