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1日

1951年5月21日,這天發生的大事有陳雲、薄一波、李富春代表中財委作出6項緊急部署,要求全國公私營紗廠6月1日至7月15日停工一個半月,上海、天津、青島三地專織軍布工廠仍照常開工。

大事記

1951年5月21日,中國與巴基斯坦建交。

5月21日,根據全軍的編制和兵團批示,二十五師設幹部管理部,與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並列。師政委兼任部長,政治部主任兼任副部長。各團設幹部管理處。

1951年5月21日,陳雲薄一波、李富春代表中財委作出6項緊急部署,要求全國公私營紗廠6月1日至7月15日停工一個半月,上海、天津、青島三地專織軍布工廠仍照常開工。部署指出,由於棉花不足以供應全國紡錠全部開工需要,估計6~9月,全國各地公私紡織廠即使減少為每周開工4天4夜,仍須停工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因此,從6月起停工比8月、9月再停工為好。當時正值紗布淡季,即使商人投機,國家存貨充足,足以應付。為了減少工人在停工期中的損失,部署決定,不論加工的或自紡統購的私營工廠,停工工人工資由國家花紗布公司照4月平均工資的75%付給。部署估計到華北、中南、西北產棉區的公私工廠因掌握原料可能要求不停或少停,規定必須全國一致行動。因為產棉區工廠如不停工,在棉花總數不足的情況下,勢必延長上海、華東紡廠的停工減產,甚至在旺季時被迫二次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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