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

《土生子》

《土生子》是理查·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的里程碑,由譯林出版社在008年6月出版。全書分為《恐懼》、《逃跑》和《命運》三個部分,敘述了一個黑人青年別格·托馬斯的一段經歷。他被白人家庭僱傭後不久失手殺死了這家的女兒,充滿恐懼的別格想方設法逃避罪責甚至不惜嫁禍給別人,在被人揭穿後不得不逃跑,最終被八千名白人警察和志願者抓住並送上法庭,接受了死刑的判決。

基本信息

概述

《土生子》土生子
《土生子》是理查·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的里程碑。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懼》、《逃跑》和《命運》。第一部一開始,就展現出美國黑人悲慘生活的生動畫面,別格·托馬斯一家四口同住在一個狹小房間裡,兩張床占去房間的大半。兄弟倆合睡一張床,母女倆合睡另一張床,每次母女倆要起床穿衣,得先叫兩個男孩子扭過頭去。繼而作者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別格殺死耗子的場景,既反映了黑人的貧困生活,又烘托出由這種生活環境所養成的主人公的殘忍性格。主人公別格是白人心目中的“壞黑鬼”,而他對白人也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後來在無意中殺死了一個白人姑娘,自己也被捕入獄,最後被判死刑。第三部分《命運》寫共產黨白人律師麥克斯出庭為別格辯護,有說教成分,藝術感染力不及前兩部分。但這部小說從鬧鐘丁零零響開始,一直到別格最後微微苦笑著跟麥克斯道別,通篇充滿著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被壓迫民族埋在心底的深仇大恨。
《土生子》不僅是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中的里程碑。小說出版後,不僅震動美國文壇,也震撼了美國社會。《土生子》是一部優秀的現實主義小說,有較深刻的批判意義。小說在藝術上也有獨到之處:文筆洗鍊,結構嚴謹,情節發展迅速,故事敘述生動,扣人心弦。

時代背景

《土生子》《土生子》
理查·賴特出現於美國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和拉爾夫•艾里森一起被認為是當代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他和以往的一些醉心於描寫黑人民族落後一面和異國情調的黑人作家不同,他運用現實主義的筆觸進行創作,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蘊,揭示美國大城市的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土生子》正是他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的里程碑,小說於1939年出版後被改編為戲劇電影,取得了很大的影響,震撼了美國的文壇和社會。

這部小說自始至終充滿了悲涼的現實主義色彩,它本身就是取材於1938年芝加哥黑人青年羅伯特·尼克拉謀殺一個白種女人的真實案件。這讓人想起了寫作《美國的悲劇》德萊塞,同樣是把“剪報鋪滿了臥室地板”,賴特甚至專門為此查閱了大量關於案件的案卷。他在創作方面也與德萊塞表現出很多相似的地方,表面上看都是把犯罪的行為作為戲劇性故事發展的主要線索,而內在的表現則是他同樣沒有孤立地認識和看待這些案件,而是把它同背後的社會聯繫起來,同黑人幾百年受奴役做牛做馬的悲慘歷史聯繫起來,從而得出主人公的罪行是社會畸形發展的必然產物的重要結論。白人的輿論一向誣衊黑人天性野蠻,動輒殺人強姦,以往的黑人作家或是否認或是分辯,呈現出一種強烈的“反”的意味。而賴特則採取了“非”的做法,深入到事物的內部進行剖析,發掘犯罪活動和社會制度、社會環境之間的內在聯繫,對白人的說法進行消解,指出黑人的野蠻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國的社會制度造成的,《土生子》的書名就隱含著這樣的意思。

作品解析

《土生子》《土生子》
查理德·賴特改變了很多人長久以來心目中“斯托夫人”筆下《湯姆叔叔的小屋》的黑人形象。在《土生子》這本書里黑人主角不再是一個被白人宗教思想麻醉、手拿《聖經》對白人奴隸主的剝削逆來順受的好好先生,也不是借著自己膚色與白人微弱差異而逃亡的北方的反抗者。而是化為一個生活在南北戰爭後、20世紀30年代美國白人統治下,以種族隔離為背景的中部城市“芝加哥”的青年別格·托馬斯。

