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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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國際)催眠師協會》的前身為中華催眠協會(China Hypnosis Association)簡稱(CHA),成立於1961年當時由於歷史因素該協會大陸不在其內,以中華港、澳、台及旅居海外華僑的催眠專業人士為主體,。2005年中華催眠協會更名為中華(國際)催眠師協會,同年進軍大陸,由潘泰旭催眠導師總代理在大陸推廣催眠師、催眠治療師培訓,並授予合格學員中華(國際)CHA催眠師證書、CHA催眠治療師證書。

基本信息

協會的宗旨和職責

團結全國曲棍球運動工作者、運動員、愛好者,指導發展我國的曲棍球運動,促進全國曲棍球隊伍的精神文明的建設;推動曲棍球運動的普及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增進與各國、各地區曲棍協會和組織的交流和友誼,加強與國際曲棍球聯合和亞洲曲棍球聯合會的聯繫和交流。負責協調組織全國性的各類、各級曲棍球競賽和訓練工作。擬定有關曲棍球教練員、運動員管理制度,負責協調、組織曲棍球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培訓工作。制定曲棍
CHACHA
球運動員、教練員、裁判技術等級制度.負責運動員資格的審查和處理。

成立時間和人員組成

中國曲棍球協會成立時間:1981年5月11日。
中國曲棍球協會領導成員和單項委員會名單:
顧問:洪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顧秀蓮(全國婦聯常務主席)
主席:胡建國(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主任)
副主席:田鴻章(甘肅體育局局長)
王勝揚(上海閔行區長)
李高潮(北京奧組委體育部)
張劍(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副司長)
潘志琛(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副司長)
溫文(國家體育總局宣傳司)
牛德成(北京市體育局副局長)
古洪增(天津市體育局副局長)
李鵬志(吉林省體育局副局長)
劉踐(四川省體育局副局長)
潘守剛(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
杜兆才(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副主任)
王涪鐸(廣東省體育機關黨委副書記)
吳振綿(中體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特邀副主席:李小平(江蘇常州市外經貿局局長)
秘書長:楊超(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曲棍球部部長)
司庫:趙曉宇(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曲棍球部副部長)
副秘書長:海線(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曲棍球部)
崔偉紅(國家體育總局小球中心)
王彤(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中心壘球部)
委員:郭英洲、趙繼和、王慶森、王道勛、何藏真、王世傑、
劉曉青、陳金其、常州體育局1人
競賽、裁判委員會:
主任:孫成敏
CHACHA

副主任:金寶林、藏躍
教練委員會:
名譽主任:侯正慶
主任:金昶伯
委員:宋邦新、楊紅兵、王楊、賈偉、張乃武、孟敏臻
青少年發展委員會:
名譽主任:趙書田
主任:王道森
委員:徐馳、孟小龍
宣傳開發委員會:
主任:李小平(兼)
委員:王戎、汪麗

