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國家杜馬

1907年1—2月進行了第二屆國家杜馬的選舉。 在1907年11月16日的杜馬會議上,斯托雷平作了政府聲明。 1912年6月8日,沙皇頒布敕令,停止第三屆國家杜馬的活動。

俄國國家杜馬

國家杜馬(1906—1917年)是俄國的議會式全國代表機構。二十世紀初期,由於俄
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資產階級經濟和政治力量的加強,特別是1905年革命的強大壓力,
迫使沙皇召開立法性國家杜馬。沙皇政府企圖藉助國家杜馬,拉攏資產階級,擴大統
治基礎,消弭革命。國家杜馬的活動,引起了國內社會政治生活條件的變化,對俄國
歷史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形成

杜馬 (Дyma)一詞在俄文中原意是思想、思維,後又引申會議之意。約十世紀出
現的波雅爾杜馬,是最早以該名稱命名的機構,它最初由王公、侍從和地方貴族組成,
後漸成為從屬於沙皇的最高咨議機關,1711年被取消。在波雅爾杜馬存在時期,沙皇
經常不召集全體會議,而僅與親信商討國事,這就是史籍所稱的“近臣杜馬”或“樞
密杜馬”。另一曾以“杜馬”命名的機構是1785年設立的城市杜馬,它是市政管理機
關,一直存在到十月革命前。
自十九世紀開始,由於農奴制的危機和資本主義的發展,沙皇專制制度受到衝擊。
1809年,御前大臣斯佩蘭斯基受命起草了國家制度改革計畫草案(即《國家法典概論
》),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由選舉代表組成的國家杜馬和地方杜馬的構想,但未能
實現。在十九世紀中葉的改革時期,統治集團內部出現一股所謂政府立憲主義的潮流,
即主張根據代表制原則改革國家制度。但在八十——九十年代,俄國進入了“反改革”
時期,反動貴族、農奴主提出要徹底糾正廢除農奴制的“錯誤”,致使建立全國性代
表機構問題仍懸而未決。二十世紀初,資本主義有了更大發展,階級關係的變動,資
產階級力量的壯大,國家職能的複雜化,特別是1905年革命的爆發,迫使沙皇政府不
得不重新考慮並著手改革國家制度。
1905年“流血星期日”以後,革命浪潮洶湧澎湃。沙皇統治集團在決策上出現分
歧。2 月18日,沙皇事先未通知大臣便頒布詔書和敕令。詔書斥責“狂妄無知、心懷
不軌的叛亂活動的領導者膽大妄為”,圖謀“摧毀現在國家制度……建立新式的國家
管理制度”。敕令卻賦權機關和個人,可“就完善國家公共事業和改善人民福利問題
”提出建議,並通過大臣會議“直接上達”沙皇。兩個檔案使參加御前會議的大臣委
員會的成員們困惑不解,因而一致通過了給內務大臣布里根的沙皇諭旨。其中宣布要
“吸收”居民代表“參與立法建議的預先制訂和討論”,即許諾建立人民代表機構,
為此決定成立特別委員會,由布里根主持討論有關問題並制訂相應法律。同一天頒布
的這 3個檔案,儘管內容牴牾,目的卻是一致的,即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延長專制
制度的壽命。
1905年春夏,革命運動的發展更加迅猛,全國 1/5以上的縣份爆發了農民騷動,
罷工人數5月達36萬,羅茲罷工在6月轉為武裝起義,同時發生的“波將金號”巡洋艦
起義表明軍隊也已捲入革命運動之中。在這種形勢下,沙皇政府被迫加快改革步驟。
布里根委員會的草案,經大臣會議討論後,於 7月提交御前會議最後審議。8月6日,
正式公布《國家杜馬章程》和《國家杜馬選舉法》,並同時頒布了沙皇詔書。專制制
度不可動搖是所謂“改革”的先決條件。沙皇宣布:“在規定專制權力實質的《俄羅
斯帝國根本法》不容侵犯的條件下,朕認為有必要建立國家杜馬,批准杜馬選舉法,
並使該法在全帝國範圍內生效”。關於杜馬的性質,《國家杜馬章程》第1條規定:
“國家杜馬為預先制訂和討論立法建議而設”,詔書則明確指出:國家杜馬是“國家