在賴特的筆下,從主人公黑人青年“別格•托馬斯”的身上,第一次看見了一個正常的、有著善與惡和喜怒哀樂的新黑人形象,同時也對當時的美國社會環境與黑人的生存地位和遭遇有了新的描寫,不再是停留在南方的種植園裡。這在當時的美國文學界,特別是美國黑人文學裡,可以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壯舉!從書中的前言中得知,在日後的時代里,很多著名美國黑人作家如:詹姆斯·鮑德溫和拉爾夫·艾利森、亞格利斯•哈里等都深受其作者和作品的影響。該書還被改編成話劇,並在百老匯上演。

小說的一開頭就把我們帶到了別格居住的地方,四口人住在一個狹小的房間裡,而且租金要比白人居住的地區貴很多。母女和兄弟倆各自合睡一張床,每天母女倆起床的時候要先讓男孩子背過頭去,才能保持一點起碼的做人的尊嚴。作者還用極為傳神的筆觸詳盡地描述了別格如何殘忍地與一隻足有一尺長的大老鼠做“殊死搏鬥”的場面,因為它確實可以在夜裡咬斷人的喉嚨。諸如此類的有關黑人悲慘生活的段落充分地向我們揭示了社會與犯罪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繫,讓我們看到生活是如何潛移默化地影響和塑造一個人的。作者也有著很明確的傾向性,毫不掩飾堅決反對暴力和種族主義、同情和尊重黑人的立場,他曾經明確地表示過要將文學和語言作為武器,就像“揮舞一根棒子一樣”。這一切都顯示出《土生子》是一部嚴肅創作的現實主義文學作品。

《土生子》很代表性之處,不僅僅是賴特筆下塑造了全新的、符合時代的主人公別格•托馬斯,要是那樣的話該書決不會成名。正如在斯托夫人筆下的《湯姆叔叔的小屋》里,那段買下湯姆大叔的高貴的白人莊園主和自己的姐姐在莊園裡那段經典的關於美國南北雙方對黑人的爭論;在《土生子》中作者也用了很長的篇幅來描寫為別格辯護的白人猶太律師麥克斯,與白人公訴人勃克利對主人公別格的罪行是社會還是個人性質的對白。如:別格在去道爾頓家工作之前,曾有過計畫搶劫白人商店的想法。還有,當他懷抱著醉酒的瑪莉回到她的臥室時,在酒精和人本能的意識的驅使下,作為一個健康強壯的男人,別格對瑪莉也產生了單純的慾念,這時瑪莉雙目失明的母親突然出現在門口!讓人閱讀後思緒久久回味,唏噓不已。別格做為一個祖上世代受白人欺壓剝削的黑人,他不想為白人服務可他又無法擺脫其制約。當其犯下殺人的大禍時,覺得這不過是早晚會發生的事,就算是不這樣也會那樣或者被白人所殺,而不是一開始人所應有的負罪感,而是對白人社會對自己報復的恐懼,因為沒有誰會去理解關心他和他所屬的種族。又如:事發後黑人街區被白人暴民趁機圍攻掃蕩,毆打無辜的黑人。

本書還有另一點可取之處,那就是給他提供工作的道爾頓先生,賴特對他的描寫很有代表性。道爾頓先生一方面給黑人學校捐款助教,同時還指導別格上學,但卻不僱傭黑人職員或學生,一方面他雇別格為自己打工並給其豐厚的報酬,另一方面卻把品質極次的劣質房以高價租給黑人謀取暴利。

做為一本在美國20世紀20—30年代,黑人文學“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的“城市抗議題材”小說,理察•賴特以其嚴謹的構思、精湛的文筆、真實的取材於現實生活,公正客觀地塑造了一個出生並生活在那個時代的群體和個人,受白人種族壓迫與剝削的美國的黑人形象——別格·托馬斯,而不再是象斯托夫人筆下極度溫順和善的白人牧師式的黑人形象,正如本書的名字《土生子》。南北戰爭結束一百零六年後,繼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近一百三十多年後,這個遲來的不為人知的黑孩子才出生。