中國曲棍球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曲棍球協會,簡稱“中國曲協”,英文名稱為“Chinese Hockey Association”,縮寫為“CHA”。第二條中國曲協是具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唯一全國性民眾曲棍球體育組織,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各行業體協、解放軍所屬曲棍球運動組織,及其他合法的社會團體、俱樂部等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體育社團,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中國曲棍球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性運動協會,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曲棍球聯合會(以下簡稱國際曲聯)及相應的國際曲棍球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
中國曲協承認國際曲聯的章程和條例,使用國際曲聯公布的規則。
中國曲協積極依靠社會力量,求得曲棍球運動自身的發展。
第三條中國曲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國曲棍球工作者、運動員和積極分子,依靠全民力量,指導發展我國曲棍球運動;積極提倡曲棍球運動在中國的普及,努力促進我國曲棍球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促進全國曲棍球隊伍精神文明建設;增進與各國曲棍球協會和運動員的友誼,加強與國際曲棍球聯合會的聯繫和合作。
第四條中國曲協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國曲協總部設在北京。
業務範圍
第六條中國曲協根據國家體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以及國際曲聯的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協調全國曲棍球運動的發展,推動民眾性普及活動和運動水平的提高,促進亞洲和世界曲棍球運動的進步。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宣傳和普及曲棍球運動,組織廣大民眾和青少年積極參加曲棍球運動,以增進體質和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二)根據國家體育行政部門和國際體育組織有關規定,負責協調組織舉辦國際性比賽,向有關部門提出國際活動及有關事項的建議,獲批准後負責全面實施。促進國際交流,增進與各國和地區的曲棍球協會的友誼。
(三)負責協調、組織全國性的各類、各級曲棍球競賽和訓練工作,加強協會、俱樂部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增進曲棍球運動員、教練員和工作者之間的團結和友誼。
(四)擬定有關曲棍球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管理制度及競賽制度,報請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後施行。
(五)負責協調組織曲棍球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培訓工作。制定曲棍球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負責運動員資格的審查和處理。
(六)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和全國體總、中國奧委會的規定,選拔和推薦國家隊教練員、運動員,負責組織國家隊集訓和參加曲棍球比賽。
(七)負責教練員出國任教的選拔和運動員個人到境外訓練、比賽的歸口管理工作。
(八)負責協調和組織曲棍球運動的科學研究工作。
(九)開展與項目有關的經營活動,為曲棍球事業的發展積累資金。
(十)加強曲棍球市場的開發和管理,依法保護協會的名稱、旗幟、會徽、標誌物等的產權,並加以合理使用。
會員
第七條中國曲協吸收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各團體會員協會均可推薦所屬個人會員成為中國曲協個人會員。
對中國曲棍球運動的發展和協會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經協會推薦並報常務委員會批准,可授予中國曲棍球榮譽會員稱號。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在我國曲棍球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四)服從中國曲協組織領導,自覺履行會員義務。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各行業體協、解放軍所屬曲棍球運動組織,及其他合法的社會團體、俱樂部等,均可向中國曲協提出入會申請。
第九條團體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全國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履行其它有關手續;
(四)由全國委員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中國曲協團體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中國曲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中國曲協所組織的各項全國比賽的權利;
(三)優先參加中國曲協所組織的訓練班和其它活動的權利;
(四)對中國曲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中國曲協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積極宣傳曲棍球運動,認真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中國曲協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國曲協交辦的工作;
(四)按時繳納會費;
(五)會員有義務免費提供場地,為協會組織的訓練、競賽服務;
(六)向中國曲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有義務向協會提供經濟上援助,以發展曲棍球運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中國曲協。如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中國曲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給中國曲協造成重大名譽和經濟損失的,經全國委員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中國曲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實行代表制,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解放軍、行業系統曲棍球協會等中國曲協團體會員選派代表組成。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協商推選和罷免全國委員會委員;
(三)聽取和審議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四)決定本會工作任務和工作方針;
(五)審議協會財務預算報告;
(六)審批會員入會;
(七)決定本會重大變更和終止;
(八)討論通過其他有關重要提案決議;
(九)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一)只有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中國曲協章程進行修改。
(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均擁有表決權。
(三)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須由協會秘書處或三個以上的會員協會聯合提出,方可提交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四)修改章程的提案的表決,均必須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代表參加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五)修改章程的提案,需經過出席會議的3/4多數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六)開除會員等重要議案,必須由秘書處或三個以上會員協會聯合提出,由出席會議的2/3委員參加表決,其中3/4多數通過,方能生效。
(七)其他議案,必須由協會秘書處或三個以上會員協會聯合提出,有2/3委員參加表決,其中1/2多數同意,方可通過。
(八)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由全國委員會召集,由主席主持會議,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由主席委託常務副主席主持會議。
(九)主席擁有普通選票,在票數相等時,則擁有決定性投票權。
第十六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全國委員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全國委員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中國曲協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全國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正、副主席、司庫及正、副秘書長;