最高機構中的一個特殊的立法咨議機關”。《國家杜馬選舉法》將選民分為土地所有
者、城市和農民 3個選民單位,並規定了高額的財產資格及其他限制,如土地所有制
選民須擁有100—800俄畝土地,城市選民須擁有價值1,500盧布的不動產等,這樣便
剝奪了絕大部分居民的選舉權。這一擬議中的杜馬史稱“布里根杜馬”,它只是人民
代表機構的一個粗製濫造的贗品。布爾什維克無情揭露了其欺騙實質,提出“打倒咨
議性杜馬”、“召集立憲會議”的口號。全國掀起抵制浪潮,布里根杜馬夭折在襁褓
之中。
10月開始全俄政治總罷工,參加者除工人外,還包括學生、教師、職員、工程師
和醫生等,近 200萬人。革命運動勢如破竹,全國陷入癱瘓狀態,沙皇制度處於風雨
飄搖之中。10月 9日以後,尼古拉二世多次召見大臣委員會主席維特,就國內局勢進
行磋商。迫於形勢,尼古拉二世於10月17日簽署了維特起草的詔書,並和維持的奏摺
一起立即公布。詔書的主要內容是:第一,根據人身不可侵犯和信仰、言論、集會及
結社自由的原則,賜予居民以公民自由權;第二,吸收迄今仍沒有選舉權的階級參加
杜馬,並按重新規定的立法程式逐步實行普選制;第三,未經國家杜馬的批准任何法
律不得生效,保障人民選舉的代表有可能實際監督政府機關的活動。
十月十七日詔書的頒布是無產階級和人民民眾英勇鬥爭的結果,正像列寧所說:
“沙皇的讓步確實是革命極其偉大的勝利”。當然,立法杜馬與無產階級提出的“民
主共和國”、“立憲會議”的要求有天壤之別,“自由”的許諾還僅是一紙空文。更
重要的是,十月十七日詔書只是沙皇制度在全俄政治總罷工的沉重打擊下被迫作出的
退卻,沙皇制度遠未摧垮,而是在等待時機,準備重新撲向革命。布爾什維克號召無
產階級堅持鬥爭。12月,在莫斯科、哈爾科夫等地爆發武裝起義,無產階級與沙皇制
度展開殊死戰鬥。
在殘酷鎮壓工人起義的同時,沙皇政府於12月11日頒布了新的《國家杜馬選舉法》。
新選舉法允許工人參加選舉,為此在原布里根選舉法規定的 3個選民單位之外,又增
加了工人選團,城市選民範圍也有所擴大。但這一選舉法的性質仍是反人民、反民主
的。第一,沒有實行普選制。所有的婦女、學生、未滿25歲的青年,現役軍人和遊牧
民族均被剝奪選舉權。第二,選舉是不平等的。土地所有者選團由2千名選民中產生1
名複選人,而城市、農民和工人選團則分別由7千、3萬和9萬名選民中產生1名複選人,
即地主的1票等於城市資產階級的3票,農民的15票,工人的45票。第三,選舉不是直
接的。大地主和城市選團是兩級選舉。工人和小土地所有者是三級選舉。農民則是四
級選舉。第四,選舉事實上也不是秘密的,而是受到政府、警察的嚴密監視。國家杜
馬代表總數規定為524人。
1906年 2月20日,沙皇政府頒布了新的《國家杜馬章程》。關於國家杜馬的構成,
《章程》規定:杜馬代表由帝國居民選舉產生,每屆任期 5年,杜馬每次年會的工作
與休會時期由皇帝確定,皇帝有權在每屆杜馬法定任期結束之前將其解散,杜馬舉行
會議的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該屆成員總數的1/3;杜馬每次年會選舉主席1名、副主席
2名,可連選連任,每屆杜馬選舉秘書長1名;為預先審核其許可權範圍的事務,杜馬可
組成處和委員會,其人數、成份和工作對象等均由杜馬自行規定,等等。關於杜馬的
許可權,《章程》規定:杜馬擁有立法權(包括動議權),批准國家預算權和質詢權。關
於杜馬的事務程式則規定:立法草案由大臣或部門主管人、杜馬的各委員會、國務會
議提交杜馬;杜馬決議須經全體會議多數通過,杜馬通過的立法草案轉交國務會議;
未被國家杜馬或國務會議通過的草案認作被否定,已通過的草案由國務會議主席呈交
皇帝;由國家杜馬或國務會議動議並通過的草案,若未被皇帝批准,本次年會期間不
得再次提交立法審議,皇帝允許則不在此例,等等。可以看出,據十月十七日詔書原
則建立的國家杜馬具備議會的基本形式和特徵。
自1906年開始,革命運動轉入低潮,沙皇政府趁機千方百計地限制杜馬的權力,
