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標誌認證

KS標誌認證

KS標誌認證是指對能夠持續、穩定生產韓國工業標準(KoreanIndustrialStandards,KS)水平以上產品的企業,進行嚴格的審核,使其能夠加貼KS標誌的國家認證制度。

介紹

概況

它通過標準化的產品及技術的推廣,促進交易及流程的簡單化、透明化。該制度不僅能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和公共安全,而且省去了國家、企業以及公共團體購買產品時進行的質量確認等程式,節省費用和時間,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對於國家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共機關以及公共團體進行採購或勞務調撥,以及國家契約指名競標時,可優先購買獲得KS標誌的產品。
然而,並不是有了KS標準,就可獲得KS標誌認證。只有在對普及和推廣國家標準認為確有必要的、由韓國技術標準院指定標誌的產品品種,方可獲得KS標誌認證。截至2008年5月,指定KS標誌的產品有868種,共有6,347個工廠已獲得9,866項KS認證,並生產KS標誌產品。
KS標誌認證過程中採用的工廠審核基準稱之為“KS認證審核基準”。審核基準詳細規定了各品種的具體要求。因此企業購買該審核基準,充分了解審核基準的要求,並按照其內容進行準備,可以有效地促進各項業務。

認證依據標準

KS標誌認證依據的標準是KS標準。KS標準是根據《工業標準化法》的規定,經過產業標準審議會的審議,並由技術標準院院長發布公告來確定的國家標準。KS標準有以下分類:
(1)按領域分類
KS標準按不同的行業領域用大寫英文字母A到X的16個字母進行了大分類,而後再按不同的專業領域進行了中分類,並用標準編號的千單位(1000,2000,3000等)進行區別。因此,只要看到KS標準的編號,就能知道屬於哪一領域內的哪一類標準。如KSC3000,就知道該標準是有關電器、電子行業的電線、電纜及電路用品方面的標準。具體分類如下表:
1截至2008年5月,由韓國技術標準院指定的可進行KS標誌認證的產品共有868種:基本16、機械139、電氣163、金屬114、礦產5、土建108、日用品45、食品39、纖維14、陶瓷50、化學136、醫療8、運輸機械24、航空7。
(2)按形態分類
KS標準主要是以具有一定形態的產品為主而制定的,但也有方法或傳遞方面的標準。
產品標準:泛工業品在特定的條件下,為確實實現既定目的,對產品的形狀、尺寸、質量、安全性等方面規定的必須要滿足的要求事項。
方法標準:為提高工作效率,將試驗、分析、檢查及測量方法等統一規範化形成的標準。該標準對抽樣方法、統計方法的使用及試驗順序等也做了規定。
水平標準:定義並推廣有關術語、記號、單位及數列等概念,以便明確區分而形成的標準。

認證程式

KS產品認證辦理程式如下圖所示:

流程圖 流程圖

流程圖

提交申請

提交的申請書要按照相關規範填寫,申請KS標誌認證時,應向認證機構用現金繳納基本手續費。注意:申請KS標誌認證以後,因公司情況自願撤消申請時,工廠審核實施前一天之前均可撤消,但已進行工廠審核則無法撤消。
(2)審核計畫的制定及通知
認證機構對申請書進行評審,確定審核機構及審核員,確定審核時間及審核日期,核算審核費用,通知審核計畫等。
(3)工廠審核
包括審核首次會議、現場審核、檔案審核首次會議、檔案審核、末次會議(講評)、合格評定後的措施等。
(4)產品審核
受理產品按照委託試驗原則進行抽樣,送樣品到認可的委託實驗室進行測試,並繳納試驗費用。委託機構依據相應產品的KS標準及認證審核基準進行試驗,並頒發按既定格式編寫的試驗報告和直接通知委託產品實驗的審核員。審核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向認證機構提交報告,辦理認證手續。
(5)頒發認證證書
經工廠和產品審核合格後,認證委員會對審核結果進行審議,向認證申請人頒發KS認證證書(隔周主辦)。

