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並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國家機構。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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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

原由國家經貿委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將劃歸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的職能不作調整,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行使雙重職能,凡涉及煤礦安全監察方面的工作,仍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名義實施。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從而成為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行政機構,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管理。
2001年2月,我國成立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這是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重大改變,表明了我國政府強化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承諾。

工作目標

即基本建立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工作運行機制,基本形成煤礦安全監察的行政執法體系,依法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廠(礦)點和娛樂場所,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幅度減少傷亡事故人數,使安全生產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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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年來全國事故多發行業,進行專項治理,包括國有重點煤礦的“一通三防”,各類小煤礦,煙花爆竹廠,公路、水上私營個體運輸戶,人群聚集的商廈,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凡證照不全或不具備安全基本條件的堅決依法取締;證照雖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一律停產停業限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各種證照,予以關閉。
此外,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將依法強化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監察,堅決遏制重特大瓦斯煤塵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的穩定好轉。凡通風系統不合理、通風能力不足的礦井;高突礦井和採掘工作面沒有按標準設定瓦斯監測斷電裝置,未實現瓦斯超限自動報警和自動斷電的礦井;開採煤與瓦斯突出煤層,而沒有進行瓦斯抽放或沒有開採保護層的礦井;以及受自燃發火嚴重威脅的生產採區或礦井等,都要停業整頓,只有達到安全要求,才能恢復生產。

主要職責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君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制定和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國務院授權,依法組織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國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擬訂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政策,按規定製定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指導煤炭企業安全標準化、相關科技發展和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對重大煤炭建設項目提出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
(十一)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召開全國安全監管監察系統視頻會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設10個內設機構(正司局級):

(一)辦公廳(國際合作司、財務司)。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體制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草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三)規劃科技司。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承擔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統計司)。

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國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五)安全監督管理一司(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承擔海上石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二司。

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三司。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第二指導檢查組組長楊元元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名錄編制和國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大型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八)安全監督管理四司。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九)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司。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人事司(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辦公室)。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國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承擔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日常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負責組織協調或參加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重點工作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華山
一:是加大學習宣傳力度,使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科學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共識,完善理論、把握規律、指導實踐。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總體布局,發展安全文化,開展“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動員全社會更加關心支持、參與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二:是推動政府行政首長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兩個負責制落實到位。通過教育、考核、督促檢查和激勵約束,促使各級政府和部門更好履行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通過企業建立誠信、政府依法監管、行業有效指導和社會廣泛監督,促使各類企業更好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是實施安全發展規劃,落實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地方、行業“十一五”規劃要與國家規劃相銜接,設立與國家規劃相一致的指標和目標;啟動重點項目,在重點行業集中推廣一批先進適用的安全科技成果。做好職業危害調查和防治工作。

四:是繼續抓好煤礦安全這個重中之重,堅定不移地把兩個攻堅戰推向縱深。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措施,強力推進先抽後采,加強監測監控,嚴格以風定產,根治隱患,實現較大幅度降低重特大瓦斯事故的目標。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16種煤礦,規範資源整合,嚴格新項目安全核准,打擊非法開採,嚴防死灰復燃,為“三年基本解決小煤礦問題”奠定基礎。

五:是加強道路交通、危化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消防安全、建築施工、民爆器材、鐵路、水上交通、民航、電力、漁業船舶、農業機械、特種設備、水利、旅遊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各行業領域都要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深入開展整治行動。

六:是繼續推進源頭治本、政策治本。認真貫徹已出台的高危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安全風險抵押等經濟政策,總結推廣山西煤炭可持續發展試點和8省區煤炭資源有償使用試點經驗,穩定煤炭專業人才培養、農民工技能培訓等政策。完善安全生產政策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政策、法律法規、科技進步和行政措施,抓緊解決深層次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德學
七:是堅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亂,建立規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加快安全生產配套立法,抓緊制定修訂安全生產標準規範,繼續推動地方安全立法和企業建章立制。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提高事故查處效率,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嚴懲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現象。

八:是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抓緊建立地方應急管理和救援指揮機構,加快礦山、危化品、水上交通、消防等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健全應急救援工作機制,發揮相關行業機構、隊伍優勢,提高應對處置事故災害的能力。

九:是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理順監管職責,推廣建立執法隊伍。加強基層建設和基礎工作,提高履職能力。

生產規劃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長趙岸青
一、抓緊落實安全規劃,紮實推動安全發展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把安全生產列為專節,明確規定“十一五”時期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要下降35%、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要下降25%。這兩大指標和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已納入國家統計指標體系。並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重點項目,納入國家公共服務重點工程;將“安全生產監管、煤礦安全監察設施及支撐體系”,納入中央政府投資支持的重點領域。

二、集中力量、重點攻關,為安全生產攻堅克難提供技術保障

科學技術是安全生產要素之一,是安全生產的支撐和保障。“落實年”、“攻堅年”的目標任務能否順利實現,煤礦和全國安全生產狀況能否穩定好轉,科學技術是決定性因素之一。2007年以及今後一個時期的安全科技工作,要緊緊圍繞深化煤礦安全兩個攻堅戰和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抓住當前亟待解決的一些重點技術難題,集中精力開展科研攻關,同時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實際,選擇重點,做實相關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力求取得突破、見到實效。

三、繼續培育發展、嚴格規範管理安全生產中介機構

大力培育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現實需要。要從監管和自律兩個方面同時著手,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中介工作:

1:要分開職能、嚴格監管

2:要加強中介機構的自律

四、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家作用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需要建立一支多專業、跨部門的專家隊伍。第四屆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的284名成員,有的是國內安全學科、安全科技進步的領軍人物,有的是所在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技術權威,有的是長期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老煤炭”、“老石油”、“老化工”,有的是在實踐中湧現出來的青年專家。這樣一支熱心安全生產工作事業而且造詣深厚、經驗豐富的專家隊伍,是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的參謀部和智囊團,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支撐保障和可靠依託。

五、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指導督促企業做好安全規劃和安全科技工作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也是安全生產投資主體和安全科技進步主體。要從企業這個微觀經濟基礎抓起,把安全規劃、安全科技工作落到實處。

所有企業特別大中型國有企業,都要遵循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把安全生產納入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布局,推動安全生產與企業經營規模和經濟效益等的共同發展、同步提高。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要與國家安全規劃、地方安全規劃相銜接,設立安全專篇,確定到2010年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提出配套和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粱嘉琨
“穩定”,就是要使全國、全年的工作保持一個平穩的走勢,不反彈、不回潮;“好轉”,就是各地區、各個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繼續向好的方向轉化,各項指標繼續下降。

一是絕對指標。全國事故死亡人數要在2006年的基礎上下降1.3%,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起數下降3%;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數下降3%。其中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鐵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水上交通、農業機械、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火災事故力爭下降。

二是相對指標。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0.51,下降8.6%;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3.17,下降4.8%;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5.7,下降8.1%;煤礦百萬噸死亡率1.923,下降5.8%。以上控制指標已經國務院安委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與各省(區、市)進一步交換了意見、修改完善,即以國務院安委會檔案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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