與《國家杜馬章程》同時公布的《國務會議章程》規定,國務會議成為上院,擁有與
杜馬平等的權力。3月8日頒布的《關於國家預算審核程式的規則》規定,由最高行政
當局或根據現行法編入草案的預算,國家杜馬不得刪除或修改。4 月23日頒布的新版
《國家根本法》第87條規定:“在杜馬休會期間,如因非常情況而必須有某項應經立
法程式討論的措施,大臣會議可直接向皇帝提出。”這些規定無疑是對杜馬權力的侵
犯,潛伏著使十月詔書以後國家立法領域中的變革化為烏有的危險。

第一屆國家杜馬

第一屆國家杜馬的選舉於1906年3—4月進行。根據1905年12月塔墨爾福斯代表會
議的決議,布爾什維克宣布抵制杜馬選舉。由於選舉進行時情況發生了變化,革命開
始低落,抵制沒有成功。後來列寧坦率指出:“1906年布爾什維克抵制杜馬,雖然是
一個不算大的、易於糾正的錯誤,但畢竟已經是一個錯誤。”
參加杜馬第一次會議的代表有436人,第一屆杜馬解散時已達499人。其黨派組成:
進步派12人,和平革新黨25人,民主改革黨14人,波蘭議團及其他民族地區代表70人,
立憲民主黨161人,勞動派97人,社會民主黨17人,無黨派103人。黑幫黨派幾乎未獲
席位(有些黑幫分子混跡於無黨派之中)。立憲民主黨約占 1/3人,由於民主改革黨、
民族地區代表及多數無黨派人士追隨立憲民主黨投票,因而立憲民主黨成為第一屆杜
馬的領導黨。由勞動派和社會民主黨(原與勞動派聯合,後於 6月12日成為獨立黨團)
組成的左翼占近1/4。這種組成成份直接影響了第一屆杜馬的活動。
1906年 4月27日,在冬宮的格奧爾基廳舉行了國家杜馬和國務會議開幕儀式,尼
古拉二世致辭,表示歡迎人民選舉的“傑出人士”,並保證他“賜予”人民的法令“
不可動搖”。儀式結束後,代表們前往杜馬會址——塔夫里達宮的白廳,沿途受到群
眾的歡迎。下午5 時,國務會議副主席弗里施受沙皇委託,宣布國家杜馬第一次會議
開始,杜馬選舉了穆羅姆采夫教授為主席,多爾哥魯科夫公爵、格列傑斯庫爾教授為
副主席、沙霍夫斯基公爵為秘書長,他們均是立憲民主黨人。
杜馬的最初幾次會議討論了對皇帝致辭的答辭。這一討論意義重大,它將決定杜
馬的任務和工作方向,實際上即是確定行動綱領。經過激烈辯論之後,5月5日,杜馬
以沒有反對票的形式通過答辭。其主要內容是:根據私有土地強制國有化原則解決土
地問題;以普選制為基礎改革人民代表制度;建立對杜馬負責的責任內閣,革新中央
和地方行政機構,取消國務會議;停止一切非常法,政治大赦,廢除死刑;公民平等,
消滅等級限制和特權;司法權獨立等。
杜馬的綱領與沙皇政府的構想格格不入。5 月13日,大臣會議主席戈烈梅金在杜
馬會議上作了政府聲明,公開宣稱,杜馬的要求超出了其許可權範圍,政府不予考慮。
政府聲明激起軒然大波。戈烈梅金剛結束髮言,立憲民主黨代表納博科夫便立即跑上
講台說:“我們充滿了大失所望和不信任的感覺”,他大聲疾呼:“執行權必須從屬
於立法權”。農民代表洛謝夫指出:“我不敢擔保農民能抑制住憤怒,不去起義”。
杜馬最後通過了勞動派代表熱爾金的提案:“國家杜馬轉向例行事務時,向全國表示:
完全不信任對人民代表機關毫不負責的內閣,認為現任內閣立即辭職,代之以得到杜
馬信任的內閣,是國家安寧、人民代表機關進行享有成效的工作的必要條件。”
第一屆國家杜馬討論了人身不可侵犯、公民權利平等、廢除死刑和信仰自由等問
題。土地問題是俄國社會最重要的問題,因而自然成為杜馬的中心議題。各階級對如
何提出並解決這一問題拭目以待。
5月8日,杜馬開始討論土地問題。立憲民主黨提出了“四十二人草案”,要求通
過贖買,將一部分地主土地收歸國有。他們希望向農民作一定讓步來保存地主土地所
有制,這種“改革”實際上不過是1861年改革的翻版。勞動派針鋒相對地提出了“一
百零四人草案”,堅持全部土地最終國有化,並按“勞動標準”平均交付農民使用。
兩個草案成為討論土地問題的主要檔案。討論持續到6月1日,在保持分歧的情況下,
杜馬最後認為,“私有土地強制國有化”是解決土地問題的一項必要原則,並於 6月
組成土地委員會,準備據這一原則起草土地法。
