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

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 ews.sin ews20050314pm.shtml

大事記

2005年3月14日,兩名韓國公民在日本駐韓國大使館外,分別用割除草的鐮刀和刀子將自己的一根手指割斷,抗議日本政府對獨島宣示主權的做法。

2005年3月14日菲律賓警方透露,首都馬尼拉一座監獄發動暴動,與“基地”組織有聯繫的一幫菲律賓穆斯林武裝分子企圖越獄,交火過程中有6人被打死。

法律

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4號主席令,公布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明確規定,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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