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16日

1950年11月16日的

大事記

時間: 1950-11-16
介紹
簡介
16日,中央人民政府答覆印度政府關於西藏問題的照會,指出: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西藏問題完全是中國的一個內政問題。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進入西藏,解放西藏人民,保衛中國邊疆,這是中國政府的堅定方針。17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中國人民解放西藏是不容干涉的》。

16日,政務院批准公布勞動部關於《勞動爭議解決程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是為了明確解決勞動爭議的手續,貫徹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方針。其中規定:一切國營、公營、私營、公私合營及合作社經營的企業中的勞動爭議,均須依照本規定的程式處理。各級人民政府的勞動行政機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機關。此外,對爭議的範圍、解決爭議的程式等做了具體規定。

16日,《人民日報》報導:中國和平宣言簽名運動已經在全國基本勝利結束,到16日第二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在華沙開幕這一天為止,全國和平簽名人數總計223,739,545人,約占全國總人口的47%。

16日至22日,以郭沫若為團長的中國代表團出席了在華沙舉行的第二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18日,郭沫若在大會上發表演說,其中對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提出了5項建議:一、結束美國和其他國家對朝鮮的侵略,要求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侵略軍,實現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二、要求美國立即停止對於中國人民解放台灣的任何干涉。三、要求宣布麥克阿瑟是戰爭挑撥者。四、堅決反對原子武器及其他各種大規模毀滅人類的武器的使用,並要求宣布首先使用原子武器的政府為戰爭罪犯而加以制裁。五、要求世界各國同時裁減軍備,建立有效的管制,並建議各國人民在和平共存的條件下作經濟文化建設上的相互協助。

出處

http://www.ndcnc.gov.cn/datalib/2002/Memorabilia/DL/DL-1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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