沙皇政府反對杜馬提出的土地國有化原則。早在戈烈梅金所作的政府聲明中便宣
稱:“根據國家杜馬提出的原則解決這一問題是絕對不容許的”。6 月20日,大臣會
議發布政府通報,再次重申:“在農村居民中散布這種觀念,所以……必須將一切私
有地強制國有,政府認為這是完全錯誤的。”
沙皇政府這種公然蔑視人民代表機構意見的挑釁行為,使杜馬的立法工作難以進
行。在6月26日的會議上,116名代表聯名向大臣會議主席提出質詢。民主改革黨成員
庫茲明一卡拉瓦耶夫提議,立即發表告人民書,說明土地法準備過程的真實狀況,實
際上是籲請人民支持杜馬。7月6日,杜馬通過告人民書。
第一屆國家杜馬在土地問題及其他問題上的種種活動,使沙皇政府惴惴不安。7
月 9日,前去參加會議的杜馬代表發現,塔夫里達宮大門緊閉,軍警荷槍把守,戒備
森嚴。同時,報刊上發表了沙皇斥責杜馬的詔書和敕令,宣稱:“人民選出的代表沒
有進行建設性的立法工作,而是涉足非其所屬的領域,調查經朕決定的地方當局的行
動,向朕指出唯朕之君主意志方能修改的《國家根本法》的不完善之處,並從事諸如
杜馬靠人民書這類明顯的非法行為。”沙皇宣布解散第一屆國家杜馬。當日晚,近200
名杜馬代表在維堡召集會議,並於次日通過了由米留柯夫起草的告民眾書,呼籲人民
對政府“消極抵抗”,即拒絕納稅,拒服兵役。維堡呼籲是第一屆國家杜馬的象徵性
反抗,未能收到任何實效。在解散第一屆杜馬的同時,沙皇任命內務大臣斯托雷平繼
任大臣會議主席,並宣布準備召集第二屆國家杜馬。

第二屆國家杜馬

1907年1—2月進行了第二屆國家杜馬的選舉。考慮到革命已經低落的形勢,布爾
什維克重審了對杜馬的策略,決定參加選舉運動。
儘管沙皇政府進行了種種干預,但選舉結果表明,新杜馬的成份比上屆更為激進。
504 名代表的黨派組成是:黑幫右派81人,十月黨32人,和平革新黨、民主改革黨和
進步派9人,波蘭議團及其他民族地區代表78人,立憲民主黨92人,勞動派100人,人
民社會黨14人,社會革命黨34人,社會民主黨64人,可以看出,以立憲民主黨為首的
中派勢力減弱,左派和右派均有很大加強。如果說第一屆杜馬是對和平道路寄予厚望
的杜馬,那么第二屆杜馬則是兩極對峙、各種力量激烈鬥爭的杜馬。這種態勢使第二
屆杜馬尚未召集便已前途維艱。斯托雷平甚至公開揚言:“我個人對杜馬抱的希望很
小,它不進行工作我們就把它解散。有了第一屆杜馬的經驗,這已經完全不是那么可
怕的事了。”
2 月20日,第二屆國家杜馬開幕。會議選舉了立憲民主黨人戈洛文為主席,勞動
派代表別列金和自稱屬於左派的波茲南斯基為副主席,立憲民主黨人切爾諾科夫為秘
書長。
3月6日,斯托雷平到杜馬作了政府聲明。他解釋了據非常立法程式頒布的土地立
法、主要是1906年“十一月九日法”的必要性,並列舉了準備提交杜馬審核的立法草
案,如人身不可侵犯和信仰自由,擴大地方自治機關的許可權,對工人實行國家保險,
實行初等義務教育等,多達30餘項。政府聲明具有自由主義色彩。經過辯論之後,杜
馬通過了轉向例行事務的決議,對聲明內容未置可否。這種沉默表明,立憲民主黨立
場右傾,已不敢採取任何針對政府的堅決措施。
第二屆國家杜馬討論了國家預算,人身自由、監獄和廢除死刑等問題,鬥爭最激
烈的仍是土地問題。杜馬決定,每周一、四的會議專門討論土地問題,3 月19日正式
開始。與第一屆杜馬相比,各個黨派在土地問題上的原則性觀點更明確,分歧也更尖
銳。
右派和十月黨支持政府的政策,認為土地問題必須按十一月九日法的原則解決,
他們仇視私有土地強制國有化原則,堅決捍衛私有權的神聖性。立憲民主黨提交的新
草案比原“四十二人草案”明顯倒退,其中提出,高於農民土地收成的地主土地和附
屬於技術工廠的土地不應強制國有,並將據原草案應完全由國家向地主支付的賠償,
大部轉嫁給農民。勞動則堅持“一百零四人草案”的立場,社會革命黨和人民社會黨
表示支持,他們代表了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布爾什維克指出,勞動派的嚴重錯誤就
