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牌照

開辦以電視機、手持設備為接收終端的視聽節目傳播業務需獲國家廣電總局批准。

定義

開辦以電視機手持設備為接收終端的視聽節目傳播業務需獲國家廣電總局批准,也即IPTV牌照

規定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IP電視、手機電視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應按照《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國家廣電總局第39號令)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許可證由國家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行業主管部門——國家廣電總局按業務類別、傳輸網路、接收終端等項目分類核發。
國家廣電總局還規定,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開展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業務,在集成平台上的所有節目,都要由經批准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負責組織和統一對外簽約,直接提供給用戶收看並做好播出監看工作;平台上的節目播放、著作權保護、節目導視、節目計費和用戶共享等五大系統,也由其負責管理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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