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3日

1991年2月3日發出關於同意接受贈送牽引車一輛免繳車輛購置附加費的通知。 1991年2月3日化學工業部宣布廢止的規章。 國家教委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辦公室在北京兩次召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縣工作評估方案研討會。

1991年2月3日發出關於同意接受贈送牽引車一輛免繳車輛購置附加費的通知。

1991年2月3日化學工業部宣布廢止的規章。

國家教委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辦公室在北京兩次召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縣工作評估方案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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