在於,他們不關心贖買和實現土地改革的方法的問題。布爾什維克提出了真正保護農
民利益的土地綱領:至少將7,000萬俄畝的地主土地分給農民;農民不付贖金地獲得
土地;建立實現土地改革所必需的國家民主制度,特別是要按普遍、平等、直接和秘
密投票的原則選出地方土地委員會。但由於孟什維克代表的錯誤立場,社會民主黨爭
取農民的鬥爭受到損害。
激烈鬥爭的結果使任何土地綱領均不能獲得多數通過。於是奉行“保全杜馬”原
則的立憲民主黨與右派沆瀣一氣,在 5月26日的會議上,以238票對191票的微弱多數
作出決定:“在結束土地問題辯論時,杜馬沒有必要通過任何決議。關於土地問題的
立法草案被移交土地委員會。
兩屆杜馬的活動,尤其是土地問題的辯論,使沙皇政府感到按“十二月十一日選
舉法”組成的國家杜馬不可能成為自己的統治工具,不馴服的第二屆杜馬必須解散。
在 5月底完成新選舉法的準備工作之後,沙皇政府決定將蓄謀已久的解散第二屆杜馬、
改組杜馬成份的計畫付諸實現。
6月1日,斯托雷平在杜馬會議上宣讀了政府的緊急通告,指控社會民主黨杜馬黨
團從事軍事“密謀”,要求禁止56名社會民主黨代表出席杜馬會議,並立即剝奪其中
16人的代表不可侵犯權,予以逮捕,政府的要求被移交特別委員會審議,並指定在24
小時後作出答覆。
在次日的會議上,左翼代表接連發言,建議中止關於地方法院的討論,示威性地
否決國家預算和十一月九日土地法。但立憲民主黨認為這是“絕對反憲法的”行為,
和右派一起否決了這一提議。此時真相已經大白,但立憲民主黨不願立即揭露政府的
偽證和誣陷,採取拖延策略。特別委員會主席、立憲民主黨人基澤韋特爾報告說:“
委員會在晚會前仍不能結束工作,請求將報告聽取會延至6月4日(星期一)舉行。
沙皇政府急不可耐,決定立即解散杜馬。6月3日,沙皇頒布詔書,指責“第二屆
國家杜馬的很大一部分成員”“心地不純”,成為有益工作的“難以逾越的障礙”,
並且當政府對密謀提出指控和要求時,“國家杜馬沒有立即執行當局這一刻不容緩的
合法要求,”因此解散第二屆國家杜馬;考慮到因選舉法的“不完善”而使立法機關
中“人民的需要和願望的真正表達者”為數甚少,決定修改選舉法。第二屆杜馬中的
社會民主黨代表被送交法庭審判,他們被判苦役或終身流放。這一事件史稱“六三政
變”。
第一、二屆國家杜馬的活動表明,按十二月十一日選舉法組成的杜馬並非專制制
度的附屬物。列寧曾一再指出,“第一屆杜馬是一個世界上(在二十世紀初期)最革命
同時又最無力的議會”,第二屆國家杜馬“表明最落後的國家的人民代議機關的成份
在歐洲是最革命的”,此時存在著“世界上最革命的議會和幾乎是反動的專制政府”。
第一、二屆杜馬死亡的客觀原因,“不是它不能表達人民的需要,而是它不能完成為
政權而鬥爭的革命任務”,因此,為政權而鬥爭已成為俄國革命的直接任務。

第三屆國家杜馬

六三事變標誌著俄國第一次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失敗,斯托雷平反動時期的開始。
國內形勢的發展,已使沙皇制度離開國家杜馬便不能繼續統治下去。為了擴大統治基
礎,沙皇制度必須藉助杜馬與資產階級結成聯盟。沙皇政府在解散第二屆杜馬的同時,
強行通過了“六三選舉法”,目的便在於使杜馬的構成成份有利於己。新選舉法規定,
僅占選民總數 0.2%的土地所有者選團的複選代表占複選代表總數的50%。為保證大資
產階級的利益,新增加了一個城市第一選團,其複選代表占總數的 15%。其他選團共
占35%。地主的1票分別等於資產階級的4票,中小資產階級的65票,農民的260票,工
人的543票。民族地區的代表名額銳減。杜馬代表總數也減至442人。
1907年秋,進行了第三屆杜馬的選舉。布爾什維克參加了選舉運動。為了得到預
期的結果,政府對選民進行賄賂、恐嚇以至公開鎮壓,無所不用其極。選舉結果,第
三屆國家杜馬代表的黨派組成是:極右派50人,溫和右派和民族主義者97人,十月黨
及追隨者154人,進步派28人,立憲民主黨54人,波蘭議團及其他民族地區代表26人,
