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月11日

1951年1月11日 1951年1月11日 1951年1月11日

大事記

1951年1月11日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根據政務院的決定發出《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教會學校及其他教育機關的指示》。

1951年1月11日 ~13日 涼山工作團在昭覺召開涼山彝民代表座談會,會議通過“大涼山彝民團結公約”,並成立大涼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一切糾紛。會後,各支頭代表、頭目紛紛自動認繳公糧。

1951年1月11日 國民黨軍統局駐閩南特派員康明深,在漳平縣新橋召開八縣匪首會議,成立“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統一行動委員會”

1951年1月11日 教育部又根據政務院的決定作了具體部署,並召開了一些會議,強調新中國不允許外國人在我們國家內辦學校的方針。

1951年1月11日 內務部備案同意邢台鎮併入河北省邢台縣

1951年1月11日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與市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二次聯席會議。會議討論通過了“南京市郊區土地改革實施計畫”,決定設立郊區土改委員會,並通過了委員名單。會議還發出號召,要求全市人民支持農民的土改運動。柯慶施市長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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