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 Griffin

Johnny Griffin

Gen Thelon Griffin

Johnny Griffin,於2008年7月25日去世,這位次中音薩克斯手躋身於美國最有天賦的演奏家行列,以速度感、控制力、和弦編排而著稱,從美國芝加哥走來卻在歐洲獲得成功,最終也在生活了24年之久的法國小鎮Availles-Limouzine的家中走完了人生最後的旅程,享年80歲。

Steve Berman/The New York Times

Johnny Griffin at the Blue Note in New York in 1997.

John Griffin的死訊已經由其第二任妻子Miriam證實,不過並沒有給出原因。7月21日他在法國Hyères的演奏成為絕響。

Grffin先生因身高五尺五寸獲得暱稱“小巨人”(the Little Giant);在比波普即興演奏時的速度為他贏得“西部快槍”的稱號(the Fastest Gun in the West);最初他領攜的樂團被稱作“硬”中音樂團(the Tough Tenor band),後來這個稱呼被沿襲用來形容他所在的那所學校里的硬波普樂手們。他的暱稱可夠多的了。

六十年代早期,儘管媒體評論界傾向於自由爵士,他仍能堅持自己的比波普風格,不過因為美國的唱片市場已經無法接受他,Griffin只能輾轉歐洲,在那兒找到了擁戴。晚年時,Griffin通常每年的四月回到芝加哥,過生日、拜訪家人、參加為他慶生而舉辦的演出等。

“我再也不需要證明些什麼了,”他在1993年的一次採訪中如是說,“到了這個年紀,我還能證明些什麼?我倒是越來越關注音樂、乃至人性本身內在的美感。”沒錯,九十年代時Griffin回訪美國時從他的演出或錄音中,你可以聽到新鮮的聲響,與年青時比起來更老練成熟、更甜美悅耳。

1928年4月24日Johnny Griffin在芝加哥出生,之後便在南部生活。他就讀於DuSable High School,音樂老師是大名鼎鼎的Capt. Walter Dyett,後者滿天下的桃李包括nat king cole(歌手) 、Dinah Washington(歌手)、 Gene Ammons(薩克斯)、Von Freeman(薩克斯)。12歲的時候在畢業舞會上見到了當時在King Kolax的樂團中演奏的Ammons,便一心想要加入。14歲的時候開始在各種場合演奏中音薩克斯,他與同學組樂隊,還和布魯斯藝人T-Bone Walker合作過。18歲高中畢業後,Griffin離開芝加哥並加入Lionel Hampton的樂隊,在樂隊里他轉吹次中音。從此之後直到1951年,他都以紐約為根據地,當然也頻繁地巡演。1947年在巡演時遇到了同樣來自芝加哥的小號手Joe Morris,兩人一起在Atlantic公司出版了第一張錄音唱片。1951年之後他便到夏威夷服兵役去了。

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espie當道時,Griffin正值學習、吸收的年紀,那時他學的是Johnny Hodges和 Ben Webster的那種情歌式曲調風格,不過與當時的許多樂手一樣,受到Parker他們的影響走上了比波普的道路,他的風格活潑卻不失隨意,還伴有布魯斯的味道。

四十年代時,Griffin曾資助過鋼琴家 Elmo Hope, Bud Powell和 Thelonious Monk,他管這種友誼叫“研究生教育”,服完兵役之後他又回到芝加哥,並加入了Monk的樂團,此後改變了整個音樂生涯!那時他對Monk的調式譜曲流露出興趣;,成為了Monk樂團中的固定成員。1967年隨團到歐洲巡演。1958年Griffin在Riverside公司出版了一系列唱片,如“Way Out!” “The Little Giant”等等,都閃耀著無窮的能量。曲目“Cherokee”更是成為有名的樂手測試曲目。幾年之後Griffin開始和Davis合作並錄音,樂評褒貶不一,但這對組合還是能夠闖出些名堂,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時候,還曾重組了幾回。

1963年Griffin離開美國並在巴黎定居,此後的錄音多由歐洲唱片公司出版,有時是和其他美國僑民如Kenny Clarke(鼓手)合作,有時是跟歐洲節奏聲部藝人合作。Griffin總是堅持比波普四人樂團的理想,1991年他與Michael Weiss(鋼琴)和 Kenny Washington(鼓手)合作的唱片“The Cat”收到了熱烈的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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