勞動派13人,社會民主黨20人。右翼力量極大強化,使沙皇政府如願以償。第三屆杜
馬實際上是一個“黑幫”杜馬。
按六三選舉法炮製者的精心策劃,杜馬中的任何黨派均不能單獨構成多數,於是
出現了兩個多數並存的畸形現象。十月黨人占據了中心地位,當他們立場右轉時,便
形成第一個多數即右派、十月黨多數,301 票;當其左傾時,便形成了第二個多數即
十月黨、立憲民主黨多數,262票。以十月黨為中心、兩個多數為特徵的“六三杜馬”
的建立,意味著沙皇政府終於建立起貴族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的全國性政治聯盟,意
味著黑幫地主陣營和資產階級陣營已融合成一個反革命陣線,開始共同對抗工農聯盟。
第三屆國家杜馬於1907年11月1日開幕,並任滿法定任期,一直存在到1912年6月
8日,共召開5次年會。杜馬選舉十月黨人霍米亞柯夫為主席(1910年3月由古契柯夫替
任,1911年3月由羅將柯替任),溫和右派成員沃爾康斯基公爵、十月黨人邁恩多夫男
爵為副主席,右派成員薩佐諾維奇為秘書長。
在1907年11月16日的杜馬會議上,斯托雷平作了政府聲明。他首先宣稱,對革命
運動“只能使用暴力”,“稍許姑息都是犯罪”,接著表示希望杜馬幫助政府,接受
政府提交的一系列立法草案,特別是必須批准十一月九日土地法。斯托雷平的講話引
起右派以至中派代表的陣陣掌聲和喝彩聲。隨後古契柯夫以十月黨和溫和右派的名義,
要求杜馬以事實上是完全讚許政府聲明的方式轉向例行事務。在甚囂塵上的反動氣氛
中,只有社會民主黨和勞動派代表指責了政府聲明。
在5次年會中,杜馬共審議了2,432項草案。土地問題仍是杜馬的中心問題。
在1907年11月12日的會議上,農民代表提出向無地和少地農民分配土地的草案,
但被杜馬拒絕。當時土地改革正在進行,因此第三屆杜馬中土地問題的焦點是如何對
待政府的土地政策。右派不僅完全支持十一月九日法,其中一些人甚至要求採取更堅
決的措施。立憲民主黨急劇改變了以前提出的土地綱領,實則已站到政府的立場上,
只是請求政府應“謹慎行事”。絕大多數(甚至包括右派和十月黨中的)農民代表採取
了相反的立場。1908年 5月10日,42名代表提交草案,要求按市場平均價格將土地強
制國有,建立普選產生的地方土地委員會以進行土地改革。列寧認為這一草案“事實
上是革命的草案”。社會民主黨支持農民代表的要求,雖然兩個主要發言人格格奇柯
利和別洛烏索夫都是孟什維克,但他們在土地問題上的立場是正確的。列寧評價說:
“我黨的發言人對我們社會民主黨爭取‘沒收大地產交給人民’的鬥爭作了正確的解
釋”,“這兩個同志正確地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十一月九日法自1908年10月23日提交杜馬審議,經過長達 6個半月之久的討論和
補充、修改,由杜馬通過,在國務會議批准和沙皇簽署後,於1910年 6月14日頒布,
成為正式法律。國家杜馬中的土地問題終於按沙皇政府的意願得到“解決”,斯托雷
平的土地改革加緊進行。這一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強行解散農村村社;確認份地為農
民私產,可自由買賣;加速各邊區移民等。改革絲毫沒有觸動地主土地所有制,反而
加速了農民的分化,培植了一個新的富農階層,擴大了沙皇制度的社會基礎。
除土地問題外,在工人、民族、財政和對外政策等問題上,第三屆杜馬均採取了
支持沙皇政府的立場。
但斯托雷平的“和平革新”並未給俄國帶來安寧。自1910年下半年開始,沉寂數
年的革命運動出現復甦的跡象。11月,列夫·托爾斯泰去世,逝世前不久,他曾發表
《我不能沉默》一文,對死刑提出嚴重抗議。為了紀念這位偉大作家,工人和學生掀
起巨大的示威、罷工運動。統治集團開始對斯托雷平喪失信心。1911年 3月,斯托雷
平提出於西部(烏克蘭、白俄羅斯和波蘭) 6省建立地方自治局的立法草案,在杜馬批
準之後,卻遭到國務會議的否決。斯托雷平以辭職相要挾。由於沙皇制度當時既沒有