(三)審定協會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重要工作部署;
(四)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中曲協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全國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全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中國曲協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選舉產生,在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全國委員會負責(常務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超過全國委員會委員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會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中國曲協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實行等額選舉,有1/2以上擁有表決權的代表贊成,即可當選,任期四年。
中國曲棍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在中國曲棍球界有較高威信;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中國曲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全國委員會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中國曲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為四年,實行副主席、秘書長單位代表制。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須延長任期的,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中國曲協主席因故也可指定常務副主席為中國曲協法定代表人。
中國曲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中國曲協主席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
(二)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中國曲協或委託常務副主席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中國曲協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領導秘書處完成中國曲協日常工作。
(六)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中國曲協秘書處是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在主席、副主席的領導下處理協會的各項工作。中國曲協秘書處的職責是:
(一)具體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做出的決定;
(二)全面負責曲棍球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各項管理規章、規定、制度和方針政策;
(三)開展國際交流和技術交流,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及全國比賽、培訓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四)負責本協會的組織建設和人事管理;
(五)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
(六)根據本章程及有關的規定,開展工作並處理本協會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中國曲協各專項委員會是協會的專門性工作機構,日常工作由秘書處負責組織協調。各專項委員會依據其職能,制定工作細則,經協會主席或常務副主席批准執行。各專項委員會由一名主任、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員組成。主任負責委員會的工作。各專項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全國委員會選舉或由秘書長提名全國委員會審定通過。
本協會設4個專門委員會:
(一)教練委員會,其職責是:
(1)組織教練員理論探討和業務交流;
(2)編寫訓練教材;
(3)組織教練員培訓、觀摩和考察;
(4)負責國家隊教練員、運動員的推薦和選拔;
(5)為國家隊制定指導思想及訓練、比賽管理等提出建議。
(二)競賽、裁判委員會,其職責是:
(1)審查、批准、公布本項目競賽規則中文譯本;
(2)組織、選派、管理裁判員隊伍,制定有關的紀律和規定,由協會的秘書處批准後執行;
(3)負責組織、籌劃、實施全國社會化的競賽及培訓活動;
(4)編寫競賽手冊;
(5)組織裁判員培訓;
(6)審批國家級裁判員。
三)青少年發展委員會,其職責是:
(1)宣傳、推廣青少年曲棍球運動;
(2)組織青少年曲棍球比賽等相關活動;
(3)負責中國小曲棍球教練的培訓
(4)負責編寫青少年曲棍球教學教材;
(5)指導青少年培訓基地的籌建。
(四)宣傳開發委員會,其職責是:
(1)就中國曲棍球協會宣傳工作提出建議;
(2)協助新聞單位組織安排曲棍球新聞宣傳;
(3)指導和監督曲棍球比賽的電視、廣播宣傳工作;
(4)依靠社會渠道,進行項目經營開發,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與贊助;
(5)開發曲棍球軟資產,發展曲棍球服裝、埸地、器材、設施、紀念品等;
(6)負責《中國曲棍球》的編輯和出版工作。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中國曲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中國曲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中國曲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中國曲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中國曲協配備具有業務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中國曲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中國曲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中國曲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中國曲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對中國曲協章程的修改,須經全國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中國曲協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查同意,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中國曲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中國曲協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中國曲協終止前,須在國家體育總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中國曲協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中國曲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中國曲協宗旨相關的事業。
電視廣播
第四十八條中國曲協所組織的比賽及其它各項活動,其廣播電視轉播權歸中國曲協所有。中國曲協及其會員在曲棍球比賽期間,享有通過電視和廣播進行直播和選播的權利。涉及境外的比賽播出或接收,由中國曲協負責。
比賽
第四十九條中國曲協對全國計畫內、外比賽,及由國際曲聯委託中國曲協承辦的比賽直接進行管理。
中國曲協會員協會之間的比賽,由會員協會管理,但必須向中國曲協申報或備案。
未在中國曲協註冊的會員協會、俱樂部,未註冊的教練員、運動員不得參加中國曲協舉辦的正式曲棍球比賽。
會旗、會徽及商用標誌
第五十條中國曲協的會旗為三號旗白底,會旗中間有中國曲協會徽及“中國曲棍球協會”、“ChineseHockeyAssociation”字樣。
第五十一條中國曲協的會徽為紅底、金黃色外沿,內有五顆金星和CHA字樣及“中國曲棍球協會”、“ChineseHockeyAssociation”字樣組成。
第五十二條中國曲協的商用標誌為曲棍球運動員和CHA字樣組合。
附則
第五十三條中國曲協會旗、會徽、商務商標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定頒發,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經2001年5月7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國曲協全國委員會。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遊戲舉例

遊戲中為“魅力”屬性,全稱為“charm”
遊戲舉例:《無冬之夜》
PhotoShop中存儲通道混合器的檔案格式,通道混合器建議打開方式:塗層-新建調整圖層-通道混合器。快捷鍵ALT+L-A-X。
國家代碼:CHA是查德在(RépubliqueduTchad)國際足聯的國家代碼。
(概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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