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理論

經濟系統是一個由大量有自適應能力的主體組成的複雜適應系統。其中的主體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機構、政府或其他各種經濟實體對象;主體之間的互動關係是並行的、局部的(非完全信息)、無中央控制的,這些局部的、微觀的互動在巨觀上湧現出種種規則,比如市場準則與行為規範等;這些湧現出來的巨觀規則反過來又影響和限制了主體間的互動行為方式。正是由主體的行為、互動網路與規則湧現互為因果、共同作用,使得經濟系統成為一個複雜適應系統。多主體建模方法的成熟和專門的多主體建模工具的出現,拓寬了經濟學的研究領域,以前那些與分散式市場經濟相關的複雜現象,如誘導學習、不完美競爭、內生貿易網路的形成以及開放的個人行為和經濟組織的共同進化等,曾經被認為無法定量研究,現在則可以採用多主體建模的方法去定量化。這種用多主體建模方法,對相互影響的自治主體(Agent)形成的演化系統進行定量化建模,以計算機為實驗室,在可控實驗條件下研究分散式市場經濟的演化過程的經濟學,稱為基於主體的計算經濟學(ACE)。

概述

ACE理論(ACE theory)是關於勸說有效性的最新理論。由里爾登(Reardon)提出。
里爾登提出人們應該用三個標準來決定是否對勸說者的意見作出回應:適當性一致性有效性

特點

適當(appropriateness)。首先,要處理的事情是正確的。這是指符合公認的標準或準則,或符合一些案例、法律或道德標準。適當的訴求是要符合被勸說者或聽眾的信仰體系和利益。
一致性(consistency)。十勸說者提出的行動或信念與其他人或他們自己過去的行為或信奉的思想相一致。
有效性(effectiveness)。至一個行動或思想可以產生一個讓人期盼的情形或結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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