所須資料

(1)申請認證時須遞交的資料有:
KS產品認證申請書(國外認證企業提供韓文/英文申請書);
製造、檢查設備的現狀;
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的副本;
ISO認證證書副本(對於獲得ISO認證的企業)。
(2)審核所需資料:
有關申請公司現狀的介紹資料(審核員用,各2份):
-公司歷史、公司概要、公司規定目錄/QC流程圖、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副本;
-QC負責人資格證原本及工作證明資料;
-QM進展現狀(QM活動、小組、提案、培訓維修現狀、處理意見、清潔活動、安全管理等)。
工廠的一般現狀:產品庫存現狀、生產及銷售現狀、製造/試驗檢查設備現狀;
公司規定/相關KS標準及審核基準(確認最新修訂版)。

工廠審核

工廠審核採用評分制,具體審核項目如下:
.*工廠審核評分為80/100以上,且產品試驗結果應符合KS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
以下情況可以免除部分工廠審核項目:
獲得認證者對已認證產品申請與其種類、等級、型號不同的產品時(增添種類),可免除一般標準化、材料管理、流程管理項目;
認證申請人雖通過工廠審核,但在產品審核中不合格而接到認證不通過的通知後,一年內重新申請認證時,可免除一般標準化、材料管理、流程管理項目;
根據《工業產品的質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第7條的規定,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得韓國KAB認可的ISO體系認證機構的證書)的申請者申請認證時,可免除一般標準化、材料管理、製造設備的管理和檢查設備的管理項目。

認證費用

(1)申請費:基本一種產品50萬韓幣(每加一種產品須加25萬韓幣)。取消申請時,僅返還申請費的1/2。
(2)認證審核員審核費用:29萬韓幣/人/天。
一般審核期限如下所示;
.此外:
認證機構審核員1人+指定審核機構審核員1人,總共2人審核;
添加種類的審核或海外認證審核時,縮短/延長審核期限;
海外認證審核路途天數超過2天時,路途天數的1/2增加審核費用。
(3)差旅費:按5級公務員規定的差旅費為基準(海外認證審核時,機票及交通費由企業負擔)。
(4)產品試驗費用:具體費用諮詢相關種類產品的認證檢測機構。
.

後續管理

(1)定期檢查
在產品認證後每三年進行,由認證機構(韓國標準協會KSA)或指定的審核機構(相關產品檢測研究院)執行。
(2)產品審核
在產品認證後每年進行,由認證機構(韓國標準協會KSA)、指定的審核機構(相關產品檢測研究院)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執行。考慮到審核特點,由其中兩個機構共同執行。韓國技術標準院每年會通告各種產品(2008年有132種產品)的審核情況。如果產品連續2次審核合格的情況下,可以免除每年的產品審核。
(3)市場銷售產品調查
在認證產品的質量問題給消費者帶來損害、或者發生難以恢復的損害時進行,由韓國技術標準院、認證機構(韓國標準協會KSA)、指定的審核機構(相關產品檢測研究院)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執行。一般由韓國技術標準院執行,必要時向其他相關機構要求協助。
糾正措施和行政處分

如果在後續管理的審核或檢查中發現產品不合格,技術標準院會採取以下措施或行政處分,糾正措施結果向韓國標準協會報告:
(1)改善命令
經工廠審核結果總評為60~79分的情況下;
經產品審核結果屬於輕微缺陷時(違反標示規定等)。
(2)停止標示並停止銷售
接到改善命令處分後,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的情況;
經工廠審核結果總評為40~59分的情況下(1個月);
經工廠審核結果總不滿40分的情況下(3個月);
經產品審核結果屬於認證審核基準中規定的嚴重缺陷時;
獲得認證者將未獲得認證或其他獲得認證者的產品冒充自己製造的產品認證標示時;
獲得認證者將自己製造的產品冒充其他獲得認證者的產品認證標示時。
(3)取消認證
以欺詐或其他不當手段獲得認證時;
沒有接收定期檢查時;
經定期檢查或市場銷售產品調查,現場檢查結果發現認證產品遠不符合韓國工業標準時;
拒絕、妨礙或逃避現場調查時;
無正當理由,沒有服從撤銷標示等命令時(相當嚴重的缺陷);
以倒閉等緣由認同不能正常營業時。
(4)消除標示
停止標示、停止銷售或取消認證時屬於檢查或型式批准等的免除對象,或者認同有傷害人身安全或引起火災等危及公共利益的顧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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