足以替代斯托雷平政策的萬全之計,又不願在政府與議會的衝突中造成議會勝利的印
象,因而尼古拉二世被迫同意了斯托雷平的要求,將兩院解散3天(3月12日—14日),
按非常立法程式通過了西部問題草案。當局的無恥行徑引起杜馬代表的憤怒,杜馬主
席古契柯夫宣布辭職。但在關鍵時刻,十月黨開始退卻,與右派一起選舉羅將柯繼任
主席。一場議會危機不光彩地化險為夷。
斯托雷平的勝利猶如曇花一現,同年 9月,他便在基輔遇刺身亡。1912年初的連
納慘案則在全國掀起抗議浪潮,革命運動蓬勃高漲。1912年4月9日,杜馬就連納事件
向政府提出質詢,11月,內務大臣馬卡洛夫到會答覆質詢。當古契柯夫提議進行“全
面公正的調查”時,社會民主黨代表庫茲涅佐夫發言說:“我們工人不需要你們的調
查,對我們來講,原因非常清楚:我們知道誰是在連納礦區大規模屠殺工人的罪魁”。
他最後指出:“工人階級在總結國家杜馬的活動時,應該不僅口頭上,而且實際上清
除第三屆國家杜馬以及整個現存制度”。針對社會民主黨代表的發言,馬卡洛夫宣稱:
對付革命運動,“除了槍殺,軍隊無可選擇。過去如此,將來還是如此”。沙皇政府
的威脅更加激怒了人民,僅彼得堡便有20萬工人參加了“五一”罷工。俄國處於革命
的前夜。
1912年6月8日,沙皇頒布敕令,停止第三屆國家杜馬的活動。8 月29日,宣布將
其解散。

第四屆國家杜馬

第四屆國家杜馬的選舉於1912年秋季進行。布爾什維克在工人選團中獲得重大勝
利,當選為工人代表。但總的來看,第四屆杜馬的成份同上屆相比變化不大。其黨派
組成是:右派65人,溫和右派和民族主義者120人,十月黨98人,進步派 48人,立憲
民主黨59人,波蘭議團及其他民族地區代表21人,勞動派10人,社會民主黨14人,無
黨派7人。新杜馬仍然保持兩個數,即右派十月黨多數,283票;十月黨、立憲民主黨
多數,226 票。與上屆杜馬的不同之處在於,新杜馬更經常地形成第二個多數,出現
左傾化”跡象。
第四屆國家杜馬於1912年11月15日開幕,共召集5 次年會。杜馬選舉羅將柯為主
席,沃爾康斯基公爵、進步派成員烏魯索夫公爵為副主席,十月黨人德米特留柯夫為
秘書長(後由尼·尼·李沃夫替任)。
斯托雷平被刺後,原財政大臣科科夫佐夫繼任大臣會議主席,他於12月 5日在杜
馬作了政府聲明。他首先高度評價了第三屆國家杜馬的活動,指出杜馬的任務是繼續
前任的工作,並“尋求全面改善俄國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新途徑”。他表示,希望並相
信新杜馬能夠為了國家的利益,“毫無黨派成見地”討論政府提交的立法草案,“進
行卓有成效的工作”。12月 7日,杜馬開始討論政府聲明。15日通過了進步黨提交的
轉向例行事務的決議草案,要求政府實現1905年十月十七日詔書。
第四屆國家杜馬討論的主要問題仍是土地、工人、民族和國家制度民主化等問題。
在1913年和1914年,杜馬曾兩次指責內務部的政策,贊成農民代表要求重審六三選舉
法、擴大選舉權的建議,並通過了立憲民主黨提出的關於出版、集會和結社自由等立
法草案。杜馬的這種左傾化當然並不意味著自由派已轉向民主立場,他們只是企圖以
小恩小惠遏制革命高漲,散布立憲幻想,同時借革命的壓力迫使沙皇政府加緊改革。
布爾什維克利用杜馬講台,與形形色色的反動保守勢力進行了鬥爭。1913年10月,
布爾什維克組成獨立的杜馬黨團,共 6人。他們在杜馬內發表演說,提出質詢,維護
工人的權益,號召農民同地主進行鬥爭,並在杜馬外同民眾保持著密切聯繫,巧妙地
把合法活動同秘密工作結合起來,有力地促進了革命形勢的發展。
1914年 7月26日,在俄國實行總動員、德國對俄宣戰之後,第四屆國家杜馬舉行
了“歷史性”會議,宣布無條件地支持政府。所有貴族地主和資產階級代表一致回響
政府的呼籲,決意忘記“內部糾紛”,團結在政府周圍,把戰爭進行到底。勞動派也
陷入沙文主義的泥沼不能自拔,克倫斯基代表勞動派宣讀的聲明甚至博得黑幫分子普
里什克維奇之流的喝彩。只有布爾什維克在黨團聲明中斷然反對帝國主義戰爭,隨後,
