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0月6日

"大事記1961年10月6日,日本政府發表了關於對北方領土問題的見解。 然而日本代表團就國後、擇捉是固有領土一事

大事記

1961年10月6日,日本政府發表了關於對北方領土問題的見解。見解如下:

一. 在起草舊金山和平條約時,為使盟國採納我國的主張,事先主要向美國提出了齒午、色丹是北海道的一部分,國後、擇捉是固有領土的資料。

二. 但是,和平條約沒有明確規定千島的領域。然而日本代表團就國後、擇捉是固有領土一事,,曾提請各國注意,並要求把問題留待解決。

三. 國後、擇捉與因《日俄通好條約》、《千島庫頁島交換條約》而得到得撫以北諸島判然有別。“西村答辯”一看似乎有矛盾,但這是當時尚處於占領之下避免把日本的主張推到前面的產物。

四. 認為是日本固有領土這一主張,是1956年日蘇談判時由重光外相聲明的。這一見解至今沒變,今後也要予以堅持。重光外相的依據是日俄之間的兩個條約、盟國主張不擴大領土的大西洋憲章、開羅宣言和1956年的美國國務院備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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