藝術特徵

《土生子》《土生子》
賴特的《土生子》在藝術方面的表現同樣十分出色。他所用的語言直截了當,強悍有力,充滿陽剛之氣,具有一種粗糙原始的穿透一切的力量,非常有感染力。這也許與他追求語言的戰鬥性有關。他自己曾經說過“不再寫叫銀行家閨秀也會在捧讀之餘為之揮淚並認為寫得不錯的作品,而要寫得教人流不出眼淚,寫得冷酷和痛切一些”。《土生子》確實讓人在感受到殘酷的血淋淋的衝擊以後能夠沉下來思索一些深層的東西。整部小說充滿了一些堅實的富有活力的戲劇性的片段,很少加以人為的控制,直接通過語言進入讀者的生活和經驗,情節非常流暢。

任何一部深刻的作品都必然是複雜和多元的,《土生子》也不例外。書中也包含了很多象徵意味很濃的成分和大量細緻入微的心理描寫。也許是受弗洛伊德的影響,賴特在創作中也把較多的注意力放在對人物病態心理的分析和描寫上,而這種心理,實際上也是對自己進行無情的解剖的一個過程。黑人在長期的有形無形的壓力下不同程度地產生了變態的心理,他們或者像別格的母親那樣篤信宗教,藉以麻醉自己;或者像被別格在逃跑途中殺死的情人蓓西一樣,借酒精麻醉自己;或者像湯姆叔叔一樣對壓迫者唯唯諾諾、逆來順受。賴特敢於坦誠地直面自己的內心,通過將自己作為一個標本並放到顯微鏡下進行細緻的觀察,進而推知整個黑人民族。正如書中所說的“將別格的心理放大1200萬倍,就是整個黑人的心理”。

為了表達作者對種族之間差別的深刻認識,賴特運用了大量的象徵意象。例如“白”與“黑”的強烈對比。在小說開始的時候,別格和夥伴玩一種模仿白人言行舉止的遊戲,展現在別格眼中的是一片“伸展和聳立在他們前面陽光中的巨大的白人世界”;給別人開車時看見的白色的小手;僱主道爾頓太太整個就是一個瞎了眼的白色的幽靈;當記者詢問誰是殺人犯時,甚至連僱主家的大白貓都一下子跳到別格的肩膀上指認他;別格面臨八千白人的包圍被捕的時候眼前也是白茫茫的一片大雪……書中“白”的意象已經成為一種與“黑”強烈相對的含有具體內容的硬生生的概念,構成一個強有力的冷酷無情的實行種族隔離和壓迫的白人社會,正是這個無所不在的“白”的世界折磨壓迫著別格,促使他鋌而走險,走上殺人的道路。再有關於“盲目”的象徵也很有深意。道爾頓夫妻倆對黑人表面上都很好,同情他們、給他們捐款、給他們工作和機會。但是他們並沒有了解造成黑人這種狀況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他們可以捐款但捐的都是來自剝削黑人的高昂收入,他們卻不肯向黑人出租便宜而好的房子而任他們住在容易引發犯罪的骯髒擁擠的地區。白人們具有強烈的種族偏見和利益,他們做的善事只是為了安慰自己日益不安的靈魂並試圖用這個緩解黑人的仇恨情緒。道爾頓太太是個不折不扣的瞎子,瑪麗和熱心的白人律師麥克斯都不了解別格的真實想法,黑人領袖們關心的只是自己的選票……

同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黑人的反抗同樣也是盲目的。別格殺死了無辜的白人婦女就是一例。別格也一直處於一個象徵性的“失語”狀態,他無法捕捉到自己的真實想法並加以表達,他有一句一再重複的話是“他們沒看見我,我也沒看見他們”。這種種缺少交流的盲目性導致了一幕幕悲劇的發生。

