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11月20日


1933年11月,十九路軍將領蔣光鼎、蔡廷鍇等聯合國民黨內李濟深、陳友仁和第三黨領袖黃琪翔等反蔣勢力,發動福建事變。
20日,中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在福州召開,發表《人民權利宣言》。21日,李濟深等通電脫離國民黨,隨後聯合第三黨和神州國光社成員發起成立生產人民黨,以陳銘樞為總書記。2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宣告成立,向全國發表宣言說,人民革命政府的使命是:(1)求中華民族之解放,形成真正獨立自由之國家;(2)消滅反革命之南京政府,建立生產人民之政權;(3)實現國內各民族之平等權利;(4)保障一切生產人民之絕對自由平等權;(5)排除帝國主義在中國之勢力,打倒軍閥,剷除封建制度,發展國民經濟;解放勞工勞苦民眾。宣言表示:本革命政府為保障世界及中國之和平起見,不得不堅決反對蔣中正亡國殘民之政策。因此竭誠希望全國人民各政治集團與各軍隊一致奮起,擁護革命政府,堅決與蔣中正政府作殊死戰,以實現中華民族當前迫切之要求。
同日,福建人民政府發布人民政綱,大要為:廢除不平等條約;制裁沒收有違害中華民族利益之外資企業;整理新舊外債,凡禍國之政治借款,絕對否認;實行外貿統制;厲行關稅自主;開放政權;各民族一律平等,確認民族自決;確定人民身體、居注言論、集會、結社、罷工、示威、出版絕對自由;實行普選:廢止一切苛捐雜稅;耕者有其田、計口授田;嚴禁高利貸;取締奸商;改良農工生活;厲行教育普及;實行徵兵制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後,受到各地人民和海外華僑的擁護,同時也遭到蔣介石政府的輿論攻擊和軍事鎮壓。
直至1934年1月21日,泉州、漳州相繼失守,福建事變終告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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