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i[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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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恩必愛集團(MBI集團)以遊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基本信息

採取措施

2017年年中,MBI在馬來西亞當地遭到官方調查。

2017年,馬來西亞與中國警方,對MBI展開打擊行動,並已有組織者因傳銷罪獲刑。

運作模式

MBI的運作手法完全符合傳銷的行為特點:我國頒發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做了明確的定義: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1、參加該組織需要交納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額的入門費用,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
2、通過拉人頭髮展人員組成層級關係。該組織雖然宣稱靜態+動態,但是從其制度設計上看,動態拉人頭髮展人員才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唯一渠道。
3、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遊戲獎金的方式,採用多層次計酬。
通過對該組織的獎金制度,我們可以看出MBI具有以下兩個傳銷的基本要件:
(1)組織要件:即發展人員,組成網路。傳銷組織者承諾,只要參加者交錢加入後,再發展他人加入,就可獲得高額的“回報”或“報酬”。這就是俗稱的“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再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的層級關係,形成傳銷的“人員鏈”。
(2)計酬要件: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即以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另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和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即銷售額)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所以,MBI是不折不扣的傳銷組織,其運行的手法本質就是先吃後的龐氏騙局、擊鼓傳花的金錢遊戲。

頭目前科

MBI網站資料顯示MBI國際集團主席張譽發是馬來西亞國父的堂弟,MBI的常委顧問是馬來西亞警察總署的署長,mface的主席是馬來西亞的拿督。旗下有40多家產業鏈,有房地產、連鎖超市、網上商城、影視公司、連鎖公寓酒店、綠色家居,等等。既然這個平台這么厲害,那么創辦人何許人也?馬來西亞籍第三代華人,祖籍廣東省,名叫張譽發。經常飛赴各個國家進行市場探索。一個極具政府背景的牛叉人物。

但是事實是不是如此呢?其實此人有欺詐前科,台灣媒體此前早有曝光。2007年,成立一名為“江島咖啡”的組織,誘騙他人投資加入,實質上就是一“老鼠會”,據說受害者達到3000多人,後來被馬來西亞判刑,出獄後又創建以新型詐欺模式,即MBI虛擬貨幣。其實此類投資計畫道理很簡單,就是投資一種東西,然後獲得高額回報。但是,MBI虛擬貨幣故意把這個計畫弄得非常複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在加上高大上的宣傳,致使多人被騙。

頭目入獄

2012年,被告人何振球通過馬來西亞籍人員張譽發加入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以下簡稱MBI)以“撫平計畫,財富自由”為主題 的社交理財平台,該平台以投資理財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該平台發行的虛擬貨幣M幣獲得加入資格,並取得該平台網站 的會員賬號,會員間按照推薦發展的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線層級,直接或者間接 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費金額作為返利依據,以投資即有高額回報且只漲不跌等 宣傳口號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並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 秩序。何振球明知該活動涉及傳銷,仍在我國境內發展會員,其賬戶名下直接 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賬號多達20餘萬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何振球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旅遊項目

2016年11月9日,雷山縣人民政府關於網傳MBI集團參與西江苗寨旅遊項目的回應如下:

近期,有網民多次通過《縣長信箱》或電話方式,反映有網傳馬來西亞MBI集團參與西江苗寨級旅遊項目事項,詢問是否屬實。現作回應如下:經深入調查核實,一是西江千戶苗寨景區沒有這個名稱的合作投資方,二是景區內旅遊企業也沒有該名稱的合作夥伴。希望社會各界人士慎重,切勿相信。謝謝!

中國政府回應

中國工商、公安等部門已明確認定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為傳銷組織。 請自覺遠離和抵制此類傳銷,參與此類傳銷,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不要等到上當受騙再埋怨政府打擊力度不夠,政府已經多次發出警示信息,請大家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投資誘惑,可以到當地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工商部門諮詢或舉報。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網明確答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網明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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