作者簡介 

《土生子》《土生子》
1908年9月4日生於密西西比州納切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裡。祖父是奴隸,父親是種植園工人,後棄家出走。母親是鄉村教師。賴特進過孤兒院,曾在幾個親戚家寄養,15歲起獨立謀生。他從小深受歧視,對社會、尤其對周圍的白人世界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在他的著名的自傳《黑孩子》中作了生動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說中也有所反映。賴特離家後曾在孟菲斯、芝加哥等地從事各種體力勞動,同時勤奮自學,立志成為作家。他愛讀德萊塞、劉易斯、安德森等現實主義作家的作品,深受他們的影響。30年代美國經濟蕭條時期,賴特長期失業,對美國貧富懸殊、種族歧視的社會有了進一步認識。

1932年加入美國共產黨,學習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觀察社會,這使他後來的創作能夠比較深刻地發掘生活,揭露社會的矛盾和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因而成為30至40年代美國左翼文學中所謂“抗議小說”的創始人之一。

1937年賴特去紐約任美共機關報《工人日報》的哈萊姆區編輯。1940年他的代表作長篇小說《土生子》問世,使他一躍成為享譽美國文壇的黑人作家。小說獲得暢銷,後又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並拍攝成電影。西方有的評論家認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後,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開始受到評論界的重視,並在人民民眾中產生一定的影響。1946年遷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

理察•賴特是當代最傑出,最有影響的美國黑人作家,美國文學史第一位贏得大批白人讀者的黑人小說家,也是繼蘭斯頓•休斯之後又一位獲得廣泛承認的黑人作家。他的小說《土生子》不僅在思想上開黑人“抗議小說”的先河,也在藝術上標誌著美國黑人文學走向成熟。他的作品以生動的語言和深受自然主義、現實主義和環境主義影響的獨特的表現手法,再現了美國黑人的歷史和現狀,揭示了他們內心的痛苦。在他的寫作生涯中,賴特始終立足於黑人傳統文化,並將黑人口頭文學與西方文學相結合,在思想上和藝術上把黑人文學推向一個新的高度。該文作者從深刻的主題內容和獨特的寫作手法兩方面分析了賴特《土生子》的藝術特色,旨在研究他對傳統文學的繼承和發展,強調他在美國乃至世界文壇的重要地位。

媒體推薦

在所有的黑人作家中,實際上在一切不同膚色的美國作家中,理察·賴特因其涉及政治、經濟和社會之深而占有主宰地位。
——埃爾德里奇·克里夫
(《土生子》)向全國表明,美國如此對待黑人民眾造成了(黑人的)怨恨、無助感、暴力和革命的可能性……(作者)能夠用藝術傳達出兩個信息:在美國做個黑人意味著什麼,以及創造了這樣一個異類土生子對美國來說意味著什麼。
——亞瑟·戴維斯

評價

《土生子》是理察·賴特的代表作,不僅在思想上開黑人“抗議小說”的先河,也在藝術上標誌著美國黑人文學走向成熟。理察·賴特是美國二十世紀的黑人作家。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說,他的創作對黑人文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土生子》不僅是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美國黑人文學中的里程碑。《土生子》出版後,不僅震動了美國文壇,也震撼了美國社會,受到許多讀者和評論家的關注。

美國著名文學評論家歐文·豪曾指出:“在《土生子》出版的那一天,美國文化被永久地改變了。”《土生子》是一部優秀的現實主義小說,有較深刻的批判意義。賴特成功地運用生動具體的現實事物形象地表達了對社會現實的深刻認識,深入剖析,發掘犯罪活動與社會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繫,提出黑人的野蠻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國社會制度所造成的,別格的性格乃是美國文明的產物。在一個被長期剝奪了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社會裡,黑人的心理受到了嚴重的摧殘;面對現實,他們畏縮、逃避、麻木不仁、缺乏反抗意識。而主人公別格則形成了畸形心理:心理狂燥、性情不穩定、自我封閉、冷漠、不由自主地使用暴力。最終,他在極度混亂的意識中殘忍地殺害了白人姑娘瑪麗和他的黑人女朋友蓓茜,自己也受到白人法律的嚴懲——被電刑處死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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