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

國家經貿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簡稱國家經貿委,是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的巨觀調控部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已經被撤消的機構。

國家經貿委國家經貿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簡稱國家經貿委。曾是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設定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曾是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的巨觀調控部門,現已被撤消。

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國務院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組織擬定、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三)組織擬定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指導委管國家局擬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法規;制訂電力(含水電)、醫藥、黃金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實施行業管理。
(五)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納入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的總量平衡;研究擬定利用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制訂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提出工業、商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制訂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實施當年的企業海外投資規劃。
(六)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定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法規、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組織擬定和協調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商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編制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計畫調整並向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備案;協調外貿貨運;承辦國家繭絲綢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培訓
(八)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九)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負責人事管理和機關黨的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將不再保留,其職能分別整合到新設立的國資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

下設機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菸草專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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