他們宣布拒絕投票表決戰爭預算,並退出會議大廳。在走廊里,布爾什維克代表被各
色人物團團圍住。在一片惡意的叫喊和威脅聲中,他們忽然離開塔夫里達宮。11月 5
日,沙皇政府逮捕了布爾什維克代表,並以“叛國”罪名進行審訊,代表們被判終身
流放西伯利亞。
戰爭爆發後的形勢發展證明,沙皇政府既無力贏得戰爭,也無力平息革命,國內
危機日益加深。1915年 3月,資產階級和地主聯合成立了所謂進步聯盟。它包括了杜
馬中除去右派和左派之外的 236名代表以及國務會議中的3個黨派(科學院和大學代表、
無黨派及中派),領導者是米留柯夫、申卡廖夫等。聯盟提出建立“信任政府”、部
分赦免政治犯和宗教犯,恢復工會活動等要求。進步聯盟使六三杜馬兩個多數的機制
失效。1915年9月3日,沙皇命令杜馬休會至次年2月。
戰爭加強了資產階級對經濟和政治生活的影響。在1916年11月 1日舉行的杜馬例
行年會上,代表們拒絕進行“事務性”工作,而就國內現狀展開激烈辯論。進步聯盟
提出建立向杜馬負責的“責任內閣”的要求。此時內憂外患已嚴重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針對沙皇和宮廷奸黨準備與德國單獨媾和的密謀,資產階級開始醞釀宮廷政變,企圖
藉此達到一箭雙鵰的目的;僭取政權以繼續進行戰爭,阻止革命以挽救君主制,進步
聯盟的首腦在策劃宮廷政變中起了重要作用,他們參預了暗殺拉斯普廷事件,並密謀
廢黜尼古拉二世。
1917年初,俄國工人階級掀起新的罷工高潮,革命已不可阻擋。僅在 2月14日杜
馬復會這一天,彼得格勒便有10萬多工人參加了示威遊行和罷工。23日,彼得格勒50
家工廠約13萬工人舉行大罷工,揭開了二月革命的序幕。26日,沙皇頒布了國家杜馬
休會的敕令,並指明杜馬復會“不晚於1917年 4月”。杜馬代表表示承認沙皇敕令
同時卻繼續會晤,為強調非正式性質,會址由白廳遷至半圓廳。27日,在二月革命取
得決定性勝利的時候,國家杜馬成立了以羅將柯為首的十人臨時委員會,其中包括孟
什維克代表齊赫澤和勞動派代表、社會革命黨人克倫斯基。他們聲稱要尼古拉二世下
台,企圖控制國家政權,並建立了特別軍事委員會,於28日任命科爾尼洛夫為彼得格
勒軍區司令。3月1日夜至 2日凌晨,杜馬臨時委員會同彼得格勒蘇維埃執行委員會的
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領導人達成協定,決定成立臨時政府。
臨時政府成立後,國家杜馬臨時委員會繼續存在。隨著革命的發展,它開始公開
反對蘇維埃。在6月9日舉行的全俄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的會議上,布爾什維克要求
立即徹底取締國家杜馬和國務會議,但社會革命黨和孟什維克組成的多數拒絕了這一
要求。七月事件之後,臨時委員會的一些成員公開鼓吹建立軍事獨裁,鎮壓革命,並
成為科爾尼洛夫叛亂的積極策劃者和參加者,在人民力量的強大壓力之下,臨時政府
於10月6日被迫頒布解散第四屆國家杜馬的決議。在10月9日舉行最後一次會議後,國
家杜馬臨時委員會也中止活動。
縱觀四屆國家杜馬的組成和活動,可以看出,作為俄國國家制度中的一個重要機
構,其發展經歷了一個演變過程。如果說第一、二屆杜馬是由資產階級左翼和革命民
主派控制的機構,是各種社會力量激烈鬥爭的場所,那么第三、四屆杜馬則是黑幫杜
馬,是地主、資產階級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的政治聯盟。沙皇制度覆滅之後,國家杜馬
仍在積極從事反人民的活動,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才最終消滅了這一業已成為反